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CZX-ZB-202102015
雨花街道第三批2021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CZX-ZB-202102015
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二 0 二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概况
雨花街道第三批 2021 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 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 号楼西 4F408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CZX-ZB-202102015
1.2 项目名称:雨花街道第三批 2021 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2400 万元
1.4 最高限价:2400 万元
1.5 采购需求:根据《2020 年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2020 年南京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宁 2020【1 号】文)要求,结合区垃圾分类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拟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33400 户)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配置投放智能垃圾分类房、一体机,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设置小区定时定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点,委托供应商进行运营维护,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实现居民积分换物等功能;其他居民小区配置垃圾分类亭,逐步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桶,引导居民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详见招标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3 第 2.1(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3.3方式:
3.3.1 网上获取:须将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发到(0000000000@xx.xxx),标书费通过支付宝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审核通过后
获取招标文件。(支付宝收款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
3.3.2 现场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3.4 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14:00(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4.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 号楼西 4F408 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 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 PDF 格式或 WORD 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 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7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 信用南京” (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3 号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方式: 025-52885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 号楼西 4F408 室联系方式:025-86803150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1377083009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疫情期间)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疫情期间)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疫情期间)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4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退还方式的情形;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该招标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
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7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7.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8.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 9、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0.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0.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0.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
10.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0.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1.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2、投标保证金
x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4、投标文件签署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5、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预算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6.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6.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折叠成 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16.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1 逾期送达的;
17.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修改和撤回。 19、诚实信用
19.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9.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
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0.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0.4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0.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20.7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诚信指数在 80分(含)以下的供应商不得承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1、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
21.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1.2.3 澄清有关问题。
21.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2.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2.4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5 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1.3.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1.3.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1.3.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3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条款确定各标段综合排名靠前的供应商。
22.4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5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2.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通报。
