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协议供货商
邀请谈判文件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2017年12月15日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协议供货商谈判邀请函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就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协议供货商,采用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序号 |
服务项目 |
01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试剂供应,详见货物需求表 |
02 |
易制爆化学试剂供应,详见货物需求表 |
邀请合格供货商可从即日起在甲方网站(xxx.xxxx.xxx.xx)免费下载、查阅谈判 文件。如参加本次谈判,请于2017年12月20日的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发送谈判应答确认书(以图片或PDF格式)到联系人邮箱,否则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供应商于2017年12月22日9: 00前将谈判文件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天工大厦C座406会议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于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随后进入到谈判程序。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并取消谈判资格。
地 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天工大厦C座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82854876
E--mail: xxx@xxxx.xxx.xx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2017年12月15日
谈判应答确认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谈判标的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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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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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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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确认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60天,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二○一七年 月 日
第一章 货物需求表
1、易制毒化学试剂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主要是第二类(苯乙酸除外)和第三类的,不使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一般常用的为500mL瓶装的,分析纯级别,偶尔使用极少量光谱纯或其他级别的。年用量如下:
-
序号
名称
年用量/kg
规格
备注
1
醋酸酐
3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2
三氯甲烷
20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3
乙醚
5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4
哌啶
5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5
甲苯
20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6
丙酮
1800
0.5L或2.5L瓶装
分析纯为主
7
甲基乙基酮
3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8
高锰酸钾
2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9
硫酸
50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10
盐酸
500
500mL瓶装
分析纯为主
合计
3370
注:以上用量约高于目前实际用量的20%左右,随着我单位科研规模的扩大,用量将逐渐增加,具体以实际成交量为准
2、易制爆化学试剂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使用的易制爆化学试剂主要为分析纯级别,偶尔使用极少量光谱纯或其他级别的。目前主要约30种易制爆化学品,随着科研规模的扩大和科研方向的变化不排除使用其他列入《易制爆化学品名录2017版》的易制爆化学试剂,具体货物需求见下表:
序号 |
品种 |
年用量 |
规格 |
级别 |
1 |
硝酸 |
300L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 |
发烟硝酸 |
20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3 |
高氯酸 |
10L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4 |
硝酸钠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5 |
硝酸钾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6 |
硝酸镁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7 |
硝酸钙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8 |
硝酸锶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9 |
硝酸钡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0 |
硝酸镍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1 |
硝酸银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2 |
硝酸锌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3 |
高氯酸锂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4 |
高氯酸钠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5 |
重铬酸钾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6 |
过氧化氢溶液 |
100L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7 |
过乙酸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8 |
过氧化二异丙苯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19 |
锂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0 |
钠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1 |
镁粉 |
3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2 |
铝粉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3 |
硫磺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4 |
锌粉 |
10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5 |
六亚甲基四胺 |
20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6 |
1,2-乙二胺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7 |
硼氢化钠 |
5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8 |
高锰酸钾 |
20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29 |
水合肼 |
20kg |
根据包装而定 |
分析纯为主 |
注:以上用量约高于目前实际用量的20%左右,随着我单位科研规模的扩大,用量将逐渐增加,具体以实际成交量为准。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且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均可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3、供货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易制毒化学试剂供货商还应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第二类和第三类即可),易制爆化学试剂供货商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审批有资质售卖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业。
4、供货商应有能力保证甲方所需的货物需求量,及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货物,但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除外。
5、供货商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报价单(加盖公章),费用应包括运费、税费等。
6、由于货物是受国家严格管制的化学品,双方合作应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则,确保安全、环保,不发生事故和法律纠纷。双方的合作模式为:双方签订供货合同或合作协议,供货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供货商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结算可采取月结或季度结算的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为准。
7、甲方根据谈判结果选择合格的供货商,供货商可以为一家或多家。合格供应商根据安全、价格、距离、运输、质量、售后服务等几项因素来综合考虑确定。
8、供货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构成谈判应答文件:
a.《营业执照》
b.《危险化学品经验许可证》
c.《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易制毒供货商)
d. 能证明易制爆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易制爆供货商)
e. 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报价单
f. 近两年良好经营证明或xx、无违法处罚证明或xx
g. 证明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销售)能力的其它文件
h. 其他合作商案例,包括科研院所、企业、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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