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GGJ-BJ08-22091536 3.方式: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023 年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项目编号:ZGGJ-BJ08-22091536
2.项目名称:2023 年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运维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00.56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00.56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600.56 | 全面统筹管理运维团队,制定全年运维 | |||
目标(保障业务有效性达到 99.9%25), | ||||
梳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深入了解各系 | ||||
统功能,统筹负责解决各系统运行中的 | ||||
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深入分析业 | ||||
01 | 2023 年政 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运 | 1 项 | 务数据,找到政务服务关键节点和低效点,为全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提出改进 性意见;通过日常运营数据反向验证各 | |
维服务 | 系统功能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对系统功 | |||
能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系统功能升 | ||||
级提供合理化意见;支撑政务服务局有 | ||||
效安排大厅各项运营工作,服务内容详 | ||||
见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 | ||||
准。 |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为:240.224 万元,占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的 40%;其中预留面对小微企业采购的份额为:168.1568 万元,占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 70%。本项目如大型企业中标,应在合同履行中将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 40%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同时将分包给中小型企业份额中的不低于 70%分包给小微企业。本项目如中型企业中标,需按项目预留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本项目如小微企业中标,无须再进行分包。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9 月29 日至2022 年10 月11 日,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xxxxxxxx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 CA 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5280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 010-82952950-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_010-82952950-823
1、本项目采购过程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和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委派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本次投标的一切活动。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23 年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运 维项目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 召开地点: 。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 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或有效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账 号:020033631910005695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投标保证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注意事项: (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函担保方式: (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支行以上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 担保函。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5)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15.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版 |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版:1 份 (注:电子文档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 PDF 格 式,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四层。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 |
*28 | 签署、盖章 |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 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
*29 | 虚假材料 |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 决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进口产品
5.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
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5.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5.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5.5 正版软件
5.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
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6 信息安全产品
5.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2009 年第 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5.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人名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4.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4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线下递交
15.2 投标现场需提供的资料
15.2.1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1 份,《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份数的副本;
②《开标一览表》纸质版 1 份。③《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份数的 U 盘或光盘。
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1 份。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代理机构,
并签字确认)
15.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3.1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应分三个袋装袋密封。
15.3.2 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装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人名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文件正本、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
⑤投标人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15.3.3 投标文件副本密封袋:内装要求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人名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文件副本、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
⑤投标人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15.3.4 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内装1套纸质“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复印件,如有)和要求份数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一览表、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⑤投标人名称、
⑥开标时启封。
15.3.5 采用暗标评审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补充对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评标等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从其规定。
15.3.6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址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16.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拒收情形: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18 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当在开标前单独提交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3 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 ||
26.1 | 询问 26.1.1 |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 |
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26.1.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 | |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
26.2 | 质疑 26.2.1 |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 | ||
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 | ||
26.2.2 |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 |
26.2.3 |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 ||
加盖公章。 | ||
26.2.4 |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 | ||
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 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 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提供证明文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 (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含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审得分相同的,价低者获推荐;价格仍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产生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磋商小组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两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商务、技术服务分满分为 90 分、价格分满分为 10 分,磋商供