22.8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5.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
26、质疑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
(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6.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
26.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
26.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7.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7.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7.4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技术方案的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方案、供应商业绩等;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 ×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2 | 业绩 (4 分) |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份合同同时具有垃圾分类撤桶并点智能垃圾分类房(垃圾分类亭、分类驿站)供应和垃圾分类运营服务业绩的,每份业绩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说明: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网上中标公告网址截 图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3 | 企业信誉 (6 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每具备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 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 6 |
2、投标人具有系统研发支持能力,属于xx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企业认证,为国家级认证得 2 分,非国家级认证的得 1 分,无不得分。(说明:提供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 |||
3、投标人通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提 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1 分) | |||
4 | 技术响应 (17 分) | 响应技术指标(8 分) | 8 |
智能(电动)回收设备(桶)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8 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 0.6 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产品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分。(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效果图、同类案例、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 |||
智能化垃圾分类积分系统(9 分) | 9 | ||
(1)垃圾分类智能化积分系统平台功能需完整可行,至少需包含:数据实时上传;垃圾重量、用户信息、满溢报警、垃圾投放等记录查询;垃圾汇总查询;导出 EXCEL 数据;支持积分查询;支持积分兑换;支持积分提现等功能,每少 1 项 扣 0.5 分,扣完为止,满分 5 分。 | |||
(2)垃圾分类积分系统成熟、完善、应用广泛,系统现有用户量 10 万户以下得 |
0.5 分,10 万户-20 万户得 1 分,20 万户-50 万户得 1.5 分,50 万户以上得 2 分。 | |||
(3)提供近一年内智能系统与智能垃圾桶对接成功的案例,提供系统界面智能桶数据实时上传截图,每个案例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无案例无截图不得分。(以 上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图片并加盖公章) | |||
5 | 技术方案 (37 分) | 1、项目管理方案(7 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包括人员配置、责任分工、服务进度、现场管理等因素,综合比较评分,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7 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对性较强的得 5 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 行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2、撤桶并点实施方案(12 分) | 12 | ||
(1)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相对应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垃圾房(亭)的安装及智能桶配置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对性较强的得 4.5 分,方案表述一般、 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小区内撤桶并点工作方案,包括撤桶、集中投放点建设信息公示、居民解释沟通、宣传安抚工作等,方案优秀针对性较强得 6 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 针对性较强的得 4.5 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运营服务方案:(18 分) | 18 | ||
(1)垃圾分类回收房内垃圾分类的运营方案,包括点位人员配置、时间安排、临时过渡安排、收运督导、环境维护方案,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 4.5 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 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小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方案优秀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对性较强的得 4.5 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 行的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小区内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方案,包括垃圾分类房的厨余垃圾清运、可回收垃圾清运、有害垃圾清运,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方案良好、合理可行但针 对性较强的得 4.5 分,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6 | 服务(6 分) | 1、场地保障:投标人具有应急备用场地,用于中转、暂存,确保 2 小时内配送 到服务点位。有得 2 分,无不得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照片及自有场地产 权证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2 |
2、人员保障: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垃圾分类、环卫相关的项目经理认证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 “环卫安全管理师”“智慧环卫工程师”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的,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满分 1 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人只认一证;提供似投入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0 年 9 月-2021 年 2 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证书原件核查,提供不全或无原件不得分) | 2 | ||
3、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的智能分类回收箱具有通过中国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得 2 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2 | ||
合计:100 分 | |||
7 | 供应商 |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三星级的加 1 分,四 |
诚信档案记录 | 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的加 3 分。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 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诚信 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 以下的扣 10 分。 |
说明:
