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官方APP
保险合同目录
◆ 公司介绍. 1
◆ 保单页. 2
◆ 健康告知. 4
◆ 投保须知. 5
◆ 条款. 8
扫一扫关注“中国太平95589”微信公众平
台,绑定后可体验不一样的保单自助服务。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官方APP
在线提供专业贴心的保单及增值服务
公司介绍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隶属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是国内经营时间最长的中资寿险企业之一。中国太平是管理总部设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险集团。2018年,中国太平高质量进入世界500强。
2019年是中国太平创立90周年。当前,中国太平已确立了国际化新战略,努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现代金融保险集团,与国家、客户、伙伴、股东、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一道,实现 “共享太平”的美好愿景。太平人寿依托集团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平台,不断拓宽个人代理、银邮代理、电话销售与网络销售等服务渠道,提供涵盖人寿、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和一站式、一揽子金融保险服务。
截至2018年底,太平人寿注册资本100.3亿元,总资产逾4600亿元,期末有效保险金额超过 155000亿元。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已开设37家分公司和1100余家三、四级机构,累计服务客户总量超过4800万人次,向客户支付理赔款和生存金总额近千亿元。2019年,惠誉国际连续第四年对太平人寿作出“A+”(强劲)财务实力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业务价值上,太平人寿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价值驱动成长的发展思路,积极投入保障型产品的开发。针对客户差异化、个性化的保障需求,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较高性价比和多样化责任约定的保险产品,通过产品的组合与迭代,基本形成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体系和保障方案。随着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核心业务和新业务价值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品质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在产业布局上,太平人寿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推动了健康管理、养老产业两大领域的“齐头并进”——构建以“太平乐享健康”为核心的健康管理,力推“自有+第三方合作”模式的养老社区。用一流的闭环服务打造‘保险+健康+医养’全产业生态链,创建卓越客户体验。
在创新驱动上,太平人寿用科技赋能销售,重构营销场景与模式,推出流量平台“太平保宝”微商城;用科技赋能运营,完成智慧营业厅、保险自助柜员机(IATM)、“秒赔”平台等服务项 目的上线;用科技夯实底层技术,从太平私有云、大数据、云计算到人工智能,聚焦新兴技术为 前端和中台业务提供稳定高效的支持。
国家所需,太平所向。作为中管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太平人寿积极将“共享太平”的理念转化为社会责任,推进税优健康、税延养老业务,参与教育医疗、健康环保、扶贫帮困、灾害救助等公益项目,在赢得客户、员工与社会支持的同时,提升了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
温馨提示:本保险合同作为保险权益的记录凭证,不作其他使用。
电子保单序号:EP0000000000
本公司依据投保人申请,按下列条件承保:
保 单 页
保险合同号码:000000000000000 合同生效日:2020年 12月24日零时
───────────────────────────────────────────────────投保人
姓名:测试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95-08-27 电话:- 手机:00000000000
证件号码:888888888888888888 账单地址(邮编):广东省-深圳市-xxxxxxxxx0x0x;(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保险人
姓名:保单
与投保人关系:配偶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6-02-18
证件号码:666666666666666666 有无社保: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保险人
姓名:测试
与投保人关系:本人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95-08-27
证件号码:888888888888888888 有无社保:有
总经理
此保单由BJCA提供认证。
电子保单序号:EP0000000000
本公司依据投保人申请,按下列条件承保:
保 单 页
(币值单位:人民币)
───────────────────────────────────────────────────
保险合同号码:000000000000000 合同生效日:2020年 12月24日零时
───────────────────────────────────────────────────险种信息
───────────────────────────────────────────────────
被保险人:保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种名称 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年限 交费年期 标准保费 交费方式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 详见条款 1年 1年 37.1 年交
───────────────────────────────────────────────────
被保险人:测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种名称 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年限 交费年期 标准保费 交费方式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 详见条款 1年 1年 37.1 年交
首期保费合计:柒拾肆圆贰角整(74.2人民币元)
───────────────────────────────────────────────────
保险利益详见合同条款:保险现金价值请详见现金价值表(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产品的现金价值或未经过净保费请见条款)。
───────────────────────────────────────────────────
特别约定:您在保单生效之时起可享有48小时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之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
签发单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9xxxx:xxxx0000xxxxxXx00x、0x;
健康告知
(一)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1)本公司有权不同意承保。(2)若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
(二)投保告知,投保人需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有以下情况:
1.被保险人过去 2 年内是否被发现以下健康检查异常:肿瘤标志物*、超声、影像检查、
内镜、组织或细胞病理检查;被保险人过去 2 年内是否存在下列症状:反复头痛、晕厥、胸痛、气急、紫绀、持续反复发热、视觉障碍、持续性嘶哑、干咳、抽搐、不明原因出血、皮下出血点、咯血、反复呕吐、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呕血、浮肿、腹痛、黄疸、便血(非痔疮出血)、黑便、血尿、蛋白尿、原因不明的疲乏、贫血、性质不明的肿块、包块、结节(不包括甲状腺结节 TI-RADS 分级小于等于 3 级的)、囊肿、黑痣增大或淋巴结肿大、原因不明的骨关节疼痛、消瘦(非健身原因所致的体重减轻 5 公斤以上);
