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力盛体育 股票代码:002858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xxxxxxxxxxxx 0000 x)
二〇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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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801.42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9,800 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前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入 | 扣减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扣减金额 | 扣减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1 |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 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 63,580.00 | 36,000.00 | 36,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80.19 | 15,380.19 | 1,580.19 | 13,800.00 |
合计 | 78,960.19 | 51,380.19 | 1,580.19 | 49,800.00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8,088.60 万元、25,830.23 万元、 40,516.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445.49 万元、-7,655.59万元和-19,291.59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51%、18.07%、21.89%,经营业绩波动较大。如果未来出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变化、下游市场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则未来公司业绩可能出现再次波动,存在净利润为负、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之前进行了科学严格的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虽然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项目参数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竞争优势、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经营情况、行业政策、市场趋势等因素,并与公司现有相关
业务、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了对比,综合得出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行业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市场拓展不及预期、 无法及时取得相关项目所需资质或审批等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导致募投项目存 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实际运营情况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3)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部分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所需用地面积共计约 341.06 亩,
项目实施主体已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 260.25 亩项目用地;剩余约 80.81 亩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由 H-01-04-B、H-01-04-C 两个地块组成,目前正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如果未来不能及时取得实施该项目的所有用地土地使用权,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4)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较大规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入,导致各年折旧摊销费用相应增加。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和预计净利润的比例最大值分别为 5.30%和 52.18%。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预期实现效益,公司预计营业收入的增长可以覆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支出。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5)重要境内外赛事商业推广权无法延展或商权费大幅上升的风险
公司取得了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暨中国青少年卡丁 车锦标赛、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国际汽联亚洲区域方程式锦标赛的商业推 广权,每年支付一定的商权费。该些商业推广权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取得上 述商业推广权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取得这些重大境内外赛事的商业推 广权,则无法继续运营相关赛事,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此外,若上述赛事的商权费出现大幅上升,将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而影响公司 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存在重要境内外赛事商业推广权无法延展或商权费大 幅上升的风险。
(6)公司经营的汽车运动相关业务不能及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赛车培训及体育赛事运营业务均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赛车场作为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体育场所,其设计和建造需要取得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赛道建成后需要通过中汽摩联或国际汽联的认证,在后续经营过程,还需要按规定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持续认证,以确定赛车场能否举办由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组织并符合其规则的国际赛事和国内赛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赛道建成后需要通过国际汽联的赛道认证。公司正在运营的上海天马赛车场、株洲赛车场和汽摩中心培训基地需要持续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赛道认证。如果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建成后不能及时取得国际汽联的赛道认证,上海天马赛车场、株洲赛车场和汽摩中心培训基地不能持续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赛道认证,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经营的赛车队俱乐部不能及时取得中汽摩联颁发的比赛执照、举办的赛车培训班不能及时获得中汽摩联同意举办的复函,亦将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7)前次募投项目延期风险
受监管政策及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前次部分募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自 2023 年开始,导致实施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相关因素已经逐步消除。虽然公 司前次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 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到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实施进度慢于计划进度。若后续出现预料之外的因 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收购效果不及预期、商誉减值的风险
为丰富公司运营的赛事活动、并实现公司在国际赛事和单一品牌赛事运营方面跨越式发展,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和 2019 年 4 月完成了对 Top Speed 和上海擎速 51%股权的收购。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的价值为 13,453.30 万元。若受到外
部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上述公司承接的赛事数量大幅减少,将可能导致 Top Speed 和上海擎速未来的盈利水平、协同效应不及预期,可能引发商誉的减值风险。
目 录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6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10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110
五、发行人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11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12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11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1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1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15
一、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115
二、行业与市场风险 116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117
四、财务风险 118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质押导致的风险 120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20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2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2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2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4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12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2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27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2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力盛体育、公司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发行期首日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保荐机构 | 指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xx先生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指 | xx、xxxxx |
赛赛投资 | 指 | 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 x控制的公司,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 |
三赛俱乐部 | 指 | 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江西赛骑 | 指 | 江西赛骑运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上海擎速 | 指 | 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Top Speed | 指 | TOP SPEED SPORTS EVENTS LS LIMITED(曾用名: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海南汽车发展 | 指 | 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 |
汽摩中心、国家汽摩中 心 | 指 | 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 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对汽车、摩托车运动项目的管理职能 |
汽摩中心培训基地 | 指 | 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赛车培训基地 |
股东大会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 年各期末 | 指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术语
中汽摩联 | 指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由原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吸收合并原中国摩托车运动协会所辖业务后更名,属于全国性汽摩运动社团组织,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汽车、摩托车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际汽车联合 会、国际摩托车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
国际汽联、FIA | 指 | 国际汽车联合会,主要负责统筹世界各国汽车运动组织,为所有不同种类的车运动制订规则,协调安排世界范围 内的各项汽车比 |
F1 | 指 | 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是由国际汽联举办的最高等级的年度系列场地车比 |
CTCC | 指 | 中国房车锦标,2019 年更名为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中汽摩联主办事,发行人为该事独家推广运营商 |
CKC | 指 | 卡联盟超级联-中国卡丁车锦标,中汽摩联主办的中国最高级别卡丁车事,发行人为该事独家推广运营商 |
TCR China | 指 | TCR 国际系列官方授权事 |
房车 | 指 | 指两门(含)以上,四座(含)以上的非敞篷车型小客 车,是沿用了港澳地区的叫法 |
量产车 | 指 | 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已经大量生产的汽车类型 |
一场一品 | 指 | 一个车场打造一个特色精品事 |
历 | 指 | 事日历,即对比时间、地点、场次的安排 |
嘉年华 | 指 | 娱乐性大型狂欢节 |
P 房 | 指 | 车道旁的修理加油站 |
xx | 指 | 指勒芒 24 小时耐力 |
AI | 指 | 即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 |
涡轮增压 | 指 | 一种利用内燃机运作所产生的废气驱动之空气压缩机(Air- compressor)。与机械增压器功能相若,两者都可增加进入内燃机或锅炉的空气流量,从而令机器效率提升。常见用于汽车引擎中,透过利用排出废气的热量及流量,涡轮增 压器能提升内燃机的xx输出 |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isheng Sports(Shanghai)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力盛体育
股票代码:002858
注册资本:16,391.9838 万元法定代表人:xx
董事会秘书: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 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2362685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公司邮箱: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保障组织;体育 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事策划;体育竞组织;体育 经纪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中介代理服 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 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 创意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新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16,391.9838 万股,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非流通股 | 17,192,700 | 10.49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17,192,700 | 10.49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6,727,138 | 89.51 |
股份总数 | 163,919,838 | 100.00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权性质 |
1 | xx | 20,150,000 | 12.29 | 限售流通A 股,A 股流通股 |
2 |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 16,277,800 | 9.93 | A 股流通股 |
3 |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 | 4,413,100 | 2.69 | A 股流通股 |
4 | 余星宇 | 2,360,000 | 1.44 |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
5 | 盛鑑英 | 1,936,900 | 1.18 | A 股流通股 |
6 | 曹传德 | 1,907,569 | 1.16 | A 股流通股 |
7 | BARCLAYS BANK PLC | 1,683,308 | 1.03 | A 股流通股 |
8 | 冯美珍 | 1,300,000 | 0.79 | A 股流通股 |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权性质 |
9 | 从菊林 | 1,200,000 | 0.73 | A 股流通股 |
10 | 江浩然 | 1,170,000 | 0.71 | A 股流通股 |
合 计 | 52,398,677 | 31.95 |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余朝旭
夏青
20%
60%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12.29%
9.93%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夏青、余朝旭夫妇。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夏青直接持有发行人 20,15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29%,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 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6,277,8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93%,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夏青、余朝旭夫妇合计持有 投资 80%的股份,实际控制 投资。因此,夏青、余朝旭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22.22%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夏青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 年 12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苍南支行会计;1987
年 8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浙江苍南县龙港镇政府团委书记;1993 年 5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上海富昌经济联合开发公司总经理;1997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上海夏子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
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
天马山车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力盛汽车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 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09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上海力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02 月 18 日至今担任上 海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力盛云动(上海)体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力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 时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汽摩联副主席、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会长、上 海浙江商会副会长、上海苍南龙港商会会长。
余朝旭女士,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浙江苍南县交通局科员;1997 年 7 月
至 2000 年 6 月,任上海海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 年 7 月至今,任
上海 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02 月
18 日至今担任上海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力盛云动
(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力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9 月 15 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E-1394 室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 余朝旭 |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不涉嫌刑事犯罪、
违法违规事项、诉讼,未受到刑罚、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失联情形。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9 月 15 日 |
法定代表人 | 余朝旭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E-1394 室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整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出资构成 | 余朝旭认缴金额:600 万元,夏青认缴金额:200 万元,夏子认缴金 额:200 万元。 |
2、上海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8 年 2 月 18 日 |
法定代表人 | 夏青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新宅路 333 号 2 号厂房 |
注册资本 | 200.00 万元整 |
经营范围 | 仓储服务;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停车场(库)管理,票务代理,电子商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构成 | 夏青认缴金额:120 万元,余朝旭认缴金额:80 万元。 |
(六)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1、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质押股份数 | 质押占比 |
(万股) | (万股) | ||||
1 |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 9.93% | 1,627.78 | 450.00 | 27.65% |
合计 | 9.93% | 1,627.78 | 450.00 | 27.65% |
上述股权质押用于担保 投资在杭州银行上海分行 2023 年 7 月 10 日-
2024 年 7 月 9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额不超过 7,146 万元的银行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5%,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权数量的 12.35%,质押股份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事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和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运动运营服务商。报告期内,主要为客户提供汽车运动全产业链服务,同时积极布局数字体育业务,打造全民健身服务的数字化平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线上+线下运动服务,构建全新经济业态下的体育生态平台。
