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杭州市合同示范文本
HT3301/SF24 1-2023
(试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示范文本)
(试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
目 录
1.本示范文本供加装电梯申请人与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签订委托实施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单台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另行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xxx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2.甲方签约人员为业主代表的,需附其他业主授权委托书(范本参见附件一);乙方宜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资质或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
3.本示范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供双方自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本示范文本内容变更或自行约定的内容实质性改变示范文本内容的,双方不得以示范文本名义签订。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6.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缺陷责任期是指甲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承担质量缺陷责任的期限。
保修期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该期限自缺陷责任期起算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合同约定乙方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预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天”是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当事人
甲方(加梯申请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杭州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 小区 幢 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项目基本情况
1.加装电梯项目位于杭州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 小区 幢 单元。
2.加装电梯项目所在建筑物于 年建成,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其他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共 户。
3.拟加装的电梯位于建筑物的【北侧】【南侧】【东侧】【西侧】【其他 】,电梯为 层 站 门,停靠楼层为 层。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第 项服务。(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服务范围,具体服务事项应遵循下列相应要求。)
1.意愿征集及协调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就加梯初步方案、资金分摊方案等事项征求本单元相关业主的意见,经《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以上业主表决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并按照规定要求报请属地社区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应协助甲方通过属地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调解会、听证会等方式协商解决利益xx等问题。
2.项目设计及报审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代甲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初步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经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通过后,收集整理并提供联合审查所需的材料,一并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联合审查。
3.项目实施及验收存档
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代甲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提供项目实施全流程服务,即包含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验收、资料存档等。
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xx施工、工期、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等符合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
4.维保期内维护管理
乙方代甲方负责项目维保期内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故障修理等方面责任,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负责。
5.其他
第三条 委托服务期限
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归因于双方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的,期限顺延。分期限倒排计划表待合同签订后 天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1.项目服务期限内,甲方指定 为第一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3.双方指定的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无权修改合同条款。双方可以通过邮寄、短信、微信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 天告知甲方。xxx擅自更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具体实施单位
具体实施单位包含加装电梯设计单位、加装电梯施工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各具体实施单位应具有法定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加装电梯设计单位
1.单位名称:
2.资质及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其他 】
3.设计要求: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初步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应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其他: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图审后,甲方提出重新修改的,【能】【不能】修改,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如选择【能】,乙方进行重新修改的,须依法重新图审并报经区、县(市)住建局批准。
加装电梯施工单位
1.单位名称:
2.资质及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他 】
3.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xx施工负责。工程完工后应通过甲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的竣工验收。
4.其他: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的,需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涉及尺寸、位置、结构、载重等内容出现设计重大变更的,需重新公示、图审并协助甲方报经区、县(市)住建局批准。
电梯安装单位
1.单位名称:
2.许可类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电梯许可参数级别:【A1】【A2】【B】
3.设备及安装要求:电梯的安装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通过检验。
4.其他:
第六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与委托服务范围相对应,共计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
乙方应支付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由其支付的各项税费。
第七条 委托服务费用组成(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附件二)
名称 |
内容 |
报价(元) |
|
项目设计及报审 |
项目设计 |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 元 |
项目图审 |
¥ 元 |
||
项目报审 |
准备材料 |
¥ 元 |
|
项目实施验收及存档 |
土建及主体结构 |
地基基础 |
¥ 元 |
