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1266
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采购人:鹤山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鹤山市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1266
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1,300,0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报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报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报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联系方式: 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000x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联系方式: CZi7WYW76L4WsBRljd0UbQ==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电话: CZi7WYW76L4WsBRljd0UbQ==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鹤山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拟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项目配送地点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招募1家食品原料配送公司。
1.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日杂用品等。中标人可能是供应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视乎采购人的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本项目所需货物按招标人每日实际需求量供应。采购金额每年约1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以服务期内具体采购情况为准。
3.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4.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有关要求,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落实政府有关扶贫政策,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平台采购所需农副产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比例,以最新的政策文件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x项目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鹤山市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 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①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➁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③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⑤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制造商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 |
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 ,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应按《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作定价),若《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到xx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作定价,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7.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7:00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9.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0.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 。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2.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4.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0分钟内须做出反应并配送到位。(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 16.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8.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9.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采购人代买的,中标人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20.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和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2.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3.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4.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5.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 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 |
其他 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6.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
(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1.米油面类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中标人按采购人需求报价一次
,鲜活肉菜及冰鲜肉类每月中标人按采购人需求报价一次; 2.中标人应按《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再作每次最终定价,若《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到xx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再作每次最终定价。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 4.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5.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三)产品的配送: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
,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
℃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四)配送试用期情况: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配送资格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 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 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如造 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其它肉类、蔬菜调料、干货及日杂用品等。
(五)退出机制: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六)定价方式:1.本项目价格均以供货周期《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布的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投标人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折
扣率,投标折扣率0%-100%,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0%~80%)。 3.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每周期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员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xx大型农贸市场)及投标人所报投标折扣率来确定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28天为周期,每期根据《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 4.结算公式:结算价格=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公布的平均零售价(28天为周期)×投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重量。 5.中标折扣为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年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6.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
、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
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权重 %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项 | 1.00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00.0 | 批发业 | 详见附表 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一、具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➁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必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 g 鲜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
2 | 去皮上肉 | 1×10k 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 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 ,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
(三)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米、油、面、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7.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8.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10.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11.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 12.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3.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4.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一)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二)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 的为最 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
(三)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四)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 ,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五)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六)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1)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 ,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2)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3)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4)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七)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八)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九)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十)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十一)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十二)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十三)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备注:上述货物验收标准按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执行,如用户需求书未列出的按行业标准验收,供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 二、基本采购清单参考如下 肉类产品 |
序号 | 食品名称 | 单位 |
1 | 光鸡 | 斤 |
2 | 光鸭 | 斤 |
3 | 凤爪 | 斤 |
4 | 猪瘦肉饼 | 斤 |
5 | 卤猪头肉 | 斤 |
6 | 卤猪耳朵 | 斤 |
7 | 猪肉丸 | 斤 |
8 | 牛肉丸 | 斤 |
9 | 牛肉 | 斤 |
10 | 牛腩 | 斤 |
11 | 草鱼 | 斤 |
12 | 猪红 | 斤 |
13 | 猪头骨 | 斤 |
14 | 猪沙骨 | 斤 |
15 | 猪排骨 | 斤 |
16 | 猪瘦肉 | 斤 |
17 | 猪前夹肉 | 斤 |
18 | 猪五花肉 | 斤 |
19 | 猪手 | 斤 |
20 | 猪肝 | 斤 |
21 | 猪粉肠 | 斤 |
22 | 猪大肠 | 斤 |
1
副食品类
序号 | 食品名称 | 品牌(仅供参考或不低于) | 单位 | 规格(约) |
1 | 大米 | 恒香、太粮、金龙鱼 | 袋 | 15公斤/袋 |
2 | 食用油 | 鲁花、xxx、金龙鱼 | 件 | 10升*4桶/件 |
3 | 低钠盐 | 粤盐、中盐、海星 | 包 | 250g包装 |
4 | 自然盐 | 粤盐、中盐、闽盐 | 包 | 250g包装 |
5 | 味极鲜 | 东古、海天、味极鲜 | 罐 | 10升 |
6 | 老抽 | 东古、海天、味极鲜 | 瓶 | 0.5升 |
7 | 生抽 | 东古、海天、味极鲜 | 瓶 | 1.9升 |
8 | 蚝油 | 东古、海天、味极鲜 | 公斤 | 散装6KG |
