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6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德时代签订框架采购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为框架协议,所涉事项将由协议各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采购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一、合同签署概况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宁德时代”)本着诚实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签署了《框架采购合同》。
本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 xxxxxxxxxxxxxxx 0 x
主要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支付能力。 4、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宁德时代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x合同为双方长期采购供应的框架基础合同,具体每次采购内容以《采购订单》为准。
(一)供货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询价后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报价,乙方承诺报价在其有效期内是真实有效的。甲方不应因提出询价要求而受到任何约束。
2、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如实告知甲方标的市场行情及分包方信息。
(二)采购订单
1、甲方将通过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向乙方发送订单及其变更(以下统称"订单”)。订单在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除非甲方通知乙方该订单被变更或撤销,乙方应遵照订单履行交货义务。
2、如乙方对订单内容提出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期等。
(三)交付与验收
1、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负责以符合甲方和标的需要的适当包装和运输方式自行将标的运输或代办托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关管理、包装、储存、装卸(含目的地指定地点卸货)、运输及保险等费用。
2、正常情况下,甲方于标的完工或收货后三个月内启动验收,特殊情况另行沟通。验收最终完成日期应以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之日为准。
(四)付款
甲方对所交付标的全部验收合格并予以确认后,根据订单及双方约定之付款条件以及确认的收货情况,向乙方支付标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第三方根据法定责任向甲方要求损害赔偿,在乙方已造成缺陷或乙方直接对第三方负有责任的范围内,乙方应就该等索赔向甲方进行赔偿。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东杰智能成为宁德时代正式供应商,与宁德时代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表明宁德时代对公司智能物流仓储解决方案的进一步认可,也将促进公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在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合作是公司成立新能源事业部执行新能源业务发展战略后的有效成果,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及持续盈利能力提升。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签订的框架采购合同。
序号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 |
1 | 公司与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了堆垛机设备采购合同 | 2021年6月28日 | 协议正常履行中 |
2、本框架采购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框架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