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3,990,657.27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面向专业投资者)
(注册稿)
发行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xxxx: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3,990,657.27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2,395.88 万元
(2016 年度、2017 年度1和 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数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本次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1 如无特殊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 2017 年度/2017 年末数据均使用追溯调整后的数据,下同。
五、2017 年 12 月 19 日,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北京首都农业
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事项的公告》,称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对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重组,同时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本次重组后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2018 年 5 月,发行人正式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后,发行人管理层面大幅增加,理顺并规范管理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发行人如果不能有效地加强和规范集团管理,将会对自身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发行人合并重组后,对 2018 年期初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为保证
财务数据的可比性,本募集说明书中对资产划转前的原首农集团 2017 年度财务数据也进行了列示,并将其标示为“追溯调整前”财务数据,对资产划转后的首农食品集团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则列示为“追溯调整后”财务数据。
七、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
19,518.41 万元、114,322.39 万元、234,576.14 万元、293,322.11 万元和 158,396.47
万元,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0.47%、2.62%、2.05%、2.32%和 1.60%。发行人营业利润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主要从事的食品加工业和农牧业属于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产业,承担着保障北京市农牧产品供应稳定和价格稳定的职责,这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及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八、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 0 万元、34,110.68 万元、55,556.77
万元、70,932.87 万元和 37,513.57 万元,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18,414.18 万元、
92,129.98 万元、125,999.27 万元、134,451.25 万元和 70,924.33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107,895.19 万元、182,365.36 万元、343,166.07 万元、401,553.63 万元和
210,774.14 万元,公司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利润贡献较高。此类非经营性收益主要来自政府对农牧业的相关补贴、疏解腾退带来的补贴以及拆迁带来的
拆迁补偿。发行人作为作为北京市属唯一涉农都市型现代农业集团,长期以来享有政府对农牧业的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同时随着京郊的城市化建设持续获得纾解腾退拆迁补偿。但该部分收益受政府补贴政策、市政规划政策影响,具有一定不稳定性。
九、随着近年来发行人总体生产和投资规模的扩大,发行人负债规模持续增加。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705,977.98 万元、1,134,388.17 万元、2,651,169.97 万元、1,989,888.22 万元和 2,792,258.88 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 453,548.08 万元、573,019.64 万元、845,978.14 万元、2,188,628.75 万元和
2,213,514.2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78%、69.83%、69.05%、69.94%和 72.34%。
若后续发行人未能有效控制负债过快增长,可能面临的一定的财务风险。
十、病疫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几年,平均每年都有十几起疫情爆发,造成禽畜患病死亡,目前国内对生猪养殖影响较大的疫病主要有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对禽类养殖影响较大的疫病主要有禽流感等,这些疫病防治难度较大,人畜死亡率较高,很多中小型养殖企业也因此破产,同时重大疫病爆发会导致公众饮食和消费恐慌,并影响养殖企业饲养预期,从而对猪、禽存栏和市场供需影响较大,市场短期消极态势,例如肉类产品价格平均下跌、农民补栏的热情减退等。但考虑到畜牧产品非周期性需求特点,加之自身供需调节能力较强,因此疫情仅为短期影响因素。发行人核心业务包括畜禽良种繁育、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无论是发行人自身发生动物疫情还是区域爆发动物疫情,均会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程度和持续时间要根据疫情影响程度的大小而决定。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二、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
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三、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 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 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发行人 亦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 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1
第二节 发行概况 1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4
二、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及上市安排 18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8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1
五、认购人承诺 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23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2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4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34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34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36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41
一、增信机制 41
二、偿债计划 41
三、偿债资金来源 41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42
五、偿债保障措施 43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44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发行人概况 4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47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0
四、发行人股本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52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3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治理结构 60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76
八、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82
九、公司经营独立性情况 87
十、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88
十一、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152
十二、关联交易情况 163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或担保的情况 173
十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73
十五、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173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175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7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76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85
四、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186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96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8
七、偿债能力分析 224
八、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224
九、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225
十、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226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27
第八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231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231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31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31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31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32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3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234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234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4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24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4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6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296
一、备查文件内容 296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查阅地点 29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首农食品集团、发行人、本公 司 | 指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首农集团、原首农集团 | 指 |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国管中心 | 指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北京市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发行 |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 向专业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专业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近 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9 月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万xxx律师 | 指 | 北京市万xxx律师事务所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x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三元食品 | 指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首农股份 | 指 | 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华都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
三元种业 | 指 | 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三元 | 指 | 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 |
三元石油 | 指 | 北京三元石油有限公司 |
北郊农场 | 指 | 北京市北郊农场有限公司 |
东郊农场 | 指 | 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 |
西郊农场 | 指 | 北京市西郊农场有限公司 |
南郊农场 | 指 | 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 |
艾莱发喜 | 指 | 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 |
二商集团 | 指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京粮集团 | 指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x粮物流 | 指 | 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 |
SPF 猪 | 指 | Specific Pathogen Free pig,即为“无特定病原猪”。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SPF 猪不能带猪喘气病、猪萎缩性鼻炎、猪痢疾、猪伪 狂犬病、猪传染性肠胃炎等 7 种病病原 |
中育配套系 | 指 | 由父系(C03、C09)和母系(B06、B08)经多年采用先进的育种技术和测定手段精 心选育配套组合而成,遗传基本稳定 |
液态奶 | 指 | 由健康奶牛所产的鲜乳汁,经有效的加热杀菌方式处理后,分装出售的饮用牛乳。经国际乳业联合会的定义,液态奶是巴氏杀菌 乳、灭菌乳和酸乳三类乳制品的总称 |
发酵奶 | 指 | 用国际乳业联盟认可、对人体有益、纯培养 的乳酸菌,包括保加利亚乳杆菌、双歧杆菌、 |
嗜热链球菌、干酪乳杆菌等,接种于已消毒 的鲜牛奶或还原奶中,经过足够时间发酵而形成的一种酸牛奶制品 | ||
固态奶 | 指 | 奶粉和奶酪的总称 |
甲型流感 | 指 | 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体为新型的 甲型 H1N1 流感病毒。 |
三聚氰胺 | 指 | 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俗称密胺、蛋白精,可被用作化工原料,呈白色单斜晶体,几乎无味,微溶于水,对身体有害, 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
瘦肉精 | 指 | 一类动物用药,包括数种药物。将其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对人体 会产生副作用。 |
GAP | 指 |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即良好农业规范。是 1997 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的,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是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 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 |
HACCP | 指 |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被认为是控制食品安全和风味品质的最有效管理体系。是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农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 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 |
ISO9000 | 指 |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一组标准的统称,由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 标准 |
ISO14000 | 指 | 指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的管理标准,由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 定 |
ISO9001:2000 | 指 | 指 ISO9000 族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内 容,9001 为标准号,2000 为版本号 |
H7N9 | 指 | 一种新型禽流感,于 2013 年 3 月底在上海 和安徽两地率先发现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 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2,053.53 万元
设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923W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
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xx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2003654传真:010-62014068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
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审核及注册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出资人北京市国资委出具批复,同
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北
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0]【】号)。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3、债券期限:不超过 20 年期(含 20 年)(可续期公司债不受此限制),具体发行期限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5、债券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各期发行品种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8、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9、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10、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以公开方式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3、起息日:【】年【】月【】日。
14、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年至【】年每年的【】月【】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6、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上市安排:本次债券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4、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对外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网下簿记建档日:【】年【】月【】日 发行首日:【】年【】月【】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年【】月【】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x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 4 号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201406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联系人:xxx、xxx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608445
项目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万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3 层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2255600
经办律师:xx邮编:100025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xx广场五层负责人:xx
注册会计师: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5665120
邮编:100004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负责人: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091190
邮编:100077
(五)资信评级机构
机构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3 层-01评级人员: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4583355
邮编:100089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
负责人:【】
住所:【】
经办人员:【】联系电话:【】传真:【】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xx
xx: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04868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xx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 35.11%。