发行人主要从事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 备制造与销售、市场营销服务以及数字体育业务,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体育事经营 | 公司拥有丰富的多层级的车事运营经验,从面向车发烧友和普通爱好者的单一品牌基础事、公司原创的地方性事,到国家级、国际级职业事的金字塔阶梯式事体系,报告期内主要推广运营的事如下: (1)国际汽联亚洲/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原名国际汽联亚洲三级方程式锦标)、阿联酋四级方程式锦标:经由国际汽联授权举办的亚洲区域性方程式比,锦标 车按照国际汽联全新的单一车架和引擎概念打 造。该项事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国际汽联车手发展金字塔理念,是车手从四级方程式晋级至一级方程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2)TCR 国际汽车亚洲系列:简称 TCR Asia,是 TCR 国际汽车系列 在亚洲地区唯一的官方授权事,TCR 国际系列是汽车世界杯的雏形,是世界高端运动轿车的竞技场,被全球 20 多个国家/区域和国家锦标 所采用。 (3)法拉利亚太挑战:1993 年成立的法拉利挑战是全球知名跑车 事, 2011 年正式引入亚太区成为法拉利亚太挑战。曾先后使用 348GTB,F355Challenge,360Challenge,F430Challenge,458Challenge 和 488Challenge,2018 季以来 458Challenge 光荣退出亚太挑战舞台,由 事史上动力最强的车 488Challenge 继续参战。 (4)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原名为中国房车锦标,简称 CTCC):由中汽摩联主办,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该事始于 2004 年,迄今已有 19 年的历史,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级场地车事。2020-2022 季顺应宏观经济等环境变化采用更便于组织管理并尽可能减少人口流动性的“区型”办模式。2023 季开始恢复正常办模式,一年六站全国锦标。 (5)卡联盟超级联-中国卡丁车锦标:是中汽摩联主办的中国最高级别卡丁车事,简称 CKC。卡丁车运动作为车运动中入门级项目,被誉为“车手的摇篮”。CKC 诞生于 1997 年,迄今已有 26 年的历史,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级卡丁车事。 (6)TCR 国际汽车中国系列:简称 TCR China,为TCR 国际系列官方授权事,是在中国举行的全国性系列。TCR China 于 2017 年开始启动,沿用了 TCR 国际系列的事及技术规则,延续了 TCR 参成本更低、竞争更公平等特点,是国内颇具发展前景的比。 (7)保时捷亚洲卡雷拉杯:简称 PCCA,自 2003 年创立以来,已经成功举办 200 余场比,足迹遍布全球 19 条顶级道,共有累积来自超过 21 个国家 178 名车手报名参,比总里程超过 325,000 公里,已发展成为亚洲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车事。 (8)GT 短程系列(GT Super Sprint Challenge):简称 GTSSC,是 2021 年新开发的 GT 级别事,包含 GT3、GT4 和 GTC 三个组别。 GTSSC 仅接受非职业车手,即绅士车手报名。该事为非职业车手参与专业级 GT 比提供了事平台。 (9)中国保时捷运动杯:保时捷运动杯 2005 年始于德国,是保时捷品牌为所有客户和爱好者打造的零距离感受车运动魅力的平台。2019 年引入中国,是专为中国保时捷爱好者打造的道嘉年华。 (10)天马论驾:公司打造的一场一品的自主事 IP,立足于 STC 上海天马车场。天马论驾创办于 2007 年,是长三角地区知名的车文化节庆活动,在华东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力。天马论驾是经过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批准的,由 STC-上海天马车场负责推广、组织和实施的地区性的民间综合性事活动,迄今已有 16 年的历史。 (11)中南车节:公司打造的一场一品的自主事 IP,立足于 ZZIC 株洲国际车场。中南车节创办于 2017 年,是一个地区性综合性事活动平台,将以专业制结合本地文化特色的形式,被打造成为中南地区首屈一指的汽车摩托车主题狂欢节。 (12)超级耐力锦标: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事 IP,简称 SEC,可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车场举办。SEC 创办于 2016 年,由风云战里的耐力 演变而来。采用多地联动的方式,在公司体系内的各 车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先举办时长为 3 或 4 或 5 或 6 小时的预,最后举办一次比时 长 12 小时的耐力 ,堪称中国的“勒芒”;如 事跨越 12 月 31 日 24 时 整,也可俗称为“跨年”。 |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13)风云战: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事 IP,前身为风云房车挑战,创办于 2014 年,可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车场举办。从 2020 年开始,风云战将作为公司体系内一场一品的事中专业级别最高的核心事,更加注重改装车的竞技和比拼,是改装商家/俱乐部/车队非常重视和积极参与的 事之一。 (14)精英系列: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事 IP,前身为上海市精英,创办于 2013 年,可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车场举办。采用单一品牌事模式(即统一车型、统一改装、统一服务),是公司体系内所有车场中单一品牌的入门级事,安全、便宜、卖相、乐趣是其主要特征。以初获 照的人群为基础,并适时组织各个车场的巡回。 (15)力盛超级道节: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事 IP,创办于 2017 年,可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车场举办。力盛超级道节是独立的综合型事活动,既有事,又有活动,已逐步形成车迷的节日,同时还在践行社会责任-让道路更安全。 (16)24 小时卡丁车耐力:公司自主事 IP,由株洲国际卡丁车场创办于 2018 年,属国内首创,事使用组织者统一提供的四冲程卡丁车,面向全国招募参者,被车手们称为“国内最艰苦最具挑战的事之一”。 (17)天马摩托车会:公司自主事 IP,由上海天马车场创办于 2021 年。是一项面向广大摩托车爱好者的入门级事,旨在为摩托车运动爱好者搭建一个提升技艺、积累经验、同场车手交流竞技的平台,同时为晋级更高级别的摩托车事储备优秀的后备车手力量。 (18)中国新能源汽车大暨新能源汽车 12 小时耐力:公司新能源创新事 IP,2022 年与中国汽车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中汽信科联合主办。由中国首次集合“团队配合+充电策略+驾驶技术+车辆性能”等考验于一身,吸引来自各品牌的顶流新能源量产车型。作为国内最专业的新能源汽车事之一,大顺应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对接世界大型汽车耐力 的规则及相关标准,首创“专业道+12 小时耐力”的制形式,在业内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和引领性,将为国内新能源汽车事带来颠覆性的变革与进步。 (19)雪邦 12 小时耐力:该事是在马来西亚雪邦国际车场举行的 12 小时耐力,于 2000 年建立,来自世界各地的车队和车手,同场比拼耐力、策略和技术能力。2023 年,雪邦国际车场和 TOP SPEED 合作,共同促成了雪邦 12 小时耐力的回归。 (20)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亚洲超级挑战:自 2009 年欧洲季开以来,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超级挑战给绅士车手和职业车手等提供了在最高水平单一品牌事上激烈竞技的机会,且事横跨三大洲,涵盖四个组别。2012 年,兰博基尼Super Trofeo 超级挑战首次在亚洲亮相。自此,该系列事推出了独特的短距离耐力形式。车手可单独或两人一组参,在全球顶级道上进行激烈角逐事特设 50 分钟制,每车可设一名或两名车手在同一组别下竞技,事组别分为专业,专业-业余,业余及 Lamborghini Cup 组。 (21)方程式公开挑战:简称 OFC,是 2023 年新开发的面向国内方程式车运动人群的基础事平台。该事在国际汽联认证的一级和二级 道举行,每站事进行两回合时长各 23 分钟加一圈的正。通过不同方程式车型及车手同场竞技的比 形式,为国内方程式 车运动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公平、量身定制的方程式 车环境,并为高等级方程式 车运动输送人才。 (22)长三角赛车节: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 |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立并举办的赛事。旨在依托长三角地区发达的汽车产业基础与深厚的赛车文化氛围,打造一个集竞技性、观赏性与地域特色于一体的高水平赛车平台。长三角赛车节通常与 CTCC 主赛事同步举行,共享赛道资源、技术标准以及赛事运营团队,确保了赛事的专业化运作与高规格呈现。不仅丰富了国内赛车赛事的多样性,也为长三角地区的赛车爱好者提供了近距离感受赛车激情、支持本土车队与车手的机会。 (23)CTCC 赛车电竞全国挑战赛:CTCC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的衍生赛 事。是 CTCC 为了进一步拓宽赛事参与群体,拥抱数字化趋势,深化与年轻一代消费者的连接,联手电子竞技领域的合作伙伴 MOZA 共同打造的赛车电竞赛事。赛事采用了先进的赛车模拟器技术和网络竞技平台,为选手们营造出逼真的赛道驾驶环境。参赛者们通过精确操控模拟设备,沉浸式 地体验高速驾驶、精准过弯、战术配合等真实赛车场景。 | |
体育场馆经营 | 公司经营管理多层级的体育场馆,包括有符合国际汽车联合会FIA国际标准的专业汽车运动比场地、兼顾试乘试驾和爱好者参与车运动需求的车辆运动体验中心和驾驶体验中心,以及面向大众娱乐的卡联盟连锁卡丁车场馆,具体情况如下: (一)3座国际标准车场 (1)上海天马车场:公司自有资产,FIA国际标准四级道,简称 STC,建成于2003年,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坐拥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的 车基础,占地221亩,道全长2.063公里,道最宽处达14米。 (2)汽摩中心培训基地:简称BFC,建成于1996年。BFC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被誉为“手的摇篮”,拥有全长2公里的国际标准砂石短道拉力 道,长170米、宽86米的柏油试车路面等培训场地及配套设施。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汽联车文化有限公司2015年起负责经营管理汽摩中心培训基地主要场地设施,开展车培训、道服务等业务。 (3)株洲国际车场:简称ZZIC,FIA国际标准二级道,位于湖南株洲高科汽车博览园,建成于2019年。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道全长 3.77公里,沿逆时针方向行进,共设14个弯道,其中左弯9个,右弯5个,最长直道长645米,最高设计时速可达每小时272.25km。 (二)4座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 (1)力盛(武汉)车体验中心:建成于2017年底,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由国内著名道设计师姚启明博士设计,场地共分为三个区域,其中 道长度为1.4公里,顺时针行驶;驾控场地20,000平米,独立越野道面积约为5,400平米,设置了十余个体验项目,于2018年正式投入运营,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仅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该场地已于2023年8月租赁到期,不再继续经营。 (2)宝马驾驶体验中心:简称BDC,于2017年3月投入运营,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仅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BDC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园区内(紧邻中国馆),是宝马在亚洲地区的首家品牌与驾驶体验中心,总面积达4.5万平方米,融合驾驶体验、品牌文化、创新科技、生活方式等多功能为一体,为用户带来充满情感和驾驶乐趣的全新品牌体验。 (3)路虎湖州体验中心:简称LRE,于2012年投入使用,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2017年9月由公司接手负责经营管理。LRE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裸心谷内,是路虎在中国唯一认证的官方体验中心。1,000余亩竹海茶园,跌宕起伏的险峻地形,专业路虎教官和全系路虎车型,为客户带来最专业、最激动人心的高端越野体验。 (4)路虎宁波体验中心: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国际赛道,占 |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地45亩的宁波越野公园是由捷豹路虎(中国)打造的最先进的越野赛道,在最专业和安全的场地,深度体验路虎车辆卓越的全地形性能。越野公园内共设四个不同的专业体验区域,牵引力区,全地形区,涉水区和实践演练区,可全面地体验车辆的极致性能。 (三)11家卡联盟连锁卡丁车场馆 (1)卡联盟-上海松江店:于2018年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是公司运营的首家室内卡丁车馆,道面积约4,000平方米,配套有培训室、装备室、休息区,可同时接待近百人。该门店于2023年11月停止运营。 (2)卡联盟-株洲国际卡丁车场:建成于2017年11月,位于湖南省株洲汽车博览园,株洲国际卡丁车场是华南地区首个按照FIA-CIK国际标准设计建造的卡丁车场,占地面积67亩,道沿顺时针方向行进,道全长 1.048公里,宽约8.0-12米,最长直线距离182米。共设14个弯道,6个左弯,8个右弯,最高时速118.98km/h,于2018年正式投入运营。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3)卡联盟-金华国际卡丁车场:位于金华市新能源汽车小镇汽车文化公园内,由政府投资建造,完全按照FIA-CIK国际标准设计建造,道长约1.02公里,宽8~11米;同时还设有SUV体验道,包括管涵路、山坡路、涉水路等11个项目,可提供全方位的驾驶体验,由公司从2019年开始经营管理。 (4)卡联盟-武汉南国店:于2020年投入正式运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381号泛悦南国中心一期,是武汉地区首个室内电动卡丁车馆,也是卡联盟首家室内电动卡丁车馆。 (5)卡联盟-上海天马店:于2021年5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000号上海天马车场内,道面积约5,000平方米,道全长360米,宽约7.0~10米,共设13个弯道。 (6)卡联盟-慈溪金源店:于2021年9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19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B栋负一层,道面积约 3,500平方米,道长度约490米,配套有培训室、装备室、休息区、射箭区,可提供全方位的运动体验。 (7)卡联盟-上海世博店:于2021年10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35号BMW上海体验中心内,道面积约5,000平方米,道长度约510米,是公司运营的首家室外电动卡丁车场。 (8)卡联盟-北京中汽联卡丁车场:于2022年7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汽摩中心培训基地内,道面积约2万平方米,道长度约 833米,共设13个弯道。 (9)卡联盟-南昌雷公坳店:于2022年7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雷公坳文化产业园内,道面积约4,000平方米,道长度约400米,共设15个弯道。 (10)卡联盟-上海科体中心店:于2023年1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新同心路318号,道面积约4,000平方米,全长400米,宽6-8米,共设16个弯道。场馆采用全新333 E-KART作为主力车型,高标准的沥青道、专业的防护设施、汽车运动文化墙在保障道安全的同时给予顾客沉浸式的卡丁车竞技体验。 (11)卡联盟-重庆龙湖时代天街店:于2023年8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龙湖时代天街D馆3层,道面积约5,000平方米,全长650米,共设15个弯道,采用333 E-KART作为主力车型。 |
业务分类 | 主要业务内容 |
体育俱乐部经营 |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场地厂商及俱乐部车队,并配备一流的车手、专业车、车改装机构及专家,在场地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1)上汽大众 333 车队:原上海大众 333 车队,2016 年 1 月更名为上汽 大众 333 车队,系“上汽大众”冠名赞助的厂商车队,创立于 2001 年,与上汽大众的合作一直持续至今。曾连续七年获得中国汽车拉力锦标年度总冠军,并连续两年在亚太汽车拉力锦标和世界汽车拉力锦标获得不同参组别冠军。上汽大众 333 车队目前参加 CTCC 中国房车锦标,曾获得 2011 年度超级涡轮增压组车队冠军、2012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手冠军、2013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队亚军、2014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队亚军、2015 年度超级杯组车队冠军、2016 年度超级杯 2.0T 组车手冠军和超级杯 2.0T 组车队亚军、2017 年度超级杯组年度厂商杯冠军、2018 年度超级杯组厂商杯亚军和车手季军、2019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和车队亚军、 2020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2021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和车队冠军、 2022 年度超级杯车手冠军和车队亚军。 ( 2 ) MG XPOWER 车队: 2019 年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MG”名爵冠名赞助的厂商车队,2019 年度参加 TCR China 的绍兴站、宁波站和株洲站的比,还参加了由 FIA 首次举办的车世界杯的比。 2020 年夺得 TCR China 年度车队冠军及年度车型杯冠军,2021 年夺得 TCR China 年度车手、年度车队冠军及年度车型杯冠军,2022 季夺得 CTCC 超级杯年度车队冠军,TCR Asia 年度车队亚军。 (3)东风风神马赫车队:2019 年由东风技术中心以“东风风神”冠名赞助的厂商车队,2019 年度参加 CTCC 中国杯全年的比。2020 年夺得 CTCC 中国杯年度车队冠军,以及东风技术中心工程师车手黄福金夺得年度车手冠军。2021 年 CTCC NGCC 杯元年夺得 NGCC 中国杯年度车队冠军以及年度车手冠军。2022 年再次夺得 CTCC 中国杯年度厂商车队冠军及年度车手冠军。2023 年夺得 CEC 中国汽车耐力锦标厂商杯自主品牌混合动力A 组分站冠军、亚军以及厂商杯自主品牌A 组分站冠军。 (4)KINGSTONE 景淳车队:Kingstone 景淳车队由上海景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组建,委托三俱乐部进行技术支持和参服务,参加了 2022 年度 CTCC 超级杯和 TCR Asia 株洲站比。 |
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 | 公司拥有成熟的卡丁车生产线,能够制造包括汽油机卡丁车、电动卡丁车及其他娱乐车在内的多种产品,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份。 |
市场营销服务 | 公司依托多层级事运营和车馆经营的整体资源优势,为国内主要汽车厂商提供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传等各类市场营销服务,包括专业试乘试驾、车 秀及发布、巡展路演、品牌培训等服务内容。 |
数字体育业务 | 公司以打造全民健身服务的数字化平台为目标,通过推动广大市民积极、科学地参与运动,构建全民健身的激励与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化发展。 |
(二)公司主要服务的概况
1、体育事经营
公司的体育事经营的主要模式是以公司自创事 IP 或向事 IP 拥有者申请并取得事 IP 运营资格,进而制定事规则并组织车队或车手参。除现场观众外,还通过媒体在更大范围传播,力求覆盖更大范围的受众,创造更大的媒体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商家参与其中,最终获得商业利益。主要的收入
来源包括:(1)来自企业的商业冠名赞助收入,赞助商覆盖整车厂、油品企业、轮胎企业、性能配件企业、快速消费品企业以及互联网企业等;(2)参服务 收入,主要包括车队或厂商参注册费、场商业展位租赁、场广告、VIP 招待服务、媒体转播权等;(3)来自合作事方的收入,主要包括占用场时 段收入、媒体收入、事裁判、物流后勤等服务收入。主要的成本包括事 IP 的商权费、比场地的租赁费、媒体投放成本以及事后勤服务的采购成本等。
多数的国内事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季。通常每年的 1 至 3 月份,各参车队或车手主要以寻找洽谈赞助、改装车等准备工作为主,4 至 5 月份各个事全面铺开,而到 11 月份大多数事基本结束当年的程。事运营业务由于比场次有限、不连续进行,且受消费习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业务非按时间均匀发生,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国内事一季度受中国传统春节假期的影响大多不举办事,而在境外运营的事则不受此影响。
2、体育场馆经营
公司运营的体育场馆包括专业级的车场、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以及室内外卡丁车场馆。
专业级的车场为各类专业车事、汽车/电动车厂商专业试驾等活动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并利用场地及配套设施为车队、俱乐部、改装服务商等商家提供驻场服务,利用场地空余时间组织车培训、事装备销售等多种经营活动,以及自行举办本场地的一些地方性车事活动以最大化的提高场馆及其配套资源的使用效率。营业收入主要与道使用天数及效率相关,春节期间放假和雨雪等天气因素,在客观上影响道使用。因此,专业场馆经营收入一季度略低,其余时段相对均衡。场馆经营的成本主要为场地的折旧以及日常运维成本,总体较为固定且在一年中均匀发生。
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的场馆运营模式各有不同。主要与整车厂合作,承担其品牌推广及客户体验的服务功能,同时利用场地的独特资源优势对个人客户及团队客户开展驾乘体验及培训服务。收入主要来自整车厂品牌方、个人客户以及团队客户。成本主要是场地日常运维。
卡丁车场馆即“ 卡联盟”连锁品牌经营满足人们对卡丁车驾驶竞技、娱
乐以及日常聚会的社交需求。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12 家卡联
盟连锁卡丁车场馆,其中包含 5 个室内场馆和 7 个露天场地,全部为自营模式。主要收入以个人的卡丁车体验为主、企业团建活动为辅。主要成本为物业租金、折旧和人员费用等。卡丁车场馆的经营收入在节假日和周末出现波峰,而工作 日较为平均。室内卡丁车馆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小,没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波动。
3、体育俱乐部经营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的体育俱乐部为车队,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厂商车队,即厂商冠名的车队,主要服务对象是整车厂,主要收入来自整车厂的冠名赞助,车手多以签约付费车手为主。公司的上汽大众 333 车队和 MG XPOWER车队就属于厂商车队;另外一种是俱乐部车队,主要服务对象是有参需求的爱好者,主要收入来自车手的参服务费。公司报告期内运营的 KINGSTONE景淳车队及曾运营的星车队、星之路车队等就属于俱乐部车队。
4、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
公司具有成熟的卡丁车生产制造工厂,能够为下游商业和个人卡丁车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专注于科技创新和精湛工艺,努力打造卡丁车行业的 “优秀制造品牌”,并自主研发和产销各类场地卡丁车、越野卡丁车、两轮电动车、全地形车/沙滩车等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多个省市。
5、市场营销服务
公司为汽车厂商提供从活动策略、创意策划到执行管理的“一站式”营销服务,帮助客户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销量、提升营销活动的投入产出比,最大程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以汽车活动推广业务为主的市场营销服务,系车场、车队、事资源的自然延伸和有效整合,道是展示汽车性能的最佳场所,事平台为客户创造了巨大的营销价值,车队优秀车手精湛的驾驶技术和良好的比成绩能够很好的达到客户需要的宣传效果。发行人运营车场、事、车队,与汽车厂商具有天然的紧密联系,同时发行人在汽车测试和体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开展汽车活动推广业务。发行人的汽车活动推广业务主要包括专业试乘试驾、车秀或发布、巡展路演、品牌培训等。
6、数字体育业务
公司的体育数字化业务主要是围绕“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主要依托于线上 “运动银行”产品,利用科学技术实现运动行为数字化,形成云事和运动账户的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发展。
公司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市场营销服务以及数字体育业务,全部是围绕车运动、全民健身等体育领域业而展开的相关业务。以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以及市场营销服务来打造体育商业 IP,用以引流,获取客户并提高市场影响力;体育场馆经营为体育活动提供线下空间,为公司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市场营销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数字体育业务为体育活动提供线上平台,将运动行为数字化、运动设备数字化、运动空间数字化,助力公司切入大体育领域。公司各业务板块和环节之间形成闭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以及数字体育业务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之“体育”(行业代码:R89)。市场营销服务是公司依托多层级车体育事经营和车运动场馆经营的整体资源优势,为国内主要传统汽车及新能源车厂商提供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传等各类市场营销服务。因此,公司所属行业为体育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体育运动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下属的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汽车和摩托车运动的管理,下属的群众体育司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机构)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车比或体育活动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作为体育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
