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1
协议编号: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样本)
甲方: (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全称):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根据《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内容和期限
经乙方申请,专家评估通过,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开展的具体职业培训专业(工种)范围和期限见附表。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对乙方所开展培训做好日常管理、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甲方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乙方相关信息。
(三)甲方在乙方完成培训项目后,应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参加培训学员委托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托管的培训费和鉴定费。
(四)甲方对乙方经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行为的,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及所在地配套的《市级目录》的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
(二)乙方对符合职业培训条件的学员或用人单位,应做好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在培训开始前与学员或用人单位签订相应培训协议,除劳动预备制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外。
(三)乙方应按所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开班要求向甲方提出开班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未经甲方同意或未按程序提出开班申请,发生学员未办理培训费第三方托管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申领培训补贴等情况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恶劣后果的,给予扣减培训费、取消委托资格等相应处理。
(四)乙方应对完成培训的学员进行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组织学员参加鉴定;在鉴定结束后,乙方应协助学员领取证书和申请培训补贴。
(五)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培训学员电子档案库,将学员的培训内容、出勤情况、培训成绩、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证书、就业等情况录入档案。
(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职业培训质量监管。
四、其他
(一)由于《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及各市配套的《市级目录》调整,双方约定的培训专业(工种),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纳入政府补贴标准目录范围的,该专业(工种)培训资质自动失效。
(二)乙方实际办学条件发生变化,经评估后,不符合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机构条件的,协议终止。
(三)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的,本协议自动变更或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
(四)甲乙双方就其它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 )。
(五)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和起诉期间,非争议部分仍按协议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