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千岛湖景区的智能化、数据化建设水平,完善景区智慧旅游系统,创建智慧景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景区智能拍摄系统”(以下简称Vlog 项目)在月光岛、龙山岛、梅峰岛、渔乐岛、黄山尖、天池岛、密山岛、桂花岛八个营业景点运营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乙双方就Vlog项目进行全方面合作 :即依托甲方的景区和客源,乙方作为Vlog项目的承包方提供硬件和软件及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选型、开发、集成、实施部署、调试及运营工作,双方进行项目内 容运营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