体育体制改革;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等事项。
国家汽摩中心于 2002 年成立,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我国汽车、摩托车运动项目。国家汽摩中心遵照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汽车、摩托车运动项目的发展。其主要职责为汽车运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全国比规程,审定运动成绩,负责运动员、教练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运动场地建设,器材研制和开发等。
群众体育司为国家体育总局下属机关,主要负责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 方针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 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 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运动会;指导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 体育的发展;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 炼标准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群众体育奖励表彰工作等事项。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是行业的自律组织,原名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2015 年吸收合并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所辖业务,经民政部批复更名。中汽摩联是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国际汽车联合会、国际摩托车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代表 中国参加国际汽车、摩托车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其职能是依据国家体育总局 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汽联的规章,统一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国汽车运动的开展、 组织国内外重大比和开展国际交流,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提高竞技水平, 服务于中国的汽车产业。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主要产业政策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19 年 8 月 | 国务院 |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形式多样的系列、大奖、分站 等;拓展体育观、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促进竞表演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完善社会 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扶持政策。 | 体育产业 |
2019 年 9 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大力培育竞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到 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 60%;支持以车等运动项目为主体内容的智能体育事发展。 | 体育产业 |
2019 年 12 月 | 中汽摩联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10 年发展规划 (2020-2029 年)》 | 明确指出 1、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2、提升汽摩运动的竞技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 3、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4、推动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5、促进汽摩运动文化繁荣发展;6、拓展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 | 体育事 |
2020 年 10 月 | 中共中央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的建议》 | 明确到 2035 年建成“体育强国、健康中国”。 | 体育产业 |
2021 年 7 月 | 国务院 | 《全民健身计划 (2021— 2025 年)》 | 到 2025 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8.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 (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实现 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2.16 名,带动全 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 5 万亿元。 | 全民健身 |
2021 年 10 月 | 体育总局 | 《“十四 五”体育发展规划》 | 推进 “互联网+健身”“物联网+健身”,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事活动。创建涵盖全民健身群众组织、场地设施、事活动、健身指导、器材装备等内容的数字化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模式。开发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推动建立国家、省 (区、市)、市三级互联互通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开展 “ 全民健身运动 码”,结合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和事活动积分评定,构建个人“运动成就”系统。 | 全 民 健身、 数字体育 |
2022 年 1 月 | 上海市体育局 | 《上海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 | 深化智慧体育场景应用.新改建一批智能化场馆,完善重点设施项目数字化建设,实现场馆运营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优化场馆在线预定功能,建立健身设施数据平台,实现市、区、社区三级公共体育数据平台一体贯通,深化“随申码”在体育场馆中的应用,促 进各类健身设施服务资源整合联通。 | 数字体育 |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22 年 1 月 | 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等 21 部门 |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 《规划》在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方面提出:“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合理利用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可建设非标准的健身场地设施。实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 工程。” | 全民健身 |
2022 年 1 月 | 国务院 | 《关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农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 ——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在部分领域形成全球领先优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广泛普及,对 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 数字体育 |
2022 年 3 月 | 国家体育总局 | 《2022 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针对人口密集区、老旧城区健身设施缺乏等痛点,引导支持各地建设完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补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 场地器材; | 全民健身 |
2022 年 3 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 要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其中重点提及:打造更便捷健身设施是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工作、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应聚焦老城区和人口密集地方健身设施缺乏的痛点,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和完善户外运动配套设施,推动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土地资金等资源向“举步可及”的健身设施倾斜。老城区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增加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体育部门要积极参与验收,负责落实健身设施的后续管理使用。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 络和城镇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 | 全民健身 |
2022 年 4 月 | 体育总局办公厅 | 《2022 年体育标准化工作要点》 | 体育标准化工作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为核心,围绕体育总局 2022 年工作部署,高质量发挥体育标准化在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研究编制体育标准体系建设纲要。逐步形成服务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 育发展的标准体系。 | 全民健身 |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22 年 4 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化体卫融合,举办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倡导主动健康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针对特殊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运动处方库, 推进处方应用。 | 全民健身 |
2022 年 6 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体育法首次将体育产业作为重要章节写入其中,提出“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建立体育仲裁制度;规定每年 8 月 8 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体育宣传周学校必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等诸多重要内容,助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 展。 | 体育产业 |
2022 年 6 月 | 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 《关于推进 “十四五”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 2025 年,农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显著提 高,农村青年普遍掌握 1—2 项运动技能;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健全,人均场地面积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体育健身事模式不断创新,农耕农趣农味特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有情怀、敢担当、懂体育、爱健身、会组织的高素质农民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力度持续加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农民体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民体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体育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农体文体智体深度融 合、多元融合格局基本形成。 | 全民健身 |
2022 年 7 月 | 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 | 《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 长》的通知 | 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各地引进体育俱乐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由教育部门会同体育、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有资质、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体育教育 |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22 年 7 月 | 体育总局办公厅 | 《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激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深化融合发展。推动体卫融合,启动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和社区运动健康之家试点工作;加快体教融合,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加强对职业资质、课程设置及相关活动组织的指导,推动体校、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满足“双减”背景下青少年体育培训需求;深化体旅融合,认定一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向公众推介一批安全、健康、便捷、高品质的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体育与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 技术的融合,大力发展数字体育。 | 体育消费 |
2022 年 10 月 | 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文化和旅游部、林草 局、国 铁集团 | 关于印发 《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 2025 年)》的通知 | 《规划》提出,鼓励运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良、综合效益显著的户外运动营地申报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持续举办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等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性品牌户外事与节庆活动;支持各省(区、市)因地制宜打造以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粤港澳大湾区户外运动系列事等为代表的地方性品牌户外事与节庆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开发亲子户外运动体验、老年康养旅游等产品与线路,举办家庭户外运动事与节庆活动,提高家庭参与户外运动的热情。 | 产业融合 |
2022 年 11 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 | 《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2022— 2026 年)》 | 在工业生产、文化旅游、融合媒体、教育培训、体育健康、商贸创意、智慧城市等虚拟现实重点应用领域实现突破。开展 10 类虚拟视听制作应用示范,打造 10个“虚拟现实+”融合应用领航城市及园区,形成至少 20 个特色应用场景、100 个融合应用先锋案例(5)虚拟现实+体育健康聚焦“大体育,大健康”发展需求,面向体育用品、运动设施、健身软件及平台,推动虚拟现实终端及内容兼容适配,支持虚拟现实落地户外与室内、有氧与无氧、单人与多人、休闲与竞技等多元体育运动领域,推动虚拟现实在训练、事中的应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化 的新型体育运动解决方案,构建大众健身新业态。 | 数字体育 |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22 年 11 月 | 上海市体育局 |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体育领域向 “五个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2022— 2025 年)》 | 提升新城体育事能级。支持“上海杯”象棋大师公开、环意 Ride Like a Pro 长三角公开、环法中国系列全民绕圈(上海临港新片区站)等新城事品牌能级提升,积极推动 F1 中国大奖、世界高尔夫锦标—汇丰冠军等国际事回归。探索上海马拉松、上海艇公开、中国坐标·上海城市定向户外挑战等上海自主品牌事以资格、系列、新城专场、新城巡回等事形式在新城落地,探索创办“五个新城”专属事品牌。市运会、市民运动会、Magic3 上海市青少年三对三超级篮球、城市业 余联、市级青少年锦标等市级体育事和在沪举办的长三角事的区设置向新城倾斜。 | 体育事 |
2022 年 12 月 | 上海市体育局 | 《2021 年度上海市体育产业统计公告》 | 经核算,2021 年上海市体育产业总产出(总规模)为 1737.80 亿元,增加值为 596.31 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当年全市 GDP 的比重为 1.4%。 按照国家体育产业 11 个大类分类,体育服务业(除体 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外的其他 9 大类)总产出和增加值分别为 1393.54 亿元和 531.63 亿元,占上海市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 80.2%和 89.2%。其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最大,分别为 758.15 亿元和 295.22 亿元,占上海市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 值的比重分别为 43.6%和 49.5%。 | 体育产业 |
2023 年 1 月 | 国家体育总局 | 《体育事活动管理办法》 | 在第四章“体育事活动组织”增加相关条款,完善 事组织规定,如明确做好体育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完善体育事活动保险制度;明确未经体育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 建立健全事活动“熔断”机制,明确体育事活动组织者启动“熔断”机制的情形; 进一步规范体育事活动相关人员的办 、参、观义务;明确体育事活动广告和宣传内容应当确保合法、真实、健康、向上等。 | 体育事 |
2023 年 2 月 | 上海市体育 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加快推进体育标准化助力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的意见》 | 到 2025 年,体育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具有上海特色和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海体育标准体系,体育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数量达到 55 个以上。 到 2030 年,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治理等领域, 形成一批高水平标准,体育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达到 80 个以上,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明显增加,参与国际标准化、国家标准化、长三角区域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提升,标准在上海体育领域的服务推广力度和效益明显增强。体育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技术机构更加优化,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服务机构不断涌现,上海体育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到 2035 年,建成与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相适应的高质量 发展的体育标准体系。 | 体育产业 |
时间 | 部门 | 产业政策 | 主要相关内容 | 细分领域 |
2023 年 2 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 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智慧便民生活圈、新型数字消费业态、面向未来的智能化沉 浸式服务体验。 | 数字经济 |
2023 年 3 月 | 体育总 局办公厅 | 《2023 年群 众体育工作要点》 | 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运动银行”和个人运动码试点。 | 数字体育 |
2023 年 7 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 支持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公共文化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建设、转化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协作。明确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 流与合作,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 数字体育 |
(2)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体育行业适用的较为重要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022 年 6 月 24 日修订)。
2)技术规则
针对体育行业(包括汽车运动、全民健身等),国家体育总局、中汽摩联制定了一系列技术规则予以规范,主要规则具体如下表所示:
普遍性规则 | 《体育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章程》 (2019 年版) |
事运营类规则 | 中汽摩联每年颁发年度事运营类规则,主要包括各类国家级 事的比规则、技术规则以及车辆注册管理办法 |
车队经营类规则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同时中汽摩联每年颁发年度事参与类规则,包括各类事的车车辆技术规则、各类比车手装备及其他安全规定、各类比车 辆注册办法 |
车培训 |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培训班管理规定》,同时培训内 容必须遵照中汽摩联各项目车手培训教学大纲执行 |
3)行业监管
公司所涉及的车体育活动准入和监管体制主要包括汽车运动项目、车
场资质、车队、车培训等项目。
①新设汽车运动项目批准制度
凡要求开展新的汽车运动项目,其运动规程、规则和计划须报中汽摩联备案。
②车场资质审查制度
凡拟建固定式的、能够举办国家级照培训和国家级及以上的汽摩事的汽摩运动场地的单位,必须先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立项,经批准后向中汽摩联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
汽摩运动场地建设竣工后,经营者必须接受中汽摩联直至国际汽联对其场地质量、器材设施、安全保障、医疗急救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审查和验收,严禁任何经营单位组织超出场地等级的汽摩比和活动。
③举办汽车活动或事批准程序
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的事,其主办方或主办方之 一必须是全国性社会组织,而商业性和群众性事则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 体(包括全国单项协会)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举办地点。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 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中汽摩联负责制定年度比或活动计划及有关规程规则,比或活动组织者须按照中汽摩联章程规定按时申报下一年度的比和活动。
④车队注册程序
车注册登记程序:以 CTCC 超级杯为例,注册申请人必须向 CTCC 锦标 注册工作组提出书面注册申请。CTCC 锦标工作组收到注册申请后将书面回复注册申请的受理与开始审核的具体时间,自此时间开始,注册工作组将依技术规则对设计审查文件进行审核。注册申请人在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审核的技术内容按注册表规定的形式填写如注册表内,并将填写完成的注册表交工作组审核,对符合注册技术要求的注册表予以通过,并书面告知注册申请人注册完成。在参前获得完整注册码的车型的车均具备参资格,除经过中汽摩
联批准外,不接受没有完成注册的车参加比。
车手注册登记程序:中汽摩联负责对参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注册登记的审核以及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各类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车手参加中汽摩联及会员协会或俱乐部组织的汽车比或活动,必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比执照,获取比执照视为正式注册登记。中汽摩联于每年的 1 月至 3 月 31 日开始受理当年比执照的注册。连续 24 个月未申请注册者,原参资格随之失效。如需申请,则需重新接受培训,比执照由中汽摩联统一印制。
