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4,2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8.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5,7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564.5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30,220.4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4 月 20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2020056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与相关银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放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广东东箭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44480001040066802 | 50,000,000.00 | 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 支行 | 801101001207371073 | 276,850,000.00 | 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广东东箭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 | 8110901013401260840 | 0.00 | 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合计 | 326,850,000.00 | -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合计数大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上述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 357,8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1,000,000.00 元后的余额,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划转。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行简称为“乙方”,保荐机构简称为“丙方”。 公司与上述 3 家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重大差
异,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xx、xxx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丙方第一保荐代表人费威,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