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JYXX-11
项目编号:2022JYXX-11
项目名称:透析患者院后管理交互智能平台
采购人: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采购人将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透析患者院后管理交互智能平台 |
15 |
0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余同):2022年2月 28日至3月4日期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M层信息科现场报名(地址:xxxxxxxxx00x)。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根据疫情管控要求,来人必须提供防疫健康绿码
四、投标文件递交与磋商
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 9:00—9:30
2、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9:30
注:文件递交和磋商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疫情管控要求,来人必须提供防疫健康绿码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六、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定按要求打款至以下指定账户,否则会导致投标无效)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开户行 |
建行北碚支行 |
账 号 |
0000 0000 0000 0000 2527 |
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透析患者院后管理交互智能平台,可简称为“透析患者管理平台”),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如因时间差等原因导致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内,无法查实磋商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磋商时应手持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以备查验)
4、如本次采购终止,在本次磋商中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磋商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
5、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6、保证金查询电话:000-00000000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官方网站(xxx.xx0xxxx.xxx)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了响应文件的递交;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采购人收到款项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篇 项目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 技术要求
一、技术总说明及要求
1、平台所采用java平台技术,前端应用采用HTML5相关技术,手机app支持Android、iOS操作系统,服务接口采用API方式。
2、系统支持集群部署,如应用服务器、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并且支持高并发事务处理,系统应具有较高可靠性与稳定性。
3、本项目建设需采用云计算模式部署,提供可靠的服务器架构方案,可实现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的安全冗余、备份。
4、本项目要求具备完善的安全机制,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保障整个平台的信息安全。
5、本项目应该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用户能方便操作和管理。
6、平台具备IOT设备管理能力,能无缝对接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具备多元化的患者服务提供能力。
7、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需求,无论是否踏勘现场,采购人都认为投标人已经踏勘过现场且已经掌握了全部需求。
8、投标人配备为实现本项目的全部软件(包括与HIS的接口)、硬件(如服务器),采购人仅提供采购人单位内部局域网络。
主要功能参数及要求
序号 |
系统名称 |
主要功能说明 |
备注 |
1 |
专病管理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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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病人群管理 |
支持定义专病人群属性,包括:基本信息、管理属性、人群属性、人群相关评估问卷、人群重点指标等。 |
肾透析人群组 |
对患者进行手动标签分等级管理。如是否有高血压、是否有糖尿病、是否有高脂血症、是否已有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等条件判断患者血管等级。 |
肾透析人群组,血管风险等级知识一个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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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病档案管理 |
支持为专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专案,管理和维护患者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病史信息、专案信息、门诊详情、就诊记录、随访记录、宣教记录等。 |
★1、包含的档案信息有: 6)患者首页显示的重要的基本信息,包含诊断、用药信息、肾透析方式等等。便于查看管理。 |
1.3 |
专病个案首页 血管通路管理 |
★定制化开发肾透析患者(血管通路)个案首页 |
1呈现患者全身血管通路图形(可用作肾透析用血管通路)(未用过用蓝色呈现,正在使用用红色呈现,已经用过但线并未使用用粉色呈现) 2每一块图形(即每一个血管通路) 点进去有相应的血管b超记录、血流量记录、静脉压记录(用曲线图呈现,)(b超记录以关键时间节点为小点,点进去呈现关键词和数据,待商量讨论),同时血管通路穿刺规划图也保留在这个子模块。 3、功能要求:自动在中联系统中抓取、医生也可以后台输入;病人在外院b超结果单可以拍照抓取关键次后自动录入 |
1.4
|
专病路径管理 |
1)支持专病管理人群设置管理路径,以路径管理的方式快速下达专病管理方案,支持跨越多个入出院周期的连续管理; |
根据患者的原发病诊断、血管通路类型,自我管理程度为患者制定约6*4*3的临床路径 |
1.5
|
交互功能 |
★搭载心理、运动、营养自测他测程序,由患者或责任护士完成评分后自动跳出结果,并手动推送相应的健康教育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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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端可上传我们要求患者填写的信息:如在居家血压,饮水量、内瘘自测情况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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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点指标管理 |
1、支持对专病患者重点监测指标的设置和制定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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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指标包含: ★3、根据就诊后的检查结果,对关键,生成评估报告,医生审核后发送给患者(医生设置所需生成报告的检查检验的时间段,软件设计方根据我们的设置,如当90<血红蛋白<100,促红素使用6000u,一周三次)。该检查结果医生也可以再核准后一键发送至患者手机端 |
1.7
|
专病干预管理 |
★支持下达个性化专病干预方案,包括:健康宣教、调查问卷、复诊方案等。 |
即可搭载我们提供的健康教育资料,按照专病路径管理的路径,向患者自动推送。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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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病复诊管理 |
1)支持根据患者专病路径生成复诊计划,也可手动调整复诊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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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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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端 |
1)
医护端提供面向医护人员统一的移动应用APP和PC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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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患者端 |
1)
提供面向居民/患者的统一“互联网+”入口,支持微信服务号、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等多种应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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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科研分析管理 |
集成患者院内院外就诊记录和健康数据,形成患者诊疗全过程、多维度的大数据中心及分析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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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统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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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his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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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第三方his公司收取的费用。 |
2.2 |
朗腾肾透析系统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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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方式为:由我方开放数据接口,由郎腾方调用接口写入数据。 |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一、交付与响应
