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