2.被保险人目前或过往是否被诊断患有下列疾病:各类恶性肿瘤(含原位癌)、交界性癌、癌前病变、类癌、肾功能不全、乙型或丙型肝炎(含肝炎病毒携带者)、肝硬化、肠息肉、胃肠间质瘤、慢性胃溃疡、胰腺炎、重型再障性贫血、原因不明的贫血、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骨髓纤维化、各类骨髓瘤、各类淋巴瘤、黑色素瘤、神经内分泌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移植术后、艾滋病及HIV 阳性;
3.适用于女性被保险人:是否曾患有葡萄胎或其他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宫颈肿物或上皮内瘤样病变、畸胎瘤、葡萄胎、绒毛膜癌或其他滋养细胞疾病、半年内存在阴道异常出血、乳房肿块、乳头异常溢液、疼痛、糜烂或回缩、乳房表面皮肤凹陷、皱褶或皮肤收缩等症状;
4.被保人是否吸烟每天大于 40 支;
5.被保险人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2 人(含)以上是否曾经患有或正患有同一癌症、肠息肉;被保险人是否曾因重大疾病申请保险理赔或目前正在理赔申请中;
注:肿瘤标志物*: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癌抗原 125
(CA125)、癌抗原 199(CA199)、癌抗原 15-3(CA15-3)、癌抗原 50(CA50)、糖类抗原 242
(CA242)、胃癌相关抗原(CA72-4)、铁蛋白(SF)、β2 微球蛋白(β2-MG)、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鳞状细胞癌抗原(SCCA)、核基质蛋白-22(NMP-22)、.α-L-岩藻糖苷酶(AFU),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 部分是
√ 以上全否
投保《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确认如下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适用条款为《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条款》,产品条款编号为:太平人寿[2020]医疗保险 037 号,产品报备文件编号为:太平寿[2020]359 号。
2.太平人寿隶属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 100.3 亿元,总资产超 6000 亿元,公司连续五年获得惠
誉国际“A+”(强劲)财务实力评级,在 2019 年公布的保险行业“三位一体”监管评价体系中经营评价、服务评价、风险综合评级分获 A 级、AA 级和A 级。目前,太平人寿已开设 37 家分公司和 1100 余家三级及以下机构,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中国太平是
管理总部设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险集团,已连续三年入选世界 500 强。
3.我司最近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已披露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官网,详情请至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开信息披露专栏查阅。
4.目前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海南、青海、宁夏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上述区域,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在地区未在上述范围内,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5.投保单的填写:本(电子)投保单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请仔细阅读投保单的内容并确认条款含义。本投保单应由投保人本人亲自真实、完整填写各项客户信息,且投保填写内容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否则将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6.投保人:18 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被保险人存在可保利益。
7.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
可至 99 周岁。
8.受益人:本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9.保险期间: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
10.等待期:本产品等待期为 90 天,续保无等待期。
11.续保:本产品为 1 年期产品,非保证续保。您可在期满日前提出续保申请,经
我们同意后可办理续保手续。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 100 周岁或本产品统一停售,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当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12.犹豫期退保规则:您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可享有 48 小时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请您联系出单平台客服办理。
13.如实告知: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
应当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三、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四、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14.费用承担比例:本产品对符合条款约定的实际药品费用,按照 100%的给付比
例给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我们累计所承担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最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15.退保规则:犹豫期外退保,您可以在太平人寿官方微信“中国太平 95589”上办理。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未经过净保费=您已支付的当期保险费×(1-35%)×(1-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日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在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如果我们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未经过净保费。
16.阅读条款: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条款》,您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于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17.保单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太平人寿将向投保人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电子保单下载地址及密码。
18.保密协议:本公司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19.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95589;您在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也可以直接电话或者联系您的代理人咨询。
20.保单查询:保单承保后,投保人可拨打太平官方客服电话 95589 查询保单信息、验证保单。
21.信息变更:拨打官方客服电话 95589 咨询变更信息办理流程,或前往太平人寿就近网点进行办理。
22.电子发票:您可至太平人寿网上营业厅,注册并登录后,在“电子账单”-“增值税电子发票”模块查询并下载电子发票。网上营业厅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
太平人寿[2020]医疗保险 03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 第六条
◼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只承担部分保险责任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
◼ 本产品适用补偿原则,请您留意 第九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第十七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1页,共11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保险金额 3