除上述关系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 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次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导致本次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 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 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市后,本次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 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 的风险、或者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风险,并面临不能 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由于本次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资本市场状况和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收入及盈利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本息;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但是,在债券存续期间,如果由于本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不能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本公司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可能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评级风险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但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上交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追溯调整前)、2017年末(追溯调整后)、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99%、78.28%、78.55%、66.46%和 72.34%,流动比率分别为 1.17、 1.19、1.17、1.24、1.22,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0.67、0.70、0.69、0.67,自 2017
年以来流动负债占比呈波动下降趋势,但流动负债占比仍然较大,速动比例较低。公司短期内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追溯调整前)、2017 年末(追溯调整后)、2018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258,430.58 万元、362,524.49 万元、564,357.39 万元、603,243.33 万元和 703,286.63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4.20%、5.22%、4.99%、4.52%和 4.87%。应收账款主要是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货款。发行人应收款项金额较大,若后续下游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回收晚于预期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长较快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追溯调整前)、2017 年末(追溯调整后)、2018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 341,946.19 万元、
414,003.35 万元、689,953.69 万元、851,137.29 万元和 823,206.61 万元。发行人
2018 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 2017 年末(追溯调整后)增加 161,183.60 万元,增幅为 23.36%,主要为商贸板块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对下游采购增加以及保障类住房建设应付工程款规模增大所致。随着发行人业务发展,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可能持续增加。若未来上游国内供应商赊购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应付账款账期缩短,并对营运资金造成一定压力。
4、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追溯调整前)、2017 年末(追溯调整后)、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551,271.36 万元、538,718.75 万元、795,973.51 万元、721,735.61 万元和 909,611.17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8.97%、7.76%、7.04%、5.41%和 6.30%。若部分款项出现坏账风险,后续不能及时回收,将对发行人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5、存货跌价及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经营以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和物产物流为主,生产规模较大,存货、生产性生物资产较多。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追溯调整前)、2017 年末(追溯调整后)、2018 年末及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1,595,782.05 万元、
1,973,841.48 万元、2,874,773.95 万元、3,460,267.74 万元和 3,901,969.28 万元,
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25.96%、28.45%、25.44%、25.91%和 27.04%,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产品、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为 166,044.03 万元、
186,763.25 万元、188,311.08 万元、195,106.00 万元和 201,374.63 万元,占公司
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2.70%、2.69%、1.67%、1.46%和 1.40%,主要包括种植业、林业和养殖的各类牲畜等。如果农产粮油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在建保障类住房销售出现市场风险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受到动植物疫病、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存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风险。
6、盈利能力偏弱的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 19,518.41 万元、114,322.39 万元、
234,576.14 万元、293,322.11 万元和 158,396.47 万元,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0.47%、
2.62%、2.05%、2.32%和 1.60%。公司营业利润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从事的食品加工业和农牧业属于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产业,属于微利产业;另一方面公司承担着保障北京市农牧产品供应稳定和价格稳定的职责,并非完全以盈利为目标。盈利能力较弱将对公司现金流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非经营性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 75,135.79 万元、37,011.63 万元、
58,340.29 万元、165,522.63 万元和 76,942.74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 0 万元、
34,110.68 万元、55,556.77 万元、70,932.87 万元和 37,513.57 万元,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18,414.18 万元、92,129.98 万元、125,999.27 万元、134,451.25 万元和 70,924.33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107,895.19 万元、182,365.36 万元、343,166.07
万元、401,553.63 万元和 210,774.14 万元,公司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利润贡献较高。该部分收益受合联营企业经营情况、政府补贴政策、市政规划政策影响,具有一定不稳定性。
8、债务规模上升及资产负债率增高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公司总体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负债规模稳步增加。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705,977.98 万元、1,134,388.17 万元、2,651,169.97
万元、1,989,888.22 万元和 2,792,258.88 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 453,548.08 万元、
573,019.64 万元、845,978.14 万元、2,188,628.75 万元和 2,213,514.28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67.78%、69.83%、69.05%、69.94%和 72.34%。较高的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增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91,311.70 万元、 11,889.65 万元、11,304.95 万元、101,364.03 万元和-274,699.89 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将对日常财务管理造成压力,可能对公司稳健经营及短期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729.11 万元、-
342,312.20 万元、-633,395.14 万元、-1,254,146.83 万元和-240,790.14 万元,近三
年及一期持续净流出,主要系新增固定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若未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将加大公司的筹资压力,可能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11、控股型公司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66.30 万元、
11,795.10 万元、11,675.67 万元和 9,118.19 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 50,872.06 万元、26,540.81 万元、129,230.70 万元和 63,209.58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54,263.01 万元、15,828.50 万元、20,284.01 万元和 29,952.24 万元。公司作为控股型集团公司,主要由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经营,盈利能力除受母公司自身经营影响外,受子公司经营情况、分红政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子公司盈利能力和分红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以至于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农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为明显,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等生产资料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农产品价格的变化。近年来,生产饲料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对农业生产成本影响显著。2006 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2018 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宽幅波动,并且贸易摩擦常态化等因素加大了农产品进出口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公司主要从事的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等板块,公司存在受国内外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现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社会的生活条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品味、营养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愈来愈高。我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国际食品
行业巨头相继进入国内市场,食品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尽管公司的农牧产品在北京市场均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3、重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受国家政策、市场、季节等因素影响,特别是旱、涝、虫等自然灾害会造成粮食减产、牲畜养殖数量减少,这将给原料供应带来一定影响,相应原材料价格也将随之波动,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存在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4、行业所处疫情风险
病疫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几年,平均每年都有十几起疫情爆发,造成禽畜患病死亡,目前国内对生猪养殖影响较大的疫病主要有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对禽类养殖影响较大的疫病主要有禽流感等,这些疫病防治难度较大,人畜死亡率较高,很多中小型养殖企业也因此破产,同时重大疫病爆发会导致公众饮食和消费恐慌,并影响养殖企业饲养预期,从而对猪、禽存栏和市场供需影响较大,市场短期消极态势,例如肉类产品价格平均下跌、农民补栏的热情减退等。但考虑到畜牧产品非周期性需求特点,加之自身供需调节能力较强,因此疫情仅为短期影响因素。发行人核心业务包括畜禽良种繁育、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无论是公司自身发生动物疫情还是区域爆发动物疫情,均会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程度和持续时间要根据疫情影响程度的大小而决定。
5、商贸板块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商贸板块除仓储物流业务外,也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在贸易过程中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如果发行人从事贸易的商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6、海外并购业务风险
2017 年,公司完成两项海外并购,并购标的主要产品分别为樱桃谷原种鸭和健康黄油涂抹酱系列。公司为海外并购设计了较为复杂的交易结构,并分别支付了 9.88 亿元和 6.25 亿欧元的交易对价。并购标的在经营模式、业务管理、外
部监管和市场环境等方面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这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未来公司未能有效加强管理,有可能面临并购标的控制权变更风险和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7、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各类养殖厂和专业市场在建设和运营中不同程度地影响xx环境,产生废水、废气、噪音。虽然按照首都发展功能定位的要求,发行人已按照产业目录将相关行业迁出北京,严格优选项目实施地,但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强,所处行业政策变化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三)管理风险
1、管理层级较多且行业分散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下属企业较多,管理链条较长,管理层次较多,且由于多元化经营策略, 公司近几年采取资本运作的方式收购了较多子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覆盖农牧业、食品加工业、物产物流业和商贸等产业,管理跨度相对较大,增加了实施有效管 控的难度。随着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高,子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 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竞争日趋剧烈,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大,从而对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未能有效加强管理、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有可能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兼并、重组带来的管理风险
2017 年 12 月 19 日,首农集团发布《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事项
的公告》,称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对首农集团、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食品集团,由首农食品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本次重组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2018 年 5 月,公司正式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后,公司管理层面大幅增加,理顺并规范管理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公司如果不能有效地加强和规范集团管理,
将会对自身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3、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风险
公司食品生产环节较多,对安全和质量的要求较高,尽管国家有严格的行业监管和相关规定,公司也有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安全监控,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对公司而言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风险。如果公司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负面新闻,将会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销售,对公司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4、公司治理结构缺失风险
依照《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7-13 人,
其中,职工董事 1 人。目前,发行人尚未召开职工大会选举职工董事,发行人将尽快按照章程约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依照《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 6 人,其
中,市国资委委派监事 4 人,职工监事 2 人。根据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关于调整市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办字【2018】31 号)文件,北京市国资委企业监事会办公室已被撤销,市国资委监事会后续不再参与发行人事务,因此原北京市国资委委派的外部监事xxx、xx、xx和xxx不再履行监事职责。截至目前国资委尚未任命新监事。
若发行人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构成长期未能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将面临法人治理结构缺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是享受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较多的政府扶持行业,同时也受到较多的政府调控影响。未来国家可能会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如加强税收征管、降低政府补助、取消地方政府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出台重大物价政策等。如果公司不
能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对生产经营做出相应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保障类住房政策风险
2014 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用以调整房地产市场,如加大棚户区改造、保障房投资发展规模等,为响应国家要求,发行人下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为保障房项目,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相对较小。但当地保障房政策及保障房供给情况,可能会对公司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建设进度、资金回笼速度、盈利水平以及项目的持续可获得性造成不利影响。
3、国家对粮食价格宏观调控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保证,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粮食市场的购销价格予以调控。为保证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政府采取托市收购和临时收储政策,以刺激和鼓励粮食生产,该政策的实施使得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人民生活的正常有序,尤其在通货膨胀上升较快的时期内,国家有可能对粮食产品终端销售价格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以防止食品价格的过快增长,这将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4、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肉鸡、生猪及奶牛等牲畜的养殖饲养过程中会产生粪便及用于各类禽舍清洁消毒与冲洗栏舍粪便排出的污水等污染物。随着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加强,社会对环保要求及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加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国家对环保要求、标准、处罚力度空间加大,有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应环保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变化,公司的生产和发展将会受到一定限制,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发行人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大公国际出具了《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 D【2020】 041 号),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和大公国际评级网站(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乳制品、肉类、粮油、糖酒、调味品等食品加工以及粮油食品相关商贸服务、物产物流和现代农牧业等业务。发行人重组完成后,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业务布局多元,拥有较多知名品牌,具备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现代农牧业具有规模优势,在畜禽良种方面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技术水平较高,发行人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唯一涉农都市型现代农业集团,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龙头地位,能够得到较大外部支持;但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众多且涉及经营板块跨度较大,所处养殖行业动物疫病风险较大,周期性较强,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影响较大,有息债务持续增长,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2、优势
(1)公司与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重组完成后,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在推进京津冀区域农产品供应网络一体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公司业务布局多元,拥有较多知名品牌,在业内及消费者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3)公司目前可以依托集团内的企业完成食品从采购、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生产,现代农牧业具有规模优势,畜禽良种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技术水平较高;
