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9(FW)
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2024-9(FW)
采购单位:新昌县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日 期: 2024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9(FW)
2.项目名称: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最高 控制价(元) |
服务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 |
500000 |
1年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等证明材料,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①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②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三)(xxxxxxx000x)(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存档资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地 址:xxxxxxx000xxxxxxxxx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88017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13858593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xxxxxxxxxxx000x公共服务大楼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29191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29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xxxxxxx000x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总述: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对采购人的数字化项目(含纳入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项目)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经数管办预审的数字化项目的管理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可直接引用本次招标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需委托咨询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按本次招标结果计算。
采购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项目预算 (折扣率) |
备注 |
1 |
审计咨询服务 |
1 |
项 |
折扣率不超过70% |
|
2 |
绩效评估服务 |
1 |
项 |
最高报价不超过15万元 |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需求及内容
第三方审计咨询服务将按照集成化管理思路,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过程进行专业化咨询服务,包括审计咨询和绩效评估两部分内容。审计咨询包括预审前审核、招投标前审核、合同签订前审核、决算前审核等在内的全过程审核服务。绩效评估根据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质量、运维水平、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价。两项工作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补充,达到前期立项、建设内容与后期应用效果的验证比对及完美匹配。
(一)审计咨询服务
主要是对采购人的建设、运维数字化项目从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验收结(决)算为止的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分工作:
1.预审前审核:在立项审批阶段,提供对建设、运维类项目必要性、方案规范性、预算合理性等审核。
2.招投标前审核: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是否合法、规范和公正,是否按预审意见执行,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评分办法是否相对公正、合理,是否存在故意抬高采购人条件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关键设备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等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审核。
3.合同签订前审核:送审项目采购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商务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
4.决(结)算前审核:主要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5.与上述审核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核内容。
6.在上述审核工作基础上,提出管理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以下审核成果文件:预审前审核报告,招投标前审核报告,合同签订前审核报告,决算前审核报告(含审计报告)及其他审核结果文件。
7.按照采购人指派开展信息化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评估服务
1.按要求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审核项目建设/运维方案的预期绩效,协助建设单位梳理核心业务指标,终验前审核日志归集情况,检查日志取数是否正常;
2.根据项目管理应用和应用绩效平台结果,每月形成应用绩效评价报告。
3.按照采购人指派开展信息化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本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本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做好预案,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
3.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应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4.供应商应向项目采购人提供服务,承担方案中所有责任。承诺与本工程的相关单位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
(二)审计咨询要求
开展审计咨询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送审材料编制说明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给相关人员进行至少一次技术培训。
中标供应商需对送审材料修改完善指导,通过现场培训、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提供7*24小时电话、邮件2小时内解答。
初审:收到送审材料后,中标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材料完整性进行检查并书面反馈初审意见;涉密项目按相关要求实施线下保密审核。
终审:送审材料初审通过后,中标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根据送审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提供交付物(审核报告),若有特殊情况,可在采购人陪同下,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涉密项目按相关要求实施线下保密审核。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需求,采用NESMA功能点法等评估方式,在收到评估需求后 3个工作日内审核送审、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初审通过后,应在规定的评估周期内根据送审材料与需求、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提供交付物。
审计咨询评估周期要求:
在项目材料依据充分,无需修改的情况下,一周内交付审核报告。
如遇超大规模项目,在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交付时间可酌情延长。
开发项目评估完成后需提交明确的审核报告作为交付物,审核报告应含有项目基本情况概述、依据、方法、评估过程、审核结论等部分,每部分需有明确详细的说明,并签署评估师证书编号,供各方参考。
审核报告涉及造价部分需清晰展示整个评审过程中功能点计数清单、工作量及费用评估结果的详细计算过程描述(包括:计算公式、参数选择、调整因子取值等),须充分做到评估过程清晰,评估结果可追溯。
(三)绩效评估服务要求
能适时根据省市最新要求进行调整,保证评价方案手段多样性、项目全面性、组织保障力,绩效评价报告数据翔实,内容完整。绩效评估服务人员1人。
(四)团队配置要求
供应商需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小组成员须有绩效评估、核价或造价评估经验(成员清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从业年限、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近三年项目经验等内容)。中标供应商按照指定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1.供应商拟派项目审核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
(2)审计咨询项目经理1名。
(3)审计咨询项目组成员至少3名。
(4)绩效项目经理1名。
(5)绩效评估服务人员1名。
2.供应商拟派绩效评估服务人员要求:
绩效评估服务人员1名,需具备与采购人服务需求、项目分类相类似的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审核经历,并具备相关写作能力。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名单。中标供应商的绩效评估服务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替换人员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五)其他要求
审计咨询服务计费标准:计费额=收费标准限额*统一折扣率。
绩效评估服务计费标准:计费额=投标报价。
付款方式:按照项目完成进度付款,每完成一个节点审核,并出具该节点审核报告,支付此节点费用。
服务内容选择:送审各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环节进行审核,中标供应商按照送审的环节进行收费。
服务要求:
1.按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保证审核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
2.保证送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
3.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意见,并保证意见的真实性、有效性,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5.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送审单位,中标供应商不得留存。
6.中标供应商在执行审核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入围服务商名义执行业务;
(3)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7.中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8.中标供应商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9.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中标人对其拟派本项目审核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提供涉密培训人员证书。
10.中标供应商及项目团队成员需要签订xx承诺书,如有违反xx承诺书的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审计咨询服务费用和绩效评估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一)审计咨询服务计算方式(各项目采取分段累进方式,设定收费标准限额),按整体折扣率报价。
审计咨询服务包括立项审批阶段、招标阶段、合同签订前和项目竣工后四个阶段的核价费用,各阶段费用计算如下所示:
项目类型 |
审核环节 |
总额区间(按项目预算) |
收费限额 |
折扣率限额 |
数字化 项目 |
立项审批阶段、招标阶段、合同签订前和项目竣工后 |
50万元以下(含) |
3.50% |
最高报价不超过70% |
50-100万元 |
3.00% |
|||
100-300万元 |
2.50% |
|||
300-500万元 |
1.50% |
|||
500-1000万元 |
0.30% |
|||
1000万元以上 |
0.1% |
1.审计咨询服务费用计费额=送审项目送审金额*收费限额*统一折扣率,各环节按立项审批阶段审核30%、招标阶段审核15%、合同签订前审核15%和项目竣工后审核40%的比例计算费用。送审各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环节进行审核,中标供应商按照送审的环节进行收费。
