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湖南长沙,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有产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搬运、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和运输。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24 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其他服务要求:
★(1)免费为甲方人员提供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或技术咨询,免费提供全套用户手册或操作规程。
(2)负责解决应用中出现的产品问题。在产品使用中,对于无法通过电话或邮件解决的问题,2 天内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普通问题在 24 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在 1 周内解决。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乙双方(指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30%合同款,产品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65 %合同款,剩余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七)备品备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24 小时 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84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八)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115 万元,以人民币报价(含税)。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价格不因实施期间市场变化及政策调整因素而变化。
(九)验收方式
1.提供技术指标及功能测试报告,并进行产品点验。
2.采购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进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高速 PIV 1 套,主要包括PIV 工业相机 2套、高频脉冲激光器 1 套、高精度同步器 1 套、PIV 采集分析软
件 1 套及相关其他附件 1 批。
(二)主要功能要求:
1、具备透明流场二维(2D2C)/面三维(2D3C)速度测量功
能;
★2、最大测量区域:@10hz(长度≥1.1m)*(宽度≥0.9m),
@15hz(长度≥0.9m)*(宽度≥0.6m),@ 23hz(长度≥0.3m)*
(宽度≥0.3m);
3、具备人工智能/AI 颗粒分析功能,基于神经网络架构,进行机器深度学习,实现单像素超高空间分辨率流场解算,不使用放大倍率镜头情况下,图像分辨率、速度矢量分辨率、矢量网格间距均可≤5.6 微米;
★4、测速范围:0m/s<测速范围≤20m/s。
(三)具体技术要求: 1、PIV 工业相机
★(1)分辨率≥(5310×4600)像素(两个方向都必须满足),最小双曝光时间间隔≤260ns,全分辨率下采集速率≥46 fps;
(2)最大灰度等级≥12bit;像素尺寸≤2.8μm(设备交付时需通过 1:1 倍率镜头拍摄标准尺进行像元尺寸实测);
(3)包含 532nm±15nm 窄带滤光镜,直径 50mm;
(4)50mm/F1.4 光学镜头;
(5)100mm/F2.8 微距镜头;
CamLink 传输协议双通道接口高速图像采集卡;可兼容国产麒麟操作系统。
2、高频脉冲激光器
★(1)双脉冲激光器,脉冲能量≥2*500mj@532nm;
(2)波长 532±2nm;1hz≤频率≤10hz,且连续可调;
★(3)能量不稳定度<3%;
(4)包含七关节高精度导光臂,长度 1.8 米;
(5)包含集成片光源:最薄处≤1mm;0.5m≤焦距≤1.5m,且可调;配备两套完整片光源(张角约 11 度和 33 度各一个)。
3、高精度同步器
★(1)时间精度≤0.25ns;同步控制器必须集成在 PIV 软件内,通过 PIV 软件进行控制;
(2)可独立使用,非插入计算机主板的同步卡或时序卡;至少 8 个输出通道;独立 1 通道输入,可外触发锁相工作;
(3)控制接口:USB 接口。 4、PIV 采集分析软件
★(1)PIV 数据采集、相机控制、激光控制、同步控制及 PIV 速度场分析功能须集成在同一软件;
(2)图像采集控制模块:相机控制方式:连续、外触发、外门控、PIV 模式;图像存储支持连续采集、连续存储,具体数量软件设定,支持硬盘长时间实时记录功能;集成相机、同步控制和激光器硬件控制在同一个窗口下操作;
(3)二维模块:支持 4 重迭代;具备窗口变形功能。具备自动模型边界模板屏蔽计算技术;集成多目录大批量数据自动处理功能,一次性最多可处理 16 个目录数据文件;
(4)支持多线程计算:自动根据计算机 CPU 个数优化多线程并行加速算法;
(5)三维(2D3C)分析模块:具备三维速度分析功能;
(6)GPU 加速模块:采用多核GPU 并行计算技术;
(7)颗粒分析模块:分析显示图像中颗粒的等效圆直径大小,空间位置坐标,颗粒截面面积、速度参数;
(8)颗粒浓度分析模块:二维浓度场分析,可输出浓度场数据分析显示文件,根据片光强度实时分析空间中的绝对浓度场分布;
(9)本征正交分解/POD 模块:可对流场输出的数据文件进行POD 分析,获得流场的 POD 能谱、POD 模态空间函数和时间系数,可辨识流场的主要含能模态;定量刻画流场的主要拟序结构;
(10)大区域拼合模块:优化区域流场测试结果无缝拼合功能,可在由多个小区域结果拼合成的大区域中绘制出完整而光滑的流线结果;
(11)AR 辅助实验模块(1 套):可实时无线 AR 显示实验中拍摄的粒子图像,辅助手动镜头对焦;可实时无线AR 显示相关 PIV 实验结果,辅助现场实验工况调节。头显模块:双目分辨率
≥1920*1080;双目刷新速率≥60Hz;
(12)VR 仿真显示套装(1 套):具备虚拟现实流场展示功能:通过佩戴 VR 头盔,对流场测量得到的流场结果和试验模型进行虚拟现实交互显示;准确还原真实 2D/3D 流动场景,便于对流场流动结构的观测。头戴式设备:双屏幕,单眼分辨率≥(1080
* 1200)像素,刷新率≥90 Hz;传感器内置陀螺仪;通过手柄
操作可以实现速度矢量放大缩小、密度调节、流场和模型场景视角调整和抓取。
★5、流动显示绿光片光源(1 套):波长 532±10 nm;功率
≥10W;0.3 米≤片光源可调范围≤3 米,展宽≥(0.3m*0.3m);可配合同步控制器外部脉冲调制,50μs≤脉宽可调范围≤1s;配备绿光窄带滤光镜用于两相流测量。
★6、流动显示蓝光片光源(1 套):波长 450±10nm;功率
≥30W;0.3 米≤片光源可调范围≤3 米,展宽≥(0.5m*0.5m);可配合同步控制器外部脉冲调制,50μs≤脉宽可调范围≤1s;配备蓝光窄带滤光镜用于两相流测量。
7、附件
(1)三维体视光学机构 2 套:实现 2 个相机在 0(含)-8
(含)度范围内可调;实现 2 个相机 sheimpflug 角度调节;定制大视野 2D3C 标定板,尺寸(长度≥1.2m)*(宽度≥0.9m);定制 2D3C 标定板,尺寸(长度≥0.6m) * (宽度≥0.4m);
(2)数据采集、分析工作站(1 台)
配置优于或等同于以下参数:W2223 CPU,64G 内存,2T 硬盘,512G 固态硬盘,8G 独立显卡(支持 GPU 加速算法),27 寸显示器;
(3)三脚架 3 支;
(4)双层可移动工作台 1 个:高精度铝合金组合双层工作台,负载≥100kg,附带自行轮及锁定装置,尺寸 (L≥800mm)
*(H≥800mm)*(W≥600mm);
(5)空心玻璃微球:5 微米≤粒径约≤20 微米,5KG;20微米≤粒径约≤60 微米,5KG。
(四)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至少 1 次产品部署、安装、拆卸、调试等支
持。
说明:
针对技术要求中“★”条款,除具体技术指标已明确的支撑
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支持材料予以响应(定制产品和服务要求除外),不限于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材料。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未 在 军 队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