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404992024 AGK 00439
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AR 智慧教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1404992024 AGK 00439
采 购 人: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AR 智慧教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4AGK00439
2.项目名称: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AR 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 元
4.最高限价:800000 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一包,供应商必须针对一个包里所有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不能只对一个包里的部分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 AR 智慧教室 1 个,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在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处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
2.1 电子投标文件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客户端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
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德化门东街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方式:15034506910
名 称:xxx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西二环路(中国石化蒋村加油站北 30 米)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8435509505、0355-3552963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8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8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 商投标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 体投标 | 否 |
4 | 投标文件份 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 | 1.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2.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 30 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
🗹不提供 🞎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长治市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4.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评审专家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1)查询地址: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xx.xx); (2)查询截止时间: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3)查询内容: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注:(1)第1-4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招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2)第7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 (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 |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 金额:捌仟元整(不超过预算的1%) 1、电汇、支票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递交)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收款单位:山西鑫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云步街支行账 号:2007000000000472 行 号:313164000135 保证金若以电汇、支票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2、电子保函 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 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 8.投标人业绩(见‘投标文件格式’); 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 12. 政策性要求。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 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 |
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 1-4 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
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招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5%(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 6%的价格折扣。 (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 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 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 ||
8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评标委员会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采 购人代表 1 人。 |
10 | 确定中标人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小组推荐二名候选中标供应商,授权 评标小组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
为中标供应商。 | ||
11 | 现场勘查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4 | “政采智贷” | 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政采智贷”,进入 “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投标文件编制 | 1.1 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2 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 1.3 电子投标文件所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 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2.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 2.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 CA 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 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2.4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的; (3)投标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标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标活动。 3.2 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 入“政采云系统”。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鑫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2.5 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7 工程: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内容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及义务。
2.8 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2 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
3.3 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
3.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要求
6.1 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所需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
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8.解释权
8.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8.2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8.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内容