(4)公司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唯一涉农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龙头地位,能够得到北京市政府财政支持,同时从事保障类住房建设及销售业务可获得较多拆迁补偿款。
3、关注
(1)公司下属企业较多,管理链条较长,同时子公司涉及经营板块跨度较大,面临一定管理和经营风险;
(2)公司养殖业板块面临较大市场和动物疫病风险,周期性较强;
(3)受开发保障房业务收到的拆迁补偿款逐年增长和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
(4)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增长,有息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北京首农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发行人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上会评审、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大公国际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与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与国内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截至 2019 年 9 月末,首农食品集团从国内各主要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 1,988.99
亿元,已经使用 494.19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 1,494.80 亿元。主要银行的授信情况如下:
表:公司 2019 年 9 月末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数额 | 未使用数额 |
北京农商银行 | 140.44 | 72.13 | 68.31 |
中国建设银行 | 190.00 | 30.95 | 159.05 |
华夏银行 | 143.70 | 14.35 | 129.35 |
中国工商银行 | 161.72 | 82.72 | 79.00 |
北京银行 | 218.12 | 36.08 | 182.0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100.00 | 16.00 | 84.00 |
中信银行 | 130.00 | 21.87 | 108.13 |
中国民生银行 | 70.00 | 21.84 | 48.1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00.00 | 0.17 | 99.83 |
光大银行 | 50.00 | - | 50.00 |
中国银行 | 76.65 | 24.53 | 52.12 |
浙商银行 | 35.00 | - | 35.00 |
中国平安银行 | 40.00 | - | 40.00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4.00 | 33.00 | 1.00 |
兴业银行 | 110.00 | 17.31 | 92.69 |
上海银行 | 62.00 | - | 62.00 |
香港汇丰银行 | 39.94 | 21.82 | 18.12 |
中国交通银行 | 82.00 | 7.82 | 74.18 |
广发银行 | 65.00 | 4.95 | 60.05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30.80 | 27.58 | 3.22 |
其他 | 109.62 | 61.07 | 48.55 |
合计 | 1,988.99 | 494.19 | 1,494.80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序 号 | 债券简称 | 债券种类 | 发行 规模 | 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票面利 率 | 兑付情况 |
1 | 16 京粮 SCP001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6-01-21 | 2016-10-17 | 2.75 | 正常兑付 |
2 | 16 首农 PPN001 | 定向融资工具 | 5 | 91 天 | 2016-01-28 | 2016-04-28 | 3.60 | 正常兑付 |
3 | 16 首农 SCP001 | 超短融 | 12 | 270 天 | 2016-03-14 | 2016-12-09 | 2.80 | 正常兑付 |
4 | 16 京粮 SCP002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6-04-11 | 2017-01-06 | 2.78 | 正常兑付 |
5 | 16 京二商 SCP001 | 超短融 | 4 | 270 天 | 2016-06-14 | 2017-03-11 | 3.23 | 正常兑付 |
6 | 16 京粮 SCP003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6-06-27 | 2017-03-24 | 3.00 | 正常兑付 |
7 | 16 京粮 SCP004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6-07-28 | 2017-04-24 | 2.84 | 正常兑付 |
8 | 16 京粮 MTN001 | 中期票据 | 5 | 5+N 年 | 2016-08-11 | 2021-08-11 | 3.69 | 尚未兑付 |
9 | 16 京二商 SCP002 | 超短融 | 6 | 270 天 | 2016-08-29 | 2017-05-26 | 2.90 | 正常兑付 |
10 | 16 首农 SCP002 | 超短融 | 8 | 270 天 | 2016-08-30 | 2017-05-27 | 2.85 | 正常兑付 |
11 | 16 首农 MTN001 | 中期票据 | 5 | 3 年 | 2016-09-13 | 2019-09-13 | 3.14 | 正常兑付 |
12 | 16 首农 SCP003 | 超短融 | 12 | 270 天 | 2016-11-18 | 2017-08-15 | 3.38 | 正常兑付 |
13 | 17 首农 01 | 公司债券 | 10 | 3+2 年 | 2017-04-11 | 2022-04-11 | 4.63 | 尚未兑付 |
14 | 17 首农 02 | 公司债券 | 10 | 3+2 年 | 2017-08-10 | 2022-08-10 | 5.00 | 尚未兑付 |
15 | 17 首农 MTN001 | 中期票据 | 5 | 3 年 | 2017-12-18 | 2020-12-18 | 5.60 | 尚未兑付 |
16 | 18 京粮 SCP001 | 超短融 | 5 | 60 天 | 2018-03-13 | 2018-05-12 | 4.80 | 正常兑付 |
17 | 18 首农 MTN001 | 中期票据 | 10 | 3 年 | 2018-03-29 | 2021-03-29 | 5.14 | 尚未兑付 |
18 | 18 京粮 SCP002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8-03-30 | 2018-12-25 | 4.75 | 正常兑付 |
19 | 18 京粮 MTN001 | 中期票据 | 10 | 3+N 年 | 2018-04-13 | 2021-04-13 | 5.50 | 尚未兑付 |
20 | 18 京粮 SCP003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8-08-24 | 2019-05-21 | 3.87 | 正常兑付 |
21 | 18 京粮 SCP004 | 超短融 | 10 | 270 天 | 2018-08-31 | 2019-05-28 | 3.80 | 正常兑付 |
22 | 18 京粮 SCP005 | 超短融 | 5 | 270 天 | 2018-11-16 | 2019-08-13 | 3.45 | 正常兑付 |
23 | 18 京粮 SCP007 | 超短融 | 5 | 33 天 | 2018-11-22 | 2018-12-25 | 2.78 | 正常兑付 |
24 | 18 京粮 SCP006 | 超短融 | 5 | 30 天 | 2018-11-23 | 2018-12-23 | 2.83 | 正常兑付 |
25 | 18 首农 MTN002 | 中期票据 | 20 | 3+N 年 | 2018-12-20 | 2021-12-20 | 5.00 | 尚未兑付 |
26 | 18 京粮 MTN002 | 中期票据 | 3 | 3+N 年 | 2018-12-21 | 2021-12-21 | 4.91 | 尚未兑付 |
27 | 19 首农食品 SCP001 | 超短融 | 6 | 270 天 | 2019-03-04 | 2019-11-29 | 3.08 | 报告期后正 常兑付 |
28 | 19 首农食品 MTN001 | 中期票据 | 11 | 3 年 | 2019-03-14 | 2022-03-14 | 3.80 | 尚未兑付 |
29 | 19 京粮 SCP001 | 超短融 | 10 | 270 天 | 2019-03-15 | 2019-12-10 | 3.15 | 报告期后正 常兑付 |
序 号 | 债券简称 | 债券种类 | 发行 规模 | 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票面利 率 | 兑付情况 |
30 | 19 首农食品 SCP002 | 超短融 | 8 | 270 天 | 2019-08-13 | 2020-05-09 | 2.90 | 尚未兑付 |
31 | 19 首农食品 SCP003 | 超短融 | 6 | 270 天 | 2019-08-20 | 2020-05-16 | 2.90 | 尚未兑付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回售日期 | 到期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规 模 | 发行利率 | 余额 |
1 | 17 首农 02 | 2017-08-08 | 2020-08-10 | 2022-08-10 | 3+2 | 10 | 5.00 | 10 |
2 | 17 首农 01 | 2017-04-07 | 2020-04-13 | 2022-04-11 | 3+2 | 10 | 4.63 | 10 |
3 | 19 京粮 Y1 | 2019-12-27 | - | 2022-12-30 | 3+N | 10 | 4.30 | 10 |
4 | 19 二商 Y1 | 2019-12-26 | - | 2022-12-30 | 3+N | 12 | 4.40 | 12 |
公司债券小计 | - | - | - | - | 42 | - | 42 | |
5 | 20 首农食品(疫情防控债)SCP001 | 2020-02-18 | - | 2020-08-17 | 180 天 | 10 | 2.50 | 10 |
6 | 19 首农食品 SCP004 | 2019-12-03 | - | 2020-06-01 | 180 天 | 6 | 2.65 | 6 |
7 | 19 首农食品 MTN004 | 2019-10-28 | - | 2022-10-30 | 3+N | 10 | 4.40 | 10 |
8 | 19 首农食品 MTN003 | 2019-10-25 | - | 2022-10-28 | 3 | 5 | 3.77 | 5 |
9 | 19 首农食品 MTN002 | 2019-10-23 | - | 2022-10-25 | 3+N | 10 | 4.40 | 10 |
10 | 19 首农食品 SCP003 | 2019-08-19 | - | 2020-05-16 | 270 天 | 6 | 2.90 | 6 |
11 | 19 首农食品 SCP002 | 2019-08-12 | - | 2020-05-09 | 270 天 | 8 | 2.90 | 8 |
12 | 19 首农食品 MTN001 | 2019-03-12 | - | 2022-03-14 | 3 | 11 | 3.80 | 11 |
13 | 18 京粮MTN002 | 2018-12-19 | - | 2021-12-21 | 3+N | 3 | 4.91 | 3 |
14 | 18 首农MTN002 | 2018-12-18 | - | 2021-12-20 | 3+N | 20 | 5.00 | 20 |
15 | 18 京粮MTN001 | 2018-04-11 | - | 2021-04-13 | 3+N | 10 | 5.50 | 10 |
16 | 18 首农MTN001 | 2018-03-28 | - | 2021-03-29 | 3 | 10 | 5.14 | 10 |
17 | 17 首农MTN001 | 2017-12-14 | - | 2020-12-18 | 3 | 5 | 5.60 | 5 |
18 | 16 京粮MTN001 | 2016-08-09 | - | 2021-08-11 | 5+N | 5 | 3.69 | 5 |
19 | 15 京粮MTN001 | 2015-12-11 | - | 2020-12-14 | 5+N | 5 | 4.38 | 5 |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 - | - | 25 | - | 25 | |
合计 | - | - | - | - | 67 | - | 67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已到期的债券均已按期兑付,尚未到期兑付的债券均已按期足额向投资者支付了应付债券利息。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 年 9 月末/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追溯调整后)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追溯调整前) | 2016 年末/ 2016 年度 |
流动比率 | 1.22 | 1.24 | 1.17 | 1.19 | 1.17 |
速动比率 | 0.67 | 0.69 | 0.70 | 0.67 | 0.72 |
资产负债率(%) | 72.34 | 69.94 | 69.05 | 69.83 | 67.78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 | 3.60 | 4.83 | 4.29 | 3.0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发行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次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业务产生的利润和未来可支配现金流。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x次债券无增信安排。
二、偿债计划
x次债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年至【】年每年的【】月【】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x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年【】月【】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偿债资金来源
x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追溯调整前)、2017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4,116,023.16 万元、4,370,366.20万元、11,428,130.06 万元、12,659,908.90 万元和 9,924,268.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5,508.71 万元、123,061.70 万元、212,801.17 万元、 258,877.76 万元和 103,546.0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5,772,275.18万元、5,390,726.21 万元、13,858,148.54 万元、16,699,918.31 万元和 12,032,902.02
万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收入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
资产余额为 8,658,444.55 万元,其中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流动资产余额为381,245.84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明细构成如下:
表: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明细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科目 | 金额 | 占比 |
货币资金 | 1,802,195.32 | 20.81%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713,541.07 | 8.24% |
预付款项 | 1,051,124.39 | 12.14% |
其他应收款 | 909,611.17 | 10.51% |
存货 | 3,901,969.28 | 45.07% |
合计 | 8,378,441.23 | 96.77% |
流动资产合计 | 8,658,444.55 | 100.00% |
(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公司自成立以来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国内各家
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 1,988.99 亿元,已经使用 494.19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
1,494.80 亿元。倘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公司及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本息,公司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各家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完成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结合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 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x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六)专项偿债账户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开设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偿债专户内的资金除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协调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
x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以下事件构成本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二)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本息;
(三)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仍未得到纠正;
(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六)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人履行本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七)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发生,受托管理人可根据有效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支付。如果本公司发生其他违约事件,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在主承销商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法定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2,053.53 万元
设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923W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
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2014068
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根据中央关于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精神,1979 年由北京郊区经过半年的筹备,将北京市郊区十八个国营农场组成联合企业,正式命名为“北京市长城农工商联合企业”,下属 33 家公司及农场,实行农工商并举,产、供、销一体经营模式发展。
1999 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京政函[1999]63 号)文件批准,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更名为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90,889.00 万元。
2001 年 4 月 10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更名为北京市三元集团总公司,2002 年 9 月 28 日再次更名为北京市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收资本变更为 94,176.68 万元。
2008 年,公司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企[2008]2588》号文件,收到北京市
财政局拨付的用于增加国家资本金 1,500 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95,676.68 万元。
2009 年,公司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实收资本变更为 95,558.96 万元。同
年 4 月,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实施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09]93 号)文件批准,公司吸收华都集团、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目前尚未纳入公司报表),更名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17,247.12万元,并经北京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京安华信验字
(2009)第 005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0 月,根据《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拨付的增资款资金 23,863 万元按增
加实收资本处理,增加国有资本及权益 23,863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141,110.20
万元,由北京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安华信验字(2011)第
003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2 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追加农口企业 2011 年
项目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11]1704 号),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将北京
市财政局拨付预算资金 5,719.23 万元按增加实收资本处理,增加国有资本及权益
5,719.23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146,829.43 万元。
2011 年 12 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拨付 201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文件》,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将
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的“奶牛良种高效繁育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资金 3,800.00 万元
按增加实收资本处理,增加国有资本及权益 3,800.00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150,629.43 万元。
2012 年 11 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第三批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12]1248 号),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将北京市财政
局拨付专项用于“双河农场水利与农业项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3,000.00
万元按增加实收资本处理,增加国有资本 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153,629.43 万元。
2012 年 11 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追加农业企业项目预算的函》(京
财农指[2012]1530 号),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将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用于“生
产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资金 1,000.00 万元、用于“肉鸡切块生产线自动化加工设
备升级改造”的项目资金 400.00 万元和用于“首农食品经营中心食品质量安全检
测体系建设”的项目资金500.00 万元按增加实收资本处理,增加国有资本1,900.00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155,529.43 万元。
