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x粮 B 公告编号:2020-04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x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船油脂”)于 2020 年 7 月 1 日与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井源公司”)及其股东xx、xx、xxx、xx在北京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古船油脂接受红井源公司股东之委托参与红井源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收取委托管理费。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经营班子审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x次交易的委托方为红井源公司的全体股东xx、xx、xxx、xx,均为自然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的资产为红井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xx技术产业园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
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7X27401410P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油加工、收购及销售;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清真食用植物油生产及销售,粮油仓储,粮油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xx持有红井源公司 35%的 1050 万元股权,xx持有红xxxx 30%
的 900 万元股权,xxxx有红井源公司 18%的 540 万元股权,xx持有红xxxx 17%
的 510 万元股权。
经查询,红井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四、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委托方):甲方一:xx;甲方二:xx;甲方三:xxx;甲方四:xx乙方(受托方):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委托资产):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资产范围及性质: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资产(即委托资产)为其所有的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资产为甲方独立存在的资产,其所有权和最终处置权由甲方享有。
3、委托管理期限:1 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乙方书面同意,可以调整前述委托管理期限。
4、委托管理费:各方同意,年度管理费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若该年度委托管理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 10 万元*该年度乙方对丙方委托管理的总日历天数/365 计算。另外,丙方对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支付相应的岗位津贴。
5、权利义务: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甲方仍为丙方股东,其仍依法享有丙方 100%股
权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乙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由甲方、乙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乙方有权向丙方推荐 1 名董事并派驻管理人员,以提升丙方的内部管理水平,乙方因对委托资产行使本协议约定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丙方承担,且不承担经营亏损。
6、委托资产的收购:在委托管理期限内,若乙方认为委托资产满足收购条件的,甲方应当将其持有的委托资产的 51%以上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约定启动收购程序;若乙方认为委托资产满足收购条件且决定收购委托资产的,具体收购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甲方、丙方有义务办理本次收购事宜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x次托管的主要目的是对公司拟收购资产进行全方面的梳理,同时对其展开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未来的收购(若满足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油脂产业的整体战略布局。本次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仅收取委托管理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委托管理协议》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是否收购以及收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委托管理协议》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