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6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
6.12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电子缴费协议
一、【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或变更银行代扣代缴税费协议。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xxxxxxxxxxxxxxxxxx(xx)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三、【办理资料】
实名认证后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四、【办理渠道】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掌上税务局。
五【纳税人系统操作指引】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如下:
社保费网签协议签订支持除广州市外的其他地市的缴费人使用。
(1).操作入口:登陆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点击【办理】按钮,即可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界面。
操作入口二: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
(2).进入网签协议界面,点击【新增】,填写资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发起签约】。
(3).跳转签约成功的回执页。
2.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广东省掌上税务局(粤税通)签订电子缴费协议
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网签三方协议-新增”→勾选“网签授权协议”确认→“社保费协议”→输入银行卡信息签约即可。
六、[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