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0 x)
x〇一九年一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以“证监许可[2017]973 号”文核准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光大水务”)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8,560,159 千港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中净资产合计),总资产为 18,957,504 千港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2,980 千港元(2015 年、2016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并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40%-4.4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或接受缴款通知书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xxxx://xxx.xxx.xxx.xx)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光大 水务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
光大集团 | 指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中国光大(集团)总 公司改制设立而成) |
光大国际 | 指 |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
光大环保 | 指 | 中国光大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
光大水务控股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
汉科环境 | 指 | x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即发行人在经 2014 年反向收购后而更名为“光大水务”前的公司 |
反向收购 | 指 | 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发行人 历史沿革情况”所定义之交易 |
董事会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光 大证券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受托管理人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交所 | 指 | 新加坡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债券托管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 2016 年 10 月 26 日通过的董事会书面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x期发行 | 指 | x期公司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公司债券而制作的《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香港会计准则》 | 指 |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布并不时修订的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公布并不时修订的中 国企业财务报告准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 |
《会议规则》 |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近三年 | 指 |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 |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 | |
不超过 | 指 | 不超过(含本数)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如无特指) |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名称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
发行人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RMB700,000,000 元) |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 | x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并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面值 |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
还本付息方式 | x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起息日 | 2019 年 1 月 21 日 |
计息期限 |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 |
利息登记日 | 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 |
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 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
付息日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是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兑付日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
利息、兑付方式 | x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债券票面利率 | x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
发行对象 |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x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承销方式 | x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
发行方式 | x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 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
债券形式 | x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 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
信用评级 | 经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AAA,本次公司 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
担保情况 | 无担保 |
募集资金用途 | x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 |
登记和托管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 债券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
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用途 | x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新质押式回购 |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上市安排 | 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税务提示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公 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二)本期债券发行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 日 (2019 年 1 月 16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T-1 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T 日 (2019 年 1 月 18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发行日 |
T+1 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 网下发行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 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x期债券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x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三)询价时间
x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盖章版《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盖章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盖章版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选项提供,详情见《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说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光大证券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的主承销债券实行合格投资者入库管理,已向光大证券提供合格投资者入库材料获得确认的投资者仅需提供《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传真:021-52523004、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发行
(一)发行对象
x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x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
100%。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x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x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簿记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盖章版《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盖章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盖章版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选项提供,详情见《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说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光大证券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的主承销债券实行合格投资者入库管理,已向光大证券提供合格投资者入库材料获得确认的投资者仅需提供《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xxxx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9 光水 01 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账号:36540188000102013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44联系人:xx、黄驹
联系电话:000-00000000、3056传真电话:000-0000000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x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
董事长: | xxx |
法定股本 | 10,000,000,000 港元 |
联系人: | xx |
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82999200 |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 00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联系人: | xx、xxx、xx、xx唯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21-22169844 |
邮政编码: | 200040 |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申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2019 年1 月17 日(T-1 日)13:00-16:00 连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版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选项提供,详情见《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说明)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21-52523004、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已向光大证券提供合格投资者入库材料 获得确认的投资者仅需提供《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之和;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申购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勾选 | 合格投资者类型 |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 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 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 |
(七)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 |
必选 |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请注明):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如勾选此项,请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
说明: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如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
近 3 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机构名称:
(盖章)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
(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
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
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2、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
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2.70% | 6,000 |
2.90% | 3,000 |
3.10% | 5,000 |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2.70% -3.2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高于或等于 2.90%时,有效申购金额 9,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90%,高于或等于 2.7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7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版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选项提供,详情见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说明)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已向光大证券提供
合格投资者入库材料获得确认的投资者仅需提供《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52523004、000-00000000;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