2.对同一项目立项审批阶段、招标阶段、合同签订前和项目竣工后审核进行两次及以上审核的,按一次计算费用。
3.对同一项目立项审批阶段、招标阶段、合同签订前和项目竣工后审核四个环节审核的按中标价计算一次审核服务费用,按立项审批阶段审核30%、招标阶段审核15%、合同签订前审核15%和项目竣工后审核40%的比例支付。
示例:如项目预算金额为600万元,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为65%:
(1)立项审批阶段审核费用:
(50*3.5%+50*3%+200*2.5%+200*1.5%+100*0.3%)*65%*30%;
(2)招标阶段审核费用:
(50*3.5%+50*3%+200*2.5%+200*1.5%+100*0.3%)*65%*15%;
(3)合同签订前审核费用:
(50*3.5%+50*3%+200*2.5%+200*1.5%+100*0.3%)*65%*15%;
(4)项目竣工后审核费用:
(50*3.5%+50*3%+200*2.5%+200*1.5%+100*0.3%)*65%*40%;
(二)绩效评估服务费用计算方式
按照绩效评估服务人员数量1人计算,最高限价15万元。
五、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责任:(1)中标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劳务纠纷、人身安全和伤病残等与采购人无涉,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自行解决(处理或承担)。(2)拟派绩效评估服务人员、服务团队人员食宿、差旅费、办公费、安全、办公设备设施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绩效评估费用(中标价),审计咨询服务费用在一年服务期内按实际完成项目的量和种类结算,但不得超过预算价50万(含绩效评估费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方案、市场占有率、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或投标文件完整性、合法性存在欠缺的,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标予以废除,不进入评议打分范围。
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商务技术分时,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1.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
评分标准 |
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综合实力 (5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曾用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2分 |
投标人参与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研究、制定的,参与过地市级标准制定的得0.5分;省级标准制定的得1分;参与过国家级标准制定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查询网页起草单位截图并注明网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分 |
||
2 |
类似业绩 (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绩效或审计咨询(审计咨询指核价或造价评估或概算评估等)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2分 |
3 |
项目负责人(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需求基础上: 1.具有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得2分; 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得1分; 4.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颁发)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4-6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6分 |
4 |
审计咨询 项目经理 (3分) |
拟派审计咨询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需求基础上: 1.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得1.5分; 2.经济师职称证书得1.5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4-6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3分 |
5 |
绩效项目 经理 (3分) |
拟派绩效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需求基础上: 1.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 得1.5分; 2.具有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4-6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3分 |
6 |
团队人员 (5分) |
1.拟配备的项目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审计咨询项目经理、绩效项目经理外),具有绩效评估、核价或造价评估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若合同里无法体现人员参与信息、内容,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基础上,具有信息安全管理(高级)工程师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大数据安全分析师证书(CISP-BDSA)(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软件工程造价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高级数据库应用系统工程师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有一类证书得1分,同一位组员有多本证的只计一本,多本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提供人员清单、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4-6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5分 |
7 |
项目理解 (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审计咨询服务、绩效评估服务的背景、现状、存在问题、审计咨询需求、审计咨询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等,理解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阐述准确、提出观点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等因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得8.1-10.0分,良的得5.1-8.0分,一般及以下得0-5.0分。 |
10分 |
8 |
项目的重点、要点 (1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新昌数字化项目的特点进行难点分析并作出应对措施,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分析到位、完整的得8.1-10.0分,良的得5.1-8.0分,一般及以下得0-5.0分。 |
10分 |
9 |
对项目现状需求剖析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需求剖析(内容包含对现状情况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分析等),由评委综合评定,分析到位、完整的得8.1-10.0分,良的得5.1-8.0分,一般及以下得0-5.0分。 |
10分 |
10 |
审计咨询方案标准符合性及合理性 (6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新昌数字化项目特点,提出针对不同类型数字化项目的核价评估思路、明确方案审核工作和核价工作内容以及主要核价评估方案。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1-6.0分,良的得2.1-5.0分,一般及以下得0-2.0分。 |
6分 |
11 |
绩效评价总体实施方案 (6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新昌数字化项目特点,提出针对不同类型数字化项目的绩效评估思路以及主要绩效评估方案。方案完整、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1-6.0分,良的得2.1-5.0分,一般及以下得0-2.0分。 |
6分 |
12 |
服务进度 保障(3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进度和控制措施、能否准确描述本项目绩效评价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时间是否合理可行,各关键工期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由评委综合评定,最高得3分。 |
3分 |
13 |
质量保障 措施(3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咨询评估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合理等,由评委综合评定,最高得3分。 |
3分 |
14 |
应急预案 (2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应对各种特殊情况下确保高标准履行合同的应急预案是否合理、科学等,由评委综合评定,最高得2分。 |
2分 |
15 |
保密及廉政执业措施 (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及严格的廉政执业措施、保密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打分,最高得2分。 |
2分 |
16 |
售后服务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打分,最高得2分。 |
2分 |
17 |
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关系的协调措施(2分) |
根据投标人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关系的协调措施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打分,最高得2分。
|
2分 |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②采购机构有权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接受采购机构审查的,采购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
2. 价格分(20分。其中审计咨询15分,绩效评估5分)
2.1 审计咨询价格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有效投标折扣率为审计咨询评标基准折扣率,该投标人的审计咨询价格分为满分15分(如:投标人A的折扣率为65%,B的折扣率为60%,C的折扣率为55%,则55%为审计咨询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人C的审计咨询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审计咨询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咨询评标基准折扣率/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15(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
2.2 绩效评估价格分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绩效评估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绩效评估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绩效评估价格分为满分5分。其他投标人的绩效评估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绩效评估评标基准价/绩效评估投标报价)×5(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
价格分=审计咨询价格分+绩效评估价格分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没有在技术资信部分评标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即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不超过70%,绩效评估报价不高于150000元),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说明:
1.投标方需保证该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由监管部门视情作出处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第四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
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
