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建树先生、xxx先生通知,文建树先生和文xx先生于近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文谟统先生因病逝世。xx统先生生前与文建树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3)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 年 1 月 21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xx统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分别非交易过户完成。
为明确公司的控制权,文建树先生与xxx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同意在川环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2、协议双方同意就有关川环科技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川环科技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
3、协议双方同意向川环科技提名的董事、监事就川环科技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川环科技董事会、监事会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
4、川环科技控股子公司或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之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视为川环科技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应无条件适用本协议的规定。
5、协议双方如在川环科技控股子公司或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中持有股权或担任董事、监事的,其向该等控股子公司或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行使股东或董事、监事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须与川环科技或本协议双方达成的最终意见保持一致。
6、协议双方如转让所持川环科技股份(无论系公司上市前取得、从证券市场购买取得,还是自原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文谟统先生遗产继承中取得),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长期,除非目前担任川环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方不再担任川环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不再持有川环科技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