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方支付完合同约定的培训款后,应当及时将转款凭证以高清图片的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cwk62880008@163.com。
培训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办 培训班,就培训的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的培训项目为“ 培训班”。
2、培训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进行培训,培训教学时间为 天。
3、培训地点:南水北调干部学院
4、培训人数:学员共 人。
5、培训内容
根据甲方培训需求,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以南水北调精神为主题的教学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教学安排接受现场教学、课堂教学、体验教学、音像教学、情景教学、报告会等形式的培训。
双方权利义务
(一)共同权利义务
1、在遵守上级关于课程要求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2、培训期间,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加强学员的组织和管理。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学员的选派工作,并在开班至少一周之前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学员分组名单(甲方需保证参加培训人数不低于40人,超过40人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培训费用,不足40人按40人结算培训费用)。
2、甲方应成立临时党支部或班委会,将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确定组长,明确临时党支部、班委会及成员、学习小组组长的职责,组织学员加强自我教育管理,督促学员在培训期间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纪律、财务管理,督促学员遵守乙方制定的学员守则和培训纪律。培训期间,甲方学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及违纪违法学员承担。
3、甲方应当教育督促学员服从乙方的教学管理及安排,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教育学员向乙方请假并提前向乙方报备,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4、培训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加强对学员的教育管理,培训期间学员造成他人或自身的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规定,培训期间,师资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请老师授课,师资费由乙方代付的,乙方将据实与甲方结算;应甲方要求,乙方请外地老师来授课的,将据实向甲方收取师资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教学课程,安排授课教师、带班教师,负责整个培训期间的教学组织安排。课表确定后一般不更换课程或xx,xxxxx,xxxxxx,x方有权调换部分课程或师资。
2、负责安排教学场地、餐饮、住宿等事项。
3、负责向学员发放电子版学员手册及相关学习用品等。
4、负责学员成绩考核、向课程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5、培训期间,如有学员中途退出培训的,其培训费应全额支付,不予减免。中途退出培训的学员,自其退出之日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三、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1、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住标间),550元(住单间),师资费根据实际产生课程计算。根据测算:本期培训 人× 天,师资费 元,培训费约计 元(大写 ),培训结束后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2、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培训的人数及天数据实向乙方付清全部培训款 元(大写 )。
3、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进行培训,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培训,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培训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的,双方均不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结清合同约定的培训款的,甲方须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未结清余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一(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支付完合同约定的培训款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xxx。
5、乙方收款指定的银行账户(任选其一)
(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
户名:南阳市财政局
账号:2598 0255 5832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xxxxxxxx
xx:xxxxxx
xx:0000 1880 2000 00304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南阳分行华瑞支行
户名:南阳市财政局
账号:5000 2053 3200 010
6、南水北调干部学院财务部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南水北调干部学院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