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疫情期间)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疫情期间)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疫情期间)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评分标准中提到的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后不再接收任何原件及资料。
4、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项目名称:雨花街道第三批 2021 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2020 年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2020 年南京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宁 2020【1 号】文)要求,结合区垃圾分类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雨花街道办事处拟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45 个小区总计 33400 户)进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配置投放智能垃圾分类房、一体机,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设置小区定时定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点,委托供应商进行运营维护,实现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实现居民积分换物等功能;其他居民小区配置垃圾分类亭,逐步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桶,引导居民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仅为小区生活垃圾,不包含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
1、在雨花街道具备条件的 29 个居民小区(26631 户)配置投放智能垃圾分类房(标准房及简易房),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设置小区定时定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点,实现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实现居民积分换物,兑换物品丰富多样,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 100%。
2、在雨花街道指定居民小区配置一体机,逐步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桶,引导居民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
3、对于指定居民小区的智能垃圾分类房进行运营服务,包括定时定点分类收集、环境维护,分类宣传督导,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项分类清运,积分换物、积分兑换活动,台账数据汇报等;对于垃圾分类亭小区,智能回收箱与智能化垃圾分类系统平台匹配,可安装在采购单位办公室,与市垃圾分类考核要求相一致。
三、服务期:一年。
设备采购期限:15 个工作日;设备安装期限:30 个工作日;
运营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
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配置投放智能垃圾分类房,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设置小区定时定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点,委托供应商进行运营维护,实现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实现居民积分换物等功能;其他居民小区配置垃圾分类亭,逐步撤除小区现有垃圾桶,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桶,引导居民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
供应商提供的智能垃圾分类房(亭)原则上需根据《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房(亭)配置导则》进行配置。
1、智能垃圾分类房、一体机采购数量
采购单位 | 硬件设施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
1、智能垃圾分类房面积大小详见下 | |||||
智能垃圾分类房(标准房) | 20 | 座 | 表清单。 | ||
2、主体框架采用不锈钢及钢化玻璃 | |||||
材质,所有部件尽量在场外完成加工 | |||||
制作,现场安装、焊接。 | |||||
3、房内配备智能回收设备,通水电、 | |||||
智能垃圾分类房(简易房) | 19 | 座 | 接通污水排放管道、安装除臭装置、 | ||
设置洗手池,做好功能分区投放区、 | |||||
清洗区、管理用房。 | |||||
雨花街道 | |||||
1、一体机分为四连体、五连体、六 | |||||
智能厨余桶 | 71 | 台 | x体,四连体为四台垃圾桶组成,五 | ||
一体机 | 连体由五台垃圾桶组成,六连体为六 | ||||
(暂定 32 个点位, | 电动其他垃圾桶 | 232 | 台 | 台垃圾桶组成。 2、每组一体机应配置数量不等的智 | |
实际摆放 | 能厨余桶、电动其他垃圾桶、电动可 | ||||
根据现场 | 电动可回收桶 | 58 | 台 | 回收桶、电动有害垃圾桶,应根据采 | |
确定) | 购方需求配置,据实结算。 | ||||
电动有害垃圾桶 | 54 | 台 | 2、上下水、水电表、地坪等由采购 人负责。 |
序号 | 项 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概述 | x盛花园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仁恒翠竹园智能垃圾房(标准房)数量 | 玉兰山庄小区智能垃圾房 (标准房)数量 | 君悦湖滨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绿地玉辉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共青团路一村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 数量 | 悦城国际花园智能垃圾房(标准房)数量 | 万科大都荟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能仁里一村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xx花园智能垃圾房 (标准 房)数量 |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3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3 | 点位 4 | 点位 5 | 点位 6 | 点位 7 | 点位 8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1 | ||||||
1 | 房子主体结构 +地面基础 | 4m*10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混凝土+防滑 地砖 | 440 | ㎡ | 用于智能投放分类厨余、其他、可回收、有害垃圾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
3.5m*11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混凝土+防滑 地砖 | 38.5 | ㎡ | 38.5 | ||||||||||||||||||||||
9m*4.8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混凝土+防滑 地砖 | 43.2 | ㎡ | 43.2 | ||||||||||||||||||||||
5m*7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混凝土+防滑 地砖 | 35 | ㎡ | 35 |
5.6m*7.5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 (加固),混凝土+ 防滑地砖 | 42 | ㎡ | 42 | ||||||||||||||||||||||
5m*7.5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混凝土+防滑 地砖 | 112. 5 | ㎡ | 37.5 | 37.5 | 37.5 | ||||||||||||||||||||
4.3m*7.5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 (加固),混凝土+ 防滑地砖 | 32.2 5 | ㎡ | 32.2 5 | ||||||||||||||||||||||
5.5m*6.5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 (加固),混凝土+ 防滑地砖 | 35.7 5 | ㎡ | 35.7 5 | ||||||||||||||||||||||
2 | 洗手池 | 1m*0.4m,不锈钢或陶瓷材质 | 20 | 个 | 方便投放垃圾 后清洁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3 | 数据系统 | / | 20 | 套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4 | 监控系统 | / | 40 | 套 | 点位内外部监 控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5 | 智能箱体数据实时上传服务 器 | / | 20 | 套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6 | 智能厨余桶 | 1.78m*0.74m*0.8m | 40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厨余垃 圾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7 | 智能可回收细分类桶 | 3.55*2.05m*1.1m | 20 | 组 | 用于分类收集可回收 垃圾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8 | 电动其他垃圾桶 | 1.78m*0.74m*0.8m | 90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其他垃 圾 | 5 | 4 | 4 | 4 | 5 | 5 | 5 | 5 | 5 | 4 | 4 | 4 | 4 | 4 | 4 | 4 | 5 | 5 | 5 | 5 |
