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428Q,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注册资本154.02亿元人 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 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业务和 离岸金融业务等等。由于我公司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发银行 43.686%的股份,为广发银行第一大股东,因此广发银行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发银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于统一交易协议且构成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广发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428Q,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注册资本154.02亿元人 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等等。由于我公司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发银行 43.686%的股份,为广发银行第一大股东,因此广发银行构 成我公司关联方。截至2019年1月末,我公司与广发银行实 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年度累计金额为0。
二、交易目的与主要内容
根据我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我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运用自有资金及管理的第三方资金与广发银行开展存
款类交易、金融市场及同业类交易、融资类交易、投资理财类交易、资产管理类交易、共同投资类交易、托管类交易、代理类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等九大类交易。由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为合规、公允、高效地完成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公司《章程》的要求,我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广发银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交易额上限按前
述九大类别分别明确,合计为 150 亿元。
三、交易定价政策
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均按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即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在对具体业务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合规、公平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交易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前述交易构成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目前协议已经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初审并经董事会审批通过,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签署,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协议有效期间和金额上限内,每笔关联交易将按内部管理流程履行审批手续,无需逐笔上报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