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icbcc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11-9999)咨询相关信息。
关于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转型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生效。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为 201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基金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运作提供保本保证。
第二个保本周期为 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3 日,鉴于 2018 年 2 月 3 日、2018 年 2 月 4 日均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2 月 5 日。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保本周期届满时,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的约定,本基金第二
个保本周期到期时将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灵活配置混合”)。
本基金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修订后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并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登录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xx)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00- 000-0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转型后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是避险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