9 | 蚝油 | 东古、海天、味极鲜 | 瓶 | 700g/瓶 |
10 | 面粉 | xx、福临门、香雪 | 公斤 | 25kg/包 |
11 | 生粉 | 新良、百钻、吉得利 | 公斤 | 25kg/包 |
12 | 豆沙 | 展艺、百钻、广源联发 | 公斤 | 15kg/罐 |
13 | 冰片糖 | 红棉、南字牌、东莞金美 | 箱 | 5kg/箱 |
14 | 多晶冰糖 | 东莞联益、舒可曼、红棉 | 箱 | 5kg/箱 |
15 | 陈醋 | 恒顺、海天、东古 | 瓶 | 420ml/瓶 |
16 | 辣椒酱 | 海天、东古、xxx | 件 | 12瓶*235克/件 |
17 | 鸡蛋 | 散装 | 斤 | 散装 |
18 | 皮蛋 | 散装 | 个 | 散装 |
19 | 咸蛋 | 散装 | 个 | 散装 |
20 | 冬菇 | 散装 | 斤 | 散装 |
21 | 红枣 | 散装 | 斤 | 散装 |
22 | 海带 | 散装 | 斤 | 散装 |
23 | 黄豆 | 散装 | 斤 | 散装 |
24 | 红豆 | 散装 | 斤 | 散装 |
25 | 绿豆 | 散装 | 斤 | 散装 |
蔬菜类
序号 | 食品名称 | 单位 |
1 | 菜心 | 斤 |
2 | 椰菜 | 斤 |
3 | 上海青 | 斤 |
4 | 生菜 | 斤 |
5 | 麦菜 | 斤 |
6 | 黄芽白 | 斤 |
7 | 小白菜 | 斤 |
8 | 西芹 | 斤 |
9 | 芹菜 | 斤 |
10 | 蒜苗 | 斤 |
11 | 芫茜 | 斤 |
12 | 葱 | 斤 |
13 | x | x |
14 | 蒜头 | 斤 |
15 | 洋葱 | 斤 |
16 | 土豆 | 斤 |
17 | 莲藕 | 斤 |
18 | 青瓜 | 斤 |
19 | 南瓜 | 斤 |
20 | 冬瓜 | 斤 |
21 | 苦瓜 | 斤 |
22 | 丝瓜 | 斤 |
23 | 菜花 | 斤 |
24 | 西兰花 | 斤 |
25 | 茄子 | 斤 |
26 | 西红柿 | 斤 |
27 | 青椒 | 斤 |
28 | 指天椒 | 斤 |
29 | 黄豆芽 | 斤 |
30 | 绿豆芽 | 斤 |
31 | 鲜豆角 | 斤 |
32 | 红萝卜 | 斤 |
33 | 白萝卜 | 斤 |
34 | 玉米 | 斤 |
所有产品的实际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所有产品均分若干次供货,送货数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按需通知,中标人则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
三、考核细则 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考核细则 注:每三个月为一周期考核,考核分值60分以上为合格,服务期间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考核日期 考核人 |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扣分 | 得分 |
1 | 准时送货 | 12分 | 送货准时,鹤山市人民法院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12分;非不可抗据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 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 ||
2 | 足斤足两 | 12分 |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12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 | ||
3 | 服务态度 | 10分 |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xx10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3分,扣完为 止。 | ||
4 | 工作细致 | 9分 |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9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 | ||
5 | 单据清晰 | 5分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5分,否则不得分 。 | ||
6 | 食材每日评分汇总 | 45分 |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并留存样品一份,合格 得45分。 | ||
7 | 安全清洁 | 7分 |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 每天清洁工作,按规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他库内无过期物品 7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总分: | 100分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鹤山市人民法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折扣率 |
6 | 报价要求 | 采购包1:0% - 10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7443200182800008344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人提前递交,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能成功入账)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 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 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下浮20 %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中标服务费=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出的中标服务费。(4)投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 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是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
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
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 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传真:83595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邮编:51001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 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 关承诺。 |
8 | 特定资格要求1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9 | 特定资格要求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报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报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报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0天)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 |
3 | 投标保证金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折扣率)没有超出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且投标报价(折扣 率)是固定唯一。 |
5 | 带“★”号条款 | 实质性满足用户需求的带“★”号条款要求 |
6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评标委员会认 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但投标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50.0分技术部分4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食品配送方案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 0; 11.0; )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性提供了详细合理的配送方案,方案及承诺具 体、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得11分; (2)投标人提供了配送方案,方案及承诺内容较具体、较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得7分; (3)投标人提供了配送方案,方案及承诺内容基本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得4分; (4)投标人提供了配送方案,方案及承诺内容部分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要,得1分 ; (5)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及承诺 (7.0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 0; 3.0; 5.0; 7.0; ) | (1)投标人有针对性的对本项目招标货物的来源、品牌、生长环境、加 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全部环节进行详细分析,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承诺具体、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的,得7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货物的来源、品牌、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全部环节进行较详细分析,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承诺较具体、较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的,得5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货物的供应流程相关环节进行分析,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及承诺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的,得3分; (4)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货物的供应流程相关环节没有分析,提供的食 品质量保证及承诺不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 (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3.0; 5.0; 7.0; ) | 投标人针对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提供的有关食品配送的周密性、时效性 、多样性等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进行评审: (1)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科学、完善,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7分; (2)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较科学、完善,较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 (3)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基本完善,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分; (4)解决措施及处理方案不完善,不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
食材供应保障能力情况 (15.0分 ) | 提供商品生产源证明或与商品来源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需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整体响应情况 (3.0分) ) | 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条款的得满分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 将导致扣1分,扣完为止。 | |
同类项目业绩 (12.0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食材配送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同一合作单位的业绩只按一项业绩计分,不重复累计。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 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
食品安全情况 (4.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室和检测设备仪器的,得4分。 注:需同时提供①检测室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检验室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➁仪器照片及购买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 分。 | |
配送保障能力 (6.0分) | 根据投标人自有车辆进行评分: (1)每提供一辆货物配送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每提供一辆冷藏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不提供证明文件 不得分。 | |
食品安全保险 (5.0分) | 投标人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险(需在保险期内): (1)累计赔偿金额 ≥1000万元,得5分; (2)500万元≤累计赔偿金额<1000万元,得3分; (3)200万元≤累计赔偿金额<500万元,得1分; (4)累计赔偿金额<200万元,得0分; 注: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以单份保险合同(或投保单)计算 ,提供多份保险合同(或投保单)以最高投保额的合同为准。 | |
商务部分 | 应急响应时间 (5.0分) | (1)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1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5分; (2)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1小时(不含)-2小时 (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3分; (3)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2小时(不含)-3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1分; (4)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送达时间大于3小时,或未承诺应急供应送达时间,不得分。 注: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 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体系认证 (5.0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xxxx://xx.xxxx.xx/)在投标截止时间最新状态的查询结果截图(状态须为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情况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 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3.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价: (1)5人(含)或以上,得3分; (2)3人(含)-5(不含)人,得2分; (3)2人(含)-3 (不含)人,得1分; (4)少于2人(不含)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人员架构 (4.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4.0; ) | 根据投标人组织架构是否符合食品原材料服务行业需求,各岗位人员资历等进行评价: (1)企业人员架构全面合理,得4分; (2)企业人员架构较合理,得2分; (3)企业人员架构不够合理,得1分; (4)企业人员架构不合 理或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团队实力 (3.0分) | 为保障本项目团队成员需要经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投标人团队中需要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以上食品销售类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鹤山市人民法院