应商的综合评分为两项得分之和,满分为 100 分。
满足 “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商务、技术评议,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磋商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其内容包括:服务方案的应答满足需求的程度等,根据评标细则对每一评审项打分,从而得出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投标报价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0-10 分 | |
技术服务方案 60 分 | 需 求 理 解与分析 | 针对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现状及需求进行分析和解读,重点考察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与解读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分析内容完整、分析透彻、理解认知度高,能提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得 8 分; 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分析内容完整、分析透彻、理解认知度高,能提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但未给出相应解决方案得 6 分; 对本项目需求分析合理、完整,理解认知度较高,但未列明重点难点得 4 分; 贴合本项目情况并做出了需求分析,但未包括具体 的实施细则及措施得 3 分; 未针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应答阐述,仅对招标需求简 | 0-8 分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单复制得 1 分; 对本项目需求理解片面、分析不到位不满足能满足招标要求或未提供需求分析得 0 分。 | |||
运 维 团 队建设管理 | 项目组织管理,重点考察项目团队组织架构是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构成(人员及资质)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团队与采购人是否紧密融合,是否能保证高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针对团队构成情况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得 8 分; 针对团队构成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但未包括具体的实施细则得 6 分; 针对团队构成情况虽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或介绍中未体现具体分工情况等内容得 4 分; 项目团队构成情况进行了简单阐述或仅对招标需求简单复制得 2 分; 方案内容未对项目团队构成进行阐述或不满足招 标要求,得 0 分。 | 0-8 分 | |
运 维 机 制建 立 与 管理 | 考量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1) 提供基于 ITIL 的 IT 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制订并完善为一整套高效、合理、适用的运维管理流程、制度规范,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 具有运维团队工作规范,并得到有效使用。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 明确各岗位操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操作。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4) 明确汇报制度,包括周例会、运维服务周/月/季度/报告以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优得 3 分, 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 0-12 分 | |
技 术 运 维建 设 与 管理 | 考量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1) 有完整可落地的全天候信息化运维对象监控及告警手段,确保所有计算机终端、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应用系统、数据库正常运行。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 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安全平稳运行。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 建立平台级别的灾备管理机制,确保备份系统 | 0-12 分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数据安全,发生故障时能按照要求进行恢复。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4) 提供电话、现场、远程等多种方式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有完整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保证措施。优得 3 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 1 分,扣完 为止。 | |||
应急预案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较全面完整,可实施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3)方案全面完整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0-3 分 | |
数据管理方案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安全保障和平台的数据采集、汇聚、交换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较全面完整,可实施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6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4 分; 3)方案全面完整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0-6 分 | |
巡检服务方案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巡检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较全面完整,可实施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3)方案全面完整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0-3 分 | |
系统接管和运营管理方案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接管和运营管理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完整,可实施性高,优于项目需求,得 4 分; 2)方案较全面完整,可实施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 3)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4)方案全面完整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0-4 分 | |
系统安全保障服务方案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安全保障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完整,可实施性高,优于项目需求, 得 4 分; | 0-4 分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方案较全面完整,可实施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 3)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4)方案全面完整性较差,可实施性较差,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信息化运维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合同得 | |||
业绩 | 3 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 日至开 标日前,须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必须包含与最终 | 0-15 分 | |
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 | |||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成熟度二级 | |||
及以上资质证书,有得 2 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有效复印 | |||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商务 | 投标人资质 |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CS2 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得 2 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0-8 分 |
30 分 | (3)投标人具有 ISO20000/27001/14001/45001 管理体系认证证 | ||
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 | |||
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项目经理: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 | |||
理资质或 PMP 项目经理资质的,得 2 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 | |||
供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项目人 员资格 | 项目人员: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网络工程师(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或通过 | 0-7 分 | |
ITIL v3 及以上认证、或系统架构师(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每提 | |||
供 1 人得 1 分,最高 5 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有效复印件 |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合 计 得 分: 100 分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1 项目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北京市、海淀区近年来推动“一网通办”系统建设,海淀区于 2019 年 5 月份立项建设了海淀区“一网通办”一期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实现了北京市政府当时规定政务事项的全程网办、全面网办、应上尽上的相关要求,满足当期规定政务事项网办率达到百分之百;并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网通办的试点,解决个人存量房交易、开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个场景,完成海淀区区块链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讲话中指出,要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这意味着区块链技术在应用场景上将从目前的跨境交易、金融创新、供应链整合等经济领域,延伸到民生需求、城市治理和政务服务等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领域,使人民群众可以享受到区块链技术带来的美好生活。同时,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牢基础之年,是政务服务实现跨越、超越、飞跃“三步走”的关键之年。海淀区以“全时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深化落实“两新两高”发展战略,为实现政务服务超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落实《北京市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应用行动计划(2020 年)》安排,《海淀区 2020 年政务服务超越行动计划》指出,围绕北京市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通过区块链技术,运用“海淀智