第六条 等待期 3
第七条 保险责任 3
第八条 责任免除 4
第九条 补偿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5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5
第十条 保险费的支付 5
第十一条 续保 5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6
第十二条 受益人 6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6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6
第十五条 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购药流程及慈善赠药申请 6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7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7
第十七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7
第十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
第十九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
第二十条 年龄错误 8
第二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8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8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8
附表:药品清单(49 种) 8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2页,共11页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x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x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1,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 99 周岁。
在中国大陆境内2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作签证或者拥有中国大陆境内居留证或者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国大陆境内固定居住地址。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x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保险金额
x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第六条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90 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该疾病导致的药品费用无论是否在等待期内,我们均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5或指定医院6专科医生7初次确诊8罹患恶性肿瘤9,且经指定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必须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10治疗的,我们
1周岁:指按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
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2中国大陆境内:指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3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4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
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5医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
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6指定医院:指海南博鳌超级医院、博鳌恒大国际医院。
7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3页,共11页
对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医院因治疗该恶性肿瘤实际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11的、医学必须12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际药品费用,按照 100%的给付比例给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
实际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该药品处方或用药医嘱须由我们指定医院专科医生开具、且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
2. 该药品须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并获得进口许可;
3. 每次处方仅限治疗初次确诊的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的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
4. 被保险人须在我们的指定医院购买上述处方中所列药品,且该药品在本合同的药品清单中;
5. 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须与该药品的适应症范围相对应。
除上述治疗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以外的其他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13,如果至本合同期满日14时治疗仍未结束,我们继续承担给
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但以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之日起 1 年的用药延续期为限。我们累计所承担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最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15、本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和治疗;
2. 仅有临床不适症状,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均不是明确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的治疗;
3. 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4. 药品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开具与该药品出口地区管理部门批准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符;
5. 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恶性肿瘤有效;
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8初次确诊: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合同生效、复效之后第
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9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
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10临床急需进口药品:指指定医院因临床急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口的少量药品。
11符合通常惯例:指与接受医疗服务所在地通行治疗规范、通行治疗方法、平均医疗费用价格水平一致的费