土建基坑 |
¥ 元 |
||
井道 |
¥ 元 |
||
连廊 |
¥ 元 |
||
设备及安装 |
电梯设备 |
¥ 元 |
|
电梯安装及检验检测 |
¥ 元 |
||
竣工验收 |
|
¥ 元 |
|
资料存档 |
|
¥ 元 |
|
其他 |
|
¥ 元 |
第八条 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款项支付比例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建议不超过总价的3%)作为合同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通过联合审查的,乙方应退还该部分款项。
2.项目经区、县(市)住建局组织联合审查通过后,土建基坑完工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电梯井道及连廊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电梯设备到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70%),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电梯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土建及其他工程经甲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97%),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项目预留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后7天内付清。
6.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也可在电梯交付使用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银行保函。乙方提交价值充足的银行保函时,甲方应同时返还第五项预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款。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否】
2.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险】【履约担保金】【第三方监管(银行)】【其他: 】
3.担保凭证: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凭证材料。
1.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协助配合协调施工xx邻里关系,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用水接口。
2.甲方负责协调物业及小区其他业主的关系,并帮助协调施工设备及材料进场的交通道路。
3.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单位对现场的材料、质量、安全、xx施工进行监督,对材料及质量提出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的意见。
4.甲方负责提供电梯设备及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地,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6.加装电梯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
7.如果电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保公司。甲方应加强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
8.其他:
1.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下列行为,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等总体责任和义务。若乙方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且接受委托的,则无需委托第三方。
(1)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法定要求编制加装电梯初步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签订书面委托施工合同。
(3)委托电梯安装单位负责电梯安装,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应为电梯制造单位或由电梯制造单位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当代甲方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联合审查,并提交申请材料。
3.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当代甲方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相应材料,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4.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当指导甲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对甲方进行使用指导。
5.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代甲方将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符合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
天内,乙方协助甲方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完善相关资料。
6.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负责加装电梯的监督检验、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故障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等,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负责。
7.其他:(如:就电梯广告收益作出约定)
第十三条 缺陷责任期
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移交甲方后,因设计、施工、安装等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当承担总体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最低年限。(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照设计文件规定年限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
(1)地基基础工程 年。
(2)土建基坑 年。
(3)主体结构工程(钢、混凝土等) 年。
(4)井道、连廊等工程防水 年;玻璃、铝板等饰面 年。
(5)其他:
2.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电梯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的电梯产品,在甲方正常合理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的
个月内。后期年度,除新装梯电梯监督检验外,定期检验费用甲方自理。
第十六条 电梯免费维保期
1.乙方负责提供电梯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的免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费用)维修保养工作和急修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需要增加的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2.在电梯产品免费维保期间,
维保公司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保修责任
1.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的(包括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由当地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方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乙方怠于实施的(经催告后 天后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自行聘请第三方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违约
(一)甲方违约的情形
1.甲方未能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施工超过 天的,甲方需【按天向乙方支付
元】【按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
【其他 】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固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按时付款。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暂停相应项目。甲方需【按天向乙方支付 元】【按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其他 】的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 元】【其他 】。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3.施工期间,因意愿协调产生纠纷导致项目暂停施工的,双方约定为:
(二)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