2012 年 12 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追加 2012 年种业项目市级项目资
金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12]2090 号),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将北京市
财政局拨付用于“北京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租代种鸡场建设”的项目资金 657.36 万
元、用于“北京鸭育种核心区建设”的项目资金 670.89 万元按增加实收资本处理,
增加国有资本 1,328.25 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 156,857.68 万元。
2013 年 3 月,公司调整对下属子公司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60.00 万
元,实收资本减至 156,797.68 万元。2013 年 12 月,根据《关于拨付 2013 年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指[2013]255 号),公司将 2013 年 11 月
25 日收到的北京市财政局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000.00 万元,专项用于
“黑猪养殖基地(南口)建设项目”,增加了国家资本金,实收资本增加至 161,797.68
万元。
2014 年 4 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元乳业项目预算资金的函》(京财农指[2013]2301 号),公司将收到的北京市财政局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00,000.00 万元,专项用于“三元
乳业项目”增加了国家资本金,实收资本增加至 261,797.68 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 2015 第 146 号),公司收到 201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 450.00 万元,用于支持新兽药羊衣原体基团工程亚单位疫苗规模化生产工
艺优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收资本增加至 262,247.68 万元。
2015 年 9 月 15 日,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 2015 第 277 号),公司收到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支持农产品“互联网+”封闭供应链运营模式研究与应用项
目,实收资本增加至 262,747.68 万元。
2015 年 9 月 15 日,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 2015 第 289 号),公司收到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支持中科电商谷孵化器项目,实收资本增加至 262,947.68
万元。
2015 年 9 月 15 日,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 2015 第 296 号),公司收到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 200.00 万元,增加国家资本金,用于支持企业管控云平台项目,实收资本增
加至 263,147.68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8 日,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资金的通知》(京国资 2016 第 5 号),公司收到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
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支持三元种业公司京津冀协同发展“菜篮子”基地建设项
目,实收资本增加至 273,147.68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宣布,对首农集团、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食品集团。集团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实收资本增加至 602,053.53 万元。
2018 年 5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相关任免文件,公司重组后成立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国丰。
2019 年 2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变更为 602,053.53 万元,同时经营范围变更为“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的通知》(京国资 [2017]215 号),首农集团、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食品集团,由首农食品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
2018 年 5 月,首农集团取得核准后的新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北京首农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和 2018 年 9 月,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完成工商变更,取得核准后的新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变更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联合重组进入首农集团的资产截至 2017 年末的
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占首农集团截至 2017 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的比重均超过 50%,营业收入总额占首农集团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交易完成的时间距今已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并范围内股权划转所致,发行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对 2017 年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所述,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重大资产重组后合并数据及并购标的数据对比情况
表:2018 年首农食品集团、京粮集团、二商集团重要财务数据对比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财务数据项目 | 首农食品集团 | x粮集团 | 二商集团 |
流动资产合计 | 7,721,187.46 | 1,908,288.08 | 1,399,392.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31,308.61 | 1,179,460.58 | 543,933.28 |
资产总计 | 13,352,496.08 | 3,087,748.66 | 1,943,325.43 |
流动负债合计 | 6,207,327.80 | 1,633,203.04 | 1,181,676.3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31,991.77 | 587,177.77 | 109,963.57 |
负债合计 | 9,339,319.57 | 2,220,380.81 | 1,291,639.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51,940.93 | 549,159.21 | 569,117.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13,176.51 | 867,367.85 | 651,685.51 |
营业收入 | 12,659,908.90 | 4,206,392.78 | 4,106,787.33 |
营业利润 | 293,322.11 | 110,378.86 | 34,090.31 |
利润总额 | 401,553.63 | 121,955.08 | 31,781.73 |
净利润 | 298,311.75 | 82,759.39 | 18,92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64.03 | 23,118.22 | -26,307.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4,146.83 | -133,501.69 | 39,112.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522.36 | 161,693.08 | -8,882.38 |
四、发行人股本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权变动。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100%
100%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股权关系图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 3,500,000.00 万元。国管中心是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的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融资平台,其主要职责是:实现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平台,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平台,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平台,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平台,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平台,为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平台。国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钢铁、能源、基础设施、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医药、房地产、轻工业等领域。
根据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18 年
末,国管中心资产总计 277,266,456.88 万元,负债合计 186,359,503.08 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 90,906,953.80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99,340,553.22 万元,净
利润 4,293,644.24 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管中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它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为北京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北京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代表北京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资产等。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32 户。
表: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食品加工业 | 149,755.74 | 直接: 35.79 |
间接: 19.64 | |||||
2 | 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84,000.00 | 45.32 |
3 | 北京盛华四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500.00 | 100.00 |
4 | 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80,068.30 | 直接: 97.35 |
间接:1.95 | |||||
5 | 北京市 SPF 猪育种管理中心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148.00 | 100.00 |
6 | 北京南牧兴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300.00 | 100.00 |
7 | 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6,993.08 | 100.00 |
8 | 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12,151.10 | 100.00 |
9 | 北京市西郊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1,600.00 | 100.00 |
10 | 北京市北郊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10,146.01 | 100.00 |
11 | 北京市双桥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9,108.63 | 100.00 |
12 | 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10,700.00 | 100.00 |
13 | 北京市通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业 | 3,000.00 | 100.00 |
14 | 北京市巨山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819.25 | 100.00 |
15 | 北京市延庆农场有限公司 | 北京 | 现代农牧业 | 1,250.00 | 100.00 |
16 | 北京市华成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3,305.24 | 100.00 |
17 | 北京盛福大厦有限公司 | 北京 | 酒店服务 | 20,858.34 | 100.00 |
18 | 北京三元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酒店服务 | 100.00 | 100.00 |
19 | 北京首农香山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 | 酒店服务 | 100.00 | 100.00 |
20 | 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 山东 | 食品加工业 | 8,000.00 | 100.00 |
21 | 北京三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其他专业咨询 | 1,100.00 | 100.00 |
22 | 北京三元石油有限公司 | 北京 | 机动车燃料零售 | 7,722.20 | 70.00 |
23 | 北京三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北京 | 交通运输 | 2,202.80 | 100.00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24 | 北京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 北京 | 机动车燃料零售 | 13,808.46 | 51.00 |
25 | 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 | 商贸流通业 | 50,000.00 | 100.00 |
26 | 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物产物流业 | 2,200.00 | 100.00 |
27 | 北京市裕农优质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 | 北京 | 蔬菜加工业 | 100.00 | 100.00 |
28 | 京农工商澳洲有限公司 | 澳州 | 农业服务业 | 619.18 | 100.00 |
29 | BeijingEnterprises(Dairy)Limited | 香港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0.20 | 54.51 |
30 | 首农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代理 | 120.08 | 100.00 |
31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谷物、豆及薯类 批发 | 90,000.00 | 98.35 |
32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糕点、糖果及糖 批发 | 191,157.90 | 100.00 |
公司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介绍:
1、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食品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金 149,755.74 万元,于 2003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5.43%。截至 2017 年末,三元食品有员工 8,000 余人,是以奶业为主,兼营麦当劳快餐和房地产开发的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营业范围为: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冷食冷饮;生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开发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装、修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非融资租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教育咨询;展览会票务代理。(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 年末,三元食品资产总额为1,347,543.13 万元,负债总额751,271.29
万元,净资产 596,271.84 万元;2018 年三元食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45,584.40 万
元,净利润 18,624.38 万元。
2、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北京市粮食局下属企业的基础上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京政函[1999]11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北京市粮食局所属企业所实际占有的国家资本金 9 亿元作为出资,组建京粮集团。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11 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末,京粮集团注册资本为 90,000.00 万元,营业范围为:粮食收购;代理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机动车险;粮食储存、加工、销售;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7 年 12 月,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首农集团、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食品集团。截至目前,首农食品集团、京粮集团及二商集团均已经完成工商信息变更。
截至 2018 年末, 京粮集团资产总额为 3,087,748.66 万元, 负债总额
2,220,380.81 万元,净资产 867,367.85 万元;2018 年京粮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206,392.78 万元,净利润 82,759.39 万元。
3、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商集团的前身是北京市第二商业局。1993 年 2 月,转制为企业集团,名称为北京食品工贸集团总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7 年 10 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将名称改为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1,157.90 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食品、机械设备(限集团子企业经营)购销食品、饮料零售烟中西餐代理家财险、货运险、企业财产险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购销食品添加剂、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货物仓储服务经济信息
咨询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热力供应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7 年 12 月,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首农集团、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集团。截至目前,首农食品集团、京粮集团及二商集团已经完成工商信息变更。
截至 2018 年末, 二商集团资产总额为 1,943,325.43 万元, 负债总额
1,291,639.92 万元,净资产 651,685.51 万元;2018 年二商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106,787.33 万元,净利润 18,921.56 万元。
(二)公司主要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公司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合营公司 | |||
1 |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 | 2,800.00(美元) | 50.00% |
2 | 山东六和樱桃谷种鸭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 |
3 | 河南xx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 | 1,017.00(美元) | 50.00% |
4 | 北京中科电商谷投资有限公司 | 100,400.00 | 50.00% |
5 | 北京双信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 | 50.00% |
6 | 农港控股有限公司 | 6,000.00 | 50.00% |
7 | 北京二商中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25.00 | 48.00% |
8 | 北京华藤示范米业有限公司 | 375.70(美元) | 50.00% |
9 | 北京正大畜牧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 |
10 | 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 | 500.00(美元) | 50.00% |
联营公司 |
1 | 北京xxx水果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0(美元) | 20.00% |
2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14,847.47 | 0.00% |
3 | 北京光明饭店有限公司 | 2252.90(美元) | 30.00% |
4 | 北京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 | 3146.845(美元) | 20.00% |
5 | 北京三元禾xxx有限公司 | 1,000.00 | 30.00% |
6 | 甘肃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8.00% |
7 | 北京华都诗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8,976.05 | 40.00% |
8 | 北京全聚德三元金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40.00% |
9 | 北京好麦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661.00 | 20.60% |
10 | 北京百年栗园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 2,000.00 | 25.00% |
11 | 徐州xxx家禽有限公司 | 1,000.00 | 40.00% |
12 | 山东宁阳和樱种鸭有限公司 | 4,000.00 | 0.00% |
13 | 苏州众英种鸭有限公司 | 700.00 | 40.00% |
14 | 北京枫树置业有限公司 | 8,277.00 | 30.00% |
15 | 北京东澜新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34.00% |
16 | 北京辛普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1,080.00(美元) | 47.50% |
17 | 北京北郊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30.00% |
18 | 甘南县首农黑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97.89 | 49.00% |
19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 | 33.00% |
