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精神展示馆分区讲解设备采购项目
我单位拟对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展示馆分区讲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比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以下采购内容均不允许负偏离)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展示馆分区讲解设备采购项目,地址:xxxxxxxxx00x(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展示馆参观讲解工作,拟采购展馆分区讲解设备,展馆面积约900平方米,供应商需针对展馆设计讲解系统,出具设计图纸,讲解设备需支持多个分区同时现场进行讲解,讲解点间切换时,声音淡入淡出,需保证平稳过渡、不间断切换。
(二)预算金额:150000元(项目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国家有CCC强制性规定的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CCC强制性认证规定。
2.货物清单及技术指标: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xxxxxxxxx00x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交付。
3.交付条件:
3.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价款。
3.2到货并安装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价款。
3.3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合同价款。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验收标准: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合同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
5.1采购人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成交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免费配送至交货地点,对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应在30天内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修、包换后的货物应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2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采购文件、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
5.3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成交人提出索赔。
6.违约责任
6.1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应向采购人承担中标价20%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2成交供应商需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安装时,要确保设备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
6.3若因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导致采购人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专 利权纠纷、人身权纠纷等,则相应的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4采购人因主张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5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6.5.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5.2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包括未按照应答时间提供货物及服务),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7 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7.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人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安装、调试
9.1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9.2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货物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成交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货物,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货物功能及特殊分析。
9.3货物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五)其他事项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 响应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报价而发生的调研费、差旅费、人工费、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保险费、相关税金等一切费用,除保险费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2.2 响应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1成交人应对所投产品提供至少一年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成交人在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成交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xx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内。
3.2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成交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临床使用。在保修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更换整机,更换的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人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3.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并保障备品配件的供应。
3.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的报价。保修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3.6技术培训:成交人须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资料。技术培训没完成,不进行设备最终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报价人的资格声明、营业执照等。
三、比价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须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1份报价文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报价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且比价期间符合所有比价条件的报价人不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采购。
3.合同包采用最低价比价方法和标准:经比价小组评审,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报价不具合理性作无效报价处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比价小组由5人组成。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致: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方为 的报价邀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提交纸质报价文件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报价人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报价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报价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报价文件自报价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签章: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致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报价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比价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比价、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报价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报价人代表应为报价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方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 期:
(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合格真实有效。
(注:需复印包括能说明合格有效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报 价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 期:
(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4、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致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代表为我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信用记录无任何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问题等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x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 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报价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报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展示馆分区讲解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单位:元
投标标的 |
品种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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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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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精神展示馆分区讲解设备采购项目 |
播放器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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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自动适配器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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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发射机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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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话筒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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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设计、设备安装、材料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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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设备调试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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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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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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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
致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现附上
报 价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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