4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邮寄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五楼522室)。 |
5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
7 |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解密: 3.1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 |
样品提供 |
无 |
10 |
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11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 /□ 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12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根据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开标一览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此价格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1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14 |
联合体投标有关说明 |
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及在中标后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2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2.5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外,其余需要签字的地方均由牵头人代表签字,其余需要盖章的地方均由牵头人盖章,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涉及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时,投标人名称可写“(牵头人单位名称)和(另一联合体单位的名称)的联合体”,投标文件格式中如需要仅填写一方电话或联系地址的,填写牵头人电话和地址。 |
1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其他特别说明 |
无 |
18 |
解释 |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采购说明
1.1 本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2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新昌县财政局核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标人。
2.合格的投标人
见采购公告。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内容组成。
3.2除3.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将视作认同。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5.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文字和计量单位
6.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6.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7.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7.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7.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部分文件中打“★”的材料、证书必须提供,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扫描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8.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根据资信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制作评分索引表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见附件1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格式自拟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格式见附件2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格式见附件3 |
5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格式见附件4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 |
7 |
联合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7 |
8 |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8 |
9 |
分包意向协议(无分包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9 |
10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8.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目录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见附件10 |
2 |
★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 |
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要求,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1 |
3 |
★人员配置表 |
格式见附件12 |
4 |
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证书、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8.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13 |
2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不准有空项。
9.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配置单的所有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设备、税费、利润、管理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
10.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0.3本次招标项目为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不超过70%,绩效评估报价不高于150000元,服务期内总结算费用不超过预算价50万。
10.4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无。
13.投标文件的规定
13.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
13.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13.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13.6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应分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四)开标和评标
17.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会议。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系统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监管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宣读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
17.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
17.4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17.5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17.6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和投标文件符合性的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17.7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
17.8启封报价文件,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7.9唱读结束后,招标人监督人员和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17.10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报价及计算报价得分,汇总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7.11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8.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为 5人,其中相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
19.2评标委员会设1名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19.3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完毕。
19.4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先评资信技术商务文件,再评报价文件。
20.评标过程的保密
20.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21.1资格性审查
21.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审查
21.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4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1.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无效标的情形
2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标处理:
22.1.1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2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22.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2.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2.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
22.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
22.1.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22.1.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22.1.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项明确不允许负偏离的;
22.1.10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2.1.11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出现计算错误的除外);
22.1.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22.1.13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1.14投标报价出现计算错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3%的或投标人拒绝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总报价;
22.1.1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而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
22.1.16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22.1.17《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18《技术响应对照表》不真实填写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
22.1.19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相关的报价信息内容的;