20 | 天津北方糖业物流有限公司 | 16,200.00 | 40.00% |
21 | 天津津洋浩鑫有限公司 | 12,000.00 | 40.00% |
22 | 北京美添前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30.00% |
23 | 河北裕xxx养殖有限公司 | 9,308.75 | 20.00% |
24 | 益阳二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30.00% |
25 | 北京市中瑞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30.00% |
26 | 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28,000.00 | 30.00% |
27 | 北京本乡良实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 487.40 | 33.00% |
28 | 北京佐竹精麦面粉有限公司 | 3,485.00 | 40.00% |
29 | 北京丘比食品有限公司 | 68,500.00 (日元) | 35.00% |
30 | 北京三元长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 | 39.26% |
其中,重要的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1、北京xxx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西餐饮服务及销售餐厅食品和冷热饮料等,注册资本 2,080.00 万美元,法人代表xx,公司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末,北京xxx食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37,554.15 万元,负
债总额 44,605.62 万元,净资产 192,948.53 万元;2018 年北京xxx食品有限公
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9,250.29 万元,净利润 45,718.12 万元。
2、北京中科电商谷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电商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03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00,400 万元,法人代表为xxx。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电脑图文设计;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8 年末,北京中科电商谷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9,267.70 万元,
负债总额 112,736.48 万元,净资产 96,331.23 万元;2018 年北京中科电商谷投资
有限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024.80 万元,净利润 17.73 万元。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08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1,214,847.4694 万元,法人代表为xxx。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8 年末,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88,112,814.50
万元,负债总额 82,965,511.00 万元,净资产 5,147,303.50 万元;2018 年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52,961.70 万元, 净利润 725,211.10 万元。
4、北京枫树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枫树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09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8,277 万元,法人代表为xxx。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
截至 2018 年末,北京枫树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79,278.04 万元,负债
总额 117,512.88 万元,净资产 61,764.16 万元;2018 年北京枫树置业有限公司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356.93 万元,净利润 4,595.95 万元。
5、中储粮(xx)xxxxxxxx
xxx(xx)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其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30%,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0%。注册地天津市xxxxxxxxxxxxx 00 x,主要经营范围粮食、油脂、油料仓储及中转服务。
截至 2018 年末,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46,949.48 万元,
总负债 7,786.94 万元,净资产 39,162.53 万元;2018 年度中储粮(天津)仓储物
流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53.37 万元,净利润 501.77 万元。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北京市国资委负责,经北京市国资委以书面形式授权,董事会可行使市国资委的部分职权。
根据《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7-13 名成员构成,
其中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部董事 1 人,由北京市国
资委任命。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连任。董事长需定期代表董事会向市国资委述职。
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包括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等。公司董
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并对股东负有勤勉尽责的义务,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将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董事会的议题涉及董事本人时,该董事应遵循回避制度。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参加方可举行。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据《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6 人组成,其中北
京市国资委委派 4 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2 人。根据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关于调整市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办字【2018】31 号)文件,北京市国资委企业监事会办公室已被撤销,市国资委监事会后续不再参与发行人事务,因此原北京市国资委委派的外部监事xxx、xx、xx和xxx不再履行监事职责。截至目前,发行人正常履职监事共两名,分别为xxx先生和x恩女士,其他监事的任免安排尚待进一步确定。本次监事变动后,监事总人数为 2 人,监事会成员尚待作进一步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市委的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经市委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保持独立,治理结构较为清晰。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工作办公室、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宣传部、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金融投资部、房地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安全保卫部、企业文化部、农牧管理部、审计部、食品安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信息化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巡查办公室、工会等行政部门。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各部门职能情况
1、办公室
(1)综合协调集团公司行政事务,负责督办集团公司经理层决策决议的落实;
(2)总体负责集团公司危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文书、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和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接待工作、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
(5)负责集团公司经理层的秘书工作,负责总经理有关报告和讲话的起草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行政事务管理;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
(1)负责开展对党的方针政策、宏观经济、政府政策、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和行业信息的研究;
(2)负责集团公司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要文件的起草、编印、提交或发布;
(3)负责宏观经济如行业综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发布经济及行业信息摘要,为领导经营和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4)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决策论证,对企业重大决策开展专题研究;
(5)研究集团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趋势与行业信息,为决策提供参考;
(6)分析宏观经济,定期发布经济信息摘要;
(7)负责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工作情况的汇总、跟踪;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委办公室
(1)负责筹备党委(常委)会会议;
(2)负责组织党委(常委)会会议通知、议案等材料;
(3)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负责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有关文件的起草、传递和归档工作;
(4)负责检查督促党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递交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有关报告和讲话的起草以及党委相关文件的起草递交工作;
(7)协助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的指示、决定;
(8)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方针政策、综合信息等各方面动态的研究和反馈,为党委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
(9)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董事会办公室
(1)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
(2)负责组织董事会会议材料;
(3)按照董事会要求,参与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论证,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4)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
(5)负责反馈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
(6)负责办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建立健全与董事的联系沟通机制;
(8)负责市国资委和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出具的报告,负责初步核实须由董事长签发的文件;
(9)负责集团公司董事长有关报告和讲话的起草以及相关文件的起草递交工作;
(10)负责与监事会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做好监事会反馈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11)参与集团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12)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深化改革工作办公室
(1)推动集团公司重组工作;
(2)研究提出集团公司中长期改革规划建议;
(3)汇总提出年度集团公司改革工作要点,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5)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集团公司改革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6)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为集团公司改革决策提供参考;
(7)负责处理集团公司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8)研究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及集团管控模式;
(9)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1)负责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团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开发、培训和管理;
(5)对口协调集团公司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薪酬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范畴;
(6)负责拟订集团公司二级企业负责人、总部员工薪酬分配方案;
(7)负责集团公司二级企业负责人、总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人力资源相关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11)指导并协助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人员分流安置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12)负责集团公司老干部管理工作及总部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集团公司统战、侨务、复转军人安置、出国政审、干部因私出国
(境)管理、政工职称评定等工作;
(14)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日常工作;
(1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培训部(人力资源部的二级部)
(1)负责制定、实施集团公司的培训计划,指导二级企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管理、追踪和考核培训效果;
(2)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培训师资源库和学员档案,负责与培训机构的联络和洽谈工作;
(3)协调并组织集团领导参加年度调训;
(4)协助总部部室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推荐、审核、上报等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6、党委宣传部
(1)负责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精神xx建设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党员宣传教育工作;
(5)主办集团公司内刊,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刊及新媒体平台监督与管理;
(6)负责集团公司史志编纂工作;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管理部
(1)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并按月就集团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提交书面的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负责对集团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营财务指标进行研究,并提出编制意见;
(3)负责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编制年度全面预算书
(草案),审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提出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意见;
(4)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的融资和担保工作,指导、协调资金管理中心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收益、服务费和土地收益的催缴工作;
(7)负责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8)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集团公司产权登记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相关工作;
(11)负责集团公司实物资产的处置;
(12)负责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的委派提名及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
(13)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财务会计工作;
(14)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的二级部)
(1)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起草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依照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各项资金业务,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2)审核、汇总资金收支预算,科学预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增强集团公司整体融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成员单位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借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有效控制风险;
(4)对资金流动的时间、流量、流向实施日常调度,依据资金预算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其合规性实施监控;
(5)检查、指导、监督、评价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8、资本运营部
(1)负责对资本市场进行研究分析,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向农业部、农垦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资委等单位报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年度投资计划、规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相关材料并负责工作落实;
(3)负责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的研究,组织编制、修订、评估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4)负责集团公司的企业改制工作,做好对所属企业改制方案的指导、协调、服务和按程序审批等相关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
(6)牵头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金融投资部
(1)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负责编制涉农金融股权投资计划;
(2)负责集团公司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金融股权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集团公司金融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5)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企业上市战略规划,筛选、培育集团公司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对符合条件企业,提出上市或挂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集团公司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开展上市后的增发股票、并购重组、市值管理等资本运作;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房地管理部
(1)负责集团公司房屋和土地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系统房地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运营,并负责牵头抓总,对具体项目进行监督协调指导;
(2)负责组织办理集团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用地事项审核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城市绿化用地审核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调配、转让等相关工作,牵头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和占地补偿方案的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室做好集团公司土地收益的催缴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房屋租赁信息的统计、备案、检查工作;
(8)负责检查集团公司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和监督整改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10)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企业管理部
(1)负责集团公司食品仓储、专业市场、食品贸易与物流服务业的运营、管理、指导和服务,推动现代分销、连锁终端建设,指导出资企业进行大宗商品贸易和进出口业务;
(2)负责政府重要商品储备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提出集团公司食品制造加工产业发展思路和建议,并对所属食品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和服务;
(4)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化及认证、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计量、企业年检、专利申请等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立项与管理,组织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评审、奖励,并负责集团公司科委、科协的日常工作等;
(6)负责集团公司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审批、协调、服务及中外合资企业管理和进出口权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境外企业日常沟通联络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能源、节水、环保、绿化等工作;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域协作办公室(企业管理部的二级部)
(1)负责集团公司区域协作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制定区域协作工作要点及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保持与区域协作单位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
(4)负责组织、安排区域协作工作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5)负责协调各二级企业、部门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工作;