用。对是否符合通常惯例由我们理赔人员根据客观、审慎、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如果被保险人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由双方认同的权威医学机构或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审核鉴定。
12医学必须:指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1)治疗意外伤害或者疾病所必需的项目;(2)不超过安全、
足量治疗原则的项目;(3)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4)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项目;(5)与接受治疗当地普遍接受的医疗专业实践标准一致的项目。对是否医学必须由我们理赔人员根据客观、审慎、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如果被保险人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由双方认同的权威医学机构或者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审核鉴定。
13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4本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15既往症: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者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者症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1)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2)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3)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但未予治疗;
(4)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该知晓。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4页,共11页
6. 患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6、遗传性疾病17;
7.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8期间所患的恶性肿瘤的治疗费。
8. 被保险人酗酒19、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20;或者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以及由其引起的并发症产生的药品费用;
9. 被保险人为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化学污染的受害者;
10. 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11. 在中国大陆境外21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
12. 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经我们审核已经对申领药品产生耐药22性。
第九条 补偿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如果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给付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实际药品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第七条所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的支付
x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本合同的首年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基础,按首年费率计算。续保保险费以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基础,按续保费率计算,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第十一条 续保
x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
您可在本合同期满日前提出续保申请。如果我们同意您续保本合同,我们将为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新续保的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 1 年。每次续保,均按前述规则执行。新续保的合同自
x合同期满日零时起 60 日为续保交费宽限期。在续保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后,您仍未支付保险费,自本合同期满日零时起,本合同终止。
如果我们做出不同意您续保本合同的决定,我们将在本合同期满日前通知您,本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 99 周岁或本产品统一停售,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当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
1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
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7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
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8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19酗酒:指酒精摄入过量,包括以下任一情形:(1)长期过量饮酒导致身体脏器严重损害;(2)一次大量饮
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或自制力丧失造成自身伤害、斗殴肇事或交通肇事。酒精摄入过量由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判定。
20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
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21中国大陆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的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2耐药:肿瘤病灶按照 RECIST 评价标准有进展。RECIST 指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5页,共11页
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二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购药流程及慈善赠药申请
x条款约定的申请人为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一、授权申请
由申请人向我们提交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预授权申请(以下简称“授权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3;
3. 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指定医院出具的附有被保险人病理、血液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等诊断证明文件;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申请人未提交授权申请或者授权申请审核未通过,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除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保险金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二、指定医院病情诊断及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申请