车队注册程序: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社团登记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才能申请注册车队和申领车队比执照。申请注册车队时必须出具有效的工商或民政注册登记副本,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副本,出具俱乐部在地方协会的备案文件;俱乐部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中汽摩联申请车队注册。经批准,可以申领车队比执照,该执照为各车队申请报名参加比的唯一资格性文件,该车队比执照有效期为一年(年度制);场地类申请注册的车队至少应由一辆符合比资格的车辆和一名车手组成,参车辆和车手须在中汽摩联注册登记;拉力越野类申请注册的车队至少应由两辆或更多符合比 资格的车辆和若干名车手组成,参车辆和车手须在中汽摩联注册登记。
⑤车培训资质审批程序
申请承办车手培训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为中汽摩联团体会员单位,且入会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并且最近两年内参加过或承办过中汽摩联历中的事,或主办过中汽摩联认可的地方性事,或有过举办中汽摩联车手培训班的经历。首次申请培训班的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向中汽摩联以邮件的形式申请材料,再次申请的单位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中汽摩联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
3、行业发展现状与市场需求状况
(1)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体育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顶层政策的强力推动,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依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统计数据,在“十三五”的
前四年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从 2015 年的 1.71 万亿元跃升至 2019 年的 2.95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4.6%。随着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活动的有序恢复,叠加 2020 年基数较低因素,2021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 31,175 亿元,较 上年增长 13.9%。其中,体育服务业总规模 16,591 亿元,占比 53.2%;体育用 品及相关产品制造总规模 13,572 亿元,占比 43.5%。
根据《“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到 2025 年将达到 5万亿元。2019 年-2021 年间,国家相继出台《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2)我国汽车运动行业发展现状
1985 年,中汽摩联与香港汽车会共同成功举办了首届香港-北京汽车拉力,
从此,汽车运动走上了新中国体育的历史舞台。从 1985 年至今,中国汽车运动走过了 38 年的发展历史。汽车运动从无到有,中汽摩联从单纯提供事服务到 1997 年开始搭建起国内事平台,及至目前拥有多个全国汽车比系列以及各类国际汽车事,发展成果显著。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汽车运动市场之一,形成了以国家级锦标为核心,以众多地方性事为支撑的事体系。但是中国汽车运动仍处在发展初期,民众对汽车运动的了解和参与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汽车文化尚处于早期阶段。车运动的市场媒介属性大于其竞表演属性,事运营商的收入主要依靠事冠名赞助以及厂商车队注册费,而电视转播版权收入以及门票收入仍然占比较小。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10 年发展规划(2020-2029 年)》提出了到
2029 年,中汽摩联单位会员数量力争达到 1,000 家;个人会员数量力争达到
2,000 万人;汽摩运动产业总规模达到 5,000 亿元;国内在国际汽联和国际摩联
注册道数量达到 30 条以上;注册车手达到 3 万人,车队 500 支;每年专业
培训车学员数量达到 1 万人;培养全国各级裁判员总数达 10 万人的发展目标。我国的汽车运动队伍正持续壮大,市场也在不断发展。
我国汽车运动在发展初期,主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和传播,包括中央电视台 CCTV-5+、中央电视台 CCTV-5、上海电视台五星体育、广东电视台体
育频道、湖北卫视和湖南经视等对国内大型汽车事进行直播或者专题报道,以及主流杂志报纸、汽车杂志、官方事杂志等从不同层面对汽车事进行宣传报道,汽车运动的曝光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也因此得到提升。
随着汽车运动不断发展,以及网络和新媒体的日益兴起,汽车运动事的 传播渠道被进一步拓宽,一系列门户网站包括新浪体育、搜狐体育、网易体育 和腾讯体育等都开辟了车运动专栏,跟踪报道国内大型汽车运动事;一系 列视频网站包括咪咕视频、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对部分事进行了现场直播, CTCC 还曾在事期间出品了娱乐类节目《挂不上挡》,将体育与娱乐深度融合,提高了事关注度;新媒体方面,国内各大锦标通过设立微信公众号、官方 微博、官方抖音号等方式向移动客户端全方位、实时推送事动态。民众对 车运动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正在逐渐提高。
我国汽车运动的场地建设也随着汽车运动的发展稳步推进。继 1996 年珠海国际车场落成后,北京金港车场、上海天马车场、上海国际车场、成都国际车场、广东国际车场、鄂尔多斯国际车场、江苏万驰国际车场和郑州国际车场等多个场地相继建成并通过国际汽联认证。近几年来,随着汽车运动的快速发展,我国国际级的车场地数量也在稳步增长,2015 年以来相继建成并通过国际汽联认证的道有浙江国际车场、宁波国际车场、秦皇岛首钢车谷、天津 V1 国际道等多个场地。中汽摩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1 月,全国有国际汽联注册场地 19 家,名列全球第三。场地建设的稳步推进为汽车运动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场地条件。
3)数字体育行业发展现状
数字形态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消费形态,我国扩大数字体育消费有突出优势。一方面,我们有全球领先的网络应用技术,有极具活力的数字企业和平台,能够支撑数字体育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具有全球规模领先的线上消费市场,我国移动互联网联接人数超过 11 亿,人均每日线上时间
超过 6 小时,线上市场总规模巨大,能够支撑的数字体育市场规模超过世界上 大多数国家。加之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5G 基站、云计算、物联网、数据中心等布局不断完善,数字体育应用还将不断升级和发展。例如,借助良 好的网络基础设施,为体育信息即时处理系统提供更好的支撑,实现人工智能
识别、健康数据全程跟踪等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促进数字体育行业沿着“数字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数字技术”这两条路径快速发展,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2)市场需求状况
1)体育市场整体需求
①体育产业利好政策刺激行业发展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到 2035 年建成“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在此大背景下,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鼓励、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2021 年处于“十四五” 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发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十四五”体 育发展规划》等政策,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根据政策规划,到 2025 年底,我国 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 5 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2%。据此推算, 2021-2025 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将达到 12.8%。随着全民健身和体育竞 活动的有序恢复,体育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文件显示,2020 年底,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7.2%,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超过
1.86 名;根据文件规划,到 2025 年,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2.16 名。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信息通讯、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应用,不断助推传统产业的升级,同时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习惯也发生着巨大变化。智能软硬件的不断普及,推动体育运动新空间、体育运营新模式、体育消费新场景,创新型体育场景和消费将迎来快速的发展。
②体育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
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收入水平提高,消费需求将从物质消费、必需品消费、发展消费向舒适消 费、健康消费、快乐消费延伸拓展。在这些新型消费中,体育消费是重要内容。特别是 4 亿多“90 后”“00 后”迅速成人走向社会,他们更具社交意识和专业
健身需求,健身房、户外活动、比场所、事转播是他们重要的生活内容,年轻群体的体育消费不仅总量增加,而且呈现结构多元化和消费升级的特点。
③体育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凝聚力量
体育活动有多方面的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体育锻炼和观赏体育比,不 仅能够强身健体,而且能够舒缓压力,带来愉悦、休闲、期待、满足等精神感 受,促进公民身心健康。身心健康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减少医药费用支出,还 能提高生活质量。属地的职业体育俱乐部能够增强当地居民的荣誉感归属感, 能激励更多的年青人从事体育活动。社区体育活动和城市间事地域特点鲜明,市民归属感明确,能产生聚合作用。竞技体育取得好成绩,能激励人们的爱国 热情和拼搏精神。退休劳动者群体通过体育锻炼、体育消费能够获得健康、娱 乐、社交和归属感,是健康快乐老龄生活的重要源泉。总之,体育消费不仅创 造 GDP,还能创造健康生活,创造社会凝聚力,创造向上拼搏精神。
④体育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成长的重要内容
“少年强、青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强、青年强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思想品 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也包括身体健康、体魄强壮、体育精神。”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促进青少年健康是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 国的重要内容,体育教育不可或缺。通过体育运动,能够增强青少年体质,还 能增强其拼搏、团队合作、承受压力和挫折的能力。学校体育市场有 3 亿学生、 51 万所学校、65 万个场馆以及众多学校竞,是体育消费的重要部分。从国际 经验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收入水平提高和家长教育水平提高,校内外 的体育课程或体育俱乐部活动将会更被重视,青少年将更有可能参与更加丰富 多样的体育运动,未来我国青少年校内外体育消费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2)汽车运动市场需求
①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汽车运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汽车运动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运动不断推动着世界各国汽车工业的技术革命,而汽车工业的变革又推动了汽车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工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不断增加,由 2020 年的 38.4%上升至 2024 年一季度的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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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及增速均持续上升。2020 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由 775 万辆增加至 2023 年的 1,460 万辆。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增速也
冲破 2020 年-7.8%的负增长,猛增至 2023 年的 24.0%。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将促使更多的国内汽车厂商参与汽车事,在汽车设计和汽车性能等方面进行角逐,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以提高市场占有率。此外,汽车厂商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参加汽车事可以提高品牌的曝光度,若能在事中获得奖项更能提升品牌美誉度。因此,国内汽车厂商对汽车事的需求将逐渐扩大。
②我国汽车运动的消费者基础日益壮大
目前,我国汽车产销量世界第一,保有量世界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 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 33,618 万辆,比上年末增加 1,714 万辆。在汽车保有量不断提高的同时,热爱汽车运动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为汽车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推广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也在持续攀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9,218元,比上年增长 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1%。2023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 26,796 元,比上年增长 9.2%。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达到 12,114 元,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45.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十年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增长,人们在文化娱乐领域的消费支出也呈现增长趋势。2023 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 文化娱乐支出 2,904 元,同比增长 17.62%。伴随着体育行业长尾效应的逐步显 现,以及我国车运动逐步向平民化发展的趋势,我国的汽车事具有良好的 消费者基础。
数据来源:国家文旅部
3)数字体育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2020 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 7.8%。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达到 10%。体育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也将迎来快速的发展。体育 “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创建涵盖全民健身群众组织、场地设施、事活动、 健身指导、器材装备等内容的数字化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 务模式,应用新技术促进传统体育设施转型升级与高效利用,推动开展云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和事活动,鼓励研发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数字化运动项 目。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 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2 年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虚拟现实与 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 年)》提出到 2026 年我国虚拟现实产 业总体规划超过 3,500 亿元及虚拟现实终端销售量超过 2,500 万台等产业发展目 标,虚拟现实产业发展为虚拟现实与体育运动融合创造条件。
数字化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数字体育成为体育产业发展新脉络。伴 随我国体育的不断发展,数字体育也与体育消费、体育产业发展产生紧密关联,特别是在 5G、AI 等新技术的支撑下,数字体育服务将不断开拓新形态,数字 健身服务、数字群众体育活动、数字事转播、数字体育培训以及电子体育项
目等,都将得到较快发展,数字体育相关市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优质成熟事 IP 壁垒
目前我国已有的自主 IP 事多由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或体育总局主导,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的汽摩事,其主办方或主办方之一必须是全国性社会组织,承办者为中汽摩联所属的会员组织或中汽摩联确定的单位。事运营商一般会与事主办方签订 10 年左右的推广协议,协议到期时一般会优先与原运营商续签协议。另外,中汽摩联提倡车的职业化,包括运营商职业化、车队职业化、车手职业化、车传媒的职业化,一项全国性 事在具备商业化运营条件的情况下,中汽摩联将依据商权费价格、事组织经验等因素确定事推广机构,行业新进入者取得现有优质成熟全国性事的 IP 难度较大。
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短时间获得或自创优质事 IP 的难度较大,优质成熟事 IP 的储备构成了本行业进入的壁垒。
(2)资金及周期壁垒
汽车运动属于资金密集行业,汽车运动的业务模式要求运营商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以进行筹备和推广。
车场占地面积较大,一般均在 200 亩以上,涉及到购置土地使用权和大规模基建,涉及多项审批,因此初始投入很大,回收周期长;事运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事在举办之初需要进行大量的媒体投放以推广事,有些事甚至还购置大量的车设备,而一个事往往需要孵化几年才能达到理想的市场效果,这些都需运营商初期投入大量资金;车队俱乐部想要步入领先车队俱乐部的行列,前期需要在车手、技术人员、车辆上投入大量资金,后期运营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厂商和赞助商的赞助收入是随着车队车队成绩、媒体曝光率等因素而逐步增长的。这些都对行业内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对行业潜在进入者的资金和周期壁垒。
(3)经验及人才壁垒
体育行业为专业性较强的行业,管理者必须深刻地了解国内外相关运动的专业知识,理解事、体育场馆和体育俱乐部的运营模式,与此同时,还需要拥有体育领域及数字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市场新进入者短期内一方面难以通过业务实践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另一方面也较难获得客户足够的信任,这都为市场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壁垒。
(4)业务协同壁垒
汽车运动产业主要包括事、车场、车手、车队,其中事是车运动产业链的最核心内容。业内成熟的企业一般通过整合车场、车手、车队来实现事的商业价值。目前我国汽车事运营模式处于初步阶段,整合 事运营权、车场、参车手、事门票、衍生品及商业赞助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运营事、车场、车队的企业具备以较低成本、较高效率整合资源的竞争优势,对未具备业务协同能力的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对体育产业的支持
体育产业属于我国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包括《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详见本节“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之“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部分。上述产业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本行业快速发展,也将给车运动细分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2)快速发展的汽车工业奠定汽车运动产业基础
纵观当今世界汽车运动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如日本、美国、德国等,这些国家都拥有强大的汽车工业。
伴随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汽车作为消费品的需求旺盛,我国汽车普及程度正在追赶欧美发达国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 年 3 月,
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8.4 万辆和 245.1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 27.2%和 24%,同比分别增长 15.3%和 9.7%;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14.9 万辆和 201.7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 25.3%和 22%,同比分别增长 14.3%和 8.2%。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数据,2022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 万辆和 2,686.4 万辆,同比增长 3.4%和 2.1%;2023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突破 3,000 万辆,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016.1 万辆和 3,009.4 万辆,同比增长 11.6%和 12%,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日益庞大,汽车制造水平也日益提升,为汽车运动的未来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巨大的汽车保有量夯实汽车运动群众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 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 31,903 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719 万辆),比上年末增加 1,752 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 27,873 万辆,增加
1,627 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 17,740 万辆,增加 1,003 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
量 16,685 万辆,增加 954 万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 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 33,618 万辆
(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706 万辆),比上年末增加 1,714 万辆,其中私人
汽车保有量 29,427 万辆,增加 1,553 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 18,668 万辆,增
加 928 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 17,541 万辆,增加 856 万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高,热爱汽车运动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为汽车运动在中国的普及和推广奠定了基础。同时汽车也像服装、饮食文化一样,在保有量和使用率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开始追求更深层次的精神需要,汽车文化应运而生,汽车事的普及度和关注度也将逐渐提高。
4)新媒体的高速发展丰富了体育行业的传播渠道
我国社会正在步入 5G 时代,体育活动能够利用多元化的传播手段提高 事的曝光率,例如架设事网络直播平台,覆盖到互联网电视、手机 APP 端、 PC 端等多种终端,方便体育爱好者、观众的线上与线下互动,增加大众参与性。另外,先进的直播技术如 VR,可以大大提高事的观赏性,吸引更多的观众。
新媒体带来的流量将提升体育产业的商业价值,进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的投入。
(2)不利因素
1)体育产业结构失衡,事 IP 供应及商业化不足