(一)交付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开发、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交付条件。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保期(服务期):1年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间,中标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软件免费适应性修改及免费升级服务。
2)提供7*24小时电话、网络、微信服务号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如遇重大问题需现场处理乙方须在2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
3)提供平台运行安全保障服务。
4)提供数据安全保障服务。
5)提供云计算资源的扩展和性能保障服务,包括服务器、存贮动态扩展,负载均衡服务。
二、验收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招投标文件、医疗行业规范标准惯例、医疗行业从业人员常用习惯、合同约定等。
3、验收流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试用效果良好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必备条件和质保期起算的依据。
4、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没通过正式验收合格,采购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第五篇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三、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软件费、硬件费、实施费、培训费、与采购人在用系统间的软件接口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根据采购人情况,及时对新人、新项目、新技术或特殊情况进行分阶段培训,充分满足使用需要。提供多种服务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七、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主持,具体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见注)、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磋商资格。
注:
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共同参与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签到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需重新制定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应确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提交方式,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
8、最后报价
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不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和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磋商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分包(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三、评审标准
分类 |
评分项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经济 部分 (20%) |
经济分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
2. 商务 部分 (20%) |
信息安全管理认证(3) |
投标人通过“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须与医疗健康信息系统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数据应用服务相关。符合的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的得0分。 |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为准 |
系统安全认证(5) |
投标人的“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产品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5分,不提供得0分。 |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为准 |
|
售后服务和质保期(2) |
提供详尽、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对服务的方式、现场的支持、服务报告、服务等级、质量保证期等因素综合评价,投标方案横向对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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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抵达现场能力(5) |
投标人具有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招标地点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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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和近三个月在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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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案例(5) |
1、近三年实施过大型医疗软件项目,合同金额100万以上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近三年有三甲医院软件项目实施案例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近三年实施过其他医疗软件项目每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
以加盖鲜章的字迹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为准,且提供合同采购方的联系人及电话供现场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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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部分 (60%) |
技术方案 (30) |
投标方案是否具备完整合理的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业务需求分析;(2)总体架构设计;(3)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投标方方案横向对比,优得20-30分,良得10-19分,一般得4-9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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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满足度 (20) |
1、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2、带有★的项为基本要求,每项不能满足扣5分,直到扣完技术总分(即60分)为止。 注:加★号的技术参数,以提供技术实现的方案及截图、评委认为可以实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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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管理(5) |
有完善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方案,整个项目的实施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实施计划有具体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可保障施工安全及进度。投标方方案横向对比,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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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培训(5) |
提供详尽的技术转移、运维支持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内容包含培训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方案清晰、具有可操作性。投标方方案横向对比,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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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标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报价政策性扣减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若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须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需出具)。中标的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将在结果公告中公告企业类型。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备注:1、中标的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将在结果公告中公告企业类型。
2、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
(一)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磋商的;
(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磋商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四)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设定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参与磋商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八)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篇磋商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九)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方案或报价的;
(十)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一)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拒绝联合体磋商时适用);