9.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范例);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9.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
9.3 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澄清、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 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3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4 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
的工程/货物/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政策性要求中国家
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2 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12.2.1 编排要求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建议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2.2.2 格式要求
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
12.2.3 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
12.2.3.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3.2 投标文件加密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 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
12.3 投标保证金
12.3.1 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前附表)。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12.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3.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3.4.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3.4.2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3.4.3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3.4.4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2.3.4.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4 投标报价
1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内容,提供承载本项目所必要的材料、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如涉及系统运维对接等服务,在服务期间报价包含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2 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
12.4.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12.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2.4.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3.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3.2 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注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无相关内容,可删除”、“如有”字样的除外。)
13.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
13.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13.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
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4.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4.3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 CA 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 CA 章、加盖供应商电子 CA 章,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15.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 CA 章。
15.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解密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 CA 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7.2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7.3 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
17.4 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8.2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8.3 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
五、开标
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9.1 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投标文件开启会议。招标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9.3 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
19.4“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
19.5 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6“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提出组成申请,按规定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1.投标文件初审
21.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2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进行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
21.3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4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等相符。未实质上响应(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5 未实质上响应的条款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 且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当的影响。
21.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7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8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9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2.投标的澄清
22.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将严格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4. 确定中标人
24.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 编写评标报告
25.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
26. 评标过程保密
26.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28.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
2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29.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3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0. 中标结果公告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0.2 中标结果公告格式按照《政府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编制。
30.3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1.中标通知
31.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31.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中标服务费
32.1 收费标准
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32.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 签订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最晚不得超过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3.5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3.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33.7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
