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自编 B 栋 5 楼成立日期:1991 年 6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2-44
关于子公司安徽镁铝与中建四局 签订镁合金模板租赁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相关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预计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暂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镁建筑模板交易量的增加,对公司将产生正面影响。
3、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模板合作协议,公司子公司安徽镁铝与中建四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可以提升公司在建筑模板市场上的竞争力,对镁建筑模板的应用拓展有深远的意义。
一、协议签署概况
1、近日,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安徽镁铝建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镁铝”)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签署了《关于镁合金模板租赁框架协议》,经双方充分协商,就镁合金建筑模板租赁事宜签订框架协议。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自编 B 栋 5 楼成立日期:1991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预制构件。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等资质,是最新公布的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主力大型公司,中央驻粤大型综合投资、建设集团。企业业务涵盖房建、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建造等领域。
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乙方:安徽镁铝建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梅小明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云华大道与万家山路交叉口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25 日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
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镁铝建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甲方根据承建工程多、采购租赁需求量大等特点,整合相关区域、相关客户需求资源,充分发挥规模化优势,乙方依托产品品质和技术实力以及配套资源优势实现供需对接。双方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优势,互相支持、履行承诺、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形成业务范围涵盖整个建设领域的合作共同体,提高双方的综合竞争能力。
2、合作内容:
1)双方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机制:由乙方每月定期与甲方招采部门沟通,了解甲方对镁合金模板的需求,同时乙方需主动向甲方通报当月产能配置情况。
2)甲方对模板的需求,乙方需全力配合,且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在乙方享有优先交付权及优先服务权。
3)甲方所有适用于镁合金模板项目,应优先通知乙方参与合作洽谈或投标,乙方享有参与最后谈判洽谈权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严格履约。
5)甲方需尽快为乙方办理甲方入库,乙方需全力配合。
3、合作方式:
集中租赁,根据单个项目不同的业态,具体商议。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签约权;
4、协议范围及有效期:
(一)本协议先行启动区域:中建四局华东区域(上海、江苏、安徽),具体单个项目,签订具体合同。
(二)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或至下次同区域镁合金模板系统集中租赁招标完成之日。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公司子公司安徽镁铝与中建四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在建筑模板市场上的竞争力。
2、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预计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暂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镁建筑模板交易量的增加,对公司将产生正面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特别风险提示
x协议为合作意向阶段的合作框架文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进展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公告编号:2020-45),拟共同投建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及深加工项目,目前三方合资公司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已经成立,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2)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及深加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21-50),目前该协议履行中。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xxxx持公司股票 1000 股,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上述股份变动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
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