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C202401001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文件
项目编号:JC20240100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
2024年4月
目 录
三、供应商征集文件获取及申请流程、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4
2.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4
3.获取方式:政采云前台大厅-商家支持-商家在线征集,点击立即参与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的框架协议-协议管理模块填写协议信息,如没有框架协议模块需到系统管理添加,操作路径:系统管理--成员管理--更多--设置岗位--编辑(右上角)勾选框架协议后保存即可。 4
8.5 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申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6
第一章 征集邀请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免费下载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C202401001
2.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优惠率为当日每升挂牌价的2%(本次公开征集公务用加油站提供的油品有: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10号柴油、5号柴油、0号柴油、-10号柴油、-20号柴油、-35号柴油、-50号柴油)
5.采购需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订立框架协议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根据定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7.采购范围:适用于第十二师机关各部门、团场、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2.本项目属于特殊行业,非独立法人参与征集活动的(分公司、支公司等),还需取得上级法人单位(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3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 号)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三、供应商征集文件获取及申请流程、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9: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3.获取方式:政采云前台大厅-商家支持-商家在线征集,点击立即参与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的框架协议-协议管理模块填写协议信息,如没有框架协议模块需到系统管理添加,操作路径:系统管理--成员管理--更多--设置岗位--编辑(右上角)勾选框架协议后保存即可。
四、审核原则:
1.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2.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4.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入围结果以政采云框架协议模块实时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5.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文件响应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文件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1.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2.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六、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七、交易规则
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车辆加油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2.采购人应当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扶持政策,优先选择符合绿色低碳、助残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或者条件的入围供应商;
3.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4.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八、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入围供应商结算。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做出反馈和评价。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因供应商油品质量或者加油服务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8)供应商供货数量、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9)发现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未严格执行凭卡核对车牌加油管理制度引起严重后果;
(11)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十一、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充分认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专题或直接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 查看:直达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金融服务支撑热线:000-000-0000。
十五、联系方式:
1.征集人
征集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
地址:xxxxxxxxxxx000x兵团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
联系人:xxx xxx
联系方式:0991-3758812
2.政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
地址:xxxxxxxxxxx000x
电话:0000-0000000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编号 |
JC202401001 |
2 |
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3 |
征集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 |
4 |
采购方式 |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
5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 |
6 |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19时00分 |
7 |
服务期限 |
自开放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定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
8 |
资格审查 |
征集人,具体详见第一章:征集邀请 |
9 |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10 |
供应商办理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 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
|
11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由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入围供应商结算。 |
1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3 |
代理服务费 |
免收 |
14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 接收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000x兵团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 |
15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征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无 |
16 |
其他补充说明 |
最高限价为:优惠率为当日每升挂牌价的2%(本次公开征集公务用加油站提供的油品有: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10号柴油、5号柴油、0号柴油、-10号柴油、-20号柴油、-35号柴油、-50号柴油。) |
17 |
重要提示 |
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所述的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2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征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征集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或者经其主管预算单位批准的其他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征集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或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5.适用法律
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6.征集文件构成
6.1 征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征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审查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章 申请文件格式
6.2 征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6.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7.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供应商如对征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7.2 征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7.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征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8.响应范围及申请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征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3 无论征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供应商与征集人之间与征集响应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申请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5 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申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供应商申请流程:
9.1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 年12月31日
9.2 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
9.3 申请流程:xxxx://xx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10.审核原则:
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入围结果以政采云框架协议模块实时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不满足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
(5)申请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7)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文件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的,交易中心将通过“政采采云”平台退回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并告知其未通过审核的原因。
11.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11.1 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11.2 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12.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交易规则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车辆加油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采购人应当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扶持政策,优先选择符合绿色低碳、助残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或者条件的入围供应商;
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入围供应商结算。
