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向康之味供应 500ml 异型果汁饮料罐及 1L 异型饮料罐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并在后续供应 960ml 果汁饮料罐。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之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地区实施异型罐生产线项目,并提供异型罐产品设计、包装、检测及生产管理等相关服务。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x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830 万元
4.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生产、销售饮料瓶。
5.注册地址: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
6.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
务
8.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创办于 2000 年,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健康、运动饮品及相关配套产业的经营,生产销售的产品涉及盐典运动饮料系列、劲步氨基酸饮料、冰爽果汁系列、植物蛋白饮料、山泉水、茶系列等众多产品。
康之味以“打造中国运动饮料第一品牌”为发展目标,先后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连续 3 年获得“中国食品产业之星”颁发的荣誉奖项,分别为 2011 年获最具成长性企业奖、2012 年获领袖品牌奖(运动饮料)、2013 年获年度样板市场奖。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向康之味供应 500ml 异型果汁饮料罐及 1L 异型饮料罐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并在后续供应 960ml 果汁饮料罐。
2.公司为康之味提供产品设计、包装、检测及生产管理等方面增值服务。
3.康之味有其它产品需求时,在同等价格及质量前提下公司享有优先供货权;康之味则享有公司开发新产品的优先使用权。
4.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后续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再商谈协议续签。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目前国内金属三片饮料罐以缩颈罐为主要包装形式,同质化较强,竞争激烈。公司与康之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异型罐生产线项目,在保障包装安全和性能的前提下,结合异型罐特点对空罐外观、版面进行技术创新和设计,充分发挥公司研发优势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制作到生产管理服务等一体化服务。该项合作是公司由单一空罐提供商转变为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典型案例,是公司坚持商业模式创新、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的新进展。
本次合作将使公司以创新模式进一步参与福建地区这一重要的食品饮料集群区域,完善了公司三片罐业务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新产品异型罐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消费者接受度、市场规模、开拓力度等因素,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