项目标号: GSXZ--2021-068 采购单位: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标单位: 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栩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机构项目(第二包)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标号: GSXZ--2021-068 采购单位: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标单位: 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栩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机构项目
(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全称):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供应商(全称): 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机构项目实施计划、招投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约定如下。
一、合同内容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机构项目(第二包):专项食品抽检、餐饮食品与餐饮具抽检共计268批次。
二、合同总价
1、按照合同约定,本次任务共计268批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
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11200.00元(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机构项目抽检清单)。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服务周期
自中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止。四、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每次抽检完成,报告发布之后付款。
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
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不执行合同的理由;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承担授权业务范围内的认证、监督、投诉和仲裁等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2、及时向乙方通报国家、行业有关食品检测工作的最新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等;
3、组织乙方参加食品及其相关的知识培训;
4、组织乙方参加食品及其相关检验工作的合作和技术交流;
5、组织乙方参加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6、协调、规范食用农产品及其相关的检验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承担食品认证、监督、投诉和仲裁等检验工作,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担食品标准制修订、开展食品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的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和咨询工作;
3、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汇总整理、预警和报告工作,每月上报当月食品检验检测及相关情况,并将检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4、科学、公正、准确地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明负责。乙方收到检测任务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有资格的人员抽取样品,并在抽样后20个
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四份;
5、保守受检单位和产品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不得侵占受检单位的知识产
权;
6、乙方及其所属单位不得与受检单位发生除收取承检产品检验费用以外的经济利益关系;
7、乙方承担本合同的样品购买费、运输费、检验费等所涉及的费用;
8、乙方负责本合同的样品采抽,由甲方配合完成。
(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乙方相应的资格和业务委托:
1、计量认证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失效的;
2、提供虚假检测数据的;
3、错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工作规范性、检测收费、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间题的;
5、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6、委托协议期满未重新申请资格的。六、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在兰州设有售后服务点,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12 小时内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72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72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互%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九、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