慧”跃升“海淀模式”,争做“放管服”改革的领跑者、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区。在 2019 年政务服务跨越发展基础上,将通过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力争在 2020 年底,实现整体化、立体化、可及化、精准化、规范化“全时智慧政务”服务新模式,科技创新引领政务服务超越发展。2022 年 6 月,一网通办二期项目验收完毕,大量的系统运维管理工作提上日程,为了更好的适应海淀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模的扩大及发展,保障政务服务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解决政务服务管理局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系统软硬件出现的故障,亟需建立合理规范有效的软硬件运维及服务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运维服务;
2) 基础设施及核心机房运维服务;
3) 网办推进及多媒体运维服务运维;
4) 技术运维服务;
5)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维;
6) 运维服务管理;
7) UPS 远程维护服务;
8)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运维及便民服务导图运维服务;
9) 系统升级改造;
10) 信息化模块采购服务。
1.2 服务目标
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对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运维管理,对各类硬件设施和
软件系统进行不间断地运维服务,并提供按需响应的培训服务,确保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大力提高软硬件平台的可用性、易用性,以及网站及移动端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确保各类设备、系统、平台等基础性功能在未来 1 年时间内的正常运行,更好地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3 运维要求
1.3.1 客户运维服务(13 人)
1.3.1.1 客户运维值守服务内容(3 人)
1、7*24*365 机房值守,保障机房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UPS 系统、电池系统、机柜、光纤配线架、PDU 等设备正常运转;
2、负责政务外网、互联网、各委办局专网的运行维护;
3、负责全天保障核心机房内 3 台光猫、2 台光端机、6 台防火墙、6 台核心交换机、
21 台接入交换机,在发现故障的第一时间,按照运维流程进行上报,并跟进故障处理进度;
4、负责 16 个弱电间 150 余台网络交换设备、专网接入交换机、VPN 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
5、每天 2 次现场巡检 16 个弱电间内 150 余台网络交换设备、专网接入交换机,并形成巡检记录;
6、实时监控 Aclome 监控系统,及时响应每个报警,通知相关系统负责人处理,并形成工作记录;
7、实时查看业务安防系统,保障上地大厅安防监控系统全年正常运行;
8、接待各类机房访客,按照机房管理要求进行记录,并全程陪同;
9、负责核心机房 Rill 监控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日常运行与管理,跟踪、收集、反馈以及定时检查测试各类业务系统与核心设备的运行状态;
10、信息化资产定期统计清查;
11、政务局正版化检查及维护;
12、每月例行保密文件检查;
13、上地综合大厅工位调整;
1.3.1.2 客户运维值班服务内容(8 人)
(一)运维支持管理
1、负责一线运维小组整体工作计划、任务分派及结果跟踪;
2、负责一线各项工作内容汇总,编写工作月报、年报,及时向经理汇报;
3、确保一线运维工作符合政务局各项要求,并进行监督和抽查;
4、负责人员定期培训,并进行绩效考核,保证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5、负责一线小组整体运维服务满意度,持续改进一线服务质量;
6、负责每月整理值班与巡检排班,安排人员做好次月巡检以及值班工作;
7、负责每年组织人员进行大厅内正版化检查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方案、供货合同、授权协议、宣传培训资料、制度文件、软件台账、软件日常需求、装、使用、管理、维护工作报表、工作总结等年度迎检相关资料报送至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8、负责大厅各终端设备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辅助科室业务协调工作:
9、配合科室与入驻委办局进行对接,保障各科室与委办局的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10、配合各委办局人员调动、工位部署、网络部署、业务部署等工作;
11、完成科室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三)热线电话接听
12、负责接听政务服务管理局运维服务热线 5280-7988;
13、负责受理本大厅的服务请求及业务咨询;
14、负责接到故障电话后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迅速分析问题的类型与负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反馈与处理;
15、负责接听电话后根据问题进行远程指导;
(四)工单管理
16、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快速定位问题范围,生成运维工单并派发相应的工程师解决问题;
17、定期导出团队工单查看完成情况,汇总工单总体情况以供分析;
18、跟踪工单完成情况,随机抽选工单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五)资料整理
19、整理记录并定期更新大厅内固定资产表,对新增设备固定资产登记,以及设备位置变更登记;
20、管理设备 IP 表,新增设备 IP 派发记录,以及设备变更 IP 与回收工作;
(六)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配置 21、账户创建及可使用系统推送;
22、照片添加并推送至相应系统;
23、账号密码重置;
24、记录单点登录系统问题并上报研发公司,并跟进问题解决;
(七)次日会议准备
25、提前一天查看各会议预定情况,联系会议主持人,确认会议时间;
26、提前确认所需设备,并根据用户需求定制会标,播放音视频等;
(八)会议设备巡检:
27、每日 8 点半前巡检政务局 514/535/729/715 会议室会务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8、查看 535,729 会议室电子门牌是否显示正常;
29、查看视频矩阵各输出频道以及投影设备是否正常;
(九)会议中保障:
30、进行中大型会议全程保障,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正常,如遇突发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十)视频会议调试:
31、市局视频会议,提前与信访系统负责人联系并调试会务设备;
32、工商专网系统线上会议,提前与技术取得联系并调试会务设备;
33、腾讯会议支持:提前与订会人联系,调试进入会议房间并测试音视频;
34、提前与订会人沟通,测试视频播放情况,确保会议期间正常播放;
(十一)会后设备整理:
35、将会议用到的设备复位;
36、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37、确保会议多媒体操作室的整齐与安全;
(十二)硬件支持
38、负责巡检、管理维护本大厅各类办公设备(包括 Windows 电脑 1000 余台、 windows 服务器 47 台;打印机 400 余部、国产化电脑 78 台、国产化打印机 25 台、
取号机 8 台、自助终端 1 套、眉屏 164 台、评价器 260 余台、高拍仪 200 余台); 39、接到运维工单后处理大厅内业务科室与委办局所遇到软硬件问题并记录;
(十三)信息发布系统
40、负责上下架大厅 LED 大屏、24 台 42 寸落地屏、8 台 84 寸落地屏、19 台电梯间所发布屏的文字、图片及视频;
41、负责制作和更新大厅信息发布设备模板;
(十四)智能取叫号系统
42、负责配置维护大厅综窗、眉屏、PAD、取号机事项、队列内容以保障取叫号业务正常运行;
43、协助预约中心与排队叫号业务的对接工作,保障大厅的预约工作有序开展;
44、保障大厅排队叫号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时处理各类简易问题,针对复杂问题,提交研发工程师进行解决;
45、负责故障报告的编写及上报;
(十五)系统监控
46、保障上地大厅业务监控与安防监控正常运行;
47、负责监控服务器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各类软硬件故障;
(十六)硬件维修
48、记故障设备,并从库房调取正常设备进行临时替换。对出库以及进库的设备进行登记,确保大厅正常办理业务。
49、跟进故障设备送修时间以及送修过程,及时更新设备维修状况;
50、对已完成维修的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能够良好运行;
(十七)固资管理
51、负责定期对局内部办公设备资产统计、清查、资产信息录入及设备变更后资产信息的更新管理;
52、负责新采购办公设备的整理摆放、资产统计、资产标签、信息变更、当新设备使用时进行安装联网测试等工作;
(十八)大厅门禁系统:
53、为大厅内用户配置门禁卡相应出入权限;
54、保障大厅内门禁卡新办、丢失、挂失、补办的工作;
(十九)大厅绩效系统
55、大厅绩效系统人员账号新增,更改权限,资源等配置;
56、记录大厅绩效系统问题进行上报,并跟进问题解决;街镇支持工程师:
(二十)电话支持以及远程协调工作:
57、负责接听街镇\社区运维服务热线 5280-8280;
58、受理 29 个街镇政务服务中心、600 余个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及业务咨询;
59、对于无法通过电话直接解决的问题,提供 5*8 小时的远程联机调试服务;
(二十一)街镇业务受理审批系统:
60、负责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街镇受理审批系统、高拍仪、电子签章等相关问题咨询及故障处理;
61、处理街镇业务受理审批系统问题的报修,负责沟通相关人员解决办件问题,并及时回复相关办事群众;
62、处理街镇业务受理审批系统人员账号新增、权限更改、组织机构更改等要求。
(二十二)街镇智能取叫号系统:
63、负责管理 29 个街镇及 600 余个社区排队叫号业务,保障排队叫号业务的正常开展,支持预约中心与排队叫号业务的对接工作,保障各街镇政务中心预约工作有序开展;
64、负责远程维护街镇取叫号系统、双屏评价系统及 PAD;
(二十三)街镇巡检工作:
65、根据客户需求,定期对 29 个街镇政务中心软硬件系统进行巡检,对街镇一窗系统、取号机和评价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记录和反馈。
66、定期询问各街道负责人取叫号配置以及眉屏显示是否合规;
(二十四)网络保障与维护:
67、负责管理政务服务外网、互联网、各个专线网络,保证大厅内网络连通性正常使用;
68、每周对大楼内所有网络设备进行巡检,查看设备 CPU、内存、日志等信息,分析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并及时解决;
69、负责网络设备配置的日常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恢复演练,并形成演练工作记录;
70、解决楼内突发网络状况,针对所出现的故障及时排查并解决;
71、根据中心要求,对大楼内网络设备进行配置调试,解决用户上网要求;
72、负责机房内新加设备的协调安装与网络接入,并定制巡检计划;
73、每季度对 16 个弱电间内 150 余台网络交换设备进行现场巡检,检查设备、线路是否存在故障,及时解决;
74、对中心内楼层及机房内交换机,实时更新设备版本。
1.3.1.3 航天桥、联想桥客户运维服务(2 人)
客户运维服务(联想桥、航天桥各 1 人驻场)
(一)智能取叫号系统:
1、保障联想桥/航天桥大厅取号机正常取号,维护交管、续贷、工商、司法办事窗口评价器、眉屏数据正常推送;
2、保障联想桥/航天桥大厅税务窗口,叫号器、眉屏叫号数据推送,窗口状态切换正常;
3,时时查看短信发送状态,出现短信接收不到或有延迟及时联系区短信平台协作解决;
4,每日定时巡检智能取叫号系统后台工商预约数据推送状态,取号机、各个窗口叫号器登录状态,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一窗通系统
5、保障交管、续贷、工商、司法单位办公电脑正常访问,使用“一窗通”系统能正常收件、受理,评价;
6、对新入职的窗口人员做好培训工作,使其能够正确的使用一窗通系统收件、受理、评价;
7、每日定时巡检一窗通系统登录状态,测试好差评流程,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电脑及办公设备:
8、负责由政务局采购的主机系统软硬件日常报修、系统维护、系统升级工作,每月定时对窗口电脑做好安装补丁、查杀病毒工作;
9、负责联想桥/航天桥运管科和行审科办公电脑的软件维护工作;
10、保障由政务局为交管站采购的设备正常运行,对巡检、和报修中出现的故障及及时联系维保厂商解决;
(四)沟通协调工作:
11、和科室积极沟通,采集意见,对提出新增的事项、人员权限变更等需求,填写好单据,遵循既定流程及时处理,优化系统,对出现故障及时解决,保障大厅信息化系统软硬件正常运行;
12、和联想桥/航天桥行政处、原大厅运维团队积极沟通,出现故障共同排查,将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领导,做好运维工作;
13、和联想桥/航天桥大厅各入驻委办局积极沟通,收集对系统使用中的建议,及时反馈给科室,妥善分析,做好系统优化;