(6)负责区域协作单位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7)负责研究区域协作的政策信息;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安全保卫部
(1)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
(2)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负责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甲方责任交通死亡事故;
(5)负责集团公司国家安全的宣传、贯彻和xxxx;
(6)负责集团公司防汛工作;
(7)负责协助集团所属企业调解、疏导内部纠纷,维护企业的安定稳定;
(8)负责指导、监督及检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9)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企业文化部
(1)编制实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指导所属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品牌战略规划,制定集团公司品牌年度推广计划、年度广告投放策略和方案;
(3)负责集团公司品牌形象广告制作、VI 规范设计及各类对外宣传品设计制作;
(4)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品牌宣传推广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集团公司品牌市场调研和价值评估,提供辅助相关决策建议;
(6)负责集团公司品牌对外展示,组织参与展览、展示活动、各类食品展会工作;
(7)负责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营销管理、市场拓展工作;
(8)负责集团公司舆情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对外宣传及媒体危机公关;
(10)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农牧管理部
(1)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农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重大农业项目的实施;
(2)负责集团公司农牧产业信息收集、统计、标准化、培训等基础性生产与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动植物防疫工作;
(4)负责对所属农牧业企业的业务检查、指导和监督;
(5)负责集团公司各类农牧业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实施,负责集团公司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农副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
(7)负责集团公司种植养殖及远洋捕捞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审计部
(1)负责对集团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集团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对出资企业进行年度和专项审计;
(3)负责对集团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负责对集团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6、食品安全办公室
(1)负责集团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生产,确保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2)负责协调和沟通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农产品(食品)质量追溯项目的实施与监管;
(3)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承担的代购、国家及北京市重大活动产品保障供应工作;
(4)指导、协调北京农垦绿色食品办公室工作;
(5)定期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掌握相关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受理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组织、督促相关企业依法整改,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法律事务部
(1)负责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管理、监督及指导二级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对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进行业务管理;
(2)负责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3)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工作,参与修订、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4)负责审核需集团公司签署或审批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制订、完善集团公司固定合同文本;
(5)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起草、审核、签订和履行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6)参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7)参与集团公司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首农品牌的保护工作;
(8)参加集团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并对集团公司法律纠纷案件进行年度汇总管理;
(9)协助集团公司相关部室进行尽职调查、资信调查等事宜,发表声明、启事等事务;
(10)负责提供与集团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
(11)负责组织选聘集团公司外聘律师,对所属企业外聘律师选聘提出建议,并对外聘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12)负责或配合集团公司有关部室、所属企业对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13)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8、信息化办公室
(1)负责研究制订集团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二级企业开展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
(2)负责国资监管网、电子政务网、集团公司官网等网站的管理运维工作,负责集团总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3)负责集团公司网络舆情和品牌侵权信息的搜集整理;
(4)负责集团公司官网信息的形式审核及上传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与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配合集团总部部室推进专业信息系统建设,对二级企业新建改造信息化项目(不包括零星的硬件配置和单机版软件配置)实行审核,并监督实施,组织集团公司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技术论证、评估验收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制订信息化标准和管理制度;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9、纪检监察部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
(2)负责维护集团公司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集团公司党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法律法规的教育;
(4)负责做好集团公司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受理集团公司管理的党员或企业管理人员的控告和申诉;
(7)检查和处理集团公司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或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党内法规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8)负责做好纪内访的统计、分析,做好调研工作,为集团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落实源头监督措施;
(10)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巡查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调配、监督和管理;
(5)负责向被巡察单位下达巡察整改意见书,并跟踪督导落实;
(6)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7)负责向市国资委巡察办报告工作;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工会
(1)负责集团公司及二级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和换届改选工作;
(2)负责指导所属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所属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4)负责集团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维权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职工素质教育和职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评选及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职工技能大赛;
(7)负责集团公司职工困难帮扶工作,负责集团公司送温暖和职工互助保险工作;
(8)负责集团公司劳模推荐、评选和政策落实;
(9)负责集团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职工“安康杯”竞赛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编制工会本级财务预决算,审批二级企业工会预决算,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及对二级企业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工作;
(11)负责指导和推进所属企业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12)负责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13)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基本控制制度
(1)战略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从战略目标制订、实施、评价到再修订的一整套战略管理流程和制度规范。同时,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资源条件的不断变化,及时进行战略调整,公司战略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2)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总部联席会议事规则》等。
(3)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制定了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等,并按照国家规定与全部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职工个人建立和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金。
2、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
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准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2)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告;
(3)拟订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决定二级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事宜;
(4)参与拟订二级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审定二级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产重组事项;
(5)实行集团公司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管理二级企业融资、担保事项;
(6)制订集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定二级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事项;
(7)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内部财务考核和评价,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8)统一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年度财务预算,申办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审批事项;
(9)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规定行使其他有关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职责。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国有企业改制、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担保、工资制度、财务预算等,应由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方案,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经本企业董事会或场长(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企业董事会或场长(经理)办公会等与此有关的会议。
3、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投资管理制度,对产业整合、企业重组以及对外投资等作出明确规定。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其主要投资活动应纳入年度投资计划中,上报公司审核。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统一审批管理,对于已批准的投资项目,其投资资金支出时仍须经过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
4、资金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一套“在实现对远程账户余额查询的基础上,资金相对集中、资金预算管理、大额资金控制和全面监控”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现状,采用资金相对集中的“限额+大额”管理模式,即根据成员单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规定限额,限额内资金由成员单位自行支配。资金管理中心每日自动对成员单位超过或低于限额的资金进行归集或补足。对限额内资金无法满足支出的大额资金实施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中心根据预算逐笔审批后下拨成员单位支付。
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的资金预算、资金结算、资金筹集、委托贷款、风险控制、信贷资源优化以及集团公司的资金监控,并为成员单位提供安全、便捷、准确的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起草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依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各项资金业务,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2)审核、汇总资金收支预算,科学预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增强集团公司整体融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成员单位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借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有效控制风险。
(4)对资金流动的时间、流量、流向实施监管,依据资金预算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其合规性实施监控。
(5)检查、指导、监督、评价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5、融资与担保制度
二级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要集团公司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本企业董事会或场长(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由财务管理部提出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需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除需履行上述条款外,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履行担保责任;如需集团公司单方承担全额担保,其他股东应提供抵押、质押或信用反担保,并签订相应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二级企业向银行借款无需集团公司提供担保,但金额一定金额以上的,经本企业董事会或场长(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由财务管理部提出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二级企业为其下属企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在一定金额以上的,经本企业董事会或场长(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由财务管理部提出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个人或集团公司系统外的企业(单位)提供借款或担保,亦不得从个人或集团公司系统外的企业(单位)借款。
二级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任何资产对外抵押、质押的,均应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6、预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成立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以预算会议的形式审议各项预算事项。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受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直接领导,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董事会审议。
年度预算编制按照“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由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程序进行全面预算的执行。
(1)由集团公司年初给二级企业下达本年度预算执行通知(建议)。
(2)全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刚性和严肃性,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构建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3)全面预算执行实行预算例会制,二级企业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召开全面预算例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执行力。集团公司季度经济汇报会应着重汇报本企业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级企业应及时检查、追踪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写全面预算完成情况与差异分析报告,并于每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将季度全面预算完成情况与差异分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写集团公司季度总体预算完成情况与差异分析报告,提交给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集团公司总体预算动态控制的依据。
7、子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主要管理者的任免、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财务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工资等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公司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考评制度、人员交流制度、待岗制度、非领导排序制度、主要管理者民主测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集团公司通过下派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8、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食品供应服务保障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
9、动物疫病防控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以及兽医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公司设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成立汇总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各规模畜禽场成立防疫领导小组,管理、防控动物疫病工作,近年来,公司未出现重大动物疫病事故。
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自身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则,在各项投融资及内部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
11、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债券投资者,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集团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其本部门及本公司的信息报告责任人,同时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报告信息。
总体看,公司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有利于保证高质高效的管理,为公司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八、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职期限 | 兼职情况 |
董事会成员 | |||||
1 | 王国丰 | 党委书记、董 事长 | 男 | 2017.12-至今 | - |
2 | xx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 经理 | 男 | 2017.12-至今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普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3 | xx | 副董事长 | 男 | 2017.12-至今 | 北京二商福岛机电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 |
4 | xxx | 董事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5 | xxx | 党委常委、董事 | 男 | 董事任职为 2018.02-至今 党委常委任职为 2019.10-至 今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北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6 | 司京成 | 董事、副总经 理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二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7 | 穆春雨 | 董事 | 女 | 2018.02-至今 | - |