项目暂停满 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三)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1.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为项目施工已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承担】【双方按 比例承担】【其他 】。
第十九条 乙方违约
(一)乙方违约的情形
1.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致使联系不能或送达不能的,乙方需【按天向甲方支付 元】【按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其他 】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或其代委托单位的原因造成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且需承担【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已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元】【其他 】的违约金。
3.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进行修复,或拒绝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需承担【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已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元】【其他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维修期超过
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承担【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 元】【其他 】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需【按天向甲方支付 元】【按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 元】【其他 】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进行委托或转委托的,需承担【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已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元】【其他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或因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不履行竣工验收义务的,需承担【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已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元】【其他 】的违约金。
7.其他:
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二)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1.乙方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 天内改正,并自通知之日起【按天向甲方支付 元】【按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 】【已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其他 】违约金。期满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工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或相关文件,相应费用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承担】【双方按 比例承担】【其他 】。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三)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结清相应款项。对合同价款进行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扣除甲方已提供的材料、设备等的价值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扣除的款项后的金额予以支付,若已付款出现超付,乙方应予退还。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未按要求及时撤场,乙方需自行承担对现场人员、设备的责任,并按每天 元支付逾期撤场违约金。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对方提供事发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或者委托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双方各执
份。
1.加装电梯的申请人转让附有电梯的房屋所有权的,应提前告知其他申请人,并书面告知受让人对已加装电梯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附有电梯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电梯投入使用后,除本合同已约定的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或盖章): |
乙方(盖章): |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签订地点 |
|
签订地点 |
|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人在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代为处理杭州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 小区 幢 单元加装电梯项目相关事宜。代理权限包括以下第 项:
1.负责加装电梯意见统一
2.负责加装电梯项目报建
3.负责加装电梯设备采购
4.负责加装电梯项目实施
5.负责加装电梯维护管理
6.其他:
委托人确认: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可独立办理,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与受托人保证以上委托关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
受托人(签字): |
签署地: |
签署地: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基坑 |
基坑类别 |
¨无桩基 有桩基
|
基坑尺寸 |
|
|||||
¨其他: |
|||||||||
土建 |
混凝土型号 |
|
钢筋型号 |
|
|||||
钢筋外侧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其他 |
|
|||||||
井道
|
井道类别 |
钢结构井道 混凝土井道 其他: |
|||||||
井道规格 |
层站门 |
层 站 门 基站: 层 停靠楼层: |
|||||||
开门形式 |
单通 贯通 直角(非标) |
||||||||
尺寸 |
井道净宽: mm |
井道净深: mm |
|||||||
门洞宽度: mm |
门洞高度: mm |
||||||||
楼层高度 |
F1= m、F2= m、F3= m、F4= m F5= m、F6= m、F7= m、F8= m |
||||||||
井道幕墙 |
幕墙形式 |
全氟碳铝板 氟碳铝板+玻璃 ¨其他 |
上部氟碳铝板+下部玻璃 |
||||||
氟碳铝板包角+中间玻璃 |
|||||||||
幕墙颜色 |
氟碳铝板颜色: 色标: |
||||||||
玻璃颜色:无 白玻 水晶灰 其它: |
|||||||||
连廊 |
连廊类别 |
无廊道 直廊道 转角廊道 T 型廊道 其它: |
|||||||
钢结构 混凝土 ¨其它: |
|||||||||
无支撑柱 有支撑柱(按设计图分布) |
|||||||||
连廊尺寸 |
廊道长度: mm 详见设计图 |
||||||||
连廊装修 |
地面 |
花纹钢板 花纹钢板+防滑地砖 其它: |
|||||||
吊顶 |
无 集成铝板吊顶(含廊道灯)其它: |
||||||||
侧面 |
半封闭 |
不锈钢栏杆玻璃+栏杆 其它: |
|||||||
全封闭 |
铝合金移窗 铝合金移窗+不锈钢扶手 其它: |
电梯 |
制造单位 |
|
|||||
电梯型号 |
|
||||||
电梯规格 |
额定载重 |
kg |
额定速度 |
m/s |
|||
层 站 门 |
层 站 门 基站: 层 停靠楼层: |
||||||
层站显示 |
|
开门方式 |
中分 其它: |
||||
开门形式 |
单通 贯通 直角(非标) |
||||||
净门尺寸 |
宽 mm×高 mm |
||||||
轿厢尺寸 |
宽 mm×深 mm×高 mm |
||||||
层门材质 |
|
||||||
电梯主要部件型号 |
曳引机 |
|
控制柜 |
|
|||
限速器 |
|
安全钳 |
|
||||
缓冲器 |
|
悬挂装置 |
|
||||
轿厢及操纵器 |
轿厢材质 |
轿门: 轿壁: |
扶手布置 |
|
|||
门机 |
品牌: 型号: |
门再开启保护装置 |
品牌: 型号: |
||||
操纵箱类型 |
|
操纵箱显示 |
|
||||
操纵箱位置 |
|
操纵箱按钮类型 |
|
||||
操纵箱面板材质 |
|
最大额外装饰重量 |
kg |
||||
选配功能 |
IC 卡功能 |
有无 |
|||||
功能: |
|||||||
卡数量: |
|||||||
访客功能 人脸识别 能量回馈 无障碍 其他: |
|||||||
专用空调 后侧观光 停电后自动救援装置(ARD) |
|||||||
其它 |
单元门 |
开放式 单元门改造,需求: |
|||||
非标需求 |
|
(本表格仅明确基本技术指标,其他未列内容可另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