14、在现场及时响应大厅辅助团队报修,处理故障,解决问题;
15、加强运维团队人员之间的沟通,出现故障互助解决;
(五)其他
16、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局领导,科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7、做到自身专业知识与时俱进不断补充学习、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增强运维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1.3.1.4 服务岗位要求
1.3.1.4.1 服务组长
1、本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计算机相关专业,3 年以上(含)开发经验; 2、熟悉 Windows、Linux、国产系统的日常运维与操作;
3、熟悉桌面管理、会议支持、网络管理、基础应用支持;
4、熟悉 IT 运维服务管理及 IT 服务治理;
5、具有文档编写、总结汇报能力;
6、工作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习惯及沟通能力;
7、具备管理 10 人团队经验;
1.3.1.4.2 服务工程师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一年以上技术支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够快速判断软、硬件故障并迅速处理解决;
2. 熟悉 Windows 系统、国产操作系统、打印机的安装、配置、故障处理;
3. 责任心强,能够快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4.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5. 具备一定的文档编写能力;
1.3.2 基础架构、网络安全及核心机房运维服务(6 人)
1.3.2.1 基础架构、网络安全及核心机房运维值守服务(3 人)
1、负责核心机房内 79 台服务器、10 台接入交换机、2 台光端机、6 台核心交换机、
5 台视频接入设备、5 台防火墙、3 台光猫、1 台工商网闸、2 台国地税录像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
2、负责 16 个弱电间内 150 余台网络交换设备、专网接入交换机、VPN 设备的运行维护;
3、负责 2 条政务外网、1 条互联网、13 条审批专网的运行维护;
4、每天例行对大楼网络及核心机房设备进行巡检;
5、信息发布系统(窗口大厅共计 306 块各类屏幕显示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及巡检;
6、各个监控室屏日常维护及巡检(LED 大屏 4 套、拼接屏 3 套)
7、安防及业务摄像头 568 套音视频录制管理(数据安全及维护)
8、3 个会议室的多媒体设备管理(音响、话筒、投影等音视频设备定期巡检及维护)
9、门禁系统及考勤系统管理
10、智能楼宇控制系统 19 套
11、楼宇三维服务器、能源服务器、楼宇控制等各种服务器 18 台
12、各楼层交换机日常巡检及维护
13、各个开评标室的多媒体设备
14、见证答疑设备 31 套
15、评标专家签到辅助设施定期巡检及维修(电子储物柜、速通门、手机探测门等)
16、监听设备 45 套
17、办公设备 68 台
18、红外报警系统
19、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系统修复和升级)
20、楼宇自控系统
21、机房电器系统(含精密空调 11 台)
22、各个楼层弱点间及核心机房的综合布线
23、7*24*365 值守。
1.3.2.2 基础架构、网络安全及核心机房运维值班服务(3 人)
(一)核心机房运维服务
1、负责核心机房内 94 台物理服务器、1 台工商网闸、2 台国地税录像存储设备、2套 SAN 存储系统、1 台工商网闸、2 台国地税录像存储设备的 7*24*365 运行维护;
2、负责综合大厅信息发布系统日常管理与内容维护(共计 164 个窗口眉屏、8 块柱屏、130 块信息展示屏);
3、负责信息发布系统与一网通办、统一监督平台系统的接口对接联调测试服务;
4、负责大厅各监控室拼接屏日常管理及内容维护(LED 大屏 4 套、拼接屏 3 套);
5、负责大厅安防及业务监控共计 568 套音视频的日常管理运营及录制存放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6、负责 3 个大型多媒体会议室的设备管理(音响、话筒、功放、AV 矩阵、噪音抑制器、调音台、投影、投屏电视等);
7、负责大厅近 500 个点位的门禁系统的日常运维及权限管理;
8、负责大厅日常考勤系统的运行管理;
9、负责智能楼宇控制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根据运行要求,展示及调整相关界面;
10、负责楼宇三维服务器、能源服务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1、各开评标室的多媒体设备管理与维护(包括投影仪、开评标电脑、电子门牌、高拍仪、拾音器、混音器、视频监控等);
12、见证答疑设备 31 套;
13、评标专家签到辅助设施定期巡检及维修(电子储物柜、速通门、手机探测门等);
14、监听设备 45 套;
15、办公设备 68 台;
16、红外报警系统;
17、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系统修复和升级);
(二)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18、负责网络安全体系的规划建设工作;
19、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写与更新;
20、制定运维信息安全标准、安全策略,防范安全风险和应对攻击;
21、负责一网通办平台系统登记保护、备案及测评对接工作;
22、负责整体安全监控工作,提升整体监控能力;
23、负责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安全评估、安全控制的检查等,并生成安全评估报告;
24、关注最新的网络安全漏洞、病毒公告、攻击方式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保障信息网络安全;
25、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包括故障的定位、分析、处理,在有限时间内解决问题;
26、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日常运维,运维内容包括设备策略调优,特征库升级,故障排除、对日志进行分析排查;
27、负责重保期间的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1.3.2.3 服务职位要求
1.3.2.3.1 服务组长
1) 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三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机相
关专业;
2) 熟悉机房、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日常运维及管理,具备处置突发故障的能
力;
3) 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主动总结和分享自己的工作经
验;
4) 擅长编写运维标准操作文档及各类总结汇报;
5) 责任心强,可接受加班。
1.3.2.3.2 服务工程师
1) 熟悉常用网络及安全设备,如 CISCO/H3C/JUNIPER,熟悉以太网和 TCP/IP 协议基本原理,熟悉路由交换等网络技术;
2) 一年以上技术支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够快速判断软、硬件故障并迅速处理解决;
3) 熟悉 Windows 系统的安装、配置、故障处理,常用商业桌面部署的相关知识及实施能力;
4)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1.3.3 网办推进及多媒体运维服务(5 人)
1.3.3.1 服务内容
(一)运营管理:
1、制订小组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对整个小组工作进行考核管理;
2、根据小组人员特性及工作量进行工作安排,以及对小组成员输出的工作内容以周为单位填写的工作周报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3、负责定期对本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及对培训效果进行考量;
4、负责定期对组内成员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整理合并,使工作内容可视化,制作运维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工作季报、工作年报总结等反馈网办组工作内容的完成成果情况;
(二)网办推进管理:
5、配合科室进行电子证照汇聚工作:要求各委办局按照“应汇尽汇”的原则研提汇聚意见,不具备汇聚条件或不纳入汇聚范围的电子证照需提出明确的理由,网办组负责对外联系、收集,对数据进行汇总反馈等工作;
6、配合科室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在北京市事项库下载网办事项数据,筛选整理出全程网办事项数据,根据未全程网办的部门单位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对未全程网办事项与科室业务负责人反馈并根据情况与相关委办局联系与推进全程网办,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最终实现区级 100%事项支持“全程网办”;
7、配合科室电子印章应用情况统计工作:要求按照推进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事项中 100%应用的工作部署,对各委办局、各街镇进行电子印章应用情况进行调研、收集、统计等相关工作,最终实现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 100%应用;
8、配合科室电子归档相关工作:根据电子文档“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按照科室业务负责人的工作部署,对各委办局电子归档事项数据进行收集、梳理等工作;
9、配合科室跨省通办相关工作:根据科室业务负责人的工作要求,对跨省通办工作事项进行学习、了解以及配合;参与跨省通办相关工作会议,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宣传稿,会议议程,会议人员会场布置等),并在会议期间负责会议纪要记录工作;撰写跨省通办工作汇报大纲;
10、配合科室交办的临时工作:协助教资认定照片打印、人员信息核对工作以及其他临时工作事项。
(三)日常工作:
11、负责每日上、下午两次对海淀通 APP 端内容巡检;
12、负责汇总小组各端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科室业务负责人;
13、负责对日常巡检问题事项进行整改跟进与复检,直至问题解决;
14、根据科室工作部署,负责对海淀通 APP、网厅、海淀政务、便利淀进行定期深度巡检工作分工与执行;
15、将深度巡检问题反馈给科室业务负责人,并对问题事项进行整改跟进与复检,直至问题解决;
16、负责对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按照每周五发布一次,每月发布四次,根据每次一拖三篇文章的要求,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检查直至监督按时发布完成;
17、负责接收发布党建大屏以及信息公开内容工作指令,审核发布内容,通知组
内成员执行发布;
18、负责协助解决技术支持电话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帮助组员快速、周到的解决办事人的各项问题;
19、组内防疫等其他工作事项的统计、安排、协调等。
(四)日常巡检:
20、负责每日上、下午两次网厅端内容巡检,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反馈给组长;
21、根据组长分工,对海淀通 APP、网厅、海淀政务、便利淀进行定期深度巡检,将巡检问题反馈给组长进行汇总上报。
22、定期对巡检发现的问题事项进行复检。
(五)网办推进
23、配合组长完成科室交办的电子证照工作:查收各委办局发送的邮件,进行数据汇总;对未及时反馈的委办局进行电话通知,催办,直至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24、配合组长完成科室交办的电子印章工作:查收各委办局、街镇发送的邮件,进行数据汇总;对未及时反馈的委办局、街镇进行电话通知,催办,直至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25、在各类事项工作推进中,收集、整理各委办局、各街镇的对口业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便于后续各项工作的联系与推进。
26、帮助组长对电子归档、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事项的文档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27、帮助组长对各项业务讲解介绍 PPT 修改、制作等相关工作。
28、编写组内以及科室相关会议纪要,对小组形成的文档资料进行归档等工作。
(六)公众号管理:
29、负责在党政机关、各委办局、各媒体宣传等信息平台搜集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日常发布的信息素材;
30、对每周的原创文章、转发文章进行排版,对首张封面进行设计制作。
31、排版完成后,分别在手机端以及 PC 端进行检查,校对后向组长以及科室业务负责人发送内容预览;
32、制作微信发布审核单,待审核通过后,按照组长通知进行准确发布;
(七)网办电话咨询
33、负责接听网厅对外技术支持电话,口齿清晰、不急不躁帮助办事人处理相关问题。
34、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有始有终记录并跟踪各类技术问题,直至解决,达到办事人满意;
35、登记技术支持电话台账,便于组内进行数据分析与统计。
(八)美工制图