8 | xxx | 董事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正大饲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 |
9 | xxx | 外部董事 | 男 | 2018.12-至今 | - |
监事会成员 | |||||
1 | xx石 | 职工监事 | 男 | 2017.01-至今 | - |
2 | 马恩 | 职工监事 | 女 | 2017.01-至今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 记、执行董事;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职期限 | 兼职情况 |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正大饲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 | |||||
高级管理层成员 | |||||
1 | xx | 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2017.12-至今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普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2 | xx | 党委副书记 | 男 | 2018.02-至今 | - |
3 | xxx | 党委常委、纪 委书记 | 男 | 2018.04-至今 | - |
4 | xxx | 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5 | xxx | 党委常委、副 总经理 | 男 | 2018.02-至今 | x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首普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6 | xxx | 党委常委、副 总经理 | 女 | 2018.02-至今 | 北京光明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首普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7 | 司京成 | 董事、副总经 理 | 男 | 2018.02-至今 | - |
8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9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 |
10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京粮生物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11 | xxx | 财务总监 | 男 | 2018.02-至今 | 北京二商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
注:
1、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连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2、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由 7-13 名成员构成。目前发行
人董事会的实际人数为 9 人,董事会的实际人数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最低人数要求。公司无公务员兼职情况,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2017 年 12 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首农集团、京粮集团、二商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
集团更名为首农食品集团。后国资委陆续下发相关人员任职首农食品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任命文件。2018 年 5 月,首农集团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正式更名为首农食品集团。
4、根据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关于调整市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办字【2018】31 号)文件,北京市国资委企业监事会办公室已被撤销,市国资委监事会后续不再参与发行人事务,因此原北京市国资委委派的外部监事xxx、xx、xx和xxx不再履行监事职责。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情况。
(二)董事基本情况
1、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粮食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2、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经济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双桥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3、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食品工贸集团总公司团委书记,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北京市商业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富连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4、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董事,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等职务。
5、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常委、董事,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武汉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
6、司京成,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食品供应处春明食品店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北京友谊超级商场党支部副书记、经理,北京市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7、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董事,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粮食局外经处副处长、科技工业处副处长,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总经办主任、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8、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董事,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南苑配合饲料厂党总支书记、厂长,北京市饲料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创佳伟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京粮兴业经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市东北郊粮食收储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京粮顺兴粮油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9、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外部董事,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副主任、管理合伙人,三级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和合规部副主任科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三)监事基本情况
1、xx石,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职工监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工会主席,三元集团发展改革部副部长,首农集团战略管理部副部长,资本营运部副部长等职务。
2、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职工监事。历任慎昌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北京奶牛中心畜牧师、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四)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xx,见上文“(二)董事基本情况”部分介绍。
2、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副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政工部部长,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党委常委、政工部部长,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双桥农场党委书记,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首农集团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务。
3、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副处级),北京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正处级),北京市纪委绩效管理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北京市纪委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北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执法和效能监督处处长,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4、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组织部干事、科长,副部长,农工商团委副书记、书记,南郊农场党委常委副书记、副场长、党委书记,三元集团党委常委兼南郊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三元集团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三元建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兼三元食品党委书记、董事,三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三元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首农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5、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西郊粮食仓库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环京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6、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农艺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北郊农场副厂长,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北京三元置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东北旺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7、司京成,见上文“(二)董事基本情况”部分介绍。
8、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政府农林办副处级调研员,北京市通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三元出租汽车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9、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副总经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巴威公司高管,北京西海工贸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京城中奥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北人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10、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南梨园粮库宣教科科长、团委书记,北京市西南郊粮库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西南郊粮食收储库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11、xxx,现任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山东xx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经理,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职务。
九、公司经营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方面
发行人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销售经营活动。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较少干预发行人经营运作。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较为独立。发行人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人员方面,发行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均属专职,在公司领取薪酬,未有在控股股东兼职的情况。
(三)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专用软件和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
发行人设置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与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发行人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十、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首农食品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首农集团、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联合重组后,首农集团(现更名为“首农食品集团”)成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唯一的农业集团,资产、收入和利润规模大幅提升,产业链进一步完善。重组后的新公司拥有三元、古船、六必居、王致和等一批老字号品牌,重点围绕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现代农牧业、物产物流为核心的主业板块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市场布局。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的通知》(京国资 [2017]215 号),首农集团、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联合重组,同时首农集团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京粮集团、二商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农食品集团,由首农食品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重组完成后,市国资委陆续任命了首农食品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首农食品集团仍然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职权,依照现代企业运作规范自主经营,形成董事会集体决策、监事会监督运行、总经理日常审批、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治理模式。
2018 年,首农食品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后,主营业务板块进行了对应调整,整合形成了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现代农牧业、物产物流业和其他业务收入四大业务板块。2
表:2017-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追溯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食品制造加工与 商贸服务 | - | - | 10,059,962.66 | 79.46% | 9,265,697.86 | 81.08% |
2 因首农食品集团主营业务板块与原首农集团主营业务板块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故此部分未列明原首农集团 2016 年及 2017 年追溯调整前营业数据,具体数据参见本节“(三)原首农集团经营状况”。
业务板块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追溯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现代农牧业 | - | - | 403,041.97 | 3.18% | 420,975.13 | 3.68% |
物产物流业 | - | - | 2,138,667.90 | 16.89% | 1,677,367.58 | 14.68%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58,236.36 | 0.46% | 64,089.48 | 0.56% |
合计 | 9,924,268.99 | 100.00% | 12,659,908.90 | 100.00% | 11,428,130.06 | 100.00% |
表:2017-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追溯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
食品制造加工与 商贸服务 | - | - | 9,423,059.85 | 82.04% | 8,707,239.93 | 84.03% |
现代农牧业 | - | - | 298,538.07 | 2.60% | 314,796.85 | 3.04% |
物产物流业 | - | - | 1,726,952.83 | 15.04% | 1,290,372.97 | 12.45%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37,172.15 | 0.32% | 49,325.93 | 0.48% |
合计 | 8,937,058.72 | 100.00% | 11,485,722.90 | 100.00% | 10,361,735.67 | 100.00% |
表:2017-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毛利润、xxx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
xxx | xx x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
食品制造加工与 商贸服务 | - | - | 636,902.81 | 6.33% | 558,457.93 | 6.03% |
现代农牧业 | - | - | 104,503.90 | 25.93% | 106,178.29 | 25.22% |
物产物流业 | - | - | 411,715.07 | 19.25% | 386,994.61 | 23.07%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21,064.21 | 36.17% | 14,763.55 | 23.04% |
合计 | 987,210.27 | 9.95% | 1,174,185.99 | 9.27% | 1,066,394.38 | 9.33% |
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主要指乳制品、肉类、粮油、糖酒、调味品等食品加工以及粮油食品相关商贸服务,由首农集团、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的各部分业务构成。现代农牧业主要指牛、猪、家禽养殖、饲料加工、农产品种植、水产捕捞、城市休闲农业等,主要来自于首农集团。物产物流业主要包括房地产、仓储物流、持有型物业、城市服务业等,由首农集团、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的各部分
业务构成。
2018 年度首农食品集团营业收入为 12,659,908.90 万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增加了 1,231,778.84 万元,增幅为 10.78%。从收入构成来看,2018 年度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板块营业收入为 10,059,962.6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79.46%,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794,264.80 万元,增幅为 8.57%;
2018 年度现代农牧业板块营业收入为403,041.9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8%,
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7,933.16 万元,减幅为 4.26%;2018 年度物产物流板块营业收入为 2,138,667.9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6.89%,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461,300.32 万元,增幅为 27.50%;2018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板块营业收入为 58,236.3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0.46%,2018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板块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5,853.12 万元,减幅为 9.13%。
营业成本方面,2018 年度首农食品集团营业成本为 11,485,722.90 万元,较
2017 年度增加了 1,123,987.23 万元,增幅为 10.85%。从成本构成来看,2018 年
度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板块营业成本为 9,423,059.85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为 82.04%,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同期增加 715,819.92 万元,增幅为 8.22%;2018 年度现代农牧业板块营业成本为 298,538.07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2.60%,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2017 年度同期减少16,258.78 万元,降幅为5.16%; 2018 年度物产物流板块营业成本为 1,726,952.83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15.04%,
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同期增加 436,579.86 万元,增幅为 33.83%;2018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板块营业成本为 37,172.1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0.48%。
毛利润方面,2018 年度首农食品集团毛利润为 1,174,185.99 万元,较 2017年度毛利润增加 107,791.61 万元,增幅为 10.11%。从毛利润构成来看,2018 年度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板块毛利润为 636,902.81 万元,占毛利润比例为 54.24%,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78,444.88 万元,增幅为 14.05%;
2018 年度现代农牧业板块毛利润为 104,503.90 万元,占毛利润比例为 8.90%,
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674.39 万元,降幅为 1.58%;2018 年度物产物流板块毛利润为 411,715.07 万元,占毛利润比例为 35.06%,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24,720.46 万元,增幅为 6.39%;2018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板块毛利润为 21,064.21 万元,占毛利润比例为 1.79%。