我国目前的体育产业仍过分偏重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在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表演、体育健身休闲活动等体育服务业方面有效供给不足,事 IP 影响力与国外知名事 IP 存在较大差距,商业化程度也略显不足,收入渠道较为单一。以英国、美国等典型的体育强国为例,其体育产业已经发展百余年,产业结构复杂多样,普通大众的参与度高且消费能力强,许多发达国家的体育服务业在其整个体育产业中的占比较高,事 IP 能够形成完整价值链,商业化程度高,因此我国体育产业的结构仍有较大优化空间,事 IP 需加大培育力度。
2)资金瓶颈限制
汽车运动的场馆建设、事运营需要大量运营资金,数字体育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产品和内容的研发和推广上,而大部分行业参与者往往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而被迫减少资金投入或者压缩运营成本,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6、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
汽车运动作为一项体育事,其发展受到居民收入水平和汽车工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因此,在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及汽车工业较发达地区,汽车运动的发展也相对较好。另外,汽车行业厂商作为汽车运动的主要客户,其行业景气度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从而间接对汽车运动的发展造成影响。
发行人数字体育业务主要涉足领域为全民健身与体育教育,一般与居民消费水平、运动健康习惯密切相关,周期性较弱,但在经济发达地区更为容易推广。
(2)季节性
发行人汽车运动相关业务通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但主要业务一般在户外进行,汽车运动的开展与气候变化、天气状况密切相关。对于大多数国内
事,一般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季。正常办年份,每年的 1~3 月份,各参 车队或车手主要以寻找洽谈赞助、改装车等准备工作为主,4~5 月份各大 事全面铺开,11 月份大多数事基本结束。事运营业务由于比场次有限、不连续进行,且受消费习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业务不可能按时间均匀发生,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发行人数字体育业务与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提供服务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小,且目前业务量及收入规模较小,未体现出明显的季节性。
(四)公司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发行人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体育行业,特别是在汽车运动领域深耕多年, 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资源与经验优势,并逐步形成了全国多个专业车场的场 地资源矩阵,独家运营多个国际级或国家级知名事 IP 并进一步孵化出多项具 有影响力的自主事 IP,覆盖车俱乐部运营、技术研发与服务、培训、用品 销售、汽车活动运营的汽车运动市场全产业链,是领先的汽车运动运营服务商。
2021 年以来,公司以“体育数字化”服务为切入点,定位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着力打造数字体育平台建设及产业生态,并结合数字化技术为各类体育运动探索更丰富的应用场景,是政府、城市、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园和广大运动爱好者的体育数字化场景建设服务商。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体育事经营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汽车运动领域的国内场地尤其是全国性场地、国际知名场地的运营商,包括:上海久事体育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铭泰车运动有限公司、金港汽车文化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车场经营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区域内的车场和试乘试驾场地运营商,主要包括上海久事体育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国际车场有限公司、铭泰车运动有限公司等。
公司经营的体育俱乐部主要为车队,主要竞争对手为在中国汽车场地职
业联中表现优异的车队运营商,主要包括珠海起点汽车运动推广有限公司、肇庆捷凯汽车运动推广有限公司。
公司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是卡丁车的生产与销售,其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南京速羽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三山实业有限公司精密机械厂、深圳市探索者卡丁车有限公司、东莞市丰速卡丁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卡妙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公司市场营销服务业务主要为汽车活动推广业务,其主要竞争对手为区域内或全国性的汽车活动推广公司,主要包括上海铭驭体育策划有限公司、广州孚马迪科技有限公司等。
3、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
(1)汽车运动全产业链布局所形成的特有商业模式
公司在汽车运动全产业链的布局,既能全方位多层级地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各业务板块和环节之间在形成闭环的同时,又能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将边际效应最大化,充分发挥出全产业链的协同优势,从而形成了公司特有的商业模式。
公司拥有自成闭环的汽车运动全产业链的同时,在卡丁车的细分领域也形 成了进口卡丁车的代理、国产卡丁车的研发制造、驾驶卡丁车所需的装备代理、卡丁车场馆即卡联盟品牌连锁经营、卡丁车培训、卡丁车事运营等自成闭 环的完整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卡丁车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国内外事 IP 体系健全,多层级的事自成阶梯
公司体系内既有多个国际级或国家级的知名事 IP,如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国际汽联阿联酋四级方程式锦标赛、国际汽联澳大利亚四级方程式锦标赛、CTCC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CKC 卡联盟超级联-中国卡丁
车锦标、中汽摩联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方程式公开挑战赛、CTCC 赛车电
竞全国挑战赛,同时,公司成为了 2024 年国际汽联电动方程式世界锦标赛上 海站的代理运营方,还获授权独家运营 TCR Asia/TCR China,创立并运营了 SEC 超级耐力锦标、天马论驾、中南车节、力盛超级道节、精英系列、风云战、24 小时卡丁车耐力等自主事,再辅以力盛体育运营 20 余年的 车培训体系,为广大汽车运动的爱好者提供了由下至上的独有晋级阶梯。
(3)拥有车场馆资源,全国范围多层级合理布局
车场馆是开展汽车运动和举办场地事的必要物理空间,能够举办国家 级汽车场地事的国际标准的车场安全要求高,占地面积和投资规模较大。 从地理分布看,公司围绕国内汽车产销中心的“北”(汽摩中心培训基地)、“上”
(上海天马车场)、“中”(株洲国际 车场)科学合理的布局已经基本完成。
同时,公司还向下延展到了兼顾试乘试驾和爱好者参与车运动需求的车体验中心,以及大众都能就近参与的卡丁车场馆。如此布局,在扩大汽车运动参与人口和影响力的同时,还能满足市场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车场馆的需求,增加与客户的粘性,有效支撑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多个国家级顶级 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车场经营方面的行业地位,利用海南独有的政策和旅游资源,扩大公司在车场经营及事运营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卡联盟”卡丁车连锁是公司面向更广泛个人客户的一个重要触达途径,旨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直营、联营及加盟的方式打造竞技和娱乐卡丁车场馆。借 助卡丁车“左脚刹车右脚油门”的操作简便性,在更大范围内让更多人群能够 就近体验驾驶车的乐趣,从而普及汽车运动,为公司乃至中国汽车运动的发展 夯实群众基础。
(4)丰富的车队运营经验
发行人具有丰富的车队运营经验。目前,公司运营的厂商车队为东风风神马赫车队,报告期内,曾为厂商车队上汽大众 333 车队、MG XPOWER 车队提供过车队运营服务,上述车队在重要事中均有良好表现。其中:上汽大众 333 车队获得了 CTCC2021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和车队冠军,2022 年度超级杯年度车手冠军和车队亚军;MG XPOWER 车队获得了 2021 年 TCR China 年度车手、年度车队冠军及年度车型杯冠军,2022 季 CTCC 超级杯年度车队冠军,TCR Asia 年度车队亚军;东风风神马赫车队获得了 2021 年 NGCC 中国杯年度车队冠军以及年度车手冠军,2022 年 CTCC 中国杯年度厂商车队冠军及年度车手冠军,2023 年度 CEC 厂商杯自主品牌混合动力 A 组年度冠军,2023 年度 CEC 厂商杯自主品牌 A 组年度冠军。
良好的车队成绩可以使厂商品牌获得更大的宣传效益,彰显品牌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较高的车队运营水平可以使得车队与媒体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大量的媒体资源,利于新媒体渠道的开发,从而提升车队作为营销平台的商业价值;高水平的车队会吸引明星车手的加盟,同时明星车手的加盟能带来车队曝光率、营销平台商业价值的提升,从而吸引更多的赞助商进驻。
(5)持续激励以夯实突出的人才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汽车运动相关业务,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在组建车队、筹建车场、运营国内主要车事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推动了中国汽车运动职业化、商业化的进程。经过近二十年的积淀、发展,公司各个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都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为促进公司向更广阔的体育产业跃升,公司持续引进专业骨干人才,并加大持续激励力度,于 2021 年 10 月推出了新一轮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覆盖全部核心骨干,持续构建公司核心骨干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责任绑定。
4、发行人竞争劣势
(1)业务仍有拓展空间
发行人目前主要收入仍来自汽车运动板块,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单一,盈利空间有限。随着国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提升,体育消费将会有巨大空间,公司需要充分利用在汽车运动领域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的盈利渠道。同时,公司需要把握数字体育领域的发展契机,积极布局,通过先发优势以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
(2)资本实力不足
公司基础的汽车运动相关业务,其模式要求运营商前期投入较大规模资金,以进行筹备和推广;目前正在积极布局的数字体育业务,在前期研发、人才储 备、市场推广等方面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发行人目前正处在升级发展的关键 时期,各项业务仍需要大量投入,如没有强大资本实力保障,则公司战略难以 顺利实施。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服务模式
商业体育是一种独立的营销手段,企业通过赞助体育活动来树立企业形象、推广企业品牌、创造消费需求、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商业体育最基本的功 用就是成为企业和消费者改善或重建彼此关系的重要工具,双方借助体育运动
产生共振,双方共同的对接点都放在了让人热血沸腾的运动上,把体育精神融 入企业品牌文化当中,并由此形成共鸣、促进企业发展。企业通过冠名、赞助、体育明星代言等手段获得相关权益,进而围绕体育主题进行广告投放、公关, 或者利用事件营销进行品牌推广,把企业、产品、事和运动有机结合起来。
发行人运营汽车运动等体育事,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兴媒体等媒介,引发消费者对汽车运动的关注、参与,实现赞助商市场推广、广告促销和产品测试等目的,进而提升赞助商品牌价值。
2、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业务类采购活动一般由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并由采购控制部审核、控制,具体流程如下:
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由采购实施部门提出,通过《请购支出单》申请。采购的物料、价格、供应商的要求须符合公司的采购规定,具体明细事项须通过
附件表单提交申请。
询价比价议价:除公司规定价格免审的供应商物料采购及指定供应商外,每一种采购标的物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视具体采购金额,有的须三家以上),按低价、优质原则进行采购。
供应商选定:根据询比价结果和公司供应商的管理规定选定合适供应商采 购;供应商的选定标准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金额大于伍万元的新供 应商采购,须提交供应商证明、信息表,由采控部进行供应商资质审定后执行;同质同价根据公司分类标准按优先顺序采购。
供应商合同签订:除劳务费、常规办公用品、超市食品及有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对应的采购项目外,一万元以上的都须有合同;供应商合同须在供应商、价格、付款条件经过权限人确认后再签订,供应商合同一般须采用公司的范本合同。有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供应商的采购,须凭订单结算,订单的价格须和框架合同附件的报价清单一致或低于报价。
验收付款、结算:公司采购的物资都须有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退换货并评估损失、索赔,供应商的付款根据公司的《付款模式和规则》进行支付,采购人员要注意发展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尽量促使供应商根据滚动付款形式进行结算。
供应商评估: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验收情况和供应商评审表《供应商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各类评审、考核以及政策变更;采购控制部收集并建立相关采购资料,用以分析和考核。
3、各项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
(1)体育事经营
公司的体育事经营的主要模式是以公司自创事 IP 或向事 IP 拥有者申请并取得事 IP 运营资格,进而制定事规则并组织车队或车手参。除现场观众外,还通过媒体在更大范围传播,力求覆盖更大范围的受众,创造更大的媒体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商家参与其中,最终获得商业利益。主要的收入来源包括(i)来自企业的商业冠名赞助收入,赞助商覆盖整车厂、油品企业、轮胎企业、性能配件企业、快速消费品企业以及互联网企业等;(ii)参服务
收入,主要包括车队或厂商参注册费、场商业展位租赁、场广告、VIP 招待服务、媒体转播权等;(iii)来自合作事方的收入,主要包括占用场时 段收入、媒体收入、事裁判、物流后勤等服务收入。主要的成本包括事 IP 的商权费、比场地的租赁费、媒体投放成本以及事后勤服务的采购成本等。
其主要的收入支出关系如下图:
(2)体育场馆经营
公司运营的体育场馆包括专业级的车场、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以及室内外卡丁车场馆。
专业级的车场为各类专业车事、汽车/电动车厂商专业试驾等活动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并利用场地及配套设施为车队、俱乐部、改装服务商等商家提供驻场服务,利用场地空余时间组织车培训、事装备销售等多种经营活动,以及自行举办本场地的一些地方性车事活动以最大化的提高场馆及其配套资源的使用效率。营业收入主要与道使用天数及效率相关,春节期间放假和雨雪等天气因素,在客观上影响道使用。因此,专业场馆经营收入一季度略低,其余时段相对均衡。场馆经营的成本主要为场地的折旧以及日常运维成本,总体较为固定且在一年中均匀发生。
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的场馆运营模式各有不同。主要与整车厂合作,承担其品牌推广及客户体验的服务功能,同时利用场地的独特资源优势对个人客户及团队客户开展驾乘体验及培训服务。收入主要来自整车厂品牌方、个人客户以及团队客户。成本主要是场地日常运维。
主要的收入支出关系如下图:
卡丁车场馆即“卡联盟”连锁品牌经营满足人们对卡丁车驾驶竞技、娱乐以及日常聚会的社交需求。主要收入以个人的卡丁车体验为主、企业团建活动为辅,主要成本为物业租金、折旧和人员费用等。卡丁车场馆的经营收入在节假日和周末出现波峰,而工作日较为平均的特点。室内卡丁车馆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小,没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波动。
(3)体育俱乐部经营
体育俱乐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厂商车队,即厂商冠名的车队,主要 服务对象是整车厂,主要收入来自整车厂的冠名赞助,车手多以签约付费车手 为主。公司的上汽大众 333 车队和 MG XPOWER 车队就属于厂商车队;另外一 种是俱乐部车队,主要服务对象是有参需求的爱好者,主要收入来自车手的 参服务费。公司曾运营的星车队、星之路车队等就属于俱乐部车队。由于厂 商车队和俱乐部车队的主要服务对象分别来自整车厂和个人爱好者,两种形式 车队的收入体量有一定差距。公司在俱乐部经营板块的收入主要来自厂商车队。提高公司的俱乐经营效率是充分发挥公司已有的车车辆和改装服务人员的边 际效应。车队的收入确认与比场次的分布相关。
主要的收入支出关系如下图:
(4)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
发行人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是从事卡丁车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根据下游卡丁车俱乐部、卡丁车场馆及卡丁车爱好者个人客户需求,生产品质优良的娱乐卡丁车和专业卡丁车产品,并通过产品销售和相关服务来获取收入。主要的成本包括生产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厂房租赁费用、机器设备折旧、能源。
(5)市场营销服务
公司的市场营销服务主要为汽车活动推广服务,具体的经营模式为:具有 一定专业背景和资源的企业法人,通过有竞争优势的方案策划、专业执行人员、场地媒体资源等,赢得汽车厂商和相关的商家以推广产品和宣传品牌等为目的 的专项汽车活动推广项目的运营业务,从而获取商业利益。主要的收入支出关 系如下图:
公司从事汽车活动推广业务,是基于公司拥有汽车活动推广所需的多层级 的事活动平台和车场/馆资源,以及专业、稳定的汽车改装服务和驾控团队,能够呈现出汽车产品的特点和给出中肯的驾驶体验测评,满足汽车厂商的需求。
汽车活动推广业务的主要成本为场地租赁费、搭建费、制作费以及设备租赁费、差旅费用等。
(6)数字体育
公司的体育数字化业务主要为智慧运动器材+运动软件系统产品及整合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运动行为数字化,形成云赛事和运动账户的服务,促进全民
健身发展。
(二)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体育事经营业务、体育场馆经营业务、体育俱乐部经营业务、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市场营销服务业务和数字体育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运营或提供服务的体育事如下:
时间 | 事名称 | 事站数 |
2023 年度 | 国际汽联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 | 5 站 |
国际汽联阿联酋四级方程式锦标 | 6 站 | |
国际汽联东南亚四级方程式锦标赛 | 4 站 | |
法拉利亚太挑战 | 2 站 | |
雪邦 12 小时耐力 | 1 站 |
时间 | 事名称 | 事站数 |
保时捷卡雷拉杯 | 8 站 | |
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亚洲超级挑战 | 6 站 | |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 | 6 站 | |
卡联盟超级联-中国卡丁车锦标 | 8 站 | |
TCR 国际汽车中国系列 | 6 站 | |
保时捷运动杯 | 5 站 | |
GT 短程系列 | 4 站 | |
方程式公开挑战 | 2 站 | |
天马论驾 | 3 站 | |
中南车节 | 1 站 | |
精英系列 | 6 站 | |
天马摩托车会 | 1 站 | |
CTCC 赛车电竞全国挑战赛 | 2 站 | |
长三角赛车节 | 6 站 | |
超级耐力锦标赛 | 3 站 | |
24 小时卡丁车耐力锦标赛 | 1 站 | |
力盛超级赛道节 | 7 站 | |
2022 年度 | 国际汽联亚洲区域方程式锦标 | 5 站 |
国际汽联阿联酋四级方程式锦标 | 1 站 | |
TCR 国际汽车亚洲系列 | 6 站 | |
法拉利亚太挑战 | 6 站 | |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 | 6 站 | |
卡联盟超级联-中国卡丁车锦标 | 4 站 | |
TCR 国际汽车中国系列 | 6 站 | |
保时捷亚洲卡雷拉杯 | 4 站 | |
GT 短程系列 | 3 站 | |
保时捷运动杯 | 4 站 | |
中南车节 | 1 站 | |
超级耐力锦标 | 1 站 | |
精英系列 | 6 站 | |
力盛超级道节 | 1 站 | |
24 小时卡丁车耐力 | 1 站 |
时间 | 事名称 | 事站数 |
中国新能源汽车大暨新能源汽车 12 小时 耐力 | 1 站 | |
2021 年度 | 国际汽联亚洲三级方程式锦标 | 5 站 |
TCR 国际汽车亚洲系列 | 6 站 | |
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 | 8 站 | |
中国卡丁车锦标暨中国青少年卡丁车锦标 | 4 站 | |
TCR 国际汽车中国系列 | 6 站 | |
保时捷亚洲卡雷拉杯 | 6 站 | |
GT 短程系列 | 5 站 | |
天马论驾 | 2 站 | |
中南车节 | 2 站 | |
超级耐力锦标 | 2 站 | |
风云战 | 1 站 | |
力盛超级道节 | 10 站 | |
24 小时卡丁车耐力 | 1 站 | |
天马摩托车会 | 2 站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的体育场馆包括有符合国际汽车联合会 FIA 国际标 准的专业汽车运动比场地、兼顾试乘试驾和爱好者参与车运动需求的车辆 运动体验中心和驾驶体验中心,以及面向大众娱乐的卡联盟连锁卡丁车场馆,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体育俱乐部(车队)参情况如下:
时间 | 车队名称 | 参与事名称 | 事站数 |
2023 年度 | 东风风神马赫车队 | CEC 中国汽车耐力锦 标 | 4 站 |
2022 年度 | 上汽大众 333 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6 站 |
MG XPOWER 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6 站 | |
TCR CHINA 中国系 列 | 6 站 | ||
东风风神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6 站 | |
KINGSTONE 景淳 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1 站 |
时间 | 车队名称 | 参与事名称 | 事站数 |
TCR CHINA 中国系 列 | 1 站 | ||
2021 年度 | 上汽大众 333 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6 站 |
MG XPOWER 车队 | TCR CHINA 中国系 列 | 8 站 | |
东风风神车队 | CTCC 中国汽车场地 职业联 | 6 站 |
报告期内,发行人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为卡丁车的制造与销售,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时间 | 产品类型 | 销售数量(辆) |
2023 年度 | 汽油机卡丁车 | 373 |
电动卡丁车 | 107 | |
其他娱乐车 | 3,125 | |
2022 年度 | 汽油机卡丁车 | 910 |
电动卡丁车 | 95 | |
其他娱乐车 | 1,514 | |
2021 年度 | 汽油机卡丁车 | 1,551 |
电动卡丁车 | 285 | |
其他娱乐车 | 292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开展的市场营销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时间 | 市场营销服务项目 | 客户 |
2023 年 度 | 2023 埃安科技尖叫日(22 场) |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BMW 精英驾驶培训冰雪试驾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安踏马赫 3 跑步活动 | 上海锐势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东区M 力无限-2023 东区 BMW 上海体 验中心深度驾享日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MG XPOWER TRACK DRIVING EXPERIENCE 道体验日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阿尔法罗密欧四叶草竞速学院-上海天马 站&广东东莞站 | 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 | |
BFC 卡丁车嘉年华 | 国家体育总局 | |
Club Challenge Ferrari 2023 | 法拉利汽车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福特电马 GT FE 赛道课程(2023 年 4 月场) | 福特电马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
路特斯上海区域 Q3 市场活动(8-9 月) | 武汉路特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昊铂圈层活动(13 场) |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BMW 东区 M 系列燃擎漂移训练营 | 永嘉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 |
2022 年度 | MINI 道日-上站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福特电马GT FE 道课程 | 福特电马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