36、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宣传折页、易拉宝等的设计制作。
37、制作海淀政务公众号每月月报汇总图、重要节日海报等
38、负责海淀政务微信原创内容设计美化工作,例如办事流程图、政策图解等的设计制作。
3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 LED 拼接大屏、互动式自助终端、显示终端、媒屏、叫号屏等 240 余块新媒体电子终端的内容更新及维护。
40、负责配合技术做相关的网站切图等,及网站小范围的改版设计等
41、负责各新媒体平台运营的美工配合工作。
1.3.3.2 服务职位要求
1.3.3.2.1 服务组长:
1) 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5 人以上团队管理能力;
2) 较强的责任心、统筹能力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根据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开展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3) 良好的口头与书面沟通、表达能力,较强的文档整理技能;
4) 较强的理解、学习能力,善于分析总结,对小组的整体工作进行合理安排与优
化;
5) 完善小组梯队建设,促进新人快速成长,持续保障现场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
6) 服从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3.3.2.2 网办推进工程师
1) 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专业不限,一年(含)及以上工作经
验;
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档编辑、写作能力;
4) 具有较好的学习、总结能力,能够提出一些对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5) 服从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1.3.3.2.3 美工
1) 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一年(含)及以上工作经验;
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
3) 具有一定的美术功底以及良好的创意构思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图片设计、制作软件;
4) 对科室以及小组的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保存,做到目录齐全、类别清楚、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5) 服从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1.3.4 技术运维服务(6 人)
1.3.4.1 技术运维值守服务(3 人)
1、7*24*365 值守,保障交付运维的业务系统稳定运行;
2、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监控情况;
3、针对不同级别告警,做出对应的响应,并持续跟踪后续处理情况,直至告警确认消除;
4、在非业务高峰期,配合开发团队进行系统功能更新测试,并及时反馈变更情况;
5、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发现的各类故障,并对故障进行分析和排查,生成故障分析报告;
6、按照运维管理要求,查看有关委办局预约数据同步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处
理;
7、7*24*365 保障系统安全;
8、配合各小组执行网络、系统割接或变更;熟悉大厅绩效、街镇综合业务受理审批系统、取叫号系统、大屏数据接口管理,台账管理,熟悉所有接口情况,接口运行状态监控及故障处理;
9、负责在运维(大厅绩效、OA 系统、排队取叫号等)的系统与项目研发系统的数据传输对接、接口开发联调工作;
10、对接一窗叫号数据并发送至信息发布系统展示,开发和维护信息发布系统数据接口;
11、负责 OA 系统里工商预约数据的接口开发和预约数据的接入及维护;
12、负责统计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相关数据,统筹各系统数据,包括不限于一层大屏展示、辅助团队填报数据、报表系统数据、监督平台数据采集及展示问题解决; 13、负责 OA 系统财务报销模块、收发文、通知公告等功能升级、问题优化及与第
三方系统对接功能开发;
14、负责海淀区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后台系统的运营与管理,保证事项库、系统前后台安全稳定运行;
15、负责区级及街镇事项全程网办的申报对接工作;
16、负责 PC 网厅的投诉、意见建议、网上咨询的对接工作;
17、负责海淀区政务服务网的停机修改 bug 修改、优化页面、新增功能等;
18、负责 PC 网厅小范围改版开发、测试、部署上线等工作;
19、负责海淀区政务服务网技术沟通等相关工作;
1.3.4.2 技术运维值班服务(3 人)
(一)系统运维
1、根据运维总体目标和规划,参与制订应用系统运维服务规范、流程和标准;
2、带领运维开发小组保障政务局 OA 系统、大厅绩效系统及部分遗留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业务需求,修改系统 bug,评估并添加新功能;
3、作为 L2 级别支持专家,深入理解政务业务系统,保障政务局一网通办各系统的可用性;
4、参与一网通办各业务系统的故障排除,协调各研发公司排查系统 bug 及隐患;
(二)系统/模块/功能开发及优化
5、熟练掌握一网通办平台 30 余个子系统业务逻辑、核心框架及源代码;对一网通办平台所有系统进行梳理分析,投标人需提出系统优化方案,包括系统梳理方案、系统分析方案、代码接管方案等。
6、管理、维护、调试一网通办平台系统间 500 余个系统接口,了解并掌握各接口的详细设计及功能说明;
7、评估政务局新需求,与入驻委办局进行对接,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满足业务需求;
8、总体把控前台、中台及后台技术方向,做好开发任务分解;
9、负责系统 bug,功能修复及平台级别性能优化;
(三)文档及培训
10、主导编写二线支持小组运维文档,积累运维经验,建设运维知识库;
11、定期总结二线支持小组工作情况,编写运维报告,向运维负责人进行汇报;
12、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确保一线、二线工程师深入理解政务平台运行逻辑;
(四)前端开发:
13、掌握 web 前端开发工具,根据业务需求高效编写 HTML/CSS/JS 代码;
14、根据需求,设计前后端交互效果及业务交互逻辑;
15、优化前端展示效果
(五)后端开发:
16、熟练掌握一网通办平台业务逻辑、框架及代码;
17、根据 OA 系统、智能取叫号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 PC 网上办事大厅升级需求的开发任务,搭建开发环境,参与功能及模块的测试;
18、按照工作进度和编码规范确认升级业务功能的实现;
19、负责新功能模块上线前的准备工作及上线后的保障工作;
20、负责一网通办平台异常、故障、性能等相关问题的分析与处理;
(六)系统监控
21、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包括监控系统的搭建、维护和升级;
22、负责监控对象的添加、变更及删除,根据业务分类,制定合适的性能指标及装填指标;
23、负责 7*24*365 监控软硬件系统,做好不同班次之间工作交接;
24、监控系统发出告警后,快速定位故障范围及类型,并通知相关系统负责人;
25、持续跟踪告警处理结果。如遇到 P1 级别重大故障,应立即向运维经理及科室负责人汇报,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七)系统运维
26、负责政务局生产系统的日常系统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27、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发现的各类故障,并对故障进行分析和排查;
28、针对系统变更,严格执行变更流程,并在变更前后进行系统层面保障;
29、负责维护政务云服务器,协调沟通政务云,对相关资源进行调整、停机维护等工作;
30、从操作系统及中间件层面,对各业务系统进行优化,保证系统的高可用;
(八)一网通办、统一监督平台安全
31、负责一网通办及统一监督平台安全整体管理工作,包括等级保护备案、信息安全认证等;
32、负责一网通办及统一监督平台整体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33、优化现有信息安全制度、流程等,满足合规监管要求和政务服务需要;
34、及时梳理并监控安全控制措施,预防并处理信息安全事件,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35、支撑信息安全相关系统评估、安全加固、认证评测、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
36、承担日常信息安全工作:安全设备和服务维护、安全报告输出、漏洞平台维护管理等;
(九)文档编写
37、具体负责编写各业务系统运维文档,录入知识库;
38、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确保一、二线知识、技能、消息同步;
1.3.4.3 职位要求
1.3.4.3.1 组长
1) 本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计算机相关专业,5 年以上(含)开发经验;
2) 熟悉 JAVA 技术体系,精通主流开源框架(ssh/ssm,Spring Cloud),了解最新的技术及发展,及设计模式、有大局观念;
3) 代码编写规范,编程基础扎实,逻辑思维能力强;
4) 熟悉常用数据库(Oracle、MySQL、Redis、Memcache、NoSQL),并具有相关的设计和优化经验;
5) 熟悉 JSP、Servlet、javaBean、js、ajax、css、bootsrap、html5、vue、ext、 dwz 等 WEB 应用开发技术;
6) 熟练使用主流 web 服务器,如 tomcat、Nginx 等;
7) 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经验;
1.3.4.3.2 运维开发工程师
1) 学信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好可放宽学历要求),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2) 熟悉 Java 开发基础知识,包括类、接口、封装、继承,集合类、线程等。
3) 熟练使用 SSM、SpringBoot 等开源框架。
4) 熟练使用 MySql 等关系型数据库和 SQL 语句的多表查询。
5) 熟练掌握 Redis 高缓存的非关系型数据库以及了解相对集群原理。
6) 熟悉 HTML、CSS、JavaScript、JSP、JSTL、EL、Jqurey 技术。
7) 熟练使用 Linux 操作系统常用命令。
1.3.4.3.3 系统安全及服务器维护工程师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计算机、通信、电子等相关专业,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 熟悉 Linux 操作系统的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对服务进行性能调优、定位
故障并处理;
3) 熟悉 Shell、Python、Go 等编程脚本中的一种或两种;
4) 熟悉 Nginx、Tomcat、Redis、Memcached、RabbitMQ 等常用软件的安装,配置及管理;
5) 熟悉 Zabbix、Ansible、SaltStack 等自动化运维软件;
6) 熟悉 Docker 容器技术和 K8S 容器编排工具,熟悉 TKE 或维护过 K8S 生产系统者优先考虑;
7) 了解 Mysql 配置与管理,主从、集群及数据备份与恢复;
8) 了解机架和刀片服务器的安装维护、磁盘阵列搭建,有存储、备份相关经验;
9) 较强的抗压能力、沟通能力、推动能力和较好的服务意识。
1.3.5 公共资源交易日常运维(3 人)
1.3.5.1 服务内容
一、二期、小型工程系统:
1、咨询解答服务:电话处理并记录各科室以及各市场主体咨询问题(包括系统注册、登录、使用、企业信息管理、保证金等相关问题),部分问题不能在电话中直接解决的,运维人员会协助各科室用户现场处理,其他用户启动 QQ 远程处理。
2、企业基本信息审核:每日不定时审核各市场主体提交或变更的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开户银行信息、注册资金,需对照企业上传附件进行审核。
3、监管数据、履约数据上报:月底前检查监管数据、履约数据上报情况,不足 50
条需要手动补充至 50 条以上。
4、北京发改委数据上报核验:
(1)每日检查当日报送数据是否准确,根据开发在数据库中查到的结果与门户网站推送的数据进行核验,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核验,查看是否发生错报或者漏报,检查结果在运维团队内部通报。出现问题当天解决,保障报送数据准确无误。
(2)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编制与核对,首先从数据库导出当月上报的中标公告
信息,然后与实施人员手动统计的中标项目统计表进行对照,对照无误后再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提供的中标结果统计表进行对照,核对无误后,形成数据统计报表并报送中心。
5、公告信息统计:每日统计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未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项目,并将统计表发送至信息化部吉晶老师。
6、公告发布:不定时发布各科室通知公告以及代理机构项目公告。
7、公告审核:每日不定时审核代理机构提交的公告信息,包括标前公示、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公告、废标公告,审核内容为公告信息中不能包含敏感字。
8、节假日管理:年底最后一周,手动维护第二年节假日,确保场地预约无误。
