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申请人持工作类 Z 字签证入境以后,须在 30 日内办理完后续手续,请外事专办员
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指南
(来华工作 90 日以上)
一、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 来我校工作,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高级专家、国家急需人才例外,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2、 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在华工作时间一年累计超过 90 天的外籍人员。
二、 办理流程
1、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1)网上申请
申请单位外事专办员将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处,由国际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在线提交申请和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1,外国高端人才(A 类)认定见备注。
2)网上预审和受理
成都市外专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和受理。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国际处工作人员接系统通知后告知邀请单位,补正后重新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线生成受理通知。
3)审查
成都市外专局网上受理后,自受理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不提供纸质材料。
4)决定
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不再核验纸质材料;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成都市外专局予以驳回并附理由。
2、 办理签证
1) 国际处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电子档发送给申请单位外事专办员;
2) 申请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打印件等材料,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
Z 字签证。
3、入境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提交材料
申请人入境后,申请单位外事专办员 3 日内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2。
注:申请人持工作类 Z 字签证入境以后,须在 30 日内办理完后续手续,请外事专办员
按时备好材料。
3) 网上申请
国际处工作人员在外专局系统提交电子档材料,成都市外专局网上受理。
4) 现场递交材料
网上受理通过后,国际处工作人员向外专局提交纸质材料,外专局现场查验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外国高端人才(A 类)可在线提供相应电子材料,不再现场递交纸质档,成都市外专局网上预审通过直接受理。
5) 决定
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外专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颁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并附理由。
4、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1)准备材料
在申请人获得工作许可后,聘请单位外事专办员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3,由国际处工作人员核验材料。
2)现场提交材料
如材料齐全,外事专办员与国际处工作人员约定时间,由国际处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前往成都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材料。
注:申请人第一次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时,需本人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现场采集个人数据。
备注:
外国高端人才(A)类:
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人高端人材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材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受聘我校之前为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符合国际公认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附件 1: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1 | 电子扫描件&纸质 | 在线填写后导出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再上传至系统。 | 国际处网站下载表格,中文填写后返回。国际处根据此表在线填写生成正式申请表,申请人本人在表格末尾签字。(申请表中教育背景需从高中开始填写,工作经历需从大学毕业逐一填写至今,明确到月份,期间不得有 3个月以上间断,无工作期间可局势填写,若工作年限较长可从 10 年前填写 至今) |
2 |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 | 原件 | 1 | 电子 | 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起止时间、职位、保险条款、盖章页 (签字)。 |
3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原件 | 1 | 电子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 护照有效期应在 6 个月以上。 |
4 | 工作资历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人职位及联系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或负责人签字。 | 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采用承诺制(副教授以上)。如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知名奖项获奖,可提供相应获奖证明材料。 |
5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职业 资格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境外获得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最高学位(学历)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 构公证。 | 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副教授以上)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历)证书原件。 | ||||||
6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 应在 6 个月内。 | 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 不接收仅为本人声明无犯罪的宣誓性无犯罪记录。 外交(含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非宣誓性无犯罪记录可直接接收。 |
7 | 申请人体检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须由我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在 6 个月内。 | 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名单,可至当地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可入境前采用承诺制,入境后申领 《工作许可证》时应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境内机构:成都体检机构: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都市桐梓林北路1号, TEL:00000000 |
8 | 申请人 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 原件 | 1 | 电子 |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 JPG 格 式 , 大 小 40K-120k 字节之间像 素。 | 不得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
备注: 以上材料在申报时请提供电子扫描件(每份为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0XX) xxxxxx,xxxxxxx(X)类均需提供纸质档复印件,请在提交电子档同时提交纸质档到国际处。 1.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非英语外文材料原则上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章)。 2.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3.国籍变更的,须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中国驻外使领馆关于文书领事认证规定可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或具体联系相应的中国驻外使领馆。 |
附件 2: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所需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在线填写后导出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再上传至系统。 | 国际处上传电子件并验收原件 |
2 |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起止时间、职位、保险条款、盖章页(签字)。 复印件加盖校章 |
3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 护照有效期应在 6 个月以上。 |
4 | 申请人所持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章页或拘留许可信息页。 | 护照除遗失等特殊情况外,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 所 持 护 照 一 致。 |
5 | 申请人体检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在 6 个 月内。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 未提供的应提供 |
6 | 工作资历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要求同附件 1 | 非中文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校章,非英语外文材料原则上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章。外国高端人才(A)类(副教授以上)采用承诺制的可不再 提供纸质材料。 |
7 | 最高学历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要求同附件 1 | 非中文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校章,非英语外文材料原则上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章。外国高 端人才(A)类(副 |
教授以上)采用承诺制的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 ||||||
8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 | 要求同附件 1 | 非中文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校章,非英语外文材料原则上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章。外国高端人才(A)类(副教授以上)采用承诺制的可不再 提供纸质材料。 |
备注: 1.申请人须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 2.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交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核验的,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须提交原件核验。采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
附件 3: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所需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复 印件 | 份 数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在照片处粘贴 2 寸白底证件照 | 国际处提供空表 |
2 | 住宿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入境后 24 小时 x到派出所登记 | 申请人在华居住地辖 区派出所出具 |
3 | 申请人护照/国际旅行 证件首页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有效期不得少于 6 个 月 | |
4 | 签证页,入境章页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提交材料时现场 查验 | |
5 |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
6 | 体检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首次来华工作者需提供,有效期在 6 个月以内 |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国际旅游卫生保健中心地址:xx xxxxxx 0 x |
6 | 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 | 国际处提供 | |
7 | 涉外单位联系卡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国际处提供 |
随行家属所需材料 | |||||
8 | 家属护照、签证、入 境验讫章等 | 复印件/原件 | 各 1 | 有效期 6 个月以上 | |
9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证 | 复印件 | 1 | ||
10 | 住宿登记表 | 原件 | 1 | 持本人护照前往住地派出 所办理。 | 入境后 24 小时内到 辖区派出所登记 |
11 | 照片 | 纸质档 | 1 | 6 个月以内二寸白底免冠 正面彩色照 | |
12 | 夫妻关系证明 | 查原件收复印 件 | 1 | 非中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同时要求认证 | 中国驻境外使领馆 作认证 |
孩子出生证明 | 查原件收复印 件 | 1 | 同上 | 同上 | |
特别提醒:1. 单位申请函和单位联系卡由国际处提供; 2. 请核实护照的空白页是否留有签证的的空白页; 3. 首次来川工作者,需本人前往公安机采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