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编号: TC210H05E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编号: TC210H05E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服务技术需求 28
第四章 合同一般性条款 31
第五章 附 件 40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委托,对“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
2. 项目编号:TC210H05E
3. 项目预算:人民币 155 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服务期限:2021 年全年。
6. 采购内容: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
7.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近三年内(本项目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供应商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8.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网上购买(详见特别告知)。
3)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0 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9.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09:30,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进行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09:30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线上。
11.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采 购 人: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地 址:xxxxxxxxxx0xx0xx联 系 人: xx
联系方式: 010-8790113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xxxxxxxx0xx0xxxxx:000000
电 话:010-61954101
联 系 人:xx
网上发售电子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特别告知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xxxx://xxx.000xxxxx.xxx.xx;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供 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采购文件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
(三)电子版采购文件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供应商成功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可在平台自行下载。
(五)CA 证书办理: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联系申请办理北京 CA 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 公司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CA 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六)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3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x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地 址: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
1.4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地址: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业务联系人: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电话: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010)00000000 |
1.6 | 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
2.1 ( 4 ) |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
2.1 ( 5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2.2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协商:否 |
2.2 ( 8 |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
) | |
2.8 | (房屋租赁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
9.1 | 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 |
11.1 | 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保函正本 □电汇 保证金数额:0 元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 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000xxxxx.xxx.xx) “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供应商可采用以下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按下述方式联系: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8437040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00000000 传真:58528448 |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
15.2(2)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 | ||
20.1/20.2 |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6% | ||
20.3 |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物价格 扣除比例: 6% | ||
23.1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详见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支票或汇票 | ||
26.1 | 中介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标准下浮 20%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
100 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0 以上 | 0.01% | ||
注: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价格为最后报价。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55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155-100)万元×0.8%=0.44 万元 下浮前合计收费=1.5+0.44=1.94 万元 |
下浮后合计收费=1.94 万元×0.8=1.552 万元 | |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一 总 则
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
1.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1.6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 见前附表。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协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共同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同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
(或标段)中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
(或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协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协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协商的,相关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均无效。
(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2.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2.5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2.6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6.2 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2.6.3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6.4 中标后不按照单一来源文件和其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7 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8 响应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适用法律和单一来源采购费用
3.1 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协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3.2 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协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单一开源采购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
4.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服务技术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一般性条款第五章 附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绝。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中招公司或者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招公司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中招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的响应文件,一套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供应商所投的所有包的投标内
容,按以下内容先后顺序合并为一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
6.2 商务分册应包括:
★6.2.1 报价函(附件1,统一格式);
★6.2.2 参考报价表(附件2,统一格式);
★6.2.3 分项报价表(附件3,统一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6.2.4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4,统一格式)
【注: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必须在表中详细列出,若无偏离则须在表中注明无偏离。】
★6.2.5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5),应包括:
6.2.5.1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2.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6.2.5.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2.5.4 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供应商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 件),其响应文件中不必提供本项第6.2.5.3项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6.2.5.5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6.2.5.6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2.5.7 供应商声明函(统一格式);
6.2.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附件6),应包括:
6.2.6.1 供应商综合情况一览表(统一格式);
6.2.6.2 供应商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
6.2.8 缴纳中介服务费承诺书。
6.2.9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6.2.9.1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6.2.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2.10 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6.2.11 除上述 6.2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6.3 条的所有文件。
6.2.12 所有供应商和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
6.3 技术分册应包括,但不限于:
★6.3.1 技术服务方案响应偏离表(统一格式)
供应商须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需求”,说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已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指标和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如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必须在表中详细列出,若无偏离则须在表中注明无偏离。
6.3.2 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服务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权属证明或相关租赁 权证明、租赁场地综合状况、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应答。
6.3.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6.3.4 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6.3.5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报价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协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要求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7.2 如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应当采用人民币报价。
7.3 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4 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8.1 响应文件应自提交之日起,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四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
9.1 供 应 商 办 理 CA 后 , 通 过 “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xxxx://xxx.000xxxxx.xxx.xx)”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 传,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合 成一个文件,为方便评标时查阅,投标文件应编排页码。
9.2 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或签章的页面、文件时,应打印并按要求签字 或签章、盖章后,再将该页扫描为图片格式,插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相应页面,生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后(WORD 格式转为 PDF 格式),通过平台提供的“批量 x章”功能完成所有盖章。
9.3 纸质存档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9.3.1 纸质存档文件仅用于采购人存档,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存档文件不代表接受投标人投标,不作为项目评审因素。
9.3.2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存档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统一用 A4 纸打印,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册或合订装订不限。如纸质存档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9.3.3 纸质存档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可活页装订,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9.3.4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纸质存档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电子文档。