9、项目信息统计:不定时按照各小组要求统计相关项目信息。
10、专家抽取核验:每日检查当天推送至市里的专家抽取单是否成功推送,如遇推送失败的抽取单,先排查失败原因,然后就出现的问题与代理机构沟通并进行处理,保证专家正常抽取。
11、公告推送数据核验:每日核对建设工程系统、水务系统推送至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是否一致。
12、交易数据核验:每日上午 10 点之前,核算完前一日交易数据,由综合部确认并提交之后,及时更新四层大屏交易数据。
二:保证金系统:
13、每周按照综合部要求,统计市保证金、保函使用情况。
14、每日检查超期未退项目并联系代理机构及时退款。
15、每日检查退款失败、异常退款保证金,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开发与银行处理。三、其他业务系统
16、综合交易系统(水务项目):开标时,由实施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保障;评标开始时,由实施人员现场登陆系统确定专家并进行密码打印,评标过程中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7、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系统:保障建设工程数据对接准确无误,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标室预约正常同步至场地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场地系统
18、标室预约:
(1)如有线下项目(园林、市政等)项目进场或进行标室调整,配合代理机构进行标室预约或调整,
(2)如有推荐供应商项目,配合代理机构预约标室, 19、标室更换:
(1)如有建设工程或者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标室,配合辅助团队进行标室更换,更换现场信息发布、调度标室设备等。
20、标室取消:
(4)建设工程对接场地系统后,可以同步项目,如有场地运行部手动录入的重复项目,需要取消手动录入的项目信息。
21、开评标音视频巡检:每日检查单天开评标结束并落盘的项目视频,确保视频可以正常查看、下载。
22、设备调试:辅助团队人员使用见证客户端进行项目见证时,如遇到视频声音过小、标室监控加载不出等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处理。
五、场地、系统、服务器巡检
23、每日定时巡检各个系统是否能够正常登陆,关键环节是否正常,检查门户网站是否可以正常访问,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巡检内容包括: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各模块、海淀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一网式办理服务平台、一网式办理服务平台、线上见证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诚信信息管理、小型工程系统。
24、每日对服务器进行巡检,查看内存、CPU、硬盘使用情况等,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25、每周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查杀以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
26、每日手动开启四、五、六层设备并进行巡检,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27、每日手动开启当日使用的开评标室内电视、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终端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8、每日检查摄像头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工作。
29、每月对开评标终端、门屏及信息大屏进行一次设备杀毒工作。
1.3.5.2 服务职位要求
1) 一年以上技术支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够快速判断软、硬件故障并迅速处理解决;
2) 熟悉 Windows 系统的安装、配置、故障处理,具备微软商业桌面部署的相关知识及实施能力;
3)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1.3.6 运维管理服务(1 人)
1.3.6.1 服务内容
(一)运维业务
1、根据政务局运维需求,制定运维服务团队整体工作目标及规划,切实做好运维服务工作;
2、编写和修订政务局运维工作规范,督促各小组落实执行;
3、做好运维工作分解和过程跟踪,确保满足运维各项指标;
4、负责运维重大问题和故障的跟踪处理,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运维工作的连续性,并及时向运维负责人及科室汇报;
(二)团队管理
5、负责运维团队整体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运维问题;
6、负责运维团队岗位设置和职责制定,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调配,满足日常运维需求;
7、负责运维团队工程师的综合绩效评估,确保人员符合岗位职能要求;
8、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周例会、月例会),查漏补缺;
(三)网络安全及资产管理
9、负责运维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基线;
10、编制运维相关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演练;
11、对运维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资产目录的准确性;
(四)服务质量及满意度
12、负责客户的满意度管理,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落实改进方案,提高客户满意度;
13、负责处理客户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3.6.2 项目经理要求
1) 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10 年以上技术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有大型 IT 运维项目行业从业经验;
2) 具备技术专业背景(运维、开发、DevOps、Docker 等),在技术项目管理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善于快速学习创新技术领域的知识;
3) 具有按计划推进复杂项目和跨公司、跨部门协调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4) 具备系统性思维和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功底好,能够流畅地撰写项目管理报告;
5) 工作细致认真、积极主动、严谨求实,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抗压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6) 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认证或 ITILv3 或 PMP 项目管理认证。
1.3.7 UPS&空调维护(1 人)
1.3.7.1 服务内容
(一)机房空调维保服务
每月 1 次对机房空调提供全面的阶段性巡检、维护保养,内容包括: 1、控制系统
2、空气过滤器(定期更换过滤器)
3、加湿器
3.1、检查蒸汽加湿器是否结垢,如结垢需拆下加湿器进行清洗或更换;
3.2、检查三相加湿电极是否接触紧密,是否有破损,保证加湿时的电路安
全;
3.3、运用维修模式检查上水是否通畅且速度平衡;
3.4、运用维修模式检查排水是否通畅;
3.5、运用维修模式检查三相加湿电流是否平衡,且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3.5.1、检查蒸汽输出口是否紧密、漏汽;
3.5.2、检查蒸汽输出量是否能够保证机房湿度。
4、室外冷凝器的维护:
4.1、检查冷凝器是否清洁,如需清洁需用专用的清洗工具清洗室外冷凝器;
4.2、检查风扇转动,有无异常噪声,运行电路是否正常;
4.3、检查室外冷凝器的电源开关,工作是否正常,绝缘是否可靠,电气接点是否紧固;
4.4、检查压力继电器,对室外风机的控制是否与设置的一致并且根据当时具体工作环境调整压力断电器;
4.5、调速器:检查调速器的工作状态,控制是否灵敏。
5、压缩机:
5.1、检查压缩机运转声音,检测运转时的机身温度;
5.2、检测压缩机绕组阻值、工作电流、压缩机绝缘性能;
5.3、全面清洁压缩机各部件,更换压缩机润滑油,清洗检修油泵;
5.4、检查压缩机密封状态检查阀板气密程度,检查吸、排气压力,检测压缩机高、低压维修阀等易损部件;
5.5、校验高低压保护、过温保护装置;
5.6、检查压缩机接触器等电器部件。
6、蒸发器:
检查蒸发器是否清洁,如有污垢用药剂清洗,保证足够的热交换量。 7、室内风机:
检查风机马达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并且轴承是否发热,检查耗电量。对于由皮带传动的机组,检查传动皮带,用手指拉紧时,是否可延长 2cm。
8、电加热器:
检查三级电加热器的各级加热电流及各电气接点是否正常。电加热器的过热保护是否灵敏。
9、电路:
9.1、检查主电源及各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
9.2、检查所有的接触器,接触是否可靠、检测吸合的瞬间电流,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
9.3、对 24V 控制线路进行检测,确保控制的灵敏;
9.4、对各种的系统保护功能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续保护等)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10、制冷系统:
10.1、检查制冷系统运行压力(高压、低压)是否正常,并根据当时的室外环境对压力进行适当的调节;
10.2、 检查压缩机的三相绕组是否平衡,绕组的绝缘是否可靠;
10.3、 进行过热度的测试,判断系统的运行效率是否能够达到指定的性能
标准;
10.4、 压缩机工作时的声音是否异常,以判定系统的润滑程度。
11、其他:
11.1、每年的 1 月、4 月、7 月、10 月为每台机房空调更换一次空气过滤网;
11.2、每年的 3 月、9 月彻底清洗每台空调室外冷凝器和室内蒸发器翅片。如有需要,乙方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增加清洗次数。
11.3、每年的 2 月、8 月为每台机房空调更换一次加湿罐或加湿电极。
(二)UPS 系统维保 1、UPS 主机保养
A.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B.对需要进行清扫的机器进行除尘清扫 C.对设备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
D.检测机内易损单元(逆变器,整流器,静态开关) E.检查设备的输入,输出联接端子是否牢固
F.恢复设备运行,检测设备的输出主要性能指标 2、.UPS 电池保养
2.1、电池组中的电池做静态和动态测试
2.2、对电池组的连接进行检查
a.电池连接线线径大小 b.电池连接线端子紧固 c.电池的外观
2.3、电池容量的测试
a.静态测量电池电压 b.放电测试
c.充电测试
(三)动环监控系统维保 1、监控系统软件维护
2、监控主机维护
3、电量仪子系统维护
4、温湿度监测子系统维护
(四)特殊维护保养
针对空调机夏季制冷的保障,在入夏之前对空调机设备提供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工作——全面维护空调机制冷系统,清洁空调机室外冷凝器,调整系统运行压力等,以确保夏季高温期间,空调机的正常制冷运行,避免或减少空调系统高温、高压等故障现象的发生。
针对 UPS 系统电池进行内阻高电池进行归纳,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因隐患。每季度对电池进项放电测试,实现电池的充放电循环,保证电池使用寿命。
疫情期间成立特勤人员,核酸检测后对贵单位进行专属服务,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1.3.7.2 服务职位要求
1) 一年以上技术支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够快速判断软、硬件故障并迅速处理解决;
2) 熟悉 Windows 系统的安装、配置、故障处理,具备微软商业桌面部署的相关知识及实施能力;
3)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1.3.8 定期巡检 2 人(远程信息公开)
1.3.8.1 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运维内容
1.日常分四个时段对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日常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错字、死链接等问题,并督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
2.指导各单位使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后台系统,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3.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的变化,对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栏目进行动态调整。
4.静态网页中图片、文字的修改维护。
5.依据上级单位的各项指标要求,在大厅中进行专栏制作及专题内容公开。
6.依据国办、市办测评指标对各单位进行栏目更新督促。
7.每月撰写工作月报。
8.提供 7*24 小时软件无间断监测,7*8 小时人工监测(含节假日)。