22.1.20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22.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投标无效;
22.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2.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2.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2.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2.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3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3.5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22.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2.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2.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2.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2.5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22.6未根据采购需求对采购需求中关于质保期限、供货时间、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等要求作出实质性的承诺;
22.7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必须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22.8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2.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2.10报价标中缺项、漏项、数量发生改变的;
22.11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
22.1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2.14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经询标,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嫌疑(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招标人可没收所有串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15招标文件中明确指明导致无效标的其他情形;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2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投标报价中如存在算术相加错误或同一项目报价不一致的,应根据保护招标人利益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予以修正。
24.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4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不得超过3%的。
2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26.推荐中标候选人
2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及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报告中应按得分高低推荐1名为中标候选人。
26.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五)定标
27.中标结果公告
27.1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及网站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28.3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还可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
29.招标人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有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如招标人对全部投标均予以拒绝时,会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授予合同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1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七)中标人履约的监督
32.中标人履约的监督
32.1 中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签订合同,还应当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2.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2.4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须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八)服务费的结算
33.服务费的结算
33.1 服务费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
33.2 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
33.3 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
33.3.1 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33.3.2 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
33.3.3 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3.4 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
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九)其他规定
34.其他规定
凡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
(十)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35.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供应商质疑
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36.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6.1.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6.1.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供应商提交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7.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37.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4事实依据;
3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7.6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7.7提出质疑的日期。
37.8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9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7.10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8.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和质量
1、见采购需求
2、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对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
第二条 本项目合同价及其他:绩效评估为: ;审计咨询费用折扣率为: 。合同价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
第三条 采购项目资金的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为: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绩效评估费用(中标价),审计咨询服务费用在一年服务期内按实际完成项目的量和种类结算,但不得超过预算价50万(含绩效评估费用)。
第四条 供应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对采购项目进行服务。不再另外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条 采购项目的验收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服务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售后服务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售后服务;
2.按甲乙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约定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履约期满后退还。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采购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项目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乙方完成部分采购项目的,除甲方同意外,按不能完成采购项目处理。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完成部分项目价款的 %的违约金。
2.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进行后续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采购项目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甲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县政务服务办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1 )项方式处理:
(1)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壹份备案。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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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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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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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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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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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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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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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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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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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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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评分 内容 |
评分方法 |
分值 |
对应页码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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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根据实际自行扩展。
投标文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成册。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页码)