9.3.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9.3.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图片模糊、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等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投 标 人 通 过 “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xxxx://xxx.000xxxxx.xxx.xx)”上传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0.2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本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
10.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0.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10.5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xxxx://xxx.000xxxxx.xxx.xx)”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或重新提交的操作。
10.6 在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0.7 从响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五 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1.保证金的提交
1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中招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信息表”,保证金的形式和数额见前附表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 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汇票、电汇,以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外埠:汇票、电汇,以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1.3 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2.保证金的没收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前附表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向中招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3.保证金的退还
13.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属于前附表认可的情形的,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协商情况退出单一来源的,保证金将及时予以退还。
13.2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手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六 评审和协商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4.1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确认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14.2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协商。
14.3 采购单位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
14.3.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 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 内容 | |||
1 |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 |
等证明文件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3 | *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 事项的证明文件 | |||
4 | *供应商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 的证明 | |||
5 | *供应商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 | |||
6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说明 | |||
7 | *未出现: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 | |||
8 | *未出现: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 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9 | *未出现: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 择性报价 | |||
10 | *未出现:供应商不具备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 |||
11 | *未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 | |||
12 | *未出现: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 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 |||
结论 |
注:1.符合本表中情形的,用“○”表示,否则用“×”表示。
2.满足本表所有情形的,结论为通过,否则就为不通过。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14.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
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6 在按照 14.2 的规定进行审查时,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 对未被认定为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及时告知。
15.协商
15.1 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协商。
15.2 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3)针对修改变动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参加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16.保密原则
16.1 协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6.2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和协商情况。
16.3 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最后报价
17.最后报价的提交
17.1 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3 最后报价由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组成, 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xxxx://xxx.000xxxxx.xxx.xx)”进行提交。
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18.1 最后报价须在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八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9.1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所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求响应、价格、技术服务方案、 资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20.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0.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的监狱企业,其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0.3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物将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其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0.4 对于即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21.最终评价确定
21.1 采购人有权对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算方面进行审查。
21.2 采购人从协商情况记录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实质性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签订合同
22.1 中招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
22.2 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2.3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如发生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拒不提交约定成果或拒不接受违约赔偿处理等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3.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23.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除 23.1 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
23.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2 条或 23.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 采购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未确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
25. 质疑与接收
2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5.2 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
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5.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 中关村资本大厦 912A
九 中介服务费
26. 中介服务费
26.1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前附表中的规定,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26.2 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电汇。
26.3 中介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支付。
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x保函作为贵方与( 卖方名称 )( 以下简称卖方) 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 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 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
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第三章 服务技术需求
一、功能要求
(一)服务的目的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办公、培训、展示、接待等商业及商务用途。
(二)服务规模
建筑面积需求约 1900 平方米。
(三)性能保证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建筑面积 | 数量 | 工作内容 | ||||
1 |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 | m² | 1900 | 1套 | 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一年 |
二、服务范围
(一)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房屋租赁服务。
2.建设单位: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3.资金来源:其它。
(二)包括的工作
1.提供满足面积和使用要求的办公场所,租期一年。
2.确保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完好。
3.如采购人将本次租赁的标的物作为经营地址设立经营主体,成交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4.投标人为标的物产权人的,需提供标的物《房
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或《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非标的物产权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与产权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委托经营合同(协议)或投标人与产权人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及标的物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
(三)工作界区
1.物业费由招标人与物业管理单位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收取费用。
2.水费、电费等其他应付款项由招标人支付。三、时间要求
租赁期限:一年。四、技术要求
1. 选址:杭州市临平新城范围内。
2. 面积:建筑面积约为 1900m2。
3. 标的物性质:商业或办公用房。
4. 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 5 年。
5. 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xx环境舒适。
6. 租赁场地应满足:
1)、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2)、办公室门洞口宽度应不小于 1m。
3)、办公室内净高不得低于 2.6m,设空调的可不低于 2.40m。五、其他要求
无。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项目专用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转租权的房屋租赁给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即浙江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院,使用的事宜签订本合同。
考虑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完成机构登记设立周期较长,本合同由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即乙方)签订,实际由浙江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院使用。
第一条 租赁标的描述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标的物的产权人为
,甲方享有对外转租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权利。
第二条 租赁标的用途
2.1 乙方将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用于办公、培训、展示、接待等 商业及商务用途,严禁设立会所,严禁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或经营业态;如擅自改变,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租赁标的物。
2.2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原有结构。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赁价格
3.1本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全年,租赁价格为 元 / 平 方 x/日(含税价)。
第四条 应付款项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不迟于 X 年 X 月 X 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
4.2物业费由物业管理单位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收取费用。
4.3水费、电费等其他应付款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且乙方缴清各项应缴款项之后将本合同租赁标的物钥匙等相关资料交付乙方。
5.2 在甲方将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供水、供电等设施完好。
5.3 无论本合同因何原因终止,甲方均有权收回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乙方装饰装修物品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清除,逾期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对其有处置权,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本合同终止时,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处于不可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5.4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使用权,在本合同项下双方租赁关系结束之前不得再出租该租