八、保密和披露
34.保密
34.1 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5.披露
3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5.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6.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6.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6.3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4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5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提出。
36.6 质疑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7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6.7.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7.2 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
36.7.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6.7.4 事实依据;
36.7.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6.7.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6.8 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3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6.9.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6.9.2 质疑未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形式提出的;
36.9.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6.9.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
36.9.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6.9.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6.9.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6.9.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36.9.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6.9.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6.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质疑投标
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6.11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36.12 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6.13.1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6.13.2 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本机财政部门。
36.1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6.15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36.16.1 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 PDF、 JPG、 PNG、GIF) 。
36.16.2 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
36.16.3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xx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
36.16.4 在线质疑答复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 7 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合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合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
十、相关政策要求
37.进口产品及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37.1 进口产品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37.2 国家强制产品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7.3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7.4 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38.企业性质的确定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8.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8.2 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 15%
(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38.3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38.4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招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5%(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 6%的价格折扣。
(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4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1.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
《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供应商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
4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
43.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三)本次采购需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五)本次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并提供承诺书,未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七)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基本资质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2 | 基本资质 | 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3 | 基本资质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 1.1 提供“长治市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1.2 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3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1.4 评标专家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否则,投标无效。 |
4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5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 5.1 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 参加,则评标时将同时被拒绝。 |
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 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 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2.2 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 提供投标函; 3.2 投标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 提供开标一览表; 4.2 审查开标一览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否则,投标无效。 4.3 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投标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 性进行审查 | 5.1 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2 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 性进行审查 | 6.1 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6.2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7 | 商 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7.1 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 7.2 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