9 | 有害垃圾桶 | 1.2m*0.6m*0.05m | 20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有害垃 圾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 | 柜机空调 | 2m*0.5m | 20 | 台 | 品牌 3P柜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1 | 除味机 (包含一年添 加剂) | 0.5m*0.3m | 20 | 台 | 清除投放点异味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2 | 广告门头 pvc 字 | 25cm,PVC+水晶字 | 20 | 套 | 用于装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3 | 玻璃门防闯条 | 透明贴 | 400 | 张 | 用于提醒居 民,避免人员发生安全事 故,预 防危险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4 | 透光贴 | 4m*2.5m | 600 | ㎡ | 用于隔绝阳 光,起 到一个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隔热的作用 | |||||||||||||||||||||||||
15 | 绿植 | 高度约 30cm | 200 | 盆 | 美化环境、清新空气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6 | 数据传输、监控系统 网络费 | / | 200 | 张 | /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7 | 搬运服务 | / | 20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8 | 安装服务 | / | 20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9 | 电动移门 | / | 20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0 | 增项服务 | / | 20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序号 | 项 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概述 | 仁恒翠竹园 | 花神美境 | xxx花苑 | 共青团路四村 | 悦城国际花园 | 万科尚都荟 | 花雨南庭 | 长发诸公 | 共青团路 51 号 | xx村片区 | 雨花x | xx苑 |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3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1 | 点位 2 | 点位 1 | 点位 1 | ||||||
1 | 房子主体结构 +地面基础 | 3m*5m*3.7m,加厚不锈钢+水电(加固) | 285 | ㎡ | 用于智能投放分类厨余、其他、可回收、有害垃 圾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2 | 洗手池 | 1m*0.4m | 19 | 个 | 方便投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放垃圾后清洁 | ||||||||||||||||||||||||
3 | 数据系统 | / | 19 | 套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4 | 监控系统 | / | 19 | 套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5 | 智能箱体数据实时上传服务 器 | / | 19 | 套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6 | 智能厨余桶 | 1.78m*0.74m*0.8m | 38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厨余垃 圾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7 | 电动其他垃圾桶 | 1.78m*0.74m*0.8m | 57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其他垃 圾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8 | 有害垃圾桶 | 1.2m*0.6m*0.05m | 19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有害垃 圾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9 | 挂机空调 | 0.9m*0.2m*0.3m | 19 | 台 | 品牌挂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 | 除味机 (包含一年添加剂) | 0.5m*0.3m | 19 | 台 | 清除投放点异味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1 | 广告门头 pvc | 25cm,PVC+水晶字 | 19 | 套 | 用于装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字 | ||||||||||||||||||||||||
12 | 玻璃门防闯条 | 透明贴 | 380 | 张 | 用于提醒居 民,避免人员发生安全事 故,预 防危险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3 | 透光贴 | 4m*2.5m | 570 | ㎡ | 用于隔绝阳 光,起到一个隔热的 作用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14 | 绿植 | 高度约 30cm | 190 | 盆 | 美化环境、清 新空气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5 | 数据传输、监控系统 网络费 | / | 190 | 张 | /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6 | 搬运服务 | / | 19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7 | 安装服务 | / | 19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8 | 电动移门 | / | 19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9 | 增项服务 | / | 19 | 项 |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序号 | 项 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概述 |
1 | 智能厨余桶 | 1.78m*0.74m*0.8m | 71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厨余垃圾 |
2 | 电动其他垃圾桶 | 1.78m*0.74m*0.8m | 232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其他垃圾 |
3 | 电动可回收物桶 | 1.78m*0.74m*0.8m | 58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可回收物 |
4 | 电动有害垃圾桶 | 1.78m*0.74m*0.8m | 54 | 台 | 用于分类收集有害垃圾 |
2、各小区分类房(一体机)配置清单
序号 | 所属社区 | 小区名称 | 小区总户数 | 智能垃圾分类房(标准房)数量(座) | 智能垃圾分类房(简易房)数量(座) |
1 | 康盛花园社区 | x盛花园 | 1394 | 1 | |
2 | 翠竹园社区 | 仁恒翠竹园 | 2777 | 3 | 2 |
玉兰山庄小区 | 259 | 2 | |||
3 | 丁墙社区 | 花神美境 | 778 | 2 | |
xxx花苑 | 1296 | 2 | |||
君悦湖滨 | 521 | 1 | |||
君子兰花园 | 254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玉兰小区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泰龙家园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锦明家苑 | 281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3 | 农花社区 | 双龙嘉园 16 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双龙嘉园梅香路 5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双龙嘉园 17 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绿地玉辉 | 570 | 1 | |||
4 | 共青团路社区 | 共青团路一村 | 648 | 1 | |
共青团路四村 | 876 | 1 | |||
5 | 花神庙社区 | 悦城国际花园 | 3509 | 8 | 2 |
宏图上水园 | 999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6 | 南站社区 | 万科九都荟 | 1950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万科尚都荟 | 2000 | 3 | |||
万科大都荟 | 1732 | 1 | |||
中交雅致雅苑 | 464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万科都荟南苑 | 1036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商改办公楼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7 | 雨花社区 | 花雨南庭 | 640 | 1 | |
