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PZGKCZ220310 项目名称: 榄核镇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委托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委托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资金来源 采购数量 采购方式 PZGKCZ220310 榄核镇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220 万元 财政资金 1 项 竞争性磋商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编号: | PZGKCZ220310 |
项目名称: | 榄核镇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
委托单位: | xxxxxxxxxxxxx |
xxxx: | xxxxxx(xx)有限公司 |
二○二二年八月
甲方(采购人):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委托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资金来源 | 采购数量 | 采购方式 |
PZGKCZ220310 | 榄核镇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 220 万元 | 财政资金 | 1 项 | 竞争性磋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委托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组织项目(详见下表)的政府采购工作。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甲方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的监督。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组织评审工作;
7.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8.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放中标通知书;
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派一名工作代表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如必要,乙方可根据规定进行招标文件论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的,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评标(评审)会议,并向甲方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标(评审)报告。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2. 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涉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28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收取。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x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未及时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咨询服务的,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要求限时整改,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
1.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本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采购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甲方应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方式通知乙方,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文件送达至乙方的有效收件地址等方式。双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以本合同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4.如本项目(或包组)非因乙方原因导致采购无效,双方经协商后确认由乙方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双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以本合同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5.本协议所列的双方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接收信函文书等资料的收件地址,一方向另一方以合法有效的方式送达上述资料,视为收件方已合理签收该资料。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 乙方:(xx)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或盖章): 代表(签名或盖章):
地址: | 地址:广州市南沙xxx创意园 | ||
A 座 302-303 室 | |||
电话: | 电话:000-00000000 | ||
签订日期:2022 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