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拟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 限公司名下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协议拟处置资产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石莲南路与铭传路交口西北角所持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售,土地面积总计 79,950.00 平方米(以实际政府有权部门测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9-127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签署合作协议情况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拟与合肥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协议拟处置资产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所持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售,土地面积总计 79,950.00 平方米(以实际政府有权部门测
绘面积为准),地上建筑物 16,954.81 平方米,暂定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 9,804.2万元(实际补偿款以工程决算数据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处置资产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所投资建设的部分资产,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合肥xx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1007865399202
3、住所:合肥市望江西路 860 号
4、法定代表人:xx
5、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6、开办资金:86 万元
7、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xx区日常招商引资工作;在xx区范围内负责大型招商活动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收集、采集各方面招商信息、挖掘潜在项目;负责对引进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服务。
8、关联关系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 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所持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位于安徽省合肥市xx区石莲南路与铭传路交口西北角,该处不动产土地产权证号为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 0084359 号,证载面积为 119,950.00 平
方米,纳入处置评估范围的面积为 79,950.00 平方米(以实际政府有权部门测绘
面积为准),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剩余土地面积 40,000 平方米及其地上建筑物仍作为实施“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场地继续使用。
拟处置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交易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1025 号评
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09 月 30 日,合肥电连拟处置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账面价值 9,854.80 万元,评估价值 9,804.21 万元,评估减值 50.59 万元,减
值率 0.51%。其中房屋建筑物 1 项,建筑面积 16,954.81 平方米,账面价值 40,778,096.58 元,账面净值 40,778,096.58 元;构筑物 4 项,账面价值
28,019,044.23 元,账面净值 28,019,044.23 元;土地使用权 1 项,面积为
79,950.00 平方米,账面价值 29,750,854.96 元。
3、公司处置该项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为盘活低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收回乙方名下土地(KN5-1 地块内 120 亩)及地上附着物,现就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出让金及地上附着物
KN5-1 地块土地位于xx区石莲南路与铭传路交口西北角,面积 119,950 平方米(179.93 亩)。
乙方已在 KN5-1 地块开展微型化、高可靠性社评连接器及互连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基地项目,目前已建成 4 幢厂房及附属工程,其中 120 亩土地范围内已建 1幢综合服务楼。经双方协商,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所对 KN5-1地块范围 120 亩土地进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
x评报字【2019】第 001025 号),评估结果:120 亩土地评估价 2924.49 万元;已建综合服务楼(6 层,16954.81 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 95%)按照完工后实际工程造价计入 4077.8 万元;围墙、道路、排水工程按照实际工程造价计入
2801.9 万元。总计 9804.2 万元。
(二)土地收回
x协议生效后,双方办理土地证变更手续。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综合考虑已建综合服务楼目前已完工 95%,由乙方继续按施工图纸完成施工。
甲方收回乙方名下 KN5-1 地块 120 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暂定需补偿乙方 9804.2万元补偿款(实际补偿款以综合服务楼完工后工程决算数据为准),于双方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之日起 90 日内甲方支付补偿款 65%(暂定 6372.73 万元)给乙
方,待乙方完成综合服务楼的相关验收及移交共工作后 30 日内,拨付剩余的
3225.08 万元补偿款,206.39 万元作为已建工程的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的 40%(无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且无质量问题支付余下质保金(无息)。
(四)甲方指定投资促进局,配合乙方做好剩余 59.93 亩(暂定,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审核为准)土地的证件、管网及其他所需变更工作。
(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且经双方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
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合肥电连作为“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按计划实施中,现有已经建成的建筑物及配套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竣工,本次交易对于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进展没有影响。本次转让资产不影响合肥电连的人员变动。
2、本次交易的对价严格按照专业机构的市场评估价,价格公允,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利益。交易对方为政府部门,不存在支付对价方面应付不付的风险。
3、公司目前募集资金均按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使用,本次拟转让相关资产能加快资金的回笼,不存在导致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风险。转让相关资产所得的所有收入,公司将依法依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与使用。
4、公司会对正在进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做出及时的符合市场方向的评估,根据评估的情况及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落实和必要的变更,按照符合相关募集资
金使用及变更的法规规定的流程,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六、风险提示
x次拟处置资产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所投资建设的部分资产,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另外本次处置资产交易涉及政府审批等环节,且相关地块资产权属的变更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实施过程中能否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