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肯特大学(University of Kent)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肯特大学合作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xx大学合作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xx大学(University of Kent)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xx大学合作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xx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2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以下学科领域:
- 社会学科(包括新闻、商务与管理、法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及国际关系、心理学、社会政策及社会学);
- 艺术与人文学科(包括音乐、建筑、电影、戏剧、舞台表演、艺术史、传媒、英语及英语文学、欧洲文化及文学、历史学);
- 科学学科(包括金融、药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工程科学与数字艺术、数学、物理学、化学、运动及体育科学);
- 医药学及医学科学。
申请人原则上应选择在上述学科领域进行学习,但也可根据xx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的情况,选择申请其他相关专业领域(具体咨询校方)。
4.资助内容
肯特大学提供学费和板凳费(如有需要);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中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不超过 35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7.申请人应具有xx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并须达到xx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8.申请人须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xx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xx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xx大学合作奖学金”。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31 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与英国xx大学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和《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申请人用)》。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应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国内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在外留学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由教育处(组)转发本人。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xxxxxxx0@xxx.xxx.xx
x x:xxxxxxxx 0 x X0 x 00 x(xx:000000)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 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面试邀请信。 | |
2 |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3 月 31 日 | 申请人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 材料。 | xxxx://xxxxx.xxx.xxx.xx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3 | 4-5 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与国外合作方核对确认 录取名单,5 月公布录取结果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单位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4 | 7 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 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