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悦”或“SPV公司”)与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资本”)重大 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贷款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悦”或“SPV公司”)与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资本”)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富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投资控股,项目开发注册资本:港币 1 元;
关联法人名称: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3612.96 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富悦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动产资本与我公司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控股子公司、构成银保监层面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我公司与新鸿基方(以下简称“新鸿基”, 包括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 Somerpath International Limited)开展合作,选址香港九龙内地段第 11262 号地块(以下简称 “标的地块”), 投资平安香港总部大楼项目。
由于本次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时效较为紧张,而我公司境 外投资所需各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及资金实际出境时间较长,在我公司资金顺利出境之前,我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不动产 资本在内等的多个)拟为本次交易向富悦提供短期资金摆渡,预估资金总摆渡金额共计约 62.865 亿元港币。
目前,xx与我公司关联方不动产资本签署首笔贷款协议,涉及金额 2,386,080,402.17 元港币。后续资金摆渡涉及的关联交易,我公司届时将进行披露。
根据银保监发(2019)35 号文的规定,本次投资中不动
产资本为富悦提供短期借款构成利益转移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富悦与不动产资本签署贷款协议,贷款金额 2,386,080,402.17 元港币,贷款年利率 5.6%,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贷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支付相应贷款及利息。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富悦与不动产资本签署贷款协议, 贷款金额为 2,386,080,402.17元港币,贷款年利率5.6%。
(二)交易结算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支付相应贷款及利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贷款协议于2020年4月29日由各方董事签字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自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不动产资本提供短期资金摆渡的年利率为5.6%。根据成本加成法,成本加成比例参考市场同类交易及集团参考加成比例,定价不超过各关联方融资成本上浮200bp。此关联交易中,加成比例未超过200bps,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0年第三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的SPV公司,即富悦与不动产资本、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安科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贷款协议 。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