9.对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申请端进行维护,每日及时将网页申请的政府信息送达至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科。
1.3.8.2 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导图运维内容
1.对照首都之窗北京 12345 服务导图及市里要求,对我区便民服务地图进行调整维护,确保区里数据与市里数据一致。
2.日常巡检,每日对导图位置信息巡检,及时发现位置漂移、错点、电话准确度等内容问题,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与数据提供委办局等部门联系核实更新。
3.服务数据维护,根据市级、区级工作要点和民生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导图分类数据,其中包括收集数据整理,内容维护。
4.资源库维护,包括:资源分类维护、办事事项维护、服务事项维护保障,每周进行数据对比,保证办事事项、服务信息实时对接正常,对数据进行校验;
5.数据备份,按月度分类、分层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6.数据接口维护,通过技术巡检保障办事事项数据、API 坐标拾取接口畅通。
7.对导图 PC 端、移动端页面修改维护,包括页面样式,前台显示框架修改。
8.提供 7*24 小时软件无间断监测,7*8 小时人工监测,7*12 小时电话支持(含节
假日)。
1.3.8.3 服务职位要求
1) 一年以上技术支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够快速判断软、硬件故障并迅速处理解决;
2) 熟悉 Windows 系统的安装、配置、故障处理,具备微软商业桌面部署的相关知识及实施能力;
3)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1.3.9 软件升级改造
1.3.9.1 OA 系统
1、优化发文确认及回馈显示;
2、增加各科室内部公告通知显示专栏,人员组织结构可视化;
3、增加日历及个人事项日程进度显示模块,个人随时可查看事件进度
4、增加车辆限号、天气、等通知模块接口,web 端页面个人中心可选择性添加可视化界面
5、增加人员流转通知功能,及人员流转账号文档知识库共享继承等功能
1.3.9.2 智能取叫号系统
1、事项管理中新增查看事项与队列、窗口绑定情况;
2、队列管理中新增分组管理以代替队列当做父级分类使用;
3、队列管理中新增全局模糊搜索功能;
4、当日取号管理与历史取号,新增精确查询条件;
5、优化历史取号加载速度;
6、修复历史取号管理搜索功能偶尔失效问题;
1.3.9.3 信息发布系统
1、新增在线文本图片编辑功能,将原有分离式编辑更换为在线编辑
2、增加后台图片、文本、图层等结构树查看功能,定位每一张图片的具体位置,级别展示
3、增加 web 端屏幕观看,及活跃度监控,可查看每日屏幕叫号频率及使用情况
4、优化接口服务,新增视频直播等接口可以进行实时转播功能
1.3.9.4 PC 网上办事大厅
1、新增网上大厅“轮播图”后台管理功能,可根据需求随时进行调整;
2、优化网厅首页“侧边栏”展示效果,更加清晰可见;
3、首页搜索栏目里,优化搜索功能,实现模糊搜索;
4、修复“区块链”专区里,部分事项要素显示缺失的问题;
5、优化“办事大厅”栏目查看楼层指引图片,符合实际分布图,增加清晰度;
1.3.10 信息化模块采购服务
1.3.10.1 运维工单管理系统
采购运维工单管理系统一年的使用权。
1、提供系统化、标准化的工作处理流程,实现运维的事件、问题、变更等流程化执行;
2、从业务的视角为管理人员提供综合分析和量化数据,有效管理和优化 IT 工作效率;
3、储存工单信息,并按不同类型进行划分;
4、提供工单的处理进度跟踪,从工单被受理到处理完成,处理过程一目了然,清晰追踪事务进展。
1.3.10.2 Aclome 运维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采购 Aclome 运维监控综合管理系统一年使用权。
1、数据中心大屏:综合显示资源概览、系统健康概览、最新告警信息、主机 CPU、内存、网络端口流量 Top 5;
2、资源库:添加监控对象,实现从底层硬件到上层业务应用的全方位监控;
3、告警规则:根据业务设置相应的告警规则及接收人,可通过声音、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告警;
4、统计报表:根据不同告警级别,生成相应的报表,提供综合分析依据;
1.3.10.3 一网通办有道翻译采购有道翻译 1 年服务。
1 年中文、英文互译服务(针对外国人服务,窗口智能终端可以采集语音,提供实时翻译服务)
1.3.10.4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期)项目安全设备升级
1、天融信出口防火墙 NG-51128 应用识别特征库、专业版病毒库、IPS 特征库升级
*2
2、天融信出口防火墙 NG-51028 应用识别特征库升级*2
3、天融信上网行为管理 ACM-52328 特征库升级、URL 库、升级服务*2
4、天融信入侵检测 TS-53228 攻击检测库、应用识别规则库、URL 过滤规则库*1 5、天融信杀毒软件 Windows 和 Linux 服务器授权*11
1.3.10.5 一网通办安全证书
采购 *.hdidverfy.com SSL 安全证书 1 年使用权。
1.4 服务要求
1.4.1 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要求
1.4.1.1 工作时间要求
值班服务:周一至周五:每天 8:30 至 17:30 提供驻场服务。周六、周日保证值班工程师及时响应,需要加班时按照甲方的时间安排执行。
值守服务:提供一周 7 天,一天 24 小时,一年 365 日驻场值守服务。
1.4.1.2 响应时间要求
1) 硬件设备运维中,硬件维修总金额不超过政务服务管理局设备维修批复总金额,实行先行垫资,实报实销;
问题解决率 99%(问题解决率=问题成功解决的数量/问题关闭总数*100%)
⮚响应及时率 100%(5 分钟内响应)
⮚到场及时率 100%(10 分钟到场)
⮚处理及时率 99.9%(30 分钟恢复或更换备件)
⮚平均维修完成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
2) 软件系统运维中,问题解决率 95%(问题解决率=问题成功解决的数量/问题关闭总数*100%)
⮚响应及时率 100%(15 分钟内响应)
⮚到场及时率 100%(60 分钟到场)
⮚处理及时率 90%(4 小时恢复或更换备件)
3) 信息安全运维服务中,应急响应团队对政务中心应用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提供应急响应,响应团队在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 4 小时内解决问题。
4) 运维工单派发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响应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平均处理时长不超过 30 分钟、全年运维工单处理完成率不低于 99.95%;,业务系统关键应用和服务监控率不低于 99%;监控告警 3 分钟内确认并通知相关责任人比例不低于 99.9%;
1.4.1.3 服务方式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现场值守服务、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电子邮件技术支持服务、应急故障响应服务、技术培训服务;
1.4.1.4 业务连续性要求
1. 针对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统一监督平台已交付运维系统及大厅绩效管理系统提供维护技术支持,系统类事故年度数不大于 10 次;
2. 网络安全事故年度数不大于 5 起;
3. 保证网站的不间断运行,所有故障解决时间小于 2 小时。
1.4.2 网络连通性要求
承诺一周 7 天,一天 24 小时,一年 365 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承诺提供全天网络监控;核心政务网络全年无故障时间不低于 99.9%,第三方原因导致的网络故障不超过 3 次;基础设施监控率达到 100%,并在客户专线持续 2 分钟以上的中断时,承诺在 15 分钟之内通过客户选定的通讯方式如电话、EMALL 等通知客户;承诺在出现上述中断时,在 45 分钟内给出初步的故障判断报告。
1.4.3 服务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基于 ITIL 的 IT 运维服务理念并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 IT 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制订并完善为一整套高效、合理、适用的运维管理流程、制度规范;
1) 中标人负责建立电子化的 IT 运维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服务内控制度(如审批、监督、巡查、统计、考核及流程改进等);逐步建立运维技术操作、管理标准及应用制度;
2) 中标人负责建立及时、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并利用 IT 运维管理工具记录、总结运维数据,客观分析和报告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为甲方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 中标人根据 IT 运维管理工具记录服务进程、硬件维护维修服务的解决办法和
解决过程,建立运维服务知识库,做好运维服务经验积累和总结工作;
4) 中标人应建立热线服务台并制订服务台标准用语规范,提供多部热线电话,确保热线电话振铃三声内接通。在甲方负责人的授权下向甲方各部门工作人员发放服务卡片,卡片内容包括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服务快捷高效;
5) 中标人每月负责开展 1 次针对服务质量的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负责与甲方进行外包支持服务效果的沟通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服务支持管理的改进;
6) 甲方计划组织内部用户对智慧政务系统使用情况开展广泛的满意度调查,预期使用者的满意度不低于 90%。
7) 乙方须提供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具有绩效考核机制。
1.4.4 人员考核和奖惩要求
1) 中标人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周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向甲方汇报及协调有关问
题;
2) 中标人应每个月对驻场维护工程师进行当月工作的工作考核,并对其工作做出
调整;
3) 中标人负责提供季度维护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
1.4.5 巡检和日常维护要求
1) 中标人自驻场服务开始两个月内,按甲方要求完成对所有信息化设备( 包括进行梳理和标识,整理相关的文档,编制资产清单,为设备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硬件配置清单及版本、软件系统版本及功能、当前使用状况、网管参数、当前主要配置参数记录等),对设备配置进行备份,并对设备进行日常资产管理。
2) 中标人须按照甲方要求编制巡检记录表,巡检记录表内容包括巡检设备名称、实时参数、巡检时间、运行状态等,巡检范围包括机房内部、UPS 室、大楼配线间及其他区域。
3) 中标人应提供每日定时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包括机房附属设施(空调、监控、门禁、消防、卫生及 UPS 等)运行状况、网络设备运行状况、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
状况,巡检记录表须由甲方签字确认。
4) 中标人按照计划每天对系统、网络、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每周进行一次运维情况汇总,每月进行一次机房空调和 UPS、网络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故障分析并总结经验。
5) 中标人每周对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三级联动政务服务系统、大厅绩效管理系统进行一定的更新升级维护;每周对政务中心网站及微信平台内容进行更新,不定时排查相关故障。
6) 中标人驻场工程师必须配戴胸卡,每次服务使用文明用语。
7) 中标人负责第三方设备厂商售后服务的统一协调管。
1.4.6 应急故障和事故处理要求
1) 中标人应对故障维护的全过程做详实的维护记录。故障排除后的 2 天内,将据此对维护档案整理、更新、归档。建立一站式办公中心机房、服务器、网络系统排除故障知识库,把每次故障处理的方法备案保存;
2)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海淀区政府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机房动力环境管理和监测,保障各类硬件设备正常运行。每月对业务系统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每半年做一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并编写应急演练报告,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3) 中标人应编制机房应急管理手册并向甲方提交,机房应急管理手册内容应包括机房应急事件分类、处置流程、定期演练等。中标人应按甲方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提交演练报告。
4) I 级故障响应不超过 2 分钟,处理时长不超过 2 小时;II 级故障响应不超过 3分钟,处理时长不超过 4 小时;III 级故障响应不超过 5 分钟,处理时长不超过 8 小时;
1.4.7 信息及运维安全要求
