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附件─實習學生名單 編號 學校 系所 學制 姓名 學號 年級 實習時數(單位:小時)(可填至小數點後第 2 位) 1 國立臺灣大學 OO 學系 大學部 OOO B04100XXXX 3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範例)
立合約書人
甲方:國立臺灣大學 學系/所/學程(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培訓○○○方面之專才,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甲乙雙方本於互惠原則,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 校外實習工作職掌:
(一)甲方負責學生實習業務之相關行政聯繫與輔導工作。
(二)乙方負責學生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工作指導。
二、 實習相關內容:
(一)本次實習名額共 人。(學生名單如附件一)
(二)本次實習類型屬於
□課程類實習:課程名稱為 ,授課教師為
□學生自主性實習。(非課程,無學分)
(三)實習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次實習有無提供薪資
□有提供薪資,計算方式為
□月薪,新臺幣 元。
□時薪,新臺幣 元。
□無提供薪資
□提供獎學金。請說明:
(五)乙方安排實習工作項目應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並應於實習場所配置安全防護設備與規劃相關安全措施。
三、 實習報到:
(一)甲方於實習前 日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乙方。
(二)乙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四、實習學生保險
(一) 若乙方有給付薪資,乙方應於學生報到時依相關法令辦理勞工保險、
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等。
(二) 若乙方無給付薪資, 方應於實習報到時為學生辦理意外險。
五、實習學生輔導
(一)實習期間由乙方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乙方所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甲方學生與乙方實習關係亦告終止。
(二)若為課程類實習,實習期間甲方安排老師赴乙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課程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六、實習考核
(一)若為課程類實習,實習期間由甲方授課教師及乙方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後 日內將實習成績擲交甲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二)實習結束後,學生得向乙方申請開具實習證明文件,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三)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甲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七、爭議處理
(一)乙方實習內容之管理措施或處理情形有不當而致甲方學生受有損害時學生得依甲方相關辦法提出申訴,由甲方召集乙方、學生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二)實習期間發生之糾紛或爭議,甲乙雙方得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八、合約終止
(一)依據第二條第三項實習期滿,本合約自動終止。
(二)乙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或從事違法行為。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
(三)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經乙方知會甲方共同輔導後,學生確實無法
勝任實習工作者,雙方得以書面提前終止本合約。
九、準據法與合意管轄法院
(一)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二)若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法院。
十、附則
其他有關校外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十一、本合約書乙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國立臺灣大學 學系/所/學程 (單位用印)
代 表 人: (主管用印)
職 稱:(系)主任/所長電 話:02-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xxx路 4 段 1 號
乙 方: (單位用印)
代 表 人: (主管用印)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一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附件─實習學生名單 | |||||||
編號 | 學校 | 系所 | 學制 | 姓名 | 學號 | 年級 | 實習時數 (單位:小時) (可填至小數點 後第 2 位) |
1 | 國立臺灣大學 | OO 學系 | 大學部 | OOO | B04100XXXX | 3 | |
說明:此名單格式為參考範例,系所可依據需求自行增刪欄位。惟實習時數為必填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