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做出反馈和评价。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6.1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6.2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因供应商油品质量或者加油服务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供应商供货数量、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发现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严格执行凭卡核对车牌加油管理制度引起严重后果;
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信用信息查询
17.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17.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17.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9.1 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充分认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20.其他事项说明:
20.1 本公告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发布。
20.2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0.3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单位地址、发票开具名称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21.资格审查
21.1 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
21.2 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征集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1.2.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1.2.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1.2.3 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审查小组,负责本项目审查工作。
22.签订框架协议
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23.签订采购合同
23.1 采购人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服务,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
23.2 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23.3 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供应专用耗材。
23.4 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入围产品升级换代
24.1 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
25.用户反馈和评价
25.1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供应商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货物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申请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单及质量标准。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
2 |
框架协议期限 |
自订立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 |
合同服务地点 |
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 |
4 |
合同服务期限 |
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 |
5 |
合同免费质保期 |
自订立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6 |
采购标的 |
/ |
7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服务业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所属行业 |
需求内容 |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1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实施范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本级及各团场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公务用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标或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渠道和供给。在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缺两; 2、具体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确保方案合理化,人员安排合理化; 3、管理制度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油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等。加强加油站管理,提供公务用车7*24小时服务;建立加油人员、管理人员双层审核等相关管理制度。 4、如需可以随时办理挂失或退卡。加油卡一旦丢失,持卡人立即向发卡网点声明挂失,此卡将被作废;加油卡一旦损坏,持卡人持旧卡、单位证明到发卡网点办理新卡。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也可持单位证明和购油发票到发卡网点办理退款手续。(如有) 5、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油品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油品齐全,具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正规供货渠道等及质量保证措施,采购国家定点炼油厂生产的汽油和柴油,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及计量检测报告,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油价如有调整,应在调整前一天书面通知采购人; 6、计量设备要求 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器具、加油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相关技术监督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 7、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加油站点,布局合理。供应商须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实施范围内所辖入围供应商的加油站明细表(列明所辖入围供应商的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辖加油站位置图制作于申请文件中。 8、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团队人员 (1)入围供应商各企业内部应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要求的队伍,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传递信息、核对账卡、提供资料、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传等工作。 (2)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 9、加油要求 (1)入围供应商须制订用车加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燃油品质和服务质量。 (2)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加油服务。 (3)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严格按加油卡设置的限制信息加油,确保加油车辆与加油卡信息一致。 (4)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用加油卡购买或换取油票、现金、物品和非本车加油、车外加油等。 (5)采购人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油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 (6)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7)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采购单位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提供的油品价格不高于入围供应商同期与第三方合作销售(如有)的价格。 (8)加油卡统计信息报送功能。 (三)价格要求 框架协议期间的价格按(价格=加油当日加油站挂牌零售价*(1-优惠率)确定 (1)在框架协议期间,入围供应商的优惠价格为合同授予阶段价格的最低优惠即最高限价不得降低优惠。(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最高限价为:当日每升挂牌价的优惠率不低于2%,否则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本次公开征集公务用加油站提供的油品有: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10号柴油、5号柴油、0号柴油、-10号柴油、-20号柴油、-35号柴油、-50号柴油。) (四)履约监督、管理措施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采购的机关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所供应油品的价格和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对不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加油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将根据情况除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协议,并在相关网站、通讯渠道予以通报批评。除取消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外,入围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
|
二、商务要求 |
|||||
框架协议期限和服务交付地域范围 |
1.自订立框架协议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如政策有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2.服务交付地域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入围供应商各加油站。 |
||||
框架协议签订期限 |
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
||||
付款条件 |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入围供应商结算。 |
||||
售后服务 |
1.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加油服务。 2.服务响应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技术支持。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 4.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维护采购单位的利益,把好质量关,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
||||
包装和运输 |
按国家标准执行,符合危险化学品包装和运输的相关要求。 |
||||
保险 |
如一旦成交,由成交人负责所供货物的承保事宜,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
第四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法
申请文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第五章 采购合同文本(范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
乙方:(成交供应商)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金额单位:元
一、采购标的:油品
二、服务范围: 第十二师机关各部门、团场、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等(以下简称加油单位)各种机动车辆提供定点加油及相关一系列服务。
三、加油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定点加油的油品及优惠: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10号柴油、5号柴油、0号柴油、-10号柴油、-20号柴油、-35号柴油、-50号柴油。在当日挂牌价基础上,上述油品均给予每升 元的优惠。
五、加油方式及服务相关:
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采用刷卡 的管理方式;
2、加油卡若发生遗失,乙方须为加油单位办理挂失手续,并清算卡内资金。同时应车属单位要求,补办新卡。(工本费由车属单位支付)
3、乙方应拒绝加油单位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用加油卡购置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
4、乙方要严格执行凭卡对号加油的管理制度:受理加油卡时,加油站要核对车牌号码与卡上所印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
5、按月向甲方及各加油单位提供加油有关数据。