授权申请审核通过后,我们授权的第三方服务商(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商”)将为被保险人安排指定医院就诊,首次挂号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商免费提供。被保险人须通过指定医院专科医生的诊断确定该进口药品临床急需,并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并获得进口许可。被保险人在诊断过程中,因该恶性肿瘤用药所需进行的首次恶性肿瘤特定药物基因检测由第三方服务商免费提供。客户在指定医院就诊期间产生的除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恶性肿瘤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用外,其他费用需自行承担。
如果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申请时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我们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与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申请相关的医学材料。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申请中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
1. 申请人进行授权申请时提交的与被保险人相关的医学材料不足以支持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
2. 申请人进行授权申请时提交的与被保险人相关的医学材料中相关的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结果不支持使
23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
证件。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6页,共11页
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
如果指定医院提出的进口药品申请未获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或未获得进口许可,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药品购买
指定医院病情诊断及进口药品申请完成后,申请人自行至指定医院接受临床急需进口药品治疗。
申请人通过我们的指定医院购买符合本合同保险责任且属于药品清单中的药品,我们将通过第三方服务商与指定医院直接结算我们应付部分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申请人无需支付该部分费用且不应向我们申请该部分保险金,但申请人应支付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四、慈善赠药申请
如果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我们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援助项目赠药(以下简称“慈善赠药”)申请条件,且所用药品在本合同的药品清单中,我们将通知申请人并安排第三方服务商协助申请人进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慈善赠药合理且必需的材料。慈善赠药项目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根据慈善赠药项目的相关要求领取赠药;若申请人未通过慈善赠药项目审核,且在保险期间内仍需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须按照上述“指定医院病情诊断及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申请”的约定重新进行审核。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签订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24。在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如果我们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未经过净保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您应如实告知所有可能影响保险单承保发生的事实,我们有权就您、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必须如实在投保单上填写投保前的既往症情况,这些将影响投保时保险凭证或保险单批注确定的特殊条款、投保条件、责任免除和特别限制等。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24未经过净保费:您已支付的当期保险费×(1-35%)×(1-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日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
日数)。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7页,共11页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九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条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第二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一、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且我们不接受续保;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我们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四、投保人不再续保;
五、本合同内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如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我们将按已知的最后联系方式与您联系。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序号 | 商品名 | 通用名 | 适应症范围 |
1 | 盐酸丙卡巴肼胶囊 | 丙卡巴肼 | x品用于霍奇金氏病和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联合治 疗,还可用于脑肿瘤的联合治疗。 |
2 | Enhertu | Fam-trastuzumab deruxtecan-nxki | 治疗无法切除或转移性 HER2 阳性乳腺癌患者,这 些患者在转移性情况下接受过 2 种及以上抗 HER2 |
如果双方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并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附表:药品清单(49 种)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8页,共11页
疗法的治疗。 | |||
3 | Orpathys | savolitinib | 非小细胞肺癌 |
4 | Koselugo | Selumetinib | 用于 2 岁及 2 岁以上伴有症状且无法手术的丛状神 经纤维瘤(PN)的 1 型神经纤维瘤病(NF1)患者的治疗。 |
5 | Calquence | Acalabrutinib | 至少接受过一次其他药物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
6 | Venclexta | Venetoclax | 白血病 |
7 | Imlygic |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 黑色素瘤 |
8 | Xospata | Gilteritinib | 白血病 |
9 | Ipilimumab | 伊匹单抗 | 消化肿瘤、肝癌、结直肠癌。 |
10 | Nivolumab Injection | 纳武利尤单抗 | 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二线治疗,需排除 EGFR 基因突变和 ALK 融合的患 者。 |
11 | 可瑞达 | 帕xx珠单抗注射液 | 头颈鳞癌和肝细胞癌 |
12 | Besponsa | Inotuzumab Ozogamicin |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成人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 血病 |
13 | Mylotarg | Gemtuzumab Ozogamicin | 用于未经治疗的 CD33 阳性的急性髓细胞成人白血病、用于治疗复发或治疗无效的 CD33 阳性的成人或 两岁以上的小儿急性髓细胞白血病。 |
14 | Daurismo | Glasdegib | 治疗 75 岁以上新诊断或不能耐受高强度化疗的急性 髓细胞白血病 |
15 | Lorbrena | Lorlatinib | 既往接受过 ALK 抑制剂(克唑替尼+至少其他一种 ALK 抑制剂,或阿来替尼,或赛瑞替尼作为第一个 ALK 抑制剂)治疗但病情进展的 ALK 阳性转移性非 小细胞肺癌。 |
