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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华越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东莞市华越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华越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东莞市华越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本期辅导人员由xx、xx、xx、xxx、xx和xxx组成,其中xx担任辅导工 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并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企业的辅 导工作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此外,辅导机构协调安排了公司律师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公司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辅 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2 年 3 月 15 日,民生证券向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报送
辅导备案材料;2022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辅
导备案予以确认。2022 年 7 月 8 日向贵局报送了华越股份第一
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2 年 10 月 8 日向贵局报送了华越股份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华越股份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2、辅导方式
x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踪调查辅导对象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2)对辅导对象提供的法律、业务、财务的书面资料进行查阅、研究和分析,通过讨论、交流、访谈等调查方式了解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事项,并就存在的问题召开中介协调会,进行会谈研讨提供专业意见。
(3)引导接受辅导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相关的知识。不断增强接受辅导人员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三)辅导主要内容
1、取得书面尽职调查资料,对辅导对象本期内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业务结构等方面进行梳理,了解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的经营状况,健全其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2、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状况,结合公司的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定有利于健康长远发展的目标和规划。
3、协助梳理公司核心技术情况,结合行业技术发展水平论述公司核心技术的特点和先进性。
4、协助辅导对象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增强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北京市国枫律 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民生 证券对公司就上市相关法律、财务问题进行专项辅导和现场指导。本辅导期内,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使得各项辅导工 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的募投项目环评审批等前置程序尚未完成。根据公司最新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截至目前,辅导工作小组正在协助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2、随着公司下游客户市场回暖,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已出现明显好转趋势,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的发展状况。
3、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需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身。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等,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行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公司的募投项目仍需进一步调整完善,根据公司最新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规划。截至目前,辅导工作小组正在协助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2、辅导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拟持续进行全面的财务核查及法律核查,包括对客户、供应商的补充走访及函证,对银行流水的核查、合规性核查及股东核查等,并协助公司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根据民生证券和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安排,民生证券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包括xx、xx、xx、xxx、xx和xxx。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计划通过授课、个别答疑的形式进一步加强接受辅导人员对于上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的学习。
2、辅导工作小组将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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