长发诸公 | 346 | 1 | |||
养回红村 47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养回红村 152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共青团路 51 号 | 150 | 1 | |||
8 | 普德社区 | 广厦嘉苑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雨花西路 109 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普德花园(9-11 幢)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xx花园 (128 号院)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能仁里片区(二村)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xx村片区 | 870 | 2 | |||
9 | 能仁里社区 | 四季阳光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共青团路二村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先锋公寓 | 580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能仁里一村 | 473 | 1 | |||
能仁里 2 号、16 号 | 1290 | 建设一体机,提供清运服务 | |||
10 | 雨花台社区 | 雨花苑 | 586 | 1 | |
雨花西路 11 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晨光巷 | 建设一体机,不提供运营服务 | ||||
普德花园 | 242 | 1 | |||
雨麓苑 | 110 | 1 | |||
合计 | 26631 | 20 | 19 |
3、设备功能参数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1 | 垃圾房主体 | 垃圾房采用不锈钢框架式结构,预埋件固定于混凝土地面上,预埋污水 PVC 中元管、给水PPR 管 25、电源线路 6 ㎡*3 芯电缆等铺设;地面基础采用 10cm 厚混凝土基础 c25,上面铺设 1cm 防滑地砖;环保屋主体框架采用 80mm*80mm*2.5 不锈钢管焊接,顶部采用 80*40*3mm 钢方管檩条,40*40*2mm 钢方管龙骨,1.2mm 厚不锈钢门头面板,整体咖啡色油漆喷涂,屋顶采用 0.8 厚彩钢瓦顶棚 ;墙面及门采用 12mm 钢化磨砂玻璃;室内采用白色集成吊顶,安装上加排风机,LED 节能灯盘 ,配备存桶间、304不锈钢洗桶池、白色陶瓷洗手池等。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功能概述 | 参数要求 |
1 | 智能可回收设备 | 1 组 ( 含纸类、塑料类、玻 璃类、金属类) | 用于可回收垃圾细分类投放 | 外形尺寸:355*105*201cm(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误差≤10mm 外壳材质:箱体采用加厚镀锌板材质 投口尺寸:投放口高度不高于 1.2m(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 技术参数: 1) ★支持用户刷卡或扫码投放; 2)智能语音播报; 3)★满溢报警; 4)★防夹手设计; 5)传感器数据采集; 6)远程数据管理; 7)★垃圾实时称重; 8)投口照明灯; 9)★投放口高度不高于 1.2m; 10)★特殊情况下(断电)支持手动开仓投放; 11)★与数据系统无缝对接 12)★支持中控触屏操作 13)★智能开关门检测,减少误判; 14)★微信端数据同步,可实时查询 ★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 |
2 | 智能厨余回收设备 | 1 台 | 用于分类回收各类生活垃圾 | 箱体尺寸:0.74*1.55*1.78m,箱体用于放置 2 个标准 240L 垃圾箱。 0.74m*0.8m*1.78m 用于放置 1 个标准 240L 垃圾箱 外壳材质:箱体采用加厚镀锌板材质 投口尺寸:投放口高度不高于 1.2m(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 单桶容量:240L-480L 技术参数:1)★联网方式:支持 3G/4G 联网模式、以太网联网模式、 WiFi 联网模式 2)SIM 卡:客户自行提供标准 SIM 大卡(15*25mm) 3)显示屏:7.0 英寸,电阻触摸屏,分辨率 800*480,16.7M 色 4)刷卡:左右 IC&ID 刷卡;读卡距离:<3cm;读卡时间:<1s 5)★二维码扫描:触发方式:感应/数据/光电 扫描速度:30 帧/6秒扫描宽度: 30cm 6)称重模块:量程:0Kg~300Kg、分度值:50g 7)★满溢检测:检测传感器:超声传感器、检测距离:3cm~200cm 8)语音播报:2*8Ω2W 9)垃圾投递到箱体内实时换算成积分; 10)刷卡或扫码开仓,可触屏选择,语音提示,意外情况可手动按钮开门投递及自动关门装置; 11)★满溢报警设计 12)★微信端数据同步,可实时查询 ★主要技术指标 |
3 | 电动其他/可回收/有害 垃圾桶 | 1 台 | 用于引导居民自助分类投放 | 技术参数:1、0.74m*0.8m*1.78m,箱体用于放置 1 个标准 240L 垃圾箱。误差<10mm 2、镀锌板材质 ★3、电动仓门、防夹手、防渗漏、无异味、美观大方 |
4 | 洗手池 | 1 个 | 方便投放垃圾后清 洁 | 不锈钢或陶瓷材质 |
5 | 除臭设 备 | 1 个 | 清除投放 点异味 | 采用光触媒或异味控制杀菌机(处理风量 980m3/h) 处理主要污染气体:H2S、NH3、甲硫醇、甲硫醚 |
6 | 监 控 系统 | 1 套 | 监控记录 | 像素:≥200 万 图像设置 :旋转模式,存储卡:1 张存储形式:插卡形式,要求:存贮量符合常规存贮≥3 天,自动续存;系统兼容免费开放。 (1)外部监控可以实时监控回收站xx的情况,用来分析环境信息,监控居民投递情况。 (2)内部监控,监控记录清运操作;环境状况 |
7 | 空调 | 1 台 | 室内配置 | 柜机或挂机,静音空调、冷暖类型 |
8 | 普 通 有害 垃 圾桶 | 1 台 | 有害垃圾分类回收 | 1、尺寸规格:1.2m*0.6m*0.5m 2、功能:有毒有害分类箱将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分类投放,用户根据有毒有害物的类型进行对应投放即可,投放口分为废旧灯管投放口、废旧电池投放口、水银温度计投放口、过期药品投放口、废旧灯泡投放口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口。 3、材质:红色不锈钢,户外塑粉静电喷涂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配置原则 |
1 | 项目经理 | 人 | 1 | 对整个项目负总责 |
2 | 项目主管 | 人 | 2 | 对项目现场进行全方面管理,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分 析,提出整改措施 |
3 | 专职督导员工 | 人 | 20 | 专职督导员负责集中投放点设备管理、督导宣传、设备清洁保 养工作 |
4 | 兼职督导员(标 准房) | 人 | 40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工作 2 小 时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配置原则 |
5 | 临时志愿者(标 准房) | 人 | 20 | 临时志愿者负责垃圾房前 3 个月的投放点管理、督导宣传和设 备保养工作,为每天上午 3 小时下午 3 小时 |
6 | 兼职督导员(x xx) | 人 | 19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上午 3 小 时下午 3 小时 |
7 | 兼职督导员(一 体机) | 人 | 32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上午 2 小 时下午 2 小时 |
8 | 培训宣传人员 | 人 | ≥3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成上门宣传,并配合街道开展培训工作 |
9 | 清运人员 | 人 | ≥2 | 确保指定小区的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
(1)在雨花街道 45 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工作,撤掉小区楼栋下现有垃圾桶,根
据小区布局投放定时定点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点,实现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实现居民积分换物,兑换物品丰富多样,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 100%;
(2)分类回收的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清运记录和行车轨迹。可回收垃圾根据垃圾箱提示,满溢前及时清理;
(3)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更新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及时公布居民积分情况,小区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 100%;
(4)做好收集点位运营维护工作,根据需求配置专职督导员工、兼职督导员进行现场维护、引导、宣传工作。
(5)撤桶并点过程中做好信息公示、居民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居民投诉和纠纷。
(6)提供垃圾分类数据管理系统服务,智能垃圾桶设备与数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能够刷卡或扫码参与垃圾分类,数据实时上传,包括投放时间、投放物品类别、物品重量、居民积分、投放人的信息,居民积分随时可查询,采购单位随时可查询、可监控。
(7)垃圾分类监控系统服务,配置点位监控系统,给采购人安装相应监控系统,便于采购人监控管理。
(8)点位居民积分兑换服务,对于自助参与垃圾分类智能投放可回收物的居民予以积分,居民可回收物积分可在供应商指定点位进行积分兑换。
2、运营服务清单
序号 | 项 目 | 数量 | 备注 |
1 | 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 2 次/日 | 厨余垃圾每日清运 2 次,含人员工资、车辆折旧、油费、维修保险等费用,小区厨余垃圾清运名单附后 |