毛利率方面,2018 年度首农食品集团毛利率为 9.27%,较 2017 年度毛利率降低 0.06 个百分点。分板块来看,2018 年度食品制造加工与商贸服务板块毛利率为 6.33%,较上年同期上升 0.30 个百分点;现代农牧业板块毛利率为 25.93%,较上年同期上升 0.71 个百分点;物产物流板块毛利率为 19.25%,较上年同期下降 3.82 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板块毛利率为 36.17%。
2019 年 1-9 月,首农食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9,924,268.99 亿元,营业成本为
8,937,058.72 亿元,实现毛利润 987,210.27 亿元,xxx为 9.95%。
首农食品集团目前正处于重组合并后的调整融合阶段,为了保证经营业务数据的可比性,同时鉴于合并前三个主体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以下对合并前主体原首农集团的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及被合并主体京粮集团和二商集团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
(三)原首农集团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
原首农集团(指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为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物产物流业和商贸业四大业务板块,2018 年,原首农集团营业收入为 4,346,728.80 万元。
表:原首农集团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现代农牧业 | 525,950.38 | 20.33 | 652,313.86 | 15.01 | 608,807.01 | 13.93 | 503,484.22 | 12.23 |
食品加工业 | 700,232.25 | 27.06 | 907,267.97 | 20.87 | 765,521.05 | 17.52 | 668,584.02 | 16.24 |
物产物流业 | 857,221.11 | 33.13 | 1,482,411.50 | 34.10 | 1,073,726.13 | 24.57 | 1,108,864.13 | 26.94 |
商贸 | 504,187.85 | 19.48 | 1,304,735.46 | 30.02 | 1,922,312.00 | 43.99 | 1,835,090.80 | 44.58 |
合计 | 2,587,591.59 | 100.00 | 4,346,728.80 | 100.00 | 4,370,366.20 | 100.00 | 4,116,023.16 | 100.00 |
表:首农集团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营业成本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现代农牧业 | 399,639.31 | 19.02 | 541,805.71 | 14.22 | 507,735.95 | 13.13 | 384,957.33 | 10.58 |
食品加工业 | 503,467.85 | 23.96 | 661,903.48 | 17.37 | 584,512.76 | 15.12 | 462,367.16 | 12.71 |
物产物流业 | 717,915.81 | 34.16 | 1,319,354.03 | 34.61 | 875,651.20 | 22.65 | 964,477.00 | 26.51 |
商贸 | 480,648.36 | 22.87 | 1,288,208.98 | 33.80 | 1,898,143.31 | 49.10 | 1,826,417.54 | 50.20 |
合计 | 2,101,671.33 | 100.00 | 3,811,272.19 | 100.00 | 3,866,043.21 | 100.00 | 3,638,219.03 | 100.00 |
表:首农集团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毛利润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现代农牧业 | 126,311.07 | 25.99 | 110,508.16 | 20.93 | 101,071.06 | 20.04 | 118,526.89 | 24.81 |
食品加工业 | 196,764.40 | 40.49 | 245,364.49 | 47.11 | 181,008.29 | 35.89 | 206,216.86 | 43.16 |
物产物流业 | 139,305.30 | 28.67 | 163,057.47 | 30.25 | 198,074.93 | 39.28 | 144,387.13 | 30.22 |
商贸 | 23,539.49 | 4.84 | 16,526.49 | 1.71 | 24,168.70 | 4.79 | 8,673.26 | 1.82 |
合计 | 485,920.26 | 100.00 | 535,456.61 | 100.00 | 504,322.98 | 100.00 | 477,804.13 | 100.00 |
表:首农集团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毛利率分板块情况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现代农牧业 | 24.02% | 16.94% | 16.60% | 23.54% |
食品加工业 | 28.10% | 27.04% | 23.65% | 30.84% |
物产物流业 | 16.25% | 11.00% | 18.45% | 13.02% |
商贸 | 4.67% | 1.27% | 1.26% | 0.47% |
合计 | 18.78% | 12.32% | 11.54% | 11.60% |
营业收入方面,近三年,首农集团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6-2018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16,023.16 万元、4,370,366.20 万元和 4,346,728.80 万元。从收入构成来看,近三年物产物流业板块增长最为迅速,对收入的贡献也最为突出。2016- 2018 年度现代农牧业板块收入贡献度分别为 12.23%、13.93%和 15.01%;物产物流业板块贡献度分别为 26.94%、24.57%和 34.10%;食品加工业板块收入贡献分别为 16.24%、17.52%和 20.87%;2016-2018 年度商贸板块收入贡献度分别为 44.58%、43.99%和 30.02%。2017 年现代农牧业板块收入为 60.88 亿元,同比增长 20.91%,主要系樱桃谷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商品鸭和肉鸡销售额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方面,随着首农集团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营业收入的增长,其营业成本也等比例的增加。2016-2018 年首农集团营业成本合计分别为 3,638,219.03、
3,866,043.21 万元和 3,811,272.19 万元,2017 年增速略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上涨所致。
毛利润方面,2016-2018 年度,首农集团毛利润分别为 477,804.13 万元、 504,322.98 万元和 535,456.61 万元,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首农集团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使得收入规模迅速增加。从利润构成来看,发行人食品加工业和物产物流业为发行人毛利润的主要部分。近三年食品加工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206,216.86 万元、181,008.29 万元和 245,364.49 万元,占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16%、35.89%和 47.11%;物产物流业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144,387.13 万元、
198,074.93 万元和 163,057.47 万元,占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22%、39.28%和
30.25%。近三年,商贸业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8,673.26 万元、24,168.70 万元和
16,526.49 万元,占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82%、4.79%和 1.71%,2017 年商贸板 块毛利润较 2016 年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该板块营业收入的上升以及毛利润率 的小幅提升;2016-2018 年现代农牧业毛利润分别为 118,526.89 万元、101,071.06 万元和 110,508.16 万元,占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4.81%、20.04%和 20.93%,2016 年毛利润提升主要是受当年度市场环境影响,农牧板块的产品销售价格较高所致。
毛利率方面,2016-2018 年,首农集团毛利率分别为 11.60%、11.54%和 12.32%。其中,2016-2018 年现代农牧业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23.54%、16.60%和 16.94%, 2016-2017 年波动较大,出现波动主要受豆粕、大豆及饲料价格及商品猪、肉鸡、 蛋鸡产品价格影响。食品加工业 2016-2018 年毛利率分别为 30.84%、23.65%和 27.04%;物产物流业方面,2016-2018 年分别为 13.02%、18.45%和 11.00%,主 要受石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和房地产板块的影响,由于房地产项目结算的特点,造成项目在结束时体现利润,因此毛利率波动较大;商贸板块 2016-2018 年的毛 利率分别为 0.47%、1.26%和 1.2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商贸业务根据下游客户 需求以销定采,赚取差价,毛利率较低,符合商贸业务特点。
2、首农集团各板块经营情况
(1)现代农牧业
首农集团现代农牧业板块主要业务包括:畜禽良种(牛、肉鸡、蛋鸡、鸭、猪等畜牧品种的育种)、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物流配送和研发等一条龙产
业,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产业链。主要商品为种牛、种鸡、种猪、牛冻精、原料奶、鸡肉产品等,其中原料奶、牛冻精和种猪以子公司三元种业为经营主体,种鸡、种鸭和鸡肉产品以子公司首农股份为经营主体。
首农集团在畜禽良种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其良种品系资源丰富,繁育养殖技术先进。首农集团在奶牛、猪、北京鸭、肉鸡、蛋鸡畜禽良种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拥有较大规模、较强综合实力的畜禽良种繁育与生产基地;首农集团拥有我国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奶牛良种繁育和供种基地;拥有全国最大的现代化、集约化良种荷xx奶牛养殖基地;拥有我国规模最大的肉鸡原种育种公司;拥有亚洲最大、最具实力的现代化蛋种鸡繁育基地;拥有我国规模最大的北京鸭养殖基地和国内唯一一家将 SPF 技术研究和应用有机结合起来的养猪育种中心。品牌建设方面,首农集团具有“华都”肉鸡、“双大”肉鸡、“BDCC”牛冷冻精液、“中育”配套系种猪、“三元金星”北京鸭、“黑六”北京黑猪等在业内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品牌。
表:首农集团现代牧业板块主要产品产、销情况(2018-2019.9)
产品 | 单位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
牛冻精 | x剂,元/剂 | 187.60 | 108.79 | 34.63 | 57.99% | 184.93 | 155.16 | 32.2 | 83.90% |
商品鸭 | x对,元/对 | 446.05 | 457.71 | 90.74 | 102.61% | 604.10 | 639.22 | 92.16 | 105.81% |
原料奶 | x公斤,元/公斤 | 35,457.73 | 34,382.93 | 3.90 | 96.97% | 44,020.62 | 42,727.21 | 3.68 | 97.06% |
商品猪 | 头,元/头 | 47,336.00 | 47,336.00 | 1,281.58 | 100.00% | 57,435.00 | 57,435.00 | 896.88 | 100.00% |
肉鸡 | 吨,万元/吨 | 48,350.30 | 51,944.70 | 1.39 | 107.43% | 57,777.80 | 60,016.90 | 1.33 | 103.88% |
蛋鸡 | x只,元/只 | 15,150.00 | 15,150.00 | 3.45 | 100.00% | 17,787.00 | 17,426.00 | 3.29 | 97.97% |
注:1)鸭和肉鸡商品产量小于销量主要是因为上述商品有少量外购产品;
2)由于现代农牧业行业特点,发行人产能可在短期内实现快速调节,近一年及一期除原料奶外,其余各产品产能与产量基本一致。2018 年度,发行人原料奶产能为 26.67 公斤/头/日。
表:首农集团现代牧业板块主要产品产、销情况(2016-2017)
产品 | 单位 | 2017 年 | 2016 年 |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
牛冻精 | x剂,元/剂 | 227.94 | 188.21 | 26.15 | 82.57% | 207.52 | 235.26 | 21.15 | 113.37% |
商品鸭 | x对,元/对 | 618.05 | 654.73 | 89.10 | 105.93% | 616.56 | 658.73 | 82.91 | 106.84% |
原料奶 | x公斤,元/公斤 | 41,143.66 | 39,291.67 | 3.64 | 95.50% | 39,807.98 | 38,070.07 | 3.55 | 95.63% |
产品 | 单位 | 2017 年 | 2016 年 |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产量 | 销量 | 均价 | 产销率 | ||
商品猪 | 头,元/头 | 51,988.00 | 51,988.00 | 944.13 | 100.00% | 53,194.00 | 53,194.00 | 1,246.00 | 100.00% |
肉鸡 | 吨,万元/吨 | 62,277.05 | 61,290.66 | 1.17 | 98.42% | 51,904.00 | 51,252.00 | 1.25 | 98.74% |
蛋鸡 | x只,元/只 | 15,854.70 | 15,854.70 | 2.88 | 100.00% | 18,954.00 | 18,954.00 | 3.00 | 100.00% |
注:鸭和肉鸡商品产量小于销量主要是因为上述商品有少量外购产品,2016 年牛冻精产量小于销量,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库存。鸭和肉鸡商品存在少量外购产品是因为首农食品集团生产的鸭和肉鸡商品得到市场青睐,首农食品集团在符合产品标准的前提下部分外购,满足市场供给。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首农集团采购主要以大豆、豆粕、玉米、苜蓿、麸皮、鸭料和羊草等原材料为主。对于种牛、鸭业和商品猪的原材料采购,公司采用一体化管理、集中采购,通过多种渠道关注美盘、连盘变化情况,关注期货走势,运用远期合同规避价格波动。
原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入库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部分采取支票或银行汇票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或部分支付;部分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分期按比例支付给供应商。在对供应商选择上,公司选择质量优、价格合理、有实力、有知名度、信誉好的厂家作为合作伙伴;除个别原材料无法实行厂家采购外一般不对接中间商。 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现代农牧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首农集团 2018 年现代农牧业采购板块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占板块营业 成本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北京农大铁骑力士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基地 | 11,634.44 | 成品饲料 | 2.15 | 非关联方 |
2 | 北京京粮北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0,071.85 | 玉米 | 1.86 | 关联方 |
3 | 玉米散户 | 9,763 | 玉米 | 1.80 | 非关联方 |
4 | 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 | 7,245 | 豆粕 | 1.34 | 非关联方 |
5 | 内蒙古绿田园农业有限公司 | 7,033 | 苜蓿 | 1.30 | 非关联方 |
合计 | 45,747.29 | - | 8.44 | - |
表:首农集团 2019 年 1-9 月现代农牧业板块采购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占板块营业 成本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北京农大铁骑力士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基地 | 8,016.87 | 饲料 | 2.01 | 非关联方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商品 | 占板块营业 成本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2 | 北京京粮北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6,017.33 | 玉米 | 1.51 | 关联方 |
3 | 廊坊市鑫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4,687.22 | 饲料 | 1.17 | 非关联方 |
4 | 内蒙古绿田园农业有限公司 | 4,338.16 | 苜蓿草 | 1.09 | 非关联方 |
5 | 廊坊市太鸿饲料有限公司 | 3,606.77 | 饲料 | 0.90 | 非关联方 |
合计 | 26,666.35 | - | 6.67 | - |
在生产模式方面,首农集团现代农牧业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化 生产模式,利用公司的现代养殖原理和方法、利用基地国内外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加工体系。首农集团与农户合作领域涉及种苗、饲养、饲 料等产业,通过示范、带动、合作、帮扶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推广与服务; 通过“产权式”农业经营模式,有效带动北京郊区农户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公司坚持培育、饲养、屠宰、加工、物流配送和销售于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以 育种和养殖为中心,向产业下游延伸,覆盖种苗、饲料、养殖、疫苗等关键产业, 一方面保证了各产品产业链供应的保障和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在降低公司生产 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在产品销售方面,首农集团针对不同产品有不同的销售方式。牛冻精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公司直销的模式:公司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参加由各省市组织的牛冻精产品招投标,进行产品销售。原料奶产品方面,公司每年根据历史产量和销售情况与采购商签订销售合同,原料奶产出后主要通过液态运输车直接运送到各乳品加工厂,销往包括三元食品、艾莱发喜、蒙牛、伊利等集团在内的大型乳品生产商。商品猪产品方面,公司采取直销加代销的销售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的区域市场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和销售模式。鸭业产品方面,公司统一使用“金星填”、“三元金星”商标,根据销售订单实际状况来组织生产,其中近 40%产品直接销售给全聚德。肉鸡和蛋鸡产品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分销和经销商并存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肉鸡产品与大型熟食工厂建立长期合作,客户主要分布在北京、河北及xx地市,主要包括重点客户、批发商和商场超市三中销售渠道,其中重点客户主要通过转账或汇款进行结算。蛋鸡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辐射辽宁、河南、山东、湖北、江苏、云南、天津、吉林等地的全国产业布局,
销售网络覆盖全国除港澳台 31 个省市自治区,客户主要为农户和养殖场,采用
预收款形式进行销售。
表:首农集团 2018 年现代农牧业板块销售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板块营业 收入比例 | 主要销售商 品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J.Y.PLANNING LTD | 20,459 | 3.14 | 鸡产品 | 非关联方 |
2 | 北京全聚德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19,382 | 2.97 | 毛鸭 | 关联方 |
3 | 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 | 8,329 | 1.28 | 原料奶 | 非关联方 |
4 |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8,266 | 1.27 | 原料奶 | 非关联方 |
5 | 蒙牛乳业(保定)有限公司 | 8,032 | 1.23 | 原料奶 | 非关联方 |
合计 | 64,468 | 9.88 | - |
表:首农集团 2019 年 1-9 月现代农牧业板块销售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板块营业 收入比例 | 主要销售商 品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北京全聚德金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14,167.96 | 2.69 | 毛鸭 | 关联方 |
2 | J.Y.PLANNINGLTD | 13,675.61 | 2.60 | 鸡产品 | 非关联方 |
3 | 北京西南郊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 8,502.02 | 1.62 | 鸡产品 | 关联方 |
4 | 绿雪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 7,038.67 | 1.34 | 原料奶 | 非关联方 |
5 | 蒙牛乳业(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 5,298.49 | 1.01 | 原料奶 | 非关联方 |
合计 | 48,682.76 | 9.26 | - |
(2)食品加工业
首农集团的食品加工业务主要是指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其经营主体是下属上市公司三元食品。报告期内,三元股份因收购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主营业务增加冰淇淋业务。艾莱发喜的主营业务为牛奶冰淇淋的生产和销售,拥有高端冰淇淋品牌“八喜”。
表:首农集团 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食品加工业主要产品的销售情
况
指标名称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固态奶 | 产量(万吨) | 2.40 | 3.29 | 13.09 | 12.39 |
指标名称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销量(万吨) | 3.52 | 3.67 | 12.89 | 13.35 | |
销售均价(元/ 吨) | 25,818.22 | 30,439.23 | 17,155.12 | 17,264.14 | |
产销率(%) | 146.67 | 111.55 | 98.47 | 107.75 | |
液态奶 | 产量(万吨) | 37.06 | 45.31 | 40.91 | 41.08 |
销量(万吨) | 40.45 | 49.18 | 42.99 | 44.56 | |
销售均价(元/ 吨) | 8,412.65 | 8,072.09 | 7,992.42 | 7,395.93 | |
产销率(%) | 109.15 | 108.54 | 105.08 | 108.47 | |
冰激凌 | 产量(万吨) | 9.56 | 11.41 | - | - |
销量(万吨) | 9.39 | 11.38 | - | - | |
销售均价(元/ 吨) | 12,654.61 | 14,895.73 | - | - | |
产销率(%) | 98.22 | 99.74 | - | - | |
涂抹酱 | 产量(万吨) | 2.12 | 2.93 | - | - |
销量(万吨) | 2.12 | 2.82 | - | - | |
销售均价(元/ 吨) | 29,127.81 | 31,666.61 | - | - | |
产销率(%) | 100.00 | 96.25 | - | - |
注:1、2018 年以来固态奶产量较小主要是因为将冰激凌产量单独披露所致。
2、食品加工板块部分产品产销率超过 100%主要是为了业务稳定和持续,销售部分原材料及前期库存商品。
首农集团建成了与国际接轨、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液态奶、发酵奶、固态奶、科研培训中心四大基地,在北京、河北迁安、河北新乐、天津静海、广西柳州等建立了十四大生产基地,目前拥有年产 110 万吨鲜奶的生产能力。冰淇淋板块在北京、上海和新西兰地区设立三个工厂。
首农集团食品加工板块产品种类繁多,主要产品涵盖了屋型包装鲜奶、超高温灭菌奶、酸奶、袋装鲜奶、奶粉、北京干酪及各种乳饮料、冷食、宫廷乳制品、冰淇淋、涂抹酱等百余种产品。按照产品的形态划分,可分为液态奶、固态奶、冰淇淋和涂抹酱大类别,其中液态奶主要包括牛奶、酸奶等产品,固态奶主要包括奶粉、冷饮、干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