MINI CITY TOUR-佛山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智己 L7 Beta 体验版道内测 | 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2022 埃安科技尖叫日(15 场) |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MG XPOWER 车主线下用户运营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宝马东南区 M TOWN 车主活动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2021 年度 | MINI 南区年度道日-株洲站&厦门站 &广东站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NIO EP CLUB&TRACK DAY-浙 | 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广汽丰田双擎家族海南试驾日(蓝标) | 广州蓝色光标市场顾问有限公司 | |
2021 广汽埃安无声的轰鸣 |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2021 MG Live | 北京思恩客科技有限公司 |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体育产业未来的发展,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指引下,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不断提高,市场潜力巨大。多年来,公司深耕体育产业,特别是在车运动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公司车运动相关业务拥有良好发展基础。随着《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和《“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的出台,国家对体育产业大力支持,尤其在全民健身领域,数字体育迎来了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IP 引领,数字驱动”发展战略,从“空间”“IP”和 “数字化”三个维度同步深化体育场馆、体育事及数字体育三大业务板块的发展,积极推进业务升级及新业务拓展。不断加强原有汽车运动相关业务的竞争优势,加大事 IP 培育和丰富力度,继续推进全国业务布局,筑牢体育事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市场营销等业务的竞争壁垒,与此同时加快数字体育业务发展,从体育 IP、全民健身、体育教育与运动健康等多个领域全面推进体育与数字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公司的主要战略举措和业务发展计划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以下业务发展计划和战略举措,以落实发展战略:
1、构建数字业务结构新模式,双轮驱动数字业务发展
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特色,优化组织结构,创立数字业务“流量运营+数字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将“会员运营、权益运营、数字营销”纳入流量运营板块,将“企业运动银行、城市运动银行、AI 体育教育服务”纳入数字服务板块,改变数字业务传统的单一流量变现依赖。
(1)流量运营板块:公司发挥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悦动圈”APP 作为运动账户沉淀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公司运动银行作为支撑,继续开展会员运营、权益运营、数字营销等业务,聚集流量资源,加强流量入 口的布局,构建流量矩阵,满足用户多样化的营销需求。
(2)数字服务板块:公司继续重点打造全民健身激励与服务平台核心产品 “运动银行”,以科技实现多种类运动行为的数字化。以“体育数字化”服务为切入点,定位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着力打造数字体育平台建设及产业生态,
并结合数字化技术为各类体育运动探索更丰富的应用场景,成为政府、城市、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园和广大运动爱好者的体育数字化场景建设服务商。
2、积极拓展数字 IP,持续发展传统 IP,丰富事 IP 体系
公司积极拓展“数字 IP”,继续加大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力度,联合打造新的事 IP,推动线下事 IP 线上化,发挥数字赋能 IP 的作用,引领数字体育业务发展。
持续发展传统事 IP,丰富事 IP 体系。抢抓全球经济复苏和体育市场消费回暖的机遇,全面恢复、积极拓展线下事业务,重点在国内事、新能源车事、海外事等方面进一步丰富、拓展。
3、持续推进公司体育产业全国战略布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参与海南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项目建设,结合海南省独特的政策引导、产业结构特色及区位优势,共同推进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及全民健身战略落地。2023-2025 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加速建设至封关运作前的
关键阶段,也是公司布局全民健身、数字体育战略领域后的重要发展阶段,参与海南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是公司体育产业在全国的战略布局。
持续推进“卡联盟”卡丁车连锁场馆的新店拓展,构建卡丁车会员生态 平台,打造体育消费新体验。通过连锁运营模式实现卡丁车运动场馆的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持续输出服务,推广 RACEBY 生态平台。
4、以投资驱动、平台资源赋能推动公司产业布局
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良好平台整合优势,并借助自身已积累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持续关注体育产业上下游领域,寻找“体育+”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把握投资机会赋能公司业务、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另外,公司也将积极组织、参与“体育线下沙龙”等活动,加深行业交流,联合生态圈伙伴在运动健康、青少年教育培训、虚拟现实融合应用、户外运动体验、文体旅产业融合等领域共同探索更多商业化机会。
(三)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规划都是依托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符合体育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发展规划如能顺利实现,将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为公司提供了一个更具收入承载力的车场平台,也有利于公司围绕车场事导入更多汽车运动相关优质 IP,进而支持力盛体育增加更多利润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 年 10 月 23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2024 年 3 月末余额 | 2022 年 10 月 23 日后投入金额 | 是否与主营业 务相关 |
WSC ASIA LIMITED | 34% | 107.91 | 0.00 | 是 |
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829.00 | 0.00 | 是 |
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生态园投 资有限公司 | 22% | 2,042.95 | 1,540.00 | 是 |
美人娱(上海)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 | 25% | 0.00 | 0.00 | 是 |
合计 | 4,979.85 | 1,540.00 |
WSC ASIA LIMITED 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事推广和运营业务;
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数字体育业务;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海南新能源汽车生态园的投资开发;美人娱(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计划开展汽车运动文化的宣传活动。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久事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久事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上海体育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出资 3,000.00 万元投资上海体育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本项产业基金出资时间在 2022 年 10 月 23 日前,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预期 收益 | 是否 保本 | 资金来源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79.00 | 2024-3-4 | 2024-4-3 | 2.00% | 是 | 募集资金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4-3-25 | 2024-4-25 | 2.45% | 是 | 募集资金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4-1-17 | 2024-4-17 | 2.65% | 是 | 募集资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23.21 | ||||||
合计 | 7,002.21 |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租赁场地押金、项目合作保证金、应收暂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税金、待摊租金、预付融资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债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债权投资余额 1000 万元为对株洲国际车场开 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款,具体情况如下:2016 年 11 月,公司同株洲高科汽车园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汽车园公司”)签订了《湖南国际车场项目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合资设立车场开发公司和 车场经营公司。其中,车场开发公司暨株洲国际车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车场开发建设,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株洲汽车园公司出资 95%(19,000 万元),由公司出资 5%(1,000 万元);车场经营公司暨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 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车场项目的运营管理。
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所投 1,000 万元股权可以以株洲汽车园公司回购的方式退出,从第六年开始逐年回购,到第十年全部回购完毕,投资期间公司获得每年 8%的固定投资收益,据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该笔投资确认为债权投资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对株洲国际车场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是因为合作经营株洲车场而形成,投资时间早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 23 日),属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形成的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 3,000 万元。为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出资 3,000.00 万元投资上海体育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本项投资计划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谨慎起见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账面价值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性投资余额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2.21 | |
2 | 其他应收款 | 1,438.83 |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3.78 | |
4 | 债权投资 | 1,000.00 | 1,000.00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4,979.85 |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 | 3,000.00 |
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80 | |
2024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 57,616.01 | ||
财务性投资占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 6.94%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性投资账面余额合计 4,000.00 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6.94%,占比相对较低。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政策持续支持运动健康行业发展
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刻意义和价值,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要求。2016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2019 年 6 月 25 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这是国家层面指导未来十余年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一个重要文件。 2022 年 6 月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2、我国体育产业已经进入高速发展轨道
近年来,持续高涨的全民健身热潮不断推动着体育产业迅速发展,体育产业规模也不断扩大,2021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 3.1 万亿元,2016-2021 年年复合增长率达 10.29%。2021 年 8 月 3 日,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
(2021—2025 年)》制定了到 2025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 5 万亿元的发展目标,我国体育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此外,《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激活力的工作方案》等政策和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体育产业的高速发展。
3、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高度景气推动新能源汽车运动产业快速发展
截至 2023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一,中国新
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正步入高增长快车道。自 2021 年起,新能源汽车全面进入 市场驱动阶段,2021 全年市场渗透率达 14.8%,较 2020 年 5.8%的渗透率提升 明显,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进入快速成长期。2022 年,新能源汽车全年市场渗 透率达 25.6%,提前三年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提出的到 2025 年达到 20%的目标。2023 年,新能源汽车全年市场渗透率达 31.6%,较 2022 年提升 6 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市场高度景气,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催生了新能源车企通过参与汽车事、提供道驾驶体验等方式展现其科研实力、产品性能的强烈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运动产业快速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巩固主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与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核心业务为多层级的车事运营和车场经营。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海南新建新能源汽车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运动领域的布局,扩展公司车场经营业务,并与公司车事运营业务产生协同,进一步巩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2、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股东回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每年合计为公司新增营业收入约 2.08 亿元,新增净利润 5,000 余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效益,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广大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3、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而长期来看,公司资本实力和资金实力的增强,也有助于公司在业务布局、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战略优化,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尚未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801.42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9,8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调整前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入 | 扣减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扣减金额 | 扣减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1 |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 心国际车场项目 | 63,580.00 | 36,000.00 | 36,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80.19 | 15,380.19 | 1,580.19 | 13,800.00 |
合计 | 78,960.19 | 51,380.19 | 1,580.19 | 49,800.00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3,642.78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22.2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801.42 万股(含本数),按此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夏青、余朝旭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17.19%的股份。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稳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环节,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股权结构,对本次发行的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设置上限;同时,公司将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本 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8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入 | 扣减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扣减金额 | 扣减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1 |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 国际车场项目 | 63,580.00 | 36,000.00 | 36,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80.19 | 15,380.19 | 1,580.19 | 13,800.00 |
合计 | 78,960.19 | 51,380.19 | 1,580.19 | 49,800.00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项目情况介绍
(一)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63,580.00 万元,建设期 30 个月,建设地海南省海口市观澜湖旅游园区。本项目拟新建国际体验道(包含 5000 平方米卡丁车道区
和 3.63 千米国际二级道)、事综合楼&围场区、品牌体验中心、安全驾驶培训中心、车队俱乐部等设施。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响应国家号召,支持海南体育产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指导并要求海南进一步办好国际体育事,支持再引入一批国际一流事。2023 年海南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大会提出,要将体育旅游产业打造成海南自贸港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在此背景下,力盛体育凭借多年在专业车场建设管理和国际化汽车运动事组织运营方面的经验,实施“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响应了国家全民健身政策号召,给予了海南体育产业发展有力支持。
本项目的实施,以专业车场建设、事运营、汽车主机厂商品牌体验中心打造及安全驾驶培训等为核心业态,专注国际化汽车运动事运营与承接,可以大幅提升海南省在国际体育事领域的影响力,加快国家全民健身相关战略政策在海南的落地实施,有利于海南省体育产业的发展。
(2)有利于力盛体育实现全国布局战略
2021 年起,随着国家体育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出台与“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力盛体育立足未来,制定了“IP 引领,数字驱动”的发展战略,围绕空间、IP 和数字化三大业务板块开展战略布局。目前公司车场已在北京、上海、株洲完成布局,海南省以新能源汽车作为重要产业支柱,是力盛体育空间业务全国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点,率先在海南省建设国际化车场并发起海南省国际化汽车运动事是公司与海南省体育产业的共同诉求。
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了国家全民健身战略大势和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诉求,是 2020 年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现了力盛体育在全民健身道布局理念。项目是支持公司主营业务进军海南 市场的重要支撑,是力盛体育实现全国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其实施的必要性
非常显著。
(3)有利于力盛体育收入扩展,增加盈利能力
海南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经 济、汽车贸易、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在全国均走在前列,为本项目车场 及事相关业态提供了巨量的客户群体和厂商资源。在气候方面,海南全年无 冬天,晚间没有结霜期,车场可开放时间最长可达 340 天左右,为全国之首。在海南建设国际化等级车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车场可以实现日间、晚间不间断运营,可以大幅增加力盛体育车场租用时间,承办更多汽车事。
本项目的实施为力盛体育提供了一个更具收入承载力的车场平台,也有利于公司围绕车场事导入更多汽车运动相关优质 IP,进而支持力盛体育增加更多利润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三十四、旅游业, 2、„„、体育旅游、„„;三十九、体育,1、体育竞表演活动、3、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鼓励方向,符合国家全民健身战略及海南省体育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举办的国际化汽车运动事、发起的海南自主事可以带动当地体育旅游经济发展,符合海南省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在政策方面具有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海南处于国际物流版图的中心位置,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坐拥国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两个广阔市场,可打造成联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 “双向阀门”和汇集国内外先进资源的开放高地。发挥海南省热带滨海岛屿自然生态和自贸区免税优势,引入国际事、做大做强体育产业,是海南省为引导体育旅游消费,推动体育与旅游、教育深度融合做出的战略决策。海南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随着一系列鼓励政策的不断实施,游客数量将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海南省每年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等各类国际