(2)营业执照扫描件……………………………………………………………(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5)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页码)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页码)
(8)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页码)
(9)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10)其他资格证明资料…………………………………………………………(页码)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
(2)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页码)
(3)人员配置表…………………………………………………………………(页码)
(4)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资料……………………………………………(页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
报价文件部分
(1)开标一览表…………………………………………………………………(页码)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附件1
投标函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2024-9(FW))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针对该项目,我方的投标报价见报价部分的开标一览表。
4.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将以线上参与形式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评审过程的询标,对采购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的开评标活动及产生的结果均予以认可。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已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1份。若我方中标,所提供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U盘(或光盘),保证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我方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都属实。
9.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也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20 - ( )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
新昌县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已具有数字化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9(FW))招标文件中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请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其一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其一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拟享受扶持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
3.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别等相关内容有缺漏项的,视为声明函无效;其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6.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 标项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联合投标协议书
采购人:
投标人: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2024-9(FW)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采购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采购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投标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8: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采购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联合体投标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人名称 )若成为(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采购编号 )】的投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 )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人名称 )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意愿。
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
二、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 )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 ),(某分包供应商名称 ),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分包供应商名称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你公司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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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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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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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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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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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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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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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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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以上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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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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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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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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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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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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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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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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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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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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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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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中自有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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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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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单位情况除此表外,可另附文字和图片等其他资料加以说明。
2.其他情况说明可填写企业经营状况、荣誉情况、业务情况等,除本表格外,可另附资料或文字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信及商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
偏离情况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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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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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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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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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要求,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学历 |
类似业绩/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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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 项目负责人、审计咨询项目经理、审计咨询项目组成员、绩效项目经理、绩效评估服务人员等均应列入并注明;
2. 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
3. 表格可以延续。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 (单位:%) |
绩效评估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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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小写: |
大写: |
大写: |
注:
1.审计咨询投标折扣率不得超70%,否则无效(如:69%有效,71%无效)。
2.绩效评估报价不得高于150000元,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6.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体检费、税费、利润、管理费等)均计入报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