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审议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租入 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