8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 8.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 8.2 上传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所有商 务、技术证明文件。(1)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人不 |
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不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
说明: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
2.1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2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2.3 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价格给予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 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
3.2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价格给予 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 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评标价格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4.2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 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 6%的价格折扣。
(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5.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
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6.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
《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供应商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
7.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
8.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三)本次采购需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五)本次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
(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七)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五、评分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范围 |
一、商务部分 | 12 分 |
1.投标人合同执行能力(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的(日期以合同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型业绩合同,业绩必须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章盖章页、合同明细页)。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 4 分,最高得 12 分。 | 12 分 |
二、技术部分 | 58 分 |
货物技术参数(10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10 分, 2、标注“★”参数为重要参数,完全满足得 7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 3、非“★”参数为一般参数,完全满足得 3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①带“★”的技术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说明书或彩页资料予以佐证,若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带“★”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超过 2 项的,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②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10 分 |
2.根据整体实施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强、可操作性强【6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5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2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6 分 |
3.根据投标人拟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如彩页、说明书等),从客观反映产品指标、规格、等信息进行打分: A.内容详实合理、完整全面、切合实际且对项目适用性强【5 分】 B.内容较合理、较全面、较符合实际且对项目较适用的【4 分】 C.内容一般、适用性较一般;【3 分】 D.内容不全面,适用性较差;【2 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4.根据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及售后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配备齐全及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A.配备全面、职责清晰、适用性强【5分】 B.配备较全面,职责较清晰,有适用性【4分】 C.配备一般,职责一般,适用性一般【3分】 D.配备不全面,职责不明了,适用性较差【2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5.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交付成果及标准是否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5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4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2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6.根据供货及配送的组织措施、保障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5 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4 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 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2 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7.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5 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4 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 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2 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培训方案,具有科学合理的配送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6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5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1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6 分 |
9.具有完善的现场响应服务能力,完善、合理的服务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5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4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2分】 E.不提供不得分【0 分】 | 5 分 |
10.具有全面可行且完善的售后服务细则,确保售后的退换等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A.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6分】 B.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5分】 C.内容一般,结构简单,适用性、操作性一般【3分】 D.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1分】 E.不提供不得分【0分】 | 6 分 |
三、报价部分 | 30 分 |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投标价格畸低或畸高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 满分 30 分 |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期限内的软件升级改造、安装辅材、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巡检等本项目相关的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质保期:一年
3、交验地点:长治市特殊教育学校。
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5、售后服务:
(1)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2)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供应商有对货物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的义务。
(3)有配件库常年提供零配件供应;
(4)投标产品的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 6、服务标准及要求:合格
7、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方案, 方案中供货时间、货物的供应及运输( 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 与供货时间相匹配)、易损部件包装( 保证易损部位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
8、对项目实施方案和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价(非实质性要求)。
9、验收标准
(1)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是全新的、包装应是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最终用户负责对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有验收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
(3)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提供现场用户培训服务,培训时间及形式灵活,达到用户完全掌握其使用和维护方法为标准。
(5)验收按本采购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执行,经测试检验合格后供需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6)所有货物验收标准以满足本包项目主要功能要求、需求指标及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7)具有验收阶段方案。四、验收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①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 3 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 ②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须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效 果等内容。验收小组应当熟悉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③开展验收活动。验收小组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每个验收小组成员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详细地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④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将出具验收报告。
履约验收内容:验收按本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执行。履约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要求。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采购清单一览表
AR 智慧教室 | ||||
(一)AR 智慧教室(三折幕) |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AR 体感沉浸式儿童互动训练系统具备 | ||||
1、★课程内容:体感互动教学课程数量要求三折幕课程内容≥18,单屏课程内容≥51 个。系统 | ||||
包括安全演练、科学训练、语言表达、生活数学、社会适应五大类课程;(须提供安全演练、科 | ||||
学训练、语言表达、生活数学、社会适应系列课程软件界面内容的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
2、体感互动教学系统的开发须根据基础教育的信息化和教育数字化的要求,内容科学、严谨,并 | ||||
形成完整的特色课程体系,老师无需二次编辑即可完成教学; | ||||
3、体感互动教学系统应基于具身认知理论、情景式学习理论和体验式学习理论,能够充分体现” | ||||
运动中学习“和“学习中锻炼”的教学特点,把基础教育中较为抽象、不容易理解的知识和内容, | ||||
让学习者通过沉浸式、情景式、体验式的方式进行互动学习; | ||||
1 | AR 体感沉浸式儿童 互动训练系统 | 4、体感互动教学系统应包括图片、动画、视频、声音、音乐等多媒体形式,运用 AR 技术和体感 技术,让学习者无需借助鼠标和键盘,通过自身的肢体动作进行凌空操控,沉浸式,情景式学习 | 1 | 套 |
体感互动教学系统里面的课程内容; | ||||
5、软件在技术上支持 1080P 分辨率自适配,在学校现有各种电教设备上均可适配; | ||||
6、系统软件在技术上应满足: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具有随机性,防止学生机械模仿;画面具有丰富 | ||||
的模拟三维教育场景,体现情境式的教学要求; | ||||
7、★系统软件配备 6 本教师手册方便老师教学;(须提供的教师手册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 | ||||
章佐证) | ||||
8、软件应为单机安装版本,在无网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 ||||
9、软件安装便捷,可以一键式安装,用户完全可以实现自行安装; |
二、AR 体感沉浸式儿童互动训练系统功能 1、课程管理模块:选择全部安装,能自动下载安装未安装以及有更新课程; 2、课程应用模块:配备体感活动,能正常显示课程详细信息,选择打开,可进入课程体验。配备安全退出,选择返回,可安全返回到上一级界面; 3、★设置模块:选择体感设置,可进入体感设置页面,选择关闭或者开启体感;(须提供关闭或开启的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4、体感操作模块:通过右手可以控制鼠标移动,选择进行界面操作; 5、★显示设置模块:可以设置画面质量为高,低,可以设置分辨率为 1920*1080,1280*720;(须提供画面分辨率高低的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6、★空中手势识别模块:支持手掌当空中鼠标,实现鼠标移动、点击操作;支持手臂划动方式来选择课程;课程学习过程中,举起双手暂停播放,或者退出;(须提供举起双手暂停播放或退出的软件界面功能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7、★动作提示模块:画面左下角小窗口显示操作者的全身动作影像,动作与使用者实时同步;(须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8、★传感器智能提示模块:当系统发现使用者不在传感器的感应范围,会及时出现提示,包括向前、向后、向左、向右的提示;(须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9、计分器模块:支持使用者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增加或扣减积分,增加 AR 体感教育课程的互动性; 10、★知识点讲解:当课程出现知识要点和注意事项时,出现卡通人物进行讲解;(须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三、AR 体感互动训练课程内容 1、★三折幕体感课程内容包括: 交通标识、安全之躲跑求救、安全之拒绝诱惑、起火的公交车、火海逃生、小小消防员、海龟的出生、沙蟹洞的秘密、寻找海星海螺、椰子的认识、聪明的海豚、海豚觅食、猎豹、太阳系家族、贪玩的小猩猩、飞入太空站、太空任务、行星的大小等;(须提供以上内容中任意 3 节课程的软 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2、★单屏体感课程内容包括以下系列: ①安全演练系列课程: 认识消防安全标志、交通标识、安全之扶手梯、安全之躲跑求救、安全之拒绝诱惑、车内反锁自救、电梯安全、危险的沼泽地、溺水救援、地震来了、安全出口逃生、起火的公交车、野外烧烤安全、火海逃生、体验消防训练、火灾阳台逃生、影院火灾逃生、石油化工企业火灾逃生、AR 油锅起火等; ②科学训练系列课程: 海龟的出生、沙蟹洞的秘密、寻找海星海螺、椰子的认识、聪明的海豚、海豚觅食、拒绝劳役大象、猎豹、捕捉小海豹、太阳系家族、贪玩的小猩猩、小猩猩找妈妈、飞入太空站、太空任务、体验失重、森林的大象、海洋探险-飞鱼、神奇的贝类、北极熊、守护大象行动、山洞探险、AR垃圾分类、动物森林等; ③生活数学系列课程: 10 以内数的比较、趣味凑十法、100 以内数的比较、5 以内数的比较、学数数、20 以内数的加减运算、分类与整理、20 以内的加减混合运算、时钟嘉年华、表内乘法、趣味图形等; ④语言表达系列课程: 汉字知多少、汉字偏旁、基础笔画、快乐学词等; ⑤社会适应系列课程: 垃圾分类、十二生肖、小小消防员、大闹蟠桃宴。 (须提供以上内容中①-⑤课程中任意 4 个课程的软件界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 ||||
2 | 教室多媒体中控台 | 集成了主机、多媒体中控讲台、尺寸:不小于 1000mm*620mm*1000mm(宽*纵深*高) 系统自带三通道软融合+双通道硬融合,双通道融合器内置嵌入式融合系统,使用边缘融合处理技术,可实现多台设备融合成大桌面显示效果。可以无缝拼接成一个完整的多通道全景大画面,并实现画面弧形矫正,异形遮屏蔽。 | 1 | 台 |
3 | 3D 体感互动展示系统 | 3D 景深体感参数(1 台): 1、深度范围(米):0.6~3。 2、功耗(瓦):整机<2.5W。 3、深度图分辨率:640x480@30FPS、320x240@30FPS、160x120@30FPS。 | 1 | 套 |
4、彩色图分辨率:1280*720@30FPS、640*480@30FPS,帧率为理论值。 5、精度:±3mm@1m。 6、深度视场角 FOV:H79.3° V 50°。 7、彩色视场角 FOV:H66.73° V40.19°@ 1920*1080。 H66.99°V40.37°@ 1280*720;H 60.60° V 46.81°@ 640*480; 8、数据传输:USB2.0。 9、彩色图像视频接口:UVC 方式,免驱。 10、支持操作系统:Android 4.4 及以上,WIN 系统。 11、工作温度:10℃ ~ 40℃,因激光方案特性,最佳工作温度为 10℃- 40℃。 12、安全性:Class 1 激光。 3D 展示系统(3 台): 1、液晶 3LCD 显示技术,亮度≥5000 流明,分辨率≥1920x1200。 2、对比度≥5000000:1,画面均匀度≥90%。 3、光源寿命正常模式≥20000 小时,经济模式≥25000 小时。 4、镜头投射比≥0.5,显示画面达到 100 寸时距离小于 1.3m,具备无极变焦。 5、接口:HDMIx2,VGA x1,Videox1,Audiox1,RS232x1,RJ-45 x1,USB x2。 6、梯形修正,垂直±40º,水平±15º;数字位移,曲面校正,多点校正。 7、节能模式噪音≤27dB。 8、整机功率≤285W,待机功耗≤0.5W。 9、具有快速开关机,断电保护,画面自动翻转,内置测试图,支持一键黑屏,具备远程访问和控制。 | ||||
