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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2-069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x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拟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征地 237 亩,投资建设智能微电网产业园项目。智能微电网产业园项
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征地 117 亩,总投资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7 亿元,
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二期项目预留征地 120 亩,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及发展需求后续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在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安科瑞微电网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备案、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等事项。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公司最近三年与协议对方无类似交易
情况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安科瑞微电网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终核定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中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微电网系统及产品的制造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 10,000.00 | 100% |
合计 | 10,000.00 | 1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微电网产业园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内容
乙方拟在江阴临港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建设智能微电网产业园,征地 237 亩。
该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一期总投资 10 亿元,拟征地 117 亩,达产后,预计可实
现年产值 15 亿元。二期预留征地 120 亩,待一期建成后另行商议。项目拿地后,
以拿地即开工的模式推动项目建设进展,自开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竣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文件的上传下达。
2、甲方为乙方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及问题依法依规提供协调服务,促使该项目正常建设和经营。
3、乙方需要申请认证、资质或奖项奖励的,甲方应全力配合,应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审批手续等材料,并在必要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本协议正式签署后 6 个月内甲方需完成一期用地的征地前期手续,进入正式招拍挂流程。如乙方对二期用地提出正式需求,可在一期项目开工后正式开展二期用地征地流程。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产业基地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需达到 50 万元,如在项目投产 3 年后还未达到考核数字,该宗土地约定税收额差额部分及土地评估价与正式成交价差额部分需以其他方式另行补足。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乙方项目公司需遵守江阴市以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其他事项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全部条款仅对协议双方有效,不得作为他用,不得发布于任何公开媒
体。
3、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保险费和律师x由败诉一方负担。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
5、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报送临港开发区备存壹份。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所处能源互联网行业受到广泛关注,市场空间巨大。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并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产能,扩大竞争优势,公司拟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是公司前期战略框架协议的具体落地,是根据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需求,是公司基于微电网系统产品研发和制造
经验做出的慎重决策。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如本次对外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投入运营,将显著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拟投资项目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智能微电网产业园二期具体内容将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及发展需求,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投资协议书》的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