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地址:XXX 负责人:XXX 地址:XXX 鉴于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了编号为【XXXXXXX】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作如下变更: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
编号:
甲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地址:XXX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负责人:XXX
地址:XXX
鉴于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了编号为【XXXXXXX】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作如下变更:
第一条 将原协议第5.3(1)条中:
“托管账户资金存款利率按年化收益XX%执行。”
修改为:
“托管账户资金存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以本协议附件1中约定的账户利率为准。”
第二条 在原协议第八章“核算估值”中增加第8.7条:
“8.7 理财产品如为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则托管人无需提供核算估值服务。”
第三条 将原协议第21.7xx:
“21.7 托管人授权其托管运营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运营中心为经办单位。经办单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负责各项资产保管业务的实际履行,并有权在相关材料、文件和凭证上加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资产托管)”,托管人对经办单位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
修改为:
“21.7 托管人根据理财产品类型授权其托管运营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运营中心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为经办单位。经办单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负责各项资产保管业务的实际履行,并有权在相关材料、文件和凭证上加盖预留印鉴,托管人对经办单位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条 x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持贰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五条 因本补充协议引发的争议按原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六条 x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各方仍按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部分)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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