2 | 简易房点位清理服务 | 19 个点位 | 针对点位上午和下午开放时间之间的无人管理空白期进行现场维护、清理 |
3 | 一体机点位清理服务 | 32 个点位 | 针对点位上午和下午开放时间之间的无人管理空白期进行现场维护、清理 |
4 | 厨余积分奖励补贴 | 26631 户 | 每户居民每年补贴,用于积分奖励,仅针对配置标准房和简易房小区 |
5 | 专职督导员工 | 20 人,1 人/点位 | 专职督导员负责集中投放点设备管理、督导宣传、设备清洁保养工作 |
6 | 兼职督导员(标准房) | 40 人,2 人/点位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工作 2 小时 |
7 | 临时志愿者(标准房) | 20 人,1 人点位 | 临时志愿者负责垃圾房前 3 个月的投放点管理、督导宣传 和设备保养工作,为每天上午 3 小时下午 3 小时 |
8 | 兼职督导员(xxx) | 19 人,1 人/点位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上午 3 小时下午 3 小时 |
9 | 兼职督导员(一体机) | 32 人,1 人/点位 | 兼职督导员负责引导、监督、宣传、巡查工作,每天上午 2 小时下午 2 小时 |
10 | 宣传服务 | 28 套,1 套/小区 | 组织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开展宣传培训,每次不少于 20 人次。 |
序号 | 所属社区 | 小区名称 | 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 简易房垃圾清运服务 | 一体机垃圾清运服务 | 厨余积分奖励补贴 | 专职督导员工 | 兼职督导员 (标准 房) | 临时志愿者 (标准 房) | 兼职督导员 (xx x) | 兼职督导员 (一体 机) | 宣传服务 |
1 | 康盛花园社区 | x盛花园 | √ | √ | √ | √ | √ | √ | ||||
2 | 翠竹园社区 | 仁恒翠竹园 | √ | √ | √ | √ | √ | √ | √ | √ | ||
玉兰山庄小区 | √ | √ | √ | √ | √ | √ | ||||||
3 | 丁墙社区 | 花神美境 | √ | √ | √ | √ | √ | |||||
xxx花苑 | √ | √ | √ | √ | √ | |||||||
君悦湖滨 | √ | √ | √ | √ | √ | √ | ||||||
君子兰花园 | √ | √ | √ | √ | √ | |||||||
玉兰小区 | ||||||||||||
泰龙家园 | ||||||||||||
锦明家苑 | √ | √ | √ | √ | √ | |||||||
3 | 农花社区 | 双龙嘉园 16 号 | ||||||||||
双龙嘉园梅香路 5 号 | ||||||||||||
双龙嘉园 17 号 | ||||||||||||
绿地玉辉 | √ | √ | √ | √ | √ | √ | ||||||
4 | 共青团路社区 | 共青团路一村 | √ | √ | √ | √ | √ | √ | ||||
共青团路四村 | √ | √ | √ | √ | √ | |||||||
5 | 花神庙社区 | 悦城国际花园 | √ | √ | √ | √ | √ | √ | √ | √ | ||
宏图上水园 | √ | √ | √ | √ | √ | |||||||
6 | 南站社区 | 万科九都荟 | √ | √ | √ | √ | √ | |||||
万科尚都荟 | √ | √ | √ | √ | √ | |||||||
万科大都荟 | √ | √ | √ | √ | √ | √ | √ | √ | ||||
中交雅致雅苑 | √ | √ | √ | √ | √ | |||||||
万科都荟南苑 | √ | √ | √ | √ | √ | |||||||
商改办公楼 | ||||||||||||
7 | 雨花社区 | 花雨南庭 | √ | √ | √ | √ | √ | |||||
长发诸公 | √ | √ | √ | √ | √ | √ | √ | |||||
养回红村 47 | ||||||||||||
养回红村 152 | ||||||||||||
共青团路 51 号 | √ | √ | √ | √ | √ | |||||||
8 | 普德社 | 广厦嘉苑 |
区 | 雨花西路 109 号 | |||||||||||
普德花园 (9-11 幢) | ||||||||||||
xx花园 (128 号院) | ||||||||||||
能仁里片区(二村) | ||||||||||||
普德村片区 | √ | √ | √ | √ | √ | |||||||
9 | 能仁里社区 | 四季阳光 | ||||||||||
共青团路二村 | ||||||||||||
先锋公寓 | √ | √ | √ | √ | √ | |||||||
能仁里一村 | √ | √ | √ | √ | √ | √ | ||||||
能仁里 2 号、16 号 | √ | √ | √ | √ | √ | |||||||
10 | 雨花台社区 | 雨花苑 | √ | √ | √ | √ | √ | |||||
雨花西路 11 号 | ||||||||||||
晨光巷 | ||||||||||||
普德花园 | √ | √ | √ | √ | √ | √ | ||||||
雨麓苑 | √ | √ | √ | √ | √ |
(1)做好前期硬件采购、设备配置及后期的运营维护工作。
(2)智能分类房内专职督导员,主要负责点位内日常的分类投放督导、指引、回收称重、积分记录、积分兑换,垃圾分类宣传、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等。
(3)做好分类房内居民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有害垃圾及时清运到区垃分办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点。
(4)定期对智能回收箱体进行定期清洗、清运,保持整洁并摆放有序;
(5)提供垃圾分类数据管理系统服务,智能垃圾桶设备与数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能够刷卡或扫码参与垃圾分类,数据实时上传,包括投放时间、投放物品类别、物品重量、居民积分、投放人的信息,居民积分随时可查询,采购单位随时可查询、可监控。做好每日垃圾减量的数据登记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6)每月对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及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公示;对于自助参与垃圾分类智能投放可回收物的居民予以积分,居民可回收物积分可在供应商指定点位进行积分兑换活动。
(7)每月 2 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数据及统计汇总);每
(8)建立小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区、街道垃分办能实时查询。
五、对具体实施细则不清楚的以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解释为准,按照《2020 年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办法和重点工作任务》中的规定执行。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项目内容
雨花街道第三批 2021 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见采购需求
3、智能垃圾分类房采购清单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采购人需求确定。
4、其他项目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等附件。第二条 日常运营服务工作要求
(1)做好前期硬件采购、设备配置及后期的运营维护工作。
(2)智能分类房内专职督导员,主要负责点位内日常的分类投放督导、指引、回收称重、积分记录、积分兑换,垃圾分类宣传、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等。
(3)做好分类房内居民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有害垃圾及时清运到区垃分办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点。
(4)定期对智能回收箱体进行定期清洗、清运,保持整洁并摆放有序;
(5)提供垃圾分类数据管理系统服务,智能垃圾桶设备与数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能够刷卡或扫码参与垃圾分类,数据实时上传,包括投放时间、投放物品类别、物品重量、居民积分、投放人的信息,居民积分随时可查询,采购单位随时可查询、可监控。做好每日垃圾减量的数据登记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6)每月对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及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公示;对于自助参与垃圾分类智能投放可回收物的居民予以积分,居民可回收物积分可在供应商指定点位进行积分兑换活动。
(7)每月 2 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数据及统计汇总);每
月底前上报次月重点工作计划;
(8)建立小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区、街道垃分办能实时查询。
(9)对具体实施细则不清楚的以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解释为准,按照《2020 年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办法和重点工作任务》中的规定执行。
(10)甲方将不定时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打分。依据市区两级考核扣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扣款处罚,区级每扣 1 分,扣除运营费用 200 元,市级每扣 1 分扣除运营费用 500 元。
(考核细则详见附件)第三条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硬件设施根据开工先后顺序依次安装,整体安装完工时间为年 月 日前,质保期一年,以整体硬件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开始计算。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其中硬件安装采购费用 元,运营服务费用 元。