六、服务费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于服务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 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其他
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以非现金方式自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合法含税发票。
七、乙方需严格遵守以下服务承诺
1、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保证做到正常情况下,不断油、不停供,不掺杂使假,不销售不合格产品;
2、计量用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短斤少两:
3、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加油单位的充值资金已实际到帐,乙方应及时予以充值的。
八、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加油单位对有关油品质量、计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投诉。
九、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 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其他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应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第一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第二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扣除余额的 ‰作为违约金;第三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将不再退还其余的履约保证金(自第三次违约开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或加油站)为持卡人以加油卡值换取现金或购置其它物品的;
(2)加油时存在短斤少两等情况的;
(3)在协议期内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或采购办对履约情况的检查或监督;
(4)油品质量未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协议中未明确事项但属乙方责任而发生问题,造成加油单位损失的。
3.乙方没有按框架协议采购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其他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 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本页无正文,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签字): |
(签字):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 申请文件格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申
请
文
件
供应商:
2024年 月 日
申请文件目录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法人授权书
五、响应函
六、兵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七、报价表
八、采购需求响应表
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明细表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所设置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扫描件上传)
(非独立法人投标需提供)
我单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上级法人单位,我单位同意由该单位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提供加油。在本次投标和签订、履行框架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和该服务单位共同承担。
授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公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五、响应函
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
根据贵方的 号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
2.我们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采购合同授予协议价格最低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申请文件,并在入围结果公告期届满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为入围供应商,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兵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不得修改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格式,否则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
七、报价表
车辆加油服务
单位:%
序号 |
经营的油品(规格) |
优惠率(%) |
备注 |
1 |
92号汽油 |
|
不接受低于2%的优惠率 |
2 |
95号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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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8号汽油 |
||
4 |
10号柴油 |
||
5 |
5号柴油 |
||
6 |
0号柴油 |
||
7 |
-10号柴油 |
||
8 |
-20号柴油 |
||
9 |
-35号柴油 |
||
10 |
-50号柴油 |
备注:供应商须按以上表格及内容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签 章:
备注:
响应人不得对上表的产品信息进行修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表中响应报价作为审查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商品型号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优惠率:以加油站当日每升挂牌零售价为基础的各油品平均优惠率。
优惠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八、采购需求响应表
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响应表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征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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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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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不得删除。
(2)对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所有要求如无任何偏离情况,请于本表“响应情况”中注明“响应”,于“偏离情况”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偏离项,请于本表“响应情况”中写明实报内容,于“偏离情况”中注明实际偏离情况(比如“正偏离”),本项目采购要求均不接受负偏离。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4)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状况及服务网点(加油站)明细表(扫描件上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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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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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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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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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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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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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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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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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自治区分公司经营 业绩 |
年度 |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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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万元 |
|||||||||
2023年 |
|
万元 |
|||||||||
自治区境内经营网点分布情况(本项目实施范围内) |
服务网点名称 |
网点所在城市 |
网点地址 |
职工人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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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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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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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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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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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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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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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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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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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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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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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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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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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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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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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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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亲笔签名:
注:
1、服务网点分布情况一栏,行不够,可自行填列。
2、本表所指自治区境内的服务网点分布情况指实施范围内区域。
3、服务网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投标人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征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申请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征集人名称:
征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