4 | 绘本教材+教案 | 一套 24 本 AR 体感互动绘本教材,一套 6 本一至六年级的特殊教育教师教案 | 1 | 套 |
5 | 音响 | 音响+定压功放机公共广播系统+定压功放机,内置蓝牙功、SD/USB 解码、高低音调节能,左右声道音频输入,功率调节定压输出 110V、输出电压~220V/50HZ;配合定压吸顶喇叭,5 英寸全频喇 叭、高保真音质、纯铜变压器和金属网罩; | 1 | 套 |
6 | 辅助材料 | 吊架杆长:1090-2000mm,承吊重量≤20kg; 线材:产品支持 1920*1080P/3D/;可以支持所有设备 4K*2K/60HZ (根据现场须求) ,体感延长线、电源线 | 1 | 套 |
(二)AR 智慧教室(地面互动) | ||||
1 | 地面互动融合支撑训练系统 | 一、地面互动融合支撑训练系统具备 AR 地面互动系统是利用最先进的视觉显示技术、雷达触控技术、虚拟真实三维场景技术、动作捕捉等多种技术的结合,在地面投放出长方形或正方形的画面,经服务器和融合软件,将多个场景画面完美拼接成一个巨幅地面互动空间,营造出一种奇幻动感的互动体验,当孩子们走过这些奇幻的动感场景时,画面会产生各种的光效,并且伴随着画面的动物、生物、有趣的物品进行跟随和移动,在孩子们的脚下产生各种美轮美奂的场景,让孩子们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多感官的互动体验,来调动孩子们爱玩爱探索的天性。 二、地面互动融合支撑训练系统功能 1、AR 地面互动系统包含显示终端和控制终端,显示终端用与画面内容的呈现和互动游戏体验,控制终端用于让老师进行管理互动应用场景; 2、AR 地面互动系统能支持多人同时触控体验,根据显示的画面长度,每平方米的空间可以容纳 2个孩子互动; 3、AR 地面互动系统须支持多台互动显示终端的接入,从而营造出长方形或正方形不同比例的画面输出; 4、AR 地面互动系统须包含 50 多个主题场景:森林、花海、植物、陆地动物、天空飞鸟、海洋动物、海洋生物、中国文化、国外文化、太空探险、奇幻色彩、玩具元素、时间游戏、星座游戏、趣味游戏、健康游戏...等应用场景; 5、AR 地面互动系统控制终端支持老师可自行选择场景显示的功能; 6、AR 地面互动系统控制终端支持老师自行定义场景动画切换时间的功能; 7、AR 地面互动系统支持内容更新和前台显示自动更换的功能; 8、AR 地面互动系统支持多通道融合,快速拼接形成大屏展示的互动功能; | 1 | 套 |
2 | 激光互动感应展示 系统 | 一、激光互动感应设备(3 台): 尺寸:高度:41mm 直径:76mm | 1 | 套 |
测量半径:0.2m - 12m采样频率: 8K 扫描频率 :10Hz(5Hz-15Hz)扫描半径 :90% 角度分辨率: 0.45°俯 仰 角: ±1.5°扫描范围 :360° 测距分辨率 :≤实际距离的 1%(测距≤12m) ≤实际距离的 2%(测距 12m~16m) 测距精度(室内精度):实际距离的 1%(≤3 m) 实际距离的 2%(3-5 m) 供电电压: 5V 供电电流: 450mA - 600mA功耗: 2.25W-3W 输出: UART 串口(115200bps)工作温度范围: 0℃-40℃ 二、地面互动展示设备(1 台) 1.液晶 3LCD 显示技术,亮度≥5000 流明,分辨率≥1920x1200。 2.对比度≥5000000:1,画面均匀度≥90%。 3.光源寿命正常模式≥20000 小时,经济模式≥25000 小时。 4.镜头投射比≥0.5,显示画面达到 100 寸时距离小于 1.3m,具备无极变焦。 5.接口:HDMIx2,VGA x1,Videox1,Audiox1,RS232x1,RJ-45 x1,USB x2。 6.梯形修正,垂直±40º,水平±15º;数字位移,曲面校正,多点校正。 7.节能模式噪音≤27dB。 8.整机功率≤285W,待机功耗≤0.5W。 9.具有快速开关机,断电保护,画面自动翻转,内置测试图,支持一键黑屏,具备远程访问和控制。 |
3 | 辅助材料 | 电源线,25 米 VGA 线、网络传输线等、无线键鼠、辅料均使用业内高标准材料,不易老化、损耗;网传信号放大器高清 usb 网络传输器 50 米、网络传输线; HDMI 延长器 50 米 hdmi 转 RJ45 单网线网络传输信号放大器 MT-ED04 | 1 | 套 |
4 | 互动控制系统 | 软件部分:支持多人同时互动,4 点快速校准,最多支持 255 个点,支持鼠标,TUIO,等多种传输协议,能识别手势的按下,移动,抬起,和双手的放大,拖拽,旋转等动作。 | 1 | 套 |
(三)AR 智慧教室(互动绘画) | ||||
1 | 互动绘画支撑系统 | 一、互动绘画支撑系统具备 AR 互动绘画系统是把传统绘画与特殊儿童的兴趣点相结合,利用 AR 技术、融合技术、雷达触控 技术、虚拟真实三维场景技术、动作捕捉等多种技术的结合,由显示设备在墙面投放出大屏画面,经服务器和融合软件将三维画面完美拼接成一个更大的显示空间,搭载一个高性能感应器,另外搭配科技感十足的液晶桌和服务器联机,来实现孩子们的艺术创作和涂鸦,绘画作品变成栩栩如生的 3D 动画,有声有色且能与之互动,“视觉、听觉、触觉”的多重感官体验,触发特殊孩子无限艺术灵感,吸引特殊孩子们参与到色彩的认知、世界的认知创作中来,积极调动的特殊孩子们的艺术兴趣和想象空间。 二、互动绘画支撑系统具备以下功能 1、AR 互动绘画系统必须包含显示终端和互动绘画控制终端,显示终端用与画面创作的大屏呈现和互动游戏体验,互动绘画控制终端用于孩子们的画作创作; 2、AR 互动绘画系统能支持多人同时作画体验,多人同时在显示终端的互动体验; 3、AR 互动绘画系统须支持多台互动绘画终端的接入,能同时满足 10~12 个特殊孩子的同时使用; 4、AR 互动绘画系统须包含 8 大主题场景:梦幻森林、欢乐海洋、沙漠恐龙、动物乐园、花卉世界、恐龙乐园、保护动物和电力世界等应用场景; 5、AR 互动绘画系统支持一键推送的功能,方便特殊孩子们完成画作后在显示终端快速形成三维立体的绘画效果; 6、AR 互动绘画系统支持自行选择喜欢的创作物体、支持选择多色彩上色、支持自行空白创作的功能; 7、AR 互动绘画系统控制端可以方便的进行不同场景的一键切换功能; 8、AR 互动绘画系统支持多通道融合,快速拼接形成大屏展示的互动功能; | 1 | 套 |
2 | 激光互动感应 | 尺寸:高度:41mm 直径:76mm测量半径:0.2m - 12m 采样频率: 8K 扫描频率 :10Hz(5Hz-15Hz)扫描半径 :90% 角度分辨率: 0.45°俯 仰 角: ±1.5°扫描范围 :360° 测距分辨率 :≤实际距离的 1%(测距≤12m) ≤实际距离的 2%(测距 12m~16m) 测距精度(室内精度):实际距离的 1%(≤3 m) 实际距离的 2%(3-5 m) 供电电压: 5V 供电电流: 450mA - 600mA功耗: 2.25W-3W 输出: UART 串口(115200bps) 工作温度范围: 0℃-40℃ | 1 | 台 |
3 | 触摸桌 | 1、55 寸 10 点电容触摸桌采用光学触摸屏技术,触摸精度高,反应速度快;支持 2,6,10,16,32点可选择的多点触控,多人同时操作红外感应摄像头,激光发射套件 ,响应时间:5ms,显示分辨率:1920 x 1080 (16:9) 触摸技术:投射式电容,触摸点数:10 点触摸, 2、主机遥控器;融合软件;远程控制软件; 3、HDMI 信号传输线和安装支架 x1 套; 无线键鼠套装; | 2 | 套 |
4 | 辅助材料 | 线材:产品支持 1920*1080P/3D/;可以支持所有设备 4K*2K/60HZ (根据现场须求) ;HDMI 线+网线+串口头+USB 延长线 2 根、交换机;网络转接板+电源适配器等 | 1 | 套 |
(四)AR 智慧教室(安装施工调试) | ||||
1 | 教室装修 | 根据教室场地环境进行整体的施工和装修 1、对教室空间的三面墙做平整封闭处理,采用夹板或者石膏板在教室三面墙空间进行施工,需要封部分窗户和大门进行闭环三屏空间处理,墙面刷上环保白漆,使之符合沉浸式三屏融合空间环境;对正面屏相对的第四面墙进行刷白处理,使教室整体墙面空间符合 AR 沉浸式智慧教室的使用标准; 2、对天花进行封顶处理,选择美观大气的天花材料进行天花的平整处理,选择隔音、吸潮、抗腐蚀、耐高温、无辐射,并且不含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微孔吸音天花板;通过轻钢龙骨架进行固定,天花板的顶里用木条固定,管线可以从天花板里穿过,任何与天花板的刚性连接都需要采用橡胶垫等减振材料进行隔离,以达到更好的吸音效果;在显示设备吊装的地方进行开孔,让显示设备和天花的融合达到最佳观赏效果; 3、重新布置教室空间的电源线、数据线、高清线,可采用埋墙处理方式进行布线处理,让整体教室空间美观科技实用; 对教室地面进行地胶铺设,选择 2.0mm 厚度、T 级耐磨性、B1-S1 级防火性能、PVC 防滑性能、环保性材料地胶进行平整铺设,选择适合地面成像的深灰色地胶,是墙面+地面能完美融合,达到四 屏沉浸式融合空间的成像效果; | 1 | 套 |
2 | 安装调试 | 1.安装软件和硬件、场地布线施工、完成最终的三屏+地面互动的沉浸式效果场景体验; 2.对教室多台显示设备进行边缘融合软件现场调试,最终达到三屏、四屏沉浸式融合体验效果; 3.在三折幕的项目安装中,需增加激光雷达的安装调试、触摸桌与主墙互动绘画项目场景融合的调试工作,让互动绘画与三折幕能相互共用硬件环境,达到沉浸式体验效果; 4.完成教室中硬件设备的安装和各种 HDMI 高清走线布置; | 1 | 套 |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原则
买受人: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代理公司)组织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合同标的为: (具体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元)。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出卖人将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期限内的软件升级改造、安装辅材、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巡检等本项目相关的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质量要求:
(一)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
(以较高者为准)。
(二)出卖人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买受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三)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开箱合格率达到 100%,合格标准连续测试 48 小时无故障。
(四)出卖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对合同标的进行保修、维修,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五)若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
(六)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
用由出卖人负担。
(七)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 年。四、交货时间: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
