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雇主法律责任条款 A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雇主法律责任条款 A
一、保险责任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的前提下,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遭受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依法应向该工作人员承担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所依据的判决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判决明确被保险人需向所投保的工作人员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且
2、判决依据且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出。根据本保险合同属于雇主的法律责任的情形下,如果中国法律项下的死亡及伤残
赔偿金额超过主险的赔偿限额,且被保险人未能从其他保险方案包括社会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足额的死亡或者残疾赔偿的,对于差额部分,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下雇主责任险的分项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对于下列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主险条款中列明的任一责任免除事项引起的法律责任;
2、被保险人工作人员自身故意行为引致被保险人对其需承担的责任;
3、性骚扰引起的法律责任;
4、被保险人根据与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第三方的协议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三、其他条款的适用
1、本条款未约定事宜适用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
2、除本附加险条款上述规定外,本保险合同的其它规定均保持不变;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