第五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行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3、具体费用支付:
(1)硬件采购安装费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 95%,金额为 元,剩余 5%,金额为 元,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2)运营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运营服务总费用的 30%,运营 6 个月且通过甲方期中验收后,支付运营服务总费用的 30%,服务期满验收通过,支付尾款。
第六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甲方指定为准。
第七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质量保证
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第九条 交付使用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天数内完成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设备采购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设备安装期限为 30 个工作日)
2、甲方验收按照乙方提供的配置清单和现场实际投放数量予以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拒绝验收。
3、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补足。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5、因甲方原因(点位协调、居民投诉等)导致项目延期,与乙方无关,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重复施工或服务超出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给乙方,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上述费用时,乙方应提交报价清单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并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7、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期中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违约金;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期末验收,甲方有权核减 5%的合同尾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违约方承担 10%的违约责任。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1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乙方需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等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合同签订前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人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 7 日内更换;
拒绝或逾期更换的,按 2000 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工作人员;如出现擅自更换情形,按 2000 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4、乙方规范用工,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如出现人员伤亡等事故,由xxxx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xx)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2020 年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2020 年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一、综合管理
项目 | 评分细则 |
组织管理 | 1、没有制定印发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扣 1 分;年度工作方案没有以区政府或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扣 0.5 分;没有成立区垃 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扣 1 分;不是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扣 0.5 分;区领导没有每月调度垃圾分类工作扣 0.5 分;区城管局没有 每月调度垃圾分类工作扣 0.5 分;未制定区、街、社区垃圾分类责任表扣 0.5 分。 2、未制定印发文件,建立“党建+垃圾分类”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和党员带头作用,扣 1 分;没有每季度开展党员垃圾分类志 愿服务活动扣 0.5 分。 |
3、目标任务(小区、单位、农村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垃圾分类回收中心(站)设置,有害垃圾管理,垃圾分类志愿者培训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达到目标或时序进度扣 1 分,比较滞后扣 2 分,严重滞后扣 3 分。 4、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未达到目标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市级餐厨垃圾集中处置月度任务未完成,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 5、省下达目标任务(省级全域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街镇验收、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小区自查建档、省级垃圾分类创新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或时序进度扣 1 分,比较滞后扣 2 分,严重滞后扣 3 分。 | |
6、未制定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扣 1 分;每月未按规定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扣 0.5 分;考核台账不齐全、考核内 容缺项,考核通报未按规定抄送扣 0.5 分;市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扣 1 分;检查时,所提供资料经确认为虚假材 料的扣 2 分。 7、各区每月对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排名前三位、末三位小区名单上报;郊区组每月对街镇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考核结果和排名前三位、末三位街镇名单上报。没有按要求(次月 5 日前)报送考核结果和名单扣 1 分。 | |
8、市会议安排的工作不落实、问题不解决,扣 0.5 分,情节严重的扣 1 分;市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检查、培训、调研等) 与会 人员迟到、早退等扣 0.5 分,不请假扣 1 分。 9、受到领导批评、群众举报、舆论曝光、网络问政,经核实每例扣 2 分,处理不积极,推诿或拖延的扣 2 分。 |
信息报送 | 1、统计上报信息数据不准确、不及时扣 0.5 分;内容严重失实、要求返工的扣 1 分。 2、区领导、区城管局每月调度垃圾分类工作和每季度开展党员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未报送每例扣 0.5 分;区垃圾分类工作简报未按月报 送每例扣 0.5 分。 |
设施建设 | 限值 5 分,由设施处提供成绩 |
宣传培训 | 限值 5 分,由宣教处提供成绩 1、各区(园区)每月一场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没有完成扣 1 分;发布会传播媒体央媒一家以上、省媒三家以上、市属媒体五家以 上,央媒少 1 家扣 0.2 分,省媒少 1 家扣 0.1 分,市媒少 1 家扣 0.1 分;市、区两级联合发布会:各区提供的发布会信息经市局筛 选后被采用的,在区自行组织召开发布会的基础上再加 0.1 分。该项最多扣 1 分。 |
2、各区(园区)每月完成每个街道、每个社区开展一场“绿水青山南京垃圾分类大家谈”活动,每少10扣0.1分;活动新闻报道数量(含网络、新媒体):央媒不少于3篇、省媒不少于5篇、市级媒体不少于20篇,央媒不足扣0.1分,省媒不足扣0.2分,市媒不足扣 0.2 分。该 项最多扣 1.5 分。 | |
3、各区(园区)未完成每月垃圾分类城市治理志愿者招募工作并按时上报,每少10扣0.25分。该项最多扣2.5分。 | |
执法保障 | 限值 5 分,由执法总队提供成绩 |
二、分类质量
1、居住小区
项目 | 评分细则 |
现场检查 | 1、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公示信息包括:分类收集点位置、责任网络图、荣誉榜(示范户)或“红灰榜”,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的分类收运时间、作业单位、联系方式;公示栏内容清晰,无张贴、无破损。未设置公示栏扣 1 分,公示内容不完整扣 0.5 分,公示栏破损、覆盖扣 0.5 分。 2、垃圾分类责任网络图应包括社区、物业、指导员等责任人的姓名、工作分工,内容不完整按公示内容不完整扣 0.5 分。 3、定期公示荣誉榜(示范户)或“红灰榜”对居民进行表扬激励。没有公示荣誉榜(示范户)或“红灰榜”,按公示内容不完整 扣 0.5 分。 |