(一)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应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
(二)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的质量应以出卖人出具的并得到买受人认可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三)本合同标的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
(四)出卖人将合同标的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达不到买受人质量要求的,买受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一)为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买受人交纳合同总价款 %即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
八、售后服务:
(一)出卖人承诺长期向买受人以合理的价格供应零、配件,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供或随意加价。
(二)合同标的送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出卖人负责安装调试,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质保期内,出卖人按照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
(四)若出卖人收到买受人质保维修通知后 3 日内或买受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
日起 5 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五)维修联系方式: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赔偿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
(二)买受人逾期支付设备款,每逾 1 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偿付合同价款 1‰的滞纳金。
(三)出卖人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
(四)出卖人不能按期交付全部合同标的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五)出卖人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 1 日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总价款 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 10 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买受人贰份、出卖人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买受人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予以备案。
(三)出卖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如评标时出卖人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
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招标(采购)文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
(三)明细表
(四)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
(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
(六)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十二、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
(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吕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依法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买受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 址:
电 话
出卖人全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理人:地 址: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 关资料,注明“无相关内容,可删除”、“如有”字样的除外。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长治市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长治市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说明 | (1)项关联单位名称 | (2)项关联单位名称 | 备注 |
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其他单位(1) | |||
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位(2) |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3.投标函………………………………………………………………………………
4.开标一览表…………………………………………………………………………
5.商务条款响应表……………………………………………………………………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8.投标人业绩(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9.服务方案……………………………………………………………………………
10.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 ……………………………………………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12.政策性要求(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
商务、技术部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 性 别: |
年 | 龄: |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
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
1. 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6)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
(8)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4.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保期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 | 产地及制造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供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总报价(大写)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的对应响应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差、正偏差、负偏差”。其中正偏差是指所投商务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差是指所投商务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 |
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差、正偏差、负偏差”。其中正偏差是指所投技术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差是指所投技术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7. 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 CA 章)。
8.投标人业绩(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类似项目案例列表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备注:
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响应详述(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12.政策性要求(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 号 | 产品名 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 号 |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注:
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
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无相关内容,可删除)
正版软件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 期: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附:1、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若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函。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注: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项目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 期:
附件 1: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电子 CA 公章)。
附件 2: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投标人: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