(十二)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十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为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设定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拒绝参与磋商或评定为无效。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磋商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具体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澄清或修改(以网上公示内容为准),都是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包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一律在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磋商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参与磋商
x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磋商的有效约束条件。
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响应文件中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督部门和采购人确认属实,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缴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报价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x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磋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磋商评审活动邀请采购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评审前,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五)响应文件转入评标室由磋商小组评审。
(九)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十)竞争性磋商以签到的顺序作为磋商顺序,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入场参与磋商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有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作出相应承诺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具体见第三篇“评审程序”内容)。
(十一)供应商按磋商情况,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统一填写,同时提交,并由主持人当众宣读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原则上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超出规定时间没有提交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原报价的或最终报价有歧义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最终报价,以其原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如只报总价,则最终单项报价以最终总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之比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程序
x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况)
1、采购人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确认后,采购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碚区)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成交供应商信息公示(包含成交供应商地址,成家价格,服务期或实施时间)。
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5、成交供应商变更
5.1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况)
1、评审工作结束,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后,采购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碚区)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2、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包含成交供应商地址,成交价格,服务期或实施时间)。
3、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变更
4.1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不发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时,采购人直接通知拟中标人。
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应按照本文件第五篇的内容签订、完善,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五篇 合同
透析患者院后管理交付智能平台合同
(项目编号:2022JYXX-11)
甲方: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项目名称:
2、项目范围或内容: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元,大写:
2、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1、交付期(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交付正常使用。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产品质量保证期(服务期): 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五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质量保证期满且无争议或纠纷时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可能造成项目延迟交付或验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六条:项目考核验收
1、由甲方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招投标文件、医疗行业规范标准或惯例、医疗行业从业人员常用习惯、合同约定等。
3、验收:项目试用效果良好,达到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必备条件和质保期起算的依据。
4、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未达到验收合格,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并对乙方进行的服务进行考核。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一旦发现本项目可能延期交互或难以通过项目验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更换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以满足本项目的按期验收合格。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付款。
2、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满足质量、工期和保证合格验收要求。当可能延期交付或难以保证结果时,应同意甲方立即更换中标人。
第八条:争议及违约处理
x合同在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先按以下方式处理,待甲方针对本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再另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未能签订合同或在交付期内未能通过正式验收,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按甲方损失的1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使用后的售后服务期间,因违约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损失的130%向甲方进行赔偿。
3、本项目若存在未能按期签订合同、未按期交付使用或未能按期通过正式验收三种情形之一者,甲方应将乙方上报北碚区财政局纳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同时,为满足甲方项目工期及验收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申请更换中标人或立即终止合同。
第九条:其它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经办人:
开户行:建行北碚支行
账号:0000 0000 0000 0000 2527
纳税人识别号:12500109450388583N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9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竞争性磋商参与函(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服务响应文件
(一)服务具体方案
(二)商务承诺
(三)服务响应条款差异表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
服务次数(次) |
单次服务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交付期(天) |
|
|
|
|
投标总价(大写): |
|||
备注: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供应商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
12 |
总计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竞争性磋商参与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参与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标公示内容要求进行公示,自愿接受监督。
十二、我方保证不围标、不串标、不卖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接受挂靠,不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xxxx,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服务响应文件
(一)服务具体方案
依据磋商文件第二篇的服务具体要求,采购人自行制定服务具体方案。
(二)商务承诺
2.1付款方式;
2.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2.3培训;
2.4业绩。
(三)服务响应条款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应答情况 |
差异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具体要求 ”中所列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其他
(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 (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
|
|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
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