4、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容器干净整洁、无破损,密闭良好,分类标识清晰,颜色与垃圾种类一致。设有醒目分类种类、分类投放方法、“宁分类”使用说明的标识。垃圾分类收集点地面干净,垃圾不满溢。收集点没有分类种类、分类投放方法、“宁分类”说明的 标识扣 0.5 分。分类容器配置不足扣 0.5 分,容器脏、破损、不密闭、标识缺失、颜色与垃圾种类不一致扣 0.5 分。地面污染、垃圾 满溢扣 0.5 分。 5、垃圾分类收集点分类准确率高。分类准确率低于 80扣 0.2 分,低于 50扣 0.5 分,低于 20扣 1 分。 6、垃圾分类指导员在早晚垃圾投放高峰时段(7:00-9:00,18:00-21:00)在垃圾分类收集点对居民进行指导,指导员会使用“宁分类”积分。高峰时段现场没有指导员定时指导扣 0.5 分,指导员没有佩戴标识的扣 0.5 分,指导员不会使用“宁分类”积分扣 0.5分。 7、有垃圾随处乱投放现象的扣 0.5 分,情况严重的扣 1 分。 | |
8、严格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定期收运,大件垃圾预约收运。收运车辆标识规范、车 辆密闭。混收混运扣 1 分,收运车辆标识不规范、不密闭扣 0.5 分。 | |
台账数据 | 9、对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验收评价标准》,填写《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验收评价表》;每月对投放准确率、居民参与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档。未填写评价表扣 0.5 分,没有每月检查记录扣 0.5 分。 10、建立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台账,记录垃圾种类、数量、去向。没有收集台账扣 0.5 分,记录缺失、不齐全扣 0.5 分。 11、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每个分类收集点≧1 人。没有指导员人员名单扣 0.5 分,人员不足扣 0.1 分。 12、采取广场活动、微信推送、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每月 1 次以上,没有宣传活动记录扣 0.5 分。 13、推广使用“宁分类”积分等激励方式,注册户比例达到 50(示范小区达到 60),活跃户比例达到 20(示范小区达到 30)。 注册户、活跃户比例低于标准扣 0.5 分。 14、组织物业人员、保洁人员、志愿者和指导员参加垃圾分类培训。没有培训记录扣 1 分。 |
投诉举报 | 15、被媒体曝光、市民举报等,问题经核实扣 1 分。 |
2、单位
项目 | 评分细则 |
现场检查 | 1、通过标语、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未见到宣传扣 0.5 分。 2、在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办公室、教室、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商场、超市、公园、道路等场所可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归集点增加设置有害垃圾容器;集中供餐区增加设置餐厨垃圾容器。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扣 0.5 分。 3、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明分类种类,保持完好、整洁。未标明分类种类,破损、污垢多扣 0.5 分。 4、在主要通道等处设置引导标志,标明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置。未设置引导标志扣 0.5 分。 5、至少设置一处垃圾分类归集点,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未设置归集点扣 0.5 分,归集点垃圾未分类扣 0.5 分。 6、在垃圾分类归集点标明各类垃圾的收运人或收运企业、收运时间及联系方式。未标明分类收运信息或内容不全扣 0.5 分。 7、如产生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农贸市场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有专门分类暂存场所或处理设备。无专门分类场所 或处理设备扣 1 分。 |
台账数据 | 8、建立单位垃圾分类责任制度,定期检查评比。未建立责任制度,没有检查评比记录扣 0.5 分。 9、建立生活垃圾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去向。未建立生活垃圾台账扣 0.5 分,记录缺失扣 0.5 分。 10、对干部职工、物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没有培训记录扣 0.5 分。 |
投诉举报 | 11、被媒体曝光、市民举报等,问题经核实扣 1 分。 |
3、涉农街镇、行政村(社区)
项目 | 评分细则 |
现场检查 | 1、农户有厨余垃圾(可烂垃圾)、其他垃圾(不可烂垃圾)容器。没有分类容器扣 0.5 分。 2、农户门前或分类容器上标明对口指导垃圾分类的党员干部信息。未见对口指导党员干部信息扣 0.5 分。 3、行政村(社区)定期评比并公示垃圾分类荣誉榜(示范户)或红灰榜。未见到荣誉榜或荣誉榜(示范户)或红灰榜扣 0.5 分。 4、通过展板、海报、横幅、宣传栏、墙绘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未开展宣传扣 0.5 分。 5、农户分类容器中垃圾分类准确率高。分类准确率低于80扣0.2分,低于50扣0.5分,低于20扣1分。 6、撤除道路两侧公共大垃圾桶(自然村集中转运点除外)。没有撤除公共大垃圾桶扣 0.5 分。 7、集中转运点配备分类容器,容器干净整洁、无破损、标识规范,分类准确率高。未配备分类容器扣 0.5 分,容器脏、 破损、标识不规范扣 0.5 分,分类准确率低扣 0.5 分。 8、收集人员按时上门分类收集村民生活垃圾,垃圾去向规范。没有按时上门分类收集扣 0.5 分,去向不规范扣 0.5 分。 9、收集车辆配备分类容器,正确分类收集,无混合现象。收集车辆混收混运扣 1 分,标识不规范、不密闭扣 0.5 分。 |
台账数据 | 10、建立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制度,行政村(社区)每周进行检查评比。没有检查评比记录扣 0.5 分,记录缺失扣0.5 分。 11、组织村民、保洁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没有培训记录扣 0.5 分。 |
投诉举报 | 12、被媒体曝光、市民举报等,问题经核实扣 1 分。 |
三、垃圾分类设施运行
项目 | 评分细则 |
现场检查 | 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分类回收分拣中心(站)、有机垃圾处理站、有害垃圾暂存点等。 1、设施门口公示开放时间,按规定时间开放运行。未按时开放运行扣 0.5 分,挪作他用扣 0.5 分。 2、设施内作业流程、操作规范上墙。未上墙扣 0.5 分。 3、各种类垃圾分类存放,现场整齐有序、无污水外溢。未分类存放、现场杂乱、污水外溢扣 0.5 分。 4、现场有运行台账,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没有运行台账扣 1 分,记录不全扣0.5 分。 5、安装视频监控、称重计量装置。未安装视频、称重装置扣 0.5 分。 |
台账检查 | 6、正常运行率(正常运行天数/全年天数×100 )达到95。正常运行率低于95扣0.5分,低于50扣1分。 7、按规定将视频监控、称重计量数据接入信息平台进行远程监管。未按规定接入信息平台扣 0.5 分。 |
投诉举报 | 8、被媒体曝光、市民举报等,问题经核实扣 1 分。 |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雨花街道第三批 2021 年垃圾分类亭房升级改造及运营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自评得分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
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大写) 元。项目负责人(姓名)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
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姓名: 年龄: 职务: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分项报价表(如果有,格式自拟)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 | |||
..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 |||
.. | |||
.. | |||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 (xx)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 (xx)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 (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服务方案(自行编制)
服务与承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执业资格及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 | 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 | 备注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所有证书、证明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供应商名称: (xx)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财务报表、 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相关合同业绩、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下划线部分的资料必须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 单位的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xxxx,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