大型会议及国际马拉松等多个大型体育事,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泛、 巨量的客群基础,从而吸引了全球各大汽车厂商在海南不断增加宣传推广投入。海南省具有的上述优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庞大的客户资源和坚实的产业基 础,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各项业态预期收入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2023 年, 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016.1 万辆和 3,009.4 万辆,同比增长 11.6%和 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
高。作为汽车市场的主力军的乘用车在 2023 年的产销分别为 2,612.4 万辆和
2,606.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和 10.6%,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
1,459.6 万辆,同比增长 24.1%,市场份额为 56%,相比上一年提升 6.1 个百分点。2024 年 1-3 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 339.2 万辆,同比增长 26.4%,市场份额达 59.6%,继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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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与此同时,2020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 2020 年的 5.8%增长至 2023 年的 31.6%,持续攀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
市场联席分会数据显示 2024 年 4 月上半月中国新能源车的渗透率甚至超过了 50%。车运动作为展示汽车外观、性能的最佳载体,可以为车企创造了巨大的营销价值,随着国内品牌车企特别是新能源品牌车企的销售规模的不断增加,车企将更加重视通过参加汽车比来展示旗下汽车的性能,以达到良好的营销效果。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在市场方面具有可行性。
(3)运营管理可行性
力盛体育一直深耕车运动的推广与运营,不断探索中国体育产业的未来 发展趋势,形成了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装备 制造与销售和数字体育等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业务结构。随着公司综合服务能 力不断增强,用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团队也在 车场建设管理、事运营、品牌体验中心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运营管理经验。项目团队专业覆盖策划、设计、管理、媒体、互联网、技术维修、涉外合作等 多个方向,既可以确保项目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也可根据现有事及新增事 的要求配置和培养合适的人才,确保新增事顺利运营达到预期目标。力盛体 育与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新浪体育等众多媒体均有成功合作经验,可以 有效组织并完成各事所需的推广宣传活动,确保预期销售目标的实现。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在运营管理方面具备可行性。
(4)财务可行性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可达 20,750.00 万元,年净利润 5,209.28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53%,税后投资回收期 11.74 年,各项财务盈利能力指标较好。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在财务方面具有显著的可行性。
4、项目投资概算
(1)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63,580.00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1 | 固定资产费用 | 39,656.64 | 62.37% |
1.1 | 建筑工程费 | 35,403.47 | 55.68% |
1.2 | 设备购置费 | 2,870.68 | 4.52% |
1.3 | 安装工程费 | 143.53 | 0.23% |
1.4 | 其他费用 | 1,238.96 | 1.95% |
2 | 土地购置费 | 20,343.36 | 32.00% |
3 | 预备费 | 1,152.53 | 1.81%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427.47 | 3.82% |
项目总投资 | 63,580.00 | 100.00% |
(2)投资数额测算依据和过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总计为 35,403.4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单位 | 基底面积 (㎡) | 建筑面积 (㎡) | 单价 (元/㎡) | 金额 (万元) |
一 | 主要工程 | 32,510.00 | ||||
1 | 品牌体验中心 | ㎡ | 15,000.00 | 30,000.00 | 3,500.00 | 10,500.00 |
2 | 事综合楼&围场区 | ㎡ | 4,000.00 | 12,000.00 | 4,200.00 | |
2.1 | p 房(41 个) | ㎡ | 4,000.00 | 4800 | 3500 | 1,680.00 |
2.2 | 控制中心 | ㎡ | 80 | 3500 | 28.00 | |
2.3 | 计时中心 | ㎡ | 50 | 3500 | 17.50 | |
2.4 | 车手会议中心 | ㎡ | 100 | 3300 | 33.00 | |
2.5 | 新闻中心 | ㎡ | 100 | 3300 | 33.00 | |
2.6 | 多功能厅 | ㎡ | 800 | 3550 | 284.00 | |
2.7 | 2000 位看台 | ㎡ | 3200 | 3500 | 1,120.00 | |
2.8 | 包厢 | ㎡ | 2870 | 3500 | 1,004.50 | |
3 | 国际体验道(包含 卡丁车道) | ㎡ | 60000 | 15,950.00 | ||
3.1 | 二级道(3627 米) | ㎡ | 55000 | 2,850.00 | 15,675.00 | |
3.2 | 卡丁车车场 | ㎡ | 5000 | 550.00 | 275.00 | |
4 | 安全驾驶培训中心 | ㎡ | 1,200.00 | 1,200.00 | 3,000.00 | 360.00 |
5 | 车队俱乐部 | ㎡ | 2,500.00 | 5,000.00 | 3,000.00 | 1,500.00 |
二 | 辅助工程 | 2,893.47 | ||||
场平、绿化、道路、 雨污管网等工程 | 144,673.45 | 200.00 | 2,893.47 | |||
合计 | 227,373.45 | 48,200.00 | 35,403.47 |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 2,870.68 万元,安装工程费为 143.53 万元,合计为
3,014.21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品牌体验中心 | 450.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1 | 电梯 | 套 | 3 | 50.00 | 150.00 |
1.2 | 空调、通风 | 套 | 3 | 80.00 | 240.00 |
1.3 | 厨卫、电器及其他 | 套 | 3 | 20.00 | 60.00 |
2 | 事综合楼&围场区 | 套 | 635.00 | ||
2.1 | 电梯 | 套 | 1 | 120.00 | 120.00 |
2.2 | 空调、通风 | 套 | 1 | 220.00 | 220.00 |
2.3 | 厨卫、电器 | 套 | 1 | 36.00 | 36.00 |
2.4 | P 房设备 | 套 | 41 | 5.00 | 205.00 |
2.5 | 看台设施 | 套 | 1 | 30.00 | 30.00 |
2.6 | 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 | 套 | 1 | 24.00 | 24.00 |
3 | 国际体验道 | 套 | 1,290.20 | ||
3.1 | 国际道计时、摄像等设备 | 套 | 1 | 900.00 | 900.00 |
3.2 | 卡丁车道计时摄像设备 | 套 | 1 | 8.20 | 8.20 |
3.3 | 场高杆照明设备 | 套 | 100 | 0.50 | 50.00 |
3.4 | 道围栏及缓冲设施 | 套 | 1 | 30.00 | 30.00 |
3.5 | 双立柱广告牌 | 套 | 4 | 16.00 | 64.00 |
3.6 | 三立柱广告牌 | 套 | 2 | 36.00 | 72.00 |
3.7 | 跨桥式广告牌 | 套 | 2 | 48.00 | 96.00 |
3.8 | LED 显示屏、活动背景墙 | 套 | 1 | 50.00 | 50.00 |
3.9 | 场内维保障设备 | 套 | 1 | 20.00 | 20.00 |
4 | 安全驾驶培训中心 | 套 | 158.00 | ||
4.1 | 模拟驾驶仪 | 套 | 20 | 2.00 | 40.00 |
4.2 | 培训会议音视频设备 | 套 | 1 | 10.00 | 10.00 |
4.3 | 办公家具、电器及其他 | 套 | 1 | 8.00 | 8.00 |
4.4 | 地面水处理系统 | 套 | 1 | 100.00 | 100.00 |
5 | 卡丁车场 | 套 | 100.14 | ||
5.1 | 卡丁车 | 套 | 20 | 3.85 | 77.00 |
5.2 | 电池组 | 套 | 10 | 1.00 | 10.00 |
5.3 | 维修工具及配件 | 套 | 1 | 1.00 | 1.00 |
5.4 | 卡丁车充电桩 | 套 | 1 | 1.24 | 1.24 |
5.5 | 备用充电电池 | 套 | 1 | 0.50 | 0.50 |
5.6 | 卡丁车辅助装备 | 套 | 1 | 8.00 | 8.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5.7 | 办公电器检票冰柜等设备 | 套 | 1 | 2.40 | 2.40 |
6 | 车队俱乐部维保设备 | 套 | 1 | 94.00 | 94.00 |
7 | 安保环卫停车场等设备 | 套 | 1 | 19.34 | 19.34 |
8 | 智能化及信息化管理设施 | 套 | 1 | 40.00 | 40.00 |
9 | 变配电、燃气站等设备 | 套 | 1 | 12.00 | 12.00 |
10 | 公务、接驳、救援等车辆 | 套 | 4 | 18.00 | 72.00 |
一 | 设备购置费 | 2,870.68 | |||
二 | 设备设施安装费 | 143.53 |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合计 | 234 | 3,014.21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1,238.9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估算 |
1 | 勘察设计费 | 361.20 |
2 | 监理费 | 100.00 |
3 | 招标服务费 | 25.00 |
4 | 可研编制费 | 7.00 |
5 | 审图、审计、造价咨询等费 | 90.00 |
6 | 安评、环评、能评及三同时等咨询服务费 | 50.00 |
7 | 节能、沉降、地基、消防、防雷、地质灾害等检测评价费 | 65.76 |
8 | 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技术服务费 | 40.00 |
9 | 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 | 80.00 |
10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50.00 |
11 | 试运营准备费 | 270.00 |
合计 | 1,238.96 |
4)土地购置费
本项目拟建于海南省海口市观澜湖旅游园区,预估总用地面积 341.06 亩,
土地购置费用合计 20,343.3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状态 | 地块 | 用地面积 (亩) | 土地单价 (万元/亩) | 土地总价款 (万元) | 契税 (万元) | 印花税 (万元) | 交易服务费 (万元) | 土地费合计 (万元) |
已取得的 | M-02-1 | 57.03 | 92.59 | 5,280.41 | 158.41 | 2.64 | 30.00 | 5,486.16 |
状态 | 地块 | 用地面积 (亩) | 土地单价 (万元/亩) | 土地总价款 (万元) | 契税 (万元) | 印花税 (万元) | 交易服务费 (万元) | 土地费合计 (万元) |
土地使用权 | M-02-2 | 17.50 | 100.61 | 1,760.68 | 52.82 | 0.88 | 17.39 | 1,831.76 |
M-03-2-1 | 39.40 | 47.14 | 1,857.30 | 55.72 | 0.46 | 18.16 | 1,931.64 | |
M-03-2-2 | 146.32 | 47.14 | 6,897.40 | 206.92 | 1.72 | 30.00 | 7,136.05 | |
小计 | 260.25 | 15,795.79 | 473.87 | 5.70 | 95.55 | 16,370.92 | ||
尚未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 | 80.81 | 47.14 | 3,809.50 | 114.29 | 3.63 | 30.33 | 3,972.44 | |
总计 | 341.06 | 19,605.29 | 588.16 | 9.33 | 125.88 | 20,343.36 |
上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和相关费用是以项目规划预估,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和相关费用以最终经招拍挂流程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5)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项目预备费 1,152.53 万元。
6)流动资金
本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量是指项目运营过程中,满足正常的经营周转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的最低保有量。在本项目的投资概算中,采用分项估计法来确定本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量。经估算,本项目流动资金需要量为 8,091.57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流动资金需求量的 30%计算,为 2,427.47 万元。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20,750.00 万元,年利润总额 6,128.56 万元,年净利润 5,209.28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8.85%,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53%, 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 11.74 年(含建设期 30 个月),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1)营业收入估算
本项目的收入主要包括:车场经营收入(包括道租赁收入和 P 房租赁收入)、事经营收入(包括车队参报名费收入、赞助商收入、配件售卖收入)、安全驾驶培训收入、卡丁车场收入、品牌体验中心运营收入、驻场车队及相关收入等,收入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20 | ||
1 | 营业收入 | 7,185.00 | 11,530.00 | 16,434.00 | 17,833.00 | 20,750.00 | 20,750.00 | 20,750.00 | 20,750.00 | „„ | 20,750.00 | ||
1.1 | 车场经营 | 2,100.00 | 3,808.00 | 4,736.00 | 4,948.00 | 5,800.00 | 5,800.00 | 5,800.00 | 5,800.00 | „„ | 5,800.00 | ||
1.1.1 | 道租赁收入 | 1,920.00 | 3,520.00 | 4,320.00 | 4,500.00 | 5,200.00 | 5,200.00 | 5,200.00 | 5,200.00 | „„ | 5,200.00 | ||
道租赁单价(万元/天) | 16.00 | 16.00 | 18.00 | 18.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20.00 | |||
数量(等效天数) | 120.00 | 220.00 | 240.00 | 250.00 | 260.00 | 260.00 | 260.00 | 260.00 | „„ | 260.00 | |||
1.1.2 | P 房租赁收入 | 180.00 | 288.00 | 416.00 | 448.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
P 房租赁单价(万元/年) | 12.00 | 12.00 | 16.00 | 16.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20.00 | |||
P 房出租数量(个) | 15.00 | 24.00 | 26.00 | 28.00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 | 30.00 | |||
1.2 | 事经营 | 1,855.00 | 3,450.00 | 4,528.00 | 5,490.00 | 6,200.00 | 6,200.00 | 6,200.00 | 6,200.00 | „„ | 6,200.00 | ||
1.2.1 | 车队参报名费收入 | 60.00 | 180.00 | 448.00 | 720.00 | 900.00 | 900.00 | 900.00 | 900.00 | „„ | 900.00 | ||
车队报名费单价(万/次) | 2.00 | 3.00 | 4.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 | 5.00 | |||
车队数量(个) | 10.00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 18.00 | |||
自营事场次(年) | 3.00 | 5.00 | 8.00 | 9.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 10.00 | |||
1.2.2 | 赞助商收入 | 1,585.00 | 2,850.00 | 3,600.00 | 4,230.00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 | 4,700.00 | ||
主赞助商收入 | 945.00 | 1,890.00 | 2,160.00 | 2,430.00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 | 2,700.00 | |||
辅赞助商单位收入(万元/ 年) | 320.00 | 320.00 | 360.00 | 36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 | 400.00 | |||
辅赞助商(个) | 2.00 | 3.00 | 4.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 | 5.00 | |||
1.2.3 | 配件售卖收入(万元/年) | 210.00 | 420.00 | 480.00 | 54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
1.3 | 安全驾驶培训 | 560.00 | 640.00 | 765.00 | 816.00 | 900.00 | 900.00 | 900.00 | 900.00 | „„ | 900.00 | ||
单价(元/人) | 16,000.00 | 16,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数量(人) | 350.00 | 400.00 | 450.00 | 48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 | 500.00 | |||
1.4 | 卡丁车场 | 240.00 | 352.00 | 450.00 | 504.00 | 560.00 | 560.00 | 560.00 | 560.00 | „„ | 560.00 | ||
单价(元/人) | 160.00 | 160.00 | 180.00 | 18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200.00 | |||
数量(人) | 15,000.00 | 22,000.00 | 25,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 | 28,000.00 |
序号 | 项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20 | ||
1.5 | 品牌体验中心运营 | 2,190.00 | 2,920.00 | 5,475.00 | 5,475.00 | 6,570.00 | 6,570.00 | 6,570.00 | 6,570.00 | „„ | 6,570.00 | ||
单价(元/平方米/天) | 4.00 | 4.00 | 5.00 | 5.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 6.00 | |||
面积(平方米) | 15,000.00 | 2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 30,000.00 | |||
1.6 | 驻场车队及相关 | 240.00 | 360.00 | 480.00 | 600.00 | 720.00 | 720.00 | 720.00 | 720.00 | „„ | 720.00 | ||
单价(万元/年)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 60.00 | |||
数量(个) | 4 | 6 | 8 | 10 | 12 | 12 | 12 | 12 | „„ | 12 |
(2)成本费用估算
本项目的主营成本主要包括:运营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费、修理费等,总成本费用具体如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20 | ||
1 | 主营成本 | 5,879.92 | 7,915.98 | 10,299.76 | 11,541.63 | 13,122.97 | 12,869.56 | 12,616.16 | 12,616.16 | „„ | 12,616.16 | ||
1.1 | 运营费 | 2,138.63 | 3,553.99 | 4,892.91 | 5,462.25 | 6,304.61 | 6,304.61 | 6,304.61 | 6,304.61 | „„ | 6,304.61 | ||
1.2 |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 | 104.74 | 168.07 | 239.56 | 259.95 | 302.47 | 302.47 | 302.47 | 302.47 | „„ | 302.47 |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507.66 | 761.49 | 1,015.33 | 1,142.24 | 1,269.16 | 1,269.16 | 1,269.16 | 1,269.16 | „„ | 1,269.16 | ||
1.4 | 制造费用 | 3,128.89 | 3,432.42 | 4,151.96 | 4,677.19 | 5,246.73 | 4,993.32 | 4,739.92 | 4,739.92 | „„ | 4,739.92 | ||
1.4.1 | 折旧及摊销费 | 2,604.39 | 2,590.73 | 2,590.73 | 2,590.73 | 2,590.73 | 2,337.32 | 2,083.92 | 2,083.92 | „„ | 2,083.92 | ||
1.4.2 | 修理费 | 395.18 | 634.15 | 1,265.42 | 1,765.47 | 2,282.50 | 2,282.50 | 2,282.50 | 2,282.50 | „„ | 2,282.50 | ||
1.4.3 | 其他制造费 | 129.33 | 207.54 | 295.81 | 320.99 | 373.50 | 373.50 | 373.50 | 373.50 | „„ | 373.50 | ||
2 | 管理费用 | 359.25 | 576.50 | 821.70 | 891.65 | 1,037.50 | 1,037.50 | 1,037.50 | 1,037.50 | „„ | 1,037.50 | ||
3 | 营业费用 | 165.38 | 259.35 | 361.71 | 397.10 | 455.25 | 455.25 | 455.25 | 455.25 | „„ | 455.25 | ||
4 | 总成本费用合计 | 6,404.55 | 8,751.83 | 11,483.17 | 12,830.38 | 14,615.72 | 14,362.31 | 14,108.91 | 14,108.91 | „„ | 14,108.91 |
(3)利润与损益估算
本项目净利润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20 | ||
1 | 营业收入 | 7,185.00 | 11,530.00 | 16,434.00 | 17,833.00 | 20,750.00 | 20,750.00 | 20,750.00 | 20,750.00 | „„ | 20,750.00 |
2 | 营业税金 及附加 | 2.13 | 3.37 | 4.81 | 4.90 | 5.72 | 103.46 | 114.37 | 114.37 | „„ | 114.37 | ||
3 | 总成本费 用 | 6,404.55 | 8,751.83 | 11,483.17 | 12,830.38 | 14,615.72 | 14,362.31 | 14,108.91 | 14,108.91 | „„ | 14,108.91 | ||
4 | 补贴收入 | „„ | |||||||||||
5 | 利润总额 | 778.33 | 2,774.80 | 4,946.02 | 4,997.72 | 6,128.56 | 6,284.23 | 6,526.72 | 6,526.72 | „„ | 6,526.72 | ||
6 | 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 | „„ | |||||||||||
7 | 应纳税所 得额 | 778.33 | 2,774.80 | 4,946.02 | 4,997.72 | 6,128.56 | 6,284.23 | 6,526.72 | 6,526.72 | „„ | 6,526.72 | ||
8 | 所得税 | 116.75 | 416.22 | 741.90 | 749.66 | 919.28 | 942.63 | 979.01 | 979.01 | „„ | 979.01 | ||
9 | 净利润 | 661.58 | 2,358.58 | 4,204.11 | 4,248.06 | 5,209.28 | 5,341.59 | 5,547.71 | 5,547.71 | „„ | 5,547.71 |
6、项目进展及预计资金使用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0 个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年份 | T 年 | T+1 年 | T+2 年 | |||||||
