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建设合同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发包人),合同金额:人民币 187,629,629 元(不含税价,税率或征收率 11%,增值税为 20,639,259 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 468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建设计划,预计 2017 年底完工,2018年投产运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存在可能受到合作方项目安排的影响而造成工期延长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与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建安装”)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万盛为发包人,中建安装为承包人,项目为江苏万盛年产 10 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87,629,629 元(不含税价,税率或征收率 11%,增值税为 20,639,259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江苏万盛股东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作出股东决议,同意与中建安装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为企业日常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3、工程范围:所有的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尧安新村法定代表人:罗能镇
注册资本:100,721.67 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 年 3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凭许可证经营);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制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工程、成品油储运工程、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咨询;建筑机械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医药化工、石化行业、食品工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晒图;包装材料设计;工程(化工、医药、建筑、石化)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中建安装 35.17%的股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建安装 32.35%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建安装资产总额 149.29
亿元,净资产 11.83 亿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7.99 亿元,实现净利润 6.05
亿元。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中建安装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5)截至本公告日,中建安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全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3、工程范围:所有的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8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68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柒佰陆拾贰万玖仟陆佰贰拾玖圆整(187,629,629 元)(不含税价,税率或征收率 11%,增值税为 20,639,259元)。
2、合同价格形成:目前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图纸及工程量表内工程固定总
价。
(六)签订时间
x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签订。
(七)签订地点
x合同在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 6 号签订。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合同生效
x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十)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建设计划,预计 2017 年底完工,2018 年投产运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合同的履行对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x次签署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各方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上述调整进行约定。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存在可能受到合作方项目安排的影响而造成工期延长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