电话: 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规格详见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
3、折扣率: %。
4、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公布的平均零售价(28天为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重量。
5、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 配送试用期情况
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本项目对乙方设置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其它肉类、蔬菜调料、干货及日杂用品等。三、总体要求
1.乙方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制造商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乙方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甲方。乙方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应按《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作定价),若《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甲方和乙方到xx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作定价,货价格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7.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7:00前(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9.乙方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甲方的要求上交。
10.乙方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定点屠宰厂
(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
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2.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13.乙方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4.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须做出反应并配送到位。
15.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
16.乙方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甲方代买的,乙方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20.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和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1.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定。
2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因乙方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4.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25.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6.乙方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四、具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 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➁所有货物规格符合甲方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
1.乙方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
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乙方必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g 鲜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 透明。 |
2 | 去皮上肉 | 1×10k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 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肌纤维韧性强。 |
(三)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米、油、面、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1.乙方每天的供应按甲方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可与甲方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7.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8.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10.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11.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
12.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3.要求乙方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甲方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4.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 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一)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二)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
差。
(三)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四)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五)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六)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1)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2)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3)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4)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七)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八)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
泽。
(九)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十)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十一)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
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十二)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十三)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备注:上述货物验收标准按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执行,如用户需求书未列出的按行业标准验收,供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五、产品的配送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交货期、交货地点
1.米油面类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乙方按法院需求报价一次,鲜活肉菜及冰鲜肉类每月乙方按法院需求报价一次;
2.乙方应按《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再作每次最终定价,若《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甲方和乙方到xx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再作每次最终定价。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乙方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乙方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4.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乙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5.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七、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八、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乙方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乙方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与检验:
①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➁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③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⑤乙方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九、退出机制
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定价方式
1.本项目价格均以供货周期《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布的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2.乙方须每周期向甲方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乙方与采购人员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xx大型农贸市场)及甲方中标折扣率来确定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28天为周期,每期根据《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的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
4.结算公式:结算价格=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公布的平均零售价(28天为周期)×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重量。
5.中标折扣为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年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6.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并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订事项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和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元)整。
3.乙方因自身原因,明确表示不再供应的或出现三次未能履行合同所订事项的情形(包括供货质量不合要求、供货时间拖延不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如有扣除履约金情形的,合同期满且乙方提出申请后的20日内,甲方扣除相应的金额后,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无违约情形的,合同期满且乙方提出申请后的2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变更及合同所定可以解除、变更合同的条件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合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有其他纠纷或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3、未明确的事宜以甲方的招标需求为准。本项目所有的招投标文件及其它附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附件(合同编号: )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4.货物的品种、数量表备注: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
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故此处并不完整,有待调整补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1266
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ZSW21146FG4188],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xx,xxxx:
(0)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SW21146FG418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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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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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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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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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
号:GZSW21146FG4188),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