1)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海淀区信息办编制的《ISMS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提供安全保障,本着“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2) 在服务过程中及服务结束三年内,中标人保证对于其员工所接触过的甲方信息数据内容,将采取合理、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来要求中标人及其员工不透露或者以其它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 中标人应与驻场运维工程师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4)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召集应用系统开发商进行整改。
1.4.8 培训服务要求
1) 为提高使用者的使用水平,减少系统问题的出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需定期有计划地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大致分为两类:常用软件、上网培训和硬件基本知识培训。
2) 常用软件和上网培训包括 Windows 系列的基本操作,文字处理 Office 等的操作,上网和使用 Outlook 发送和接收邮件的操作以及病毒方面的基本知识。
3) 硬件基本知识培训包括计算机的硬件介绍、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4) 培训的方式以维护过程中的一对一培训作为主要方式。
1.4.9 备品备件及运维工具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相关运维工具和维护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维护工具套包、标签打印机、光纤检测仪等。
1.4.10 其他要求
1) 中标人应在服务中心信息化设施综合管理及维护服务的过程中,对服务中心信息化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安全管理提出建设性方案和咨询意见。
2) 中标公司在下一年度如不参与该项目投标或投标未中标,应保证合同开始履行和到期的工作交接阶段内各项工作的平稳过度。
3) 中标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运维服务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方案、运维服务方案、数据管理方案、软件维护与管理方案、响应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方案、巡检方案、人员驻场服务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上述方案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4) 项目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含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管理费、税费、加班费等
全部项目费用。中标单位要合理分配使用项目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5)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所达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的服务。
1.3“采购人”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4“中标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实施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的 要求。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如有)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规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6、索赔
6.1 如果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
商提出索赔。
6.2 如果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或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更多时间内答复,采购人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7、延期提供服务
7.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
7.2 如果中标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并影响采购方正常履行合同的的,采购人可采取以下制裁: 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解除合同。
8、违约赔偿
8.1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采购人可从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中标供应商每迟提供服务一天,按延迟提供服务的价格的 1%计收。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赔偿金,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超过 7 天后仍不能交货和/或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 如果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长期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返还采购人支付的相应费用,且中标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 9、验收
9.1 采用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验收。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10.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双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缴纳的税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12、履约保证金
12.1 履约保证金应当使用本合同指定货币,具体规定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3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前完全有效。
12.4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服务期结束后 30 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供应商。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4、合同变更和终止
1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与其生效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能协商一致,按照符合新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补充合同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发生的业务,停止履行。
14.2 在中标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诉的权利。
14.2.1 中标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合同解除;
14.2.2 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4.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4.2.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4.2.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4.2.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
害采购人的利益的行为。
14.3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采购人终止合同履行的,采购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通知送达中标供应商后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4.4 本合同终止后,需求与中标双方应对合同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因破产、清算、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但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和分包
16.1 转让或分包,须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如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实质性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
17、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9、知识产权条款
19.1 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 采购人 所有。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传播、销售。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19.2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成果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起基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给采购人造
成的任何损失,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20、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中标供应商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情报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合同方与中标供应商签字并盖章开始生效。
22.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2.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1.2 中标人:本合同中标人系指: 中标人 。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 本项目服务期规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付款方式、条件: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3、履约保证金(如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4、索赔: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
5、不可抗力: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
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格式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格式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服务名称)经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 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供应商)为中标单位。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特殊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服务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 4、付款方式、条件
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中标供应商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2-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
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甲方(投标人):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 )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2-3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