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本协议中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许可商标范围为“贵州茅台”“贵州”“茅台”“MOUTAI及图”“飞天”“茅台王子 ”等酒类商品商标及广告服务类商标,同时将范围扩大为上述商标及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品类商标等相关类别商标,并新增“i 茅台”“小茅”等商标。许可商标数量拟由往期协议许可的 82 件扩大为 106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