16 | Talzenna | Talazoparib | 治疗 BRCA 突变、HER2 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 癌患者 |
17 | Piqray | Alpelisib | HR+HER2-绝经后 PIK3CA 突变晚期乳腺癌 |
18 | Kisqali | Ribociclib | 乳腺癌 |
19 | Tabrecta | Capmatinib | MET14 号外显子跳跃突变非小细胞肺癌 |
20 | Arzerra | Ofatumumab | 白血病 |
21 | Polivy | Polatuzumab Vedotin | 淋巴瘤 |
22 | Rozlytrek | Entrectinib | 实体瘤、非小细胞肺癌 |
23 | Alunbrig | Brigatinib | 单药治疗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晚期非小 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
24 | Balversa | Erdafitinib Tablet | 本品适用于治疗满足以下情况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成人患者: 存在 FGFR3 或 FGFR2 易感型基因改变,并且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含铂药物化疗且化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包括在接受含铂药物的新辅助化疗或 辅助化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 |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9页,共11页
25 | QinLock | Ripretinib | 接受过伊马替尼在内的 3 种或更多激酶抑制剂治疗 的晚期胃肠道间质瘤(GIST)成年患者 |
26 | xx莱 | 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 | 单药治疗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烷类单药或联合治疗的、HER2 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必须满足下列之一:①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治疗;② 完成辅助治疗期间或 6 个月内疾病复发。 |
27 | 泰圣奇 | 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 | 1.三阴性乳腺癌:与白蛋白紫杉醇联用,适用于治疗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成年患者,患者需经批准的检测确定肿瘤具有 D-L1 高表达(PD-L1 染色肿瘤浸润免疫细胞(IC)≥1 %); 2.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1)单药用于铂类药物治疗后疾病进展以及接受EGFR 或ALK 靶向药物治疗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与贝伐珠单抗、紫杉醇和卡铂联用,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 一线治疗。 |
28 | IMFINZI | Durvalumab | 1.小细胞肺癌:与标准化疗、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联合使用,作为成人广泛期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药物; 2.尿路上皮癌:局部晚期或转移尿路上皮癌患者:在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采用含铂 新辅助或辅助化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 |
29 | Lynparza | Olaparib | 1.乳腺癌:用于既往已接受化疗的种系 BRCAm 阳性,HER2 阴性转移性乳腺癌、局部晚期乳腺癌,并且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者不耐受内分泌治疗的患 者; 2.前列腺癌:用于治疗携带有害或疑似有害生殖系或体细胞的同源重组修复基因突变 (HRRm)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成人患者,这些患者既往接受恩杂鲁胺或阿比特龙治疗后进展。 |
30 | 泰菲乐 | 甲磺酸达拉非尼 | BRAF V600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BRAF V600E 突变 的未分化甲状腺癌。 |
31 | 迈吉宁 | 曲美替尼 | BRAF V600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BRAF V600E 突变 的未分化甲状腺癌。 |
32 | 赞xx | xx替尼 | ALK 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33 | xxx | xx替尼 | 新诊断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 慢性期 2 岁以上的儿童患者 |
34 | 乐卫玛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 甲状腺癌,肾癌 |
35 | 安森珂 | 阿帕他胺片 | 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 |
36 | 兆珂 | 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 | 1.与硼替佐米、美法仑和泼尼松(DVMP)或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DRd)联用,治疗罹患恶性肿瘤且不适合 ASCT 的新诊断患者; 2.与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DVTd), |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10页,共11页
治疗罹患恶性肿瘤且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 患者。 | |||
37 | 海乐卫 | 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 | 软组织肉瘤 |
38 | 亿珂 | 伊布替尼胶囊 | 1.罹患恶性肿瘤且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或者不适合接受化学免疫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联用利妥昔单抗,治疗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2.边缘区淋巴瘤(MZL); 3.罹患恶性肿瘤后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 |
39 | Mektovi | Binimetinib | 黑色素瘤 |
40 | Blincyto | Blinatumomab |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41 | Necitumumab,PORTR AZZA | 耐昔妥珠单抗 | 非小细胞肺癌 |
42 | Ramucirumab,Cyramza | 雷莫芦单抗 | 胃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 |
43 | Lartruvo | olaratumab | 软组织肉瘤 |
44 | Zydelig | Idelalisib | 白血病、淋巴瘤 |
45 | Xofigo | 二氯化镭 223 | 前列腺癌 |
46 | Zevalin,ibritumomab tiuxetan | 替伊莫单抗 |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47 | Cabozantinib,Cometriq | 卡博替尼 | 甲状腺髓样癌 |
48 | alemtuzumab,Lemtrada | 阿仑单抗 | T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49 | Clofarabine | 氟法拉滨 | 急性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
注:
1. 我们原则上不会变更药品清单内容,但因药品停产或监管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变更除外。
2. 上述药品清单中中国大陆境外上市且中国大陆境内未上市药品的适应症以该药品出口地区管理部门批准的适应症为准。
<本页内容结束>
太平海南自贸港全球特药医疗保险,第11页,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