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作協議書
(以下簡稱甲方)立契約書人:
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緣雙方擬針對「 」乙案(以下簡稱本案)合作,雙方於中華民國(下同)106 年 月 日簽署本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並同意下列事項:
第一條 甲方工作內容第二條 乙方工作內容第三條 責任與義務
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用印完後溯及自頁首所載之日起生效,至本專案開標甲方未得標時終止。如甲方成功贏得標案,雙方應於得標後另行簽訂分包合約。
二、乙方保證其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均能配合甲方及業主之要求,若有逾時交貨、未能準時通過驗收或不符合保固修護相關時限規定之情事,同意賠償甲方因 此所受之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業主施加予甲方之違約罰款。
三、乙方針對本專案所提供之設備,日後如有後續擴充、更新、保固等相關事宜,均應透過甲方報價、出貨予業主並/或由甲方代表與業主簽訂合約,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業主接觸或透露任何與成本相關之資訊予業主。如有違反,甲方得向乙方請求相當於其所失利益二倍之金額作為損害賠償。
四、乙方保證本專案中所提供設備或服務為目前市場最低價格及日後業主針對本專案設備要求之後續擴充或更新,並承諾保固期內維持原投標報價,保固期滿如須調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方承諾完全依業主條件,提供服務。
五、雙方同意針對本專案進行合作,並以彼此為唯一合作夥伴,除本協議書另有規定以外,若任一方欲找其他廠商合作,需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經他方書面同意後始得進行。
六、針對本協議書內未明文詳列之細節,乙方同意配合甲方與業主簽訂之合約。關於乙方所提供產品/服務之相關責任義務,乙方除承攬項目、價款金額及付款條件外,其餘應比照業主合約內之規定,按承攬之範圍配合承擔甲方應盡之義務,並提供甲方履約之必要文件及服務。
不論甲方是否標得本專案,雙方於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內因業務進行所須而知悉之一切他方營業秘密,均應盡善良保管人之責任加以維護及保密,非經他方事前書
面同意,不得揭露與第三人,並僅得於本協議書目的範圍內使用。如因疏忽或故意而使用或洩漏予第三人以致對方受有損失時,應負起一切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負責要求其在職或離職員工遵守本條規定,其員工違反本條規定時,甲方得向乙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五條 終止或解除契約
x協議書有效期間,任一方違反本協議書規定,且未於他方指定期間內改善完畢者,他方得以書面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書並請求損害賠償。本協議書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於本協議書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六條 完整合意
x協議書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對本案之完整合意,並取代先前一切之書面及口頭協議、合意及共識。任何未記載於本協議書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均無拘束力。
第七條 禁止轉讓
任一方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基於本協議書所生之權利或義務讓與第三人。任何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之讓與,應為無效且對他方不具拘束力。
第八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x協議書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日後若因本協議書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合作協議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立協議書人:
甲方: | 乙方: |
代 表 人: | 代表人: |
統一編號: | 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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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連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