月份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
1 | 建筑工程 | ||||||||||
2 | 设备购置安装 | ||||||||||
3 | 环评验收 | ||||||||||
4 | 人员培训 | ||||||||||
5 | 试运行 | ||||||||||
6 | 项目总体验收 |
7、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发行人将与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采取同比例增资,并且同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本募投项目。海南汽车发展全体股东按现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至注册资本 4 亿
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每元注册资本金),同比例提供借款 2 亿元,用于实施本项目;其中,股东提供借款的期限为 3 年,借款利率不低于年化 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施主体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力盛体育 | 3,000 | 60% |
2 | 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 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40% |
合计 | 5,000 | 100% |
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106MABUFGFU0Q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志新 |
注册资本 | 20,000 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2 年 8 月 18 日 |
股权结构 | 海南嘉辉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3%股权;力盛体育持有 22%股 权;海南骏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誉典(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5%股权。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海口观澜湖大道 1 号酒店附楼 |
8、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本项目实施主体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已在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取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304-465104-04-01-502381。
本项目实施主体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 202346010600000020。
9、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所需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土地,实施主体仍在按照当地政府土地出让计划,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关用地。用地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地块 | 用地面积(亩) | 募投用地落实情况 |
M-02-1 | 57.03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琼(2023)海口市不 动产第 0067591 号) |
M-02-2 | 17.50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琼(2023)海口市不 动产第 0067590 号) |
M-03-2-1 | 39.40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琼(2022)海口市不 动产第 0291940 号) |
M-03-2-2 | 146.32 |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第 0160707 号) |
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地块 | 80.81 | 将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土地出让计划,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的地块由 H-01-04-B、H-01-04-C 两个 地块组成,正在履行招拍挂程序。 |
合计 | 341.06 | ——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取得了项目用地面积共计
260.25 亩,尚未取得的面积约为 80.81 亩。尚未取得的地块,由 H-01-04-B、H- 01-04-C 两个地块组成,目前正在履行招拍挂程序。由于本项目中道、体验中心等设施建设所需用地面积较大,且需要在全部土地上进行整体规划,假如
无法取得剩余募投项目用地,将对该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本项目用地面积较大,当地政府计划根据相关地块的实际情况分批提 供。鉴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项目”已被列入海南 2023 年重点(重大) 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作为“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地政府已经明确相关所需地块的用途和投资建设计划,且实施主体公司已取 得该项目大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304-465104-04-01-502381) 和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备 案 ( 备 案 号
202346010600000020),剩余地块用于其他公司的其他项目投资建设可能性不大,本项目剩余募投用地无法取得的风险较小。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3,8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 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与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最近三年, 受到经济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国内体育事运营等业务规模较为显著的萎 缩,自 2023 年开始,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复苏以及新业务形态的不断推进,公司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将面临一 定压力。
因此,本次发行将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并增强抗风险能力。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具备可行性。
4、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516.62 万元,同比增长 56.86%。公司流
动资金测算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根据 2017-2019 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4.86%、2021-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10%和 2018-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17.34%,预测 2024-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5%;根据公司 2018-2023年各期末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平均数,对流动资金需求规模进行测算(以下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销售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2024 年至 2026 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缺口=发行人 2026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发行人 2023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1)基本假设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4 年完成,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 2024-
2026 年的营运资本,即 2026 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与 2023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的差额。
(2)2024-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假设
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出现负增长的情况,2023 年政策环境波动消除,公司业绩已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2018-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 第一季度收入金额 (万元) | 第一季度收入占比 | 上半年收入金额 (万元) | 上半年收入占比 |
2018 年 | 4,032.14 | 10.75% | 14,656.52 | 39.07% |
2019 年 | 5,985.93 | 13.60% | 16,743.09 | 38.04% |
2020 年 | 3,269.31 | 16.34% | 6,428.88 | 32.13% |
2021 年 | 5,724.77 | 20.38% | 11,667.28 | 41.54% |
2022 年 | 5,398.16 | 20.90% | 7,709.17 | 29.85% |
2023 年 | 9,246.91 | 22.82% | 18,152.29 | 44.80% |
平均值 | 5,609.54 | 17.47% | 12,559.54 | 37.57% |
2024 年 | 10,487.65 | - | - | - |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8-2023 年各年度上半年营业收入均少于下半年营业收入,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平均值为 37.57%,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平均值为 17.47%,收入具有一定季节性,主要原因系大多数国内汽车赛事站次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并于第四季度收官。若 2024 年 1-3 月收入占全年的比例按照往年平均值 17.47%预计,则 2024 年度公司预计将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60,049.04 万元,同比增长 48.21%。因此,假设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46,594.12 万元,同比增长 15%具有谨慎性。
假设 2025 年、2026 年营业收入均同比上年增长 15%(假设依据: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的 2021-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0.10%;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前 2017-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4.86%。根据公司以往历史数据预计 2025 年、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 15%)。
期间 |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 | 同比增长率 | 三年复合增长率 |
2017 年度 | 28,230.13 | 17.15% | 24.86% |
2018 年度 | 37,509.14 | 32.87% | |
2019 年度 | 44,013.54 | 17.34% | |
2020 年度 | 20,009.76 | -54.54% | - |
2021 年度 | 28,088.60 | 40.37% | 20.10% |
2022 年度 | 25,830.23 | -8.04% | |
2023 年度 | 40,516.62 | 56.86% | |
2024 年 1-3 月 | 10,487.65 | 13.42% | - |
(3)经营性资产负债结构的假设
假设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2026 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结构与 2018-2023 年各期末平均数的结构相同。
(4)未来流动资金占用额测算
综合考虑到以上因素,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 2018-2023 年期 末财务数据占各 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数 | 预测数 | ||
2024E | 2025E | 2026E | |||
营业收入 | 40,516.62 | 100.00% | 46,594.12 | 53,583.24 | 61,620.72 |
应收票据 | - | 0.03% | 12.42 | 14.29 | 16.43 |
应收账款 | 12,014.80 | 39.08% | 18,210.09 | 20,941.61 | 24,082.85 |
预付账款 | 1,015.00 | 2.41% | 1,123.46 | 1,291.98 | 1,485.77 |
存货 | 4,948.10 | 16.08% | 7,490.30 | 8,613.84 | 9,905.92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17,977.89 | 57.60% | 26,836.27 | 30,861.71 | 35,490.96 |
应付票据 | -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4,596.16 | 16.30% | 7,594.64 | 8,733.84 | 10,043.91 |
合同负债 | 1,776.76 | 3.83% | 1,783.65 | 2,051.20 | 2,358.88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6,372.92 | 20.13% | 9,378.29 | 10,785.03 | 12,402.79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11,604.97 | 37.47% | 17,457.98 | 20,076.68 | 23,088.18 |
年度新增营运资金需 求 | 5,853.01 | 2,618.70 | 3,011.50 | ||
2023-2025 年资金缺口 | 11,483.20 |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发行人 2026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预计为 23,088.18万元,2023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 11,604.97 万元,2024-2026 年流动资金缺口预计为 11,483.20 万元,同时为防范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提高公司风险应对能力等均需增量营运资金支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性资金金额 13,800.00 万元。因此,本次发行将
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并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3,8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情况
(一)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 | 占比 | 资本性支出 | 非资本性支出 |
1 | 固定资产费用 | 39,656.64 | 62.37% | 39,656.64 | |
1.1 | 建筑工程费 | 35,403.47 | 55.68% | 35,403.47 | |
1.2 | 设备购置费 | 2,870.68 | 4.52% | 2,870.68 | |
1.3 | 安装工程费 | 143.53 | 0.23% | 143.53 | |
1.4 | 其他费用 | 1,238.96 | 1.95% | 1,238.96 | |
2 | 土地购置费 | 20,343.36 | 32.00% | 20,343.36 | |
3 | 预备费 | 1,152.53 | 1.81% | 1,152.53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427.47 | 3.82% | 2,427.47 | |
项目总投资 | 63,580.00 | 100.00% | 60,000.00 | 3,580.00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数额及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扣减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资本性支出 | 非资本性支出 | 补充流动 资金占比 |
1 |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 中心国际车场项目 | 36,000.00 | 36,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3,800.00 | 13,800.00 | 100.00% | |
合计 | 49,800.00 | 36,000.00 | 13,800.00 | 27.71% |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培育利润增长点,巩固行业地位,推动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有所增加。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投入期,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可行的、必要的。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延伸。公司自上市以来,专注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与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是公司体育场馆经营业务的重要扩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六、关于“两符合”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之“体育”(行业代码:R89),主营业务为体育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市场营销服务以及数字体育业务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三十四、旅游业,2、„„、体育旅游、„„;三十九、体育, 1、体育竞表演活动、3、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鼓励类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因此,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向主业
项目 | 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车场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1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 是,本募投项目是公司体育场馆经营业务的重要扩展,项目的成功实 施将丰富公司经营的车场馆,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 | 不适用 |
2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 否 | 不适用 |
3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 用领域的拓展 | 否 | 不适用 |
4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 向/纵向)延伸 | 否 | 不适用 |
5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 否 | 不适用 |
6 其他 | 无 | 无 |
第四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实地考察及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的方式调查了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
一、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概况
(一)2017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09 号)核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58.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22.00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36.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全部到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 [2017]7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且根据发行人 2020 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出具天健审〔2021〕2831 号《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2021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 号),发行人由主承销商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05,83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62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049.98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69.0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280.92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4.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066.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7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招商银行长阳支行 | 121903116310188 | 8,736.64 | 233.91 |
杭州银行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015227 | 14,785.09 | 477.54 |
宁波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70100122000234252 | 6,439.29 | 825.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 支行 | 98490078801200002937 | 2,455.00 | 0.00 |
中信银行上海大宁支行 | 8110201012501341812 | 5,650.00 | 0.31 |
合 计 | —— | 38,066.02 | 1,536.90 |
二、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2018 年 10 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并购进展等因素,拟变更“赛事推广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支付收购 Top Speed51%股份的交易对价。
赛事推广项目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为 8,736.6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1,544.6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7,191.93 万元。公司收购 Top Speed 51%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5,555 万港币。公司拟使用赛事推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 6,6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价。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拟通过使用募资金加大现有赛事的推广制作投入,并在北京开发推 广一个单一品牌赛事和一个地方品牌赛事,一方面通过提升现有赛事的运营能 力,保障公司主营收入在未来几年保持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加快新赛事的导入,丰富赛事种类,降低企业对特定赛事的依赖风险。
公司通过收购 Top Speed 公司股权,不仅收获多项国际顶级知名赛事,同时将与世界顶级品牌的汽车制造商紧密合作,将国际赛车改装、运营、管理的经验与国内赛车运动相结合,提升国内赛车运动运营水平,将大幅提升公司在
国际、国内的市场影响力。
因此公司如按照原计划继续行使,将可能导致重复投资。公司通过收购 Top Speed,将进一步完善汽车赛事梯队,丰富全球赛事服务产品,进而提高公司国际赛车运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时任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收购 Top Speed 51%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构建新的 业务增长点,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19 年 3 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