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 协议》”或“协议”)第 23条是葡萄酒、烈酒地理标志保护的特别条款。根据该条规定,不论是将含有葡萄 酒、烈酒地理标志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还是将含有地理标志的描述标示在商品上,都是对商品来源的虚假表示,不论是否误导公众,只要非来源于地理标志标记地域,即可规制。 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