赁标的物。
5.5 如乙方以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为经营地址设立经营主体,甲方应协调乙方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不承担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6.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进行的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内外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应付款项。
6.4如乙方以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为经营地址设立经营主体,租赁 关系终止后,乙方必须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标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发现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原有的附属设施存在损坏或故障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物业方。
7.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 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若乙方无法维修,由物业方代为 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及物业方要对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进行检查、养护的,可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7.4乙方如需对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及物业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标的返还状态
8.1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乙方应如期交还。
8.2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 15 日内交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8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占用使用费。
8.3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算各项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在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租赁标的物或将租赁标的物交付他人使用,也不得与他人承租的物业交换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如逾期超过 30 日支付租金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的。
(2)在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主体结构或用途,甲方限期乙方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3)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本合同租赁
标的物进行改装、扩建或装修,甲方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4)在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租赁标的物或将租赁标的物交付他人使用,或与他人承租的物业交换使用。
(5)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6)甲方认为乙方违约的其他情形。
10.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无故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本合同租赁标的物 15 日以上的。
(2)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因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或物业范围内的 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以上的。
(3)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10.3 在本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导致本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3)本合同期内,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1.1 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标的物的,则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年租金 x分之五 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并相应延长租期。
11.2 乙方逾期支付包括租金等在内的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应付款项,按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 x分之五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逾期支付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11.3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物超过 30 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为确保本合同履行,乙方确认其通讯方式如下:联系人: ,电话: ,
送达地址:
。
上述内容的任何一项发生变化,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甲方按上述乙方通讯方式以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邮件,被拒收或邮递员无法送达的,均视为邮件已经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可直接向租赁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x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税金损失。
14.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楼层平面图附件 2:交付清单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开户银行:账 号 :
乙方(xx):法人代表:
税 号 :
联系方式: 010-8790101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账 号 : 11050160360000001026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楼层平面图
附件 2:交付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表格样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五章 附 件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参照如下的格式,认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写工作。商务册、技术册均需建立详细的目录。
供应商提交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明确标明,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将给予保密处理,否则视为公开资料。
封面格式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商务分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分包号/分包名称:采 购 人名称:
供 应 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21 年 月
响应文件目录及索引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该文件总页数 |
注:
1.该目录为方便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查找相关证明文件及评审条件,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完善;
2.响应文件的合成顺序应按此表顺序依次合成,并连续编排页码。
附件 1:
报价函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TC )
(包括确已收到的第 X 号补充修改文件), 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 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的货物及服务,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总价的 %。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协商后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 天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
力。
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构
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考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币种:人民币
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大写:小写: | 2021 年全年 |
注:1) 参考报价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供应商认为合适的价格。
2)参考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3)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格。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如有)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总价 (人民币元)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 件条款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必须在表中详细列出,若无偏离则须在表中注明无偏离。】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 5-1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附件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后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注:供应商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附件 5-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20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来时,可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供应商若提供了政府采购试点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则无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5-4
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本项目不适用)
说明: 1)供应商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支票、汇票、汇款凭证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合成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扫描件,合成在响应文件中;
3)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统一格式),将原件合成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编号: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附件5-5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附件5-6 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附件 5-7(统一格式)
致:采购人
供应商声明函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xxxx: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4、我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5、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单位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的行为。
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供应商实际情况如与上述承诺内容不符的,请如实说明,不得虚假承诺)
说明:1.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附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附件 6-1 供应商综合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公章)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隶 属 情 况 ( 如 有) | 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 | |||||
控 股 情 况 ( 如 有) | 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 | |||||
组织结构 | ||||||
简介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范围、发展历程、经营业绩、获奖情 况、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等。(可另附页)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他…… | |||||
账号 | ||||||
经营范围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xx)日 期:
附件 6-2 供应商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
附件6-3(统一格式)
保证金信息表(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加盖公章) |
保证金种类/金额 | |
(保证金)开户银行 | 银行 省 市/县 分行 支行 营业部 |
(保证金)账号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
保证金复印件 | (黏贴处) |
注: 1、此表的信息务必与保证金的汇票、电汇、支票上的信息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造成的混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请仔细填写,将此表随同保证金一起提供,开户银行资料请填写详细,不可简化。
附件 6-4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统一格式)
附件 6-4-1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 2020 年度数据,无 2020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 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
6-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统一格式)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日 期:
附件 6-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封面格式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技术分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分包号/分包名称:采 购 人名称:
供 应 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21 年 月
响应文件目录及索引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该文件总页数 |
注:
1.该目录为方便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查找相关证明文件及评审条件,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完善;
2.响应文件的合成顺序应按此表顺序依次合成,并连续编排页码。
附件 7 技术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技术需求的规定,自行编写的技术服务方案,详细叙述拟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情况。
7-1 技术服务方案响应偏离表(统一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款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 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 说明 |
声明:除本技术服务方案响应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所有技术服务方案条款均完全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