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SK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SK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与 SK Inc.(以下简称“SK 株式会社”或“SK”)分别在北 京与首尔签订了《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同意 SK(或其关联公司、投资主体)以不 超过 30%的股权比例投资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并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如有必要另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发展正极材料业务。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SK Inc.(SK 株式会社)成立时间:1994 年 11 月 1 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xx 154 亿元
主营业务:通过持有子公司的证券或股份来管理、经营指导、整理、培养子公司的各项工作
注册地址:26, Jong-ro, Jongno-gu, Seoul 03188, Korea(韩国首尔特别市xxxxx 00,xx 00000)
SK 株式会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SK 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2018-2020 年,公司对 SK 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614.61 万元、16,211.21 万元、83,402.20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49%、7.10%、26.20%。
SK 株式会社是韩国三大企业集团之一,是全球领先的能源化工公司,在动力电池的制造规模和质量控制水平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为全球诸多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电池系统配套,旗下有两家公司进入全球五百强行列。其下属子公司 SK on 为全球电动汽车制造商提供高能量密度电池,是大众、福特、戴姆勒、现代、起亚等著名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供应商。
SK 株式会社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优秀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SK Inc.
甲方拟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在芬兰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负责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0)。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投资主体)为欧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方(或其关联公司、投资主体)拟参与甲方欧洲公司的投资建设,投资比例不超过 30%,具体投资比例双方将在后续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中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拓展正极材料业务,双方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韩国公司”),合作发展正极材料业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就韩国公司而言,甲方拟持有韩国公司不高于 49%股份,乙方为韩国公司的控股股东,拟持有韩国公司不低于 51%股份。如有必要另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公司”),就中国公司而言,甲方为中国公司的控股股东,拟持有中国公司不低于 51%股份,乙方拟持有中国公司不高于 49%股份。双方同意未来通过韩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共同拓展美国市场业务。甲方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甲方和中国公司(如成立)承诺优先向韩国公司供应锂电正极材料一次料产品,韩国公司承诺优先向甲方和中国公司(如成立)采购锂电正极材料一次料产品,用于供应韩国和美国市场。同时,双方同意在磷酸铁锂业务上开展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和内容将在后续签订的协议中另行协商。
2021 年 11 月 15 日
x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最终协议签署后将自动终止。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1)双方应相互配合,提供尽职调查所需资源,全力推进合资公司及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工作。
(2)双方应各自承担与本协议、最终协议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准备、谈判、交易的费用。
(3)本协议的解释、效力适用新加坡法律。涉及协议的相关争议,应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传统车企加速向新能源汽车转型,近年来亚洲、欧洲、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式增长,渗透率快速提升,海外市场未来将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新的增长引擎,市场空间巨大。
公司本次与 SK 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融入全球优质电动汽车产业链,持续扩大公司在亚洲、欧洲和美国市场的份额,为公司后续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公司产能的充分释放提供有力的保障,将牢固奠定公司未来在全球产业链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本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协议金额,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金额、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具体投资尚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未来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
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关于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 2021 年 11 月 8 日 | 公司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商定三方以共同出资的方式在芬兰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项目规划建设首期年产 10 万吨高镍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目 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 |
关于签署战略采购协议的公告 | 2021 年 2 月 4 日 | 公 司 与 宁 波 力 勤 资 源 下 属 公 司 PT HALAMAHERA PERSADA LYGEND 签署协议, 商定自 2021 年起 8 年内,对方向公司累计供应 不少于 43,200 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 149,040 吨(金属量计)镍原料;累计供应不低于 5,400 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 18,312 吨(金属量计)钴副产品。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持续采购上述产品。 |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除副总经理xxx先生前期披露了未来六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尚未减持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 SK 签订的《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1 年 11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