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文件编号:441202-201901-142001-000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物 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集 采 机 构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方(委托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乙方(受托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方就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编号: 441202-201901-142001-0001)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预算金额:¥ 1,362,000.00 元 ,按照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资料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售。
6、甲方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若未能及时到达,乙方也将按时举行开标会。
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的评审报告尽快(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4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
8、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9、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乙方归档。
1、乙方是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采购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
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
4、在甲方的监督下,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6、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
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8、乙方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三、代理费用
(一)本项目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专家评标费用由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现场直接支付或转账给评标专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盖章)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