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乙方所交標的物在包裝上,均應附有衛生署准許製造或輸入字號、製造日期與批號, PIC/S GMP 藥廠須隨貨附標的物品管證明書。出貨單需註明健保碼、有效期限、製造批號及訂單編號,並隨貨附上化驗報告。