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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银期转账业务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 000 xxxxxxx 00 x 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xxx公司代码:
银行 | 公司代码 |
工商银行 | 10200000 |
056202 |
鉴于乙方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转账银行”)实施银期转账业务合作,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转账银行提供的渠道进行期货资金账户与其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资金划转达成本协议。
第一章 两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具有投资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期货市场的情形。
(二)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四)乙方已向甲方充分揭示期货市场投资风险,甲方已经有清楚的认识并愿意承担期货市场投资风险。
(五)甲方同意遵守期货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六)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第二条 乙方声明如下:
(一)乙方是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相应的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二)乙方具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期货交易提供相应服务。
(三)乙方遵守期货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结算规则。
第二章 银期转账业务签约及功能开通
第三条 甲方在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前,须按乙方要求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取得乙方期货资产账号。
第四条 甲方须在转账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与乙方的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往来结算,并在乙方处登记该账户。第五条 甲方必须先在乙方办理银期转账业务的申请手续。在乙方办理完银期转账业务后,甲方应及时持本协议及转账
银行规定的开通材料到其营业网点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手续(建行直通车业务由乙方直接完成开通手续)。
第三章 期货保证金的划转
第六条 甲方可通过转账银行提供的电话银行(仅限自然人)、网上银行、银行柜面渠道办理银期转账业务,也可通过乙方提供的期货客户端办理银期转账业务。
第七条 甲方通过转账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银期转入或银期转出时,应遵循转账银行的相关规定。第八条 甲方应在乙方、转账银行双方规定的有效转账时段内进行银期转账业务。
第九条 甲方应在乙方为其设置的每日出金次数、单笔出金限额、期货保证金账户内可取资金余额以及其他控制条件下办理资金划转。上述控制条件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第四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条 银期转账业务的变更申请手续
(一)甲方需变更银行账号的,必须先到乙方处办理原账号撤销手续并申请开通新账号,再到转账银行根据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需变更其他相关信息的,必须持相关材料先到乙方处申请变更并办妥备案手续后,再到转账银行根据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银期转账业务的撤销申请手续
甲方持有效证件、银期转账银行结算账户到乙方处办理撤销手续,由乙方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撤销手续。
甲方若当日有银期转账业务发生,次日方可撤销与乙方的银期转账关系。
甲方若拟将期货结算账户销户,则必须先行撤销与乙方的银期转账业务。如因甲方未撤销而销户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章 甲、乙两方的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 乙方xx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甲方指令。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及甲方其他行为给其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银期转账业务相关资料。若甲方遗失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及时根据转账银行的相关规定向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对甲方的账户信息、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银期直通车业务需要向期货交易所等机构提交上述信息外,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五条 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受到的指令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无法辨认;
(2)甲方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3)甲方付款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
(4)甲方付款账户已正常销户或授权账户已撤销授权
(5)甲方不按照乙方有关规定的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因乙方、转账银行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因互联网传输原因,转账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以及乙方或转账银行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转账,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当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各自依照相关法律与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对其他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协议签订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x协议签署后,若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增补,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x协议签署后,若乙方增加转账的服务渠道,将修改或增补相关条款,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修改或增补的内容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x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或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如乙方与转账银行之间的银期转账协议终止,本协议立即终止。乙方将在其协议终止前七日内在其营业网点和网站上公告。
第二十六条 x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第二十五条中所指情形发生止或至甲方办理撤销手续止。
第二十七条 x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两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协议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甲方为自然人的,经甲方签字;甲方为机构的,经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乙方加盖合同专用章;
3、乙方的经办人加盖人名章或签字。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