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废弃物清理合同
甲方根据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需要,为保持湿地公园的干净、整洁,特委托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废弃物清理工作,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废弃物清理的内容和范围
根据湿地公园建设需求和《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和设备购置方案》要求,现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雇佣人员对湿地公园范围内区域
(主要为下小河入湖口拦污栅及苍海湖水面)开展保洁工作,确保湿地公园湖面水域及有关区域环境卫生。
第二条:服务期限
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第三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一)水面保洁工作要求:
1.每月定期对下小河入湖口段拦污栅位置的生活垃圾、枯枝树木树根和其他漂浮物等垃圾进行清理,并将废弃物按垃圾分类捡拾、分装、搬运处理(垃圾场),原则上2天内清理完毕,通过清理达到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
2.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组织人员、机械按需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的垃圾做到定点倾倒堆放,并及时进行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原则上3天内清理完毕,通过清理达到湖内及湖岸水边无垃圾、无漂浮物;
3.重大活动期间,应根据湖面飘浮垃圾动态变化,增加人员、机械及打捞次数,保持河道水面整洁,确保各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影响苍海湖环境的整洁、美观;
4.按照《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废弃物清理技术方案》内容开展清理工作,每次开展清理工作时保洁人员应做好签到,机械台班应做好登记;清理过程中必须做好照片和文字记录;已清捞垃圾要及时运至苍梧氮肥厂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沿途倾倒;优先考虑雇佣湿地公园附近村组、社区的贫困人员,并做好雇佣人员台账记录;
5.作业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所有人员穿戴救生衣、湖面作业施工中,操作驾驶船只要专人负责,避免意外的发生。
(二)水面保洁质量标准:达到清理区域无垃圾、无漂浮物,作业区域及临时堆放点收拾干净、整洁。每次清理完毕后,需由甲方人员签证确认。
第四条:乙方拟投入技术力量 | ||
规格参数 | 数量 | |
作业人员 | 2-4人 | |
垃圾车 | 装载量不小于8吨 | 3辆 |
挖掘机 | 60机 | 1台 |
电动三轮车 | 装载量不小于0.3吨 | 1辆 |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每次清理按实际投入日工、机械计收费用,其中人工按200元/每人每日计;每台挖掘机按1600元/日计;垃圾车清运按350元/车;电动三轮车按100元/日计。
(二)资金申请、支付方式为实报实销。在乙方提供相应的请款材料并开具发票后,甲方从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和设备购置项目- 废弃物清理科目中拨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废弃物清理进行技术指导;
2.甲方有权对废弃物清理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办法进行考核,如有废弃物清理未达标准或不合格可要求乙方2天内安排人员重新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清理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废弃物清理维护费或者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因违法协议约定以及有关部门规定,被甲方约谈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要求并监督检査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期内相关工作佐证材料并按期存档;
6.甲方应按废弃物清理实际工作量计算经费,按时支付经费给乙方;
7.服务期内,在遇到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调配船只、车辆或作业人员,调整作业时间,组织完成突击性任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协议领取废弃物清理费用;
2.乙方有权对废弃物清理提出合理意见;
3.乙方必须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做好废弃物清理工作;协议期内,在遇到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增加调配船只、车辆或作业人员,调整作业时间,组织完成突击性任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产生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堆放在市政道路上;
5.乙方自行解决道路车辆通行问题;
6.乙方应整理、完善好相关工作佐证材料、支出台账作为报销费用的相关依据并及时提交给甲方;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废弃物清理、运输过程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协议生效和终止
(一)协议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终止: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服务期内实际发生费用提前达到约定金额;
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七条:合同附件
x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废弃物清理质量标准》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及有争议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合同份数
x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梧州市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 处
乙方:广西联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91